1. 關於爆炸的敘述正確的是()A.爆炸是氣體物質劇烈燃燒的結果,所以一定發生化學變化B.爆炸可能因化
A、有些爆炸來是物理變化,如輪胎自爆炸.有些爆炸是化學變化:如鞭炮爆炸.故說法錯誤.
B、爆炸是一種現象,當氣體體積在一個受限制的空間內急劇膨脹時,就會發生爆炸,這種現象可能因化學變化或物理變化引起的.故說法正確.
C、爆炸不一定有發光、發熱現象,如輪胎爆炸.故說法錯誤.
D、爆炸不一定是緩慢氧化的結果,有些是劇烈燃燒引起的爆炸,有些是由於氣體彭脹引起的爆炸,是物理變化,故說法錯誤.
故選B.
2. 哪些物質加在一起可以引起爆炸
哪些物質加在一起可以引起爆炸
1.H2\O2(或空氣)
2.H2\Cl2
3.煤粉\空氣
4.麵粉\空氣
5.CO\空氣
6.CH4\空氣
3. 什麼樣的物質會引發爆炸 是化學物質里的
什麼樣的物質會引發爆炸 是化學物質里的
: 氫氣和氯氣混合,
你拿閃光燈照一下試試(後果自負)
4. 下列物質中遇明火可能引起爆炸的是
下列物質中遇明火可能引起爆炸的是2,3,4,5,8
因為它們都是可燃物質
5. 如何具體劃分物質有無爆炸危險性
一、為了與有關規范協調,將原規范中的易燃、可燃液體改為「甲、乙、丙」類液體,以利執行。
二、關於甲、乙、丙類液體劃分的閃點基準問題。
為了比較切合實際的確定劃分閃點基準,對596種甲、乙、丙類液體的閃點進行了統計和分析,情況如下:
1.常見易燃液體的閃點多數為<28℃;
2.國產煤油的閃點在28~40℃;
3.國產16種規格的柴油閃點大多數為60~90℃(其中僅「一35號」柴油閃點為50℃);
4.閃點在60~120℃的73個品種的丙類液體,絕大多數危險性不大;
5.常見的煤焦油閃點為65~100℃。
我們認為凡是在一般室溫下遇火源能引起閃燃的液體屬於易燃液體,可列入甲類火災危險性范圍。我國南方城市的最熱月平均氣溫在28℃左右,而廠房的設計溫度在冬季一般採用12~25℃。
根據上述情況,將甲類火災危險性的液體閃點基準定為<28℃,乙類定為>28℃至<60℃。丙類定為>60℃。這樣劃分甲、乙、丙類是以汽油、煤油、柴油的閃點為基準的,這樣既排除了煤油升為甲類的可能性,也排除了柴油升為乙類的可能性,有利於節約和消防安全。
三、關於氣體爆炸下限分類的基準問題。
由於絕大多數可燃氣體的爆炸下限均<10%,一旦設備泄漏,在空氣中很容易達到爆炸濃度而造成危險,所以將爆炸下限<10%的氣體劃為甲類;少數氣體的爆炸下限>10%,在空氣中較難達到爆炸濃度,所以將爆炸下限≥10%的氣體劃為乙類。多年來的實踐證明基本上是可行的,因此本規范仍採用此數值。
四、關於火災危險性分類。
為了使用本規范者正確理解、掌握、執行條文,現將生產火災危險性分類中須注意的幾個問題及各項生產特性簡述如下: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要看整個生產過程中的每個環節,是否有引起火災的可能性(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按其中最危險的物質確定)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生產中使用的全部原材料的性質;
2.生產中操作條件的變化是否會改變物質的性質;
3.生產中產生的全部中間產物的性質;
4.生產中最終產品及副產物的性質;
許多產品可能有若干種工藝生產方法,其中使用的原材料各不相同,所以火災危險性也各不相同,分類時應注意區別對待。
各項生產特性如下:
(一)甲類
1.「甲類」第1項和第2項前面已有說明,在此不重述。
2.「甲類」第3項的生產特性是生產中的物質在常溫下可以逐漸分解,釋放出大量的可燃氣體並且迅速放熱引起燃燒,或者物質與空氣接觸後能發生猛烈的氧化作用,同時放出大量的熱,而溫度越高其氧化反應速度越快,產生的熱越多使溫度升高越快,如此互為因果而引起燃燒或爆炸。如硝化棉、賽璐珞、黃磷生產等。
3.「甲類」第4項的生產特性是生產中的物質遇水或空氣中的水蒸汽發生劇烈的反應,產生氫氣或其他可燃氣體,同時產生熱量引起燃燒或爆炸。該種物質遇酸或氧化劑也能發生劇烈反應,發生燃燒爆炸的危險性比遇水或水蒸汽時更大。如金屬鉀、鈉、氧化鈉、氫化鈣、碳化鈣、磷化鈣等的生產。
4.「甲類」第5項的生產特性是生產中的物質有較強的奪取電子的能力,即強氧化性。有些過氧化物中含有過氧基(—O—O一)性質極不穩定,易放出氧原子,具有強烈的氧化性,促使其他物質迅速氧化,放出大量的熱量而發生燃燒爆炸的危險。該類物質對於酸、鹼、熱,撞擊、摩擦、催化或與易燃品、還原劑等接觸後能發生迅速分解,極易發生燃燒或爆炸。如氯酸鈉、氯酸鉀、過氧化氫、過氧化鈉生產等。
5.「甲類」第6項的生產特性是生產中的物質燃點較低易燃燒、受熱、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接觸能引起劇烈燃燒或爆炸,燃燒速度快,燃燒產物毒性大。如赤磷、三硫化磷生產等。
6.「甲類」第7項的生產特性是生產中操作溫度較高,物質被加熱到自燃溫度以上,此類生產必須是在密閉設備內進行,因設備內沒有助燃氣體,所以設備內的物質不能燃燒。但是,一旦設備或管道泄漏,沒有其他的火源,該物質就會在空氣中立即起火燃燒。這類生產在化工、煉油、醫葯等企業中很多,火災的事故也不少,不應忽視。
原規范中是「在壓力容器內」。我們考慮到有些生產不一定都是在壓力容器內進行,故改寫為「在密閉設備內」。
(二)乙類
1.「乙類」第l 項和第2項前面已有說明,在此不重復。
2.「乙類」第3項中所指的不屬於甲類的氧化劑是二級氧化劑,即非強氧化劑。這類生產的特性是比甲類第5項的性質穩定些,其物質遇熱、還原劑、酸、鹼等也能分解產生高熱,遇其他氧化劑也能分解發生燃燒甚至爆炸。如過二硫酸鈉、高碘酸、重鉻酸鈉、過醋酸等類的生產。
3.「乙類」第4項的生產特性是生產中的物質燃點較低、較易燃燒或爆炸,燃燒性能比甲類易燃固體差,燃燒速度較慢,同時也可放出有毒氣體。如硫磺、樟腦或松香等類的生產。
4.「乙類」第5項的生產特性是生產中的助燃氣體雖然本身不能燃燒(如氧氣),在有火源的情況下,如遇可燃物會加速燃燒,甚至有些含碳的難燃或不燃固體也會迅速燃燒,如1983年上海某化工廠,在打開一個氧氣瓶的不銹鋼閥門時,由於靜電打火,使該氧氣瓶的閥門迅速燃燒,閥心全部燒毀(據分析是不銹鋼中含碳原子)。因此,這類生產亦屬危險性較大的生產。
5.「乙類」第6項的生產特性是生產中可燃物質的粉塵、纖維、霧滴懸浮在空氣中與空氣混合,當達到一定濃度時,遇火源立即引起爆炸。這些細小的物質表面吸附包圍了氧氣。當溫度提高時,便加速了它的氧化反應,反應中放出的熱促使它燃燒。這些細小的可燃物質比原來塊狀固體或較大量的液體具有較低的自燃點,在適當的條件下,著火後以爆炸的速度燃燒。如某港口糧食筒倉,由於風焊作業使管道內的粉塵發生爆炸,引起21個小麥筒倉爆炸,損失達30多萬元。另外,有些金屬如鋁、鋅等在塊狀時並不燃燒,但在粉塵狀態時則能夠爆炸燃燒。如某廠磨光車間通風吸塵設備的風機製造不良,葉輪不平衡,使葉輪上的螺母與進風管摩擦發生火花,引起吸塵管道內的鋁粉發生猛烈爆炸,炸壞車間及鄰近的廠房並造成傷亡。
另外,本規范在條文中加入了「丙類液體的霧滴」。因從《石油化工生產防火手冊》、《可性氣體和蒸汽的安全技術參數手冊》和《爆炸事故分析》等資料中查到,可燃液體的霧滴可以引起爆炸。如1966年11月7日,日本群馬縣最北部利根河上游的水利發電廠的建築物內發生了猛烈的霧狀油爆炸事故。據爆炸後分析,該建築物內有一個為調整輸出8萬kW的水利發電機進水閥用的壓油缸。以前該缸是在大約18kg/cm2的壓力下使用,而發生事故時是第一次採用70kg/cm2的壓力。據計算空氣從常壓絕熱壓縮到70kg/cm2時,其瞬時溫度上升可達700℃以上,而該缸內油的自燃溫度是235℃,且缸內的高壓空氣中的氧密度是相當高的,故此使缸內的油著火。由於著火使缸內壓力異常上升,人孔法蘭蓋的墊片被沖開,霧狀油從這個間隙噴到外面,當達到爆炸濃度後,浮游狀態的油霧滴在空氣中發生了猛烈爆炸,當場炸死3人,其餘人被沖擊波推出去發生骨折或燒傷。
(三)丙類
1.「丙類」第1 項在前面已有說明,在此不重述。
2.「丙類」第2項的生產特性是生產中的物質燃點較高,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或高溫作用時能夠起火或微燃,當火源移走後仍能持續燃燒或微燃。如對木料、橡膠、棉花加工等類的生產。
(四)丁類
1.「丁類」第l 項的生產特性是生產中被加工的物質不燃燒,而且建築物內很少有可燃物。所以生產中雖有赤熱表面、火花、火焰也不易引起火災。如煉鋼、煉鐵、熱軋或製造玻璃製品等類的生產。
2.「丁類」第2項的生產特性是雖然利用氣體、液體或固體為原料進行燃燒,是明火生產,但均在固定設備內燃燒,不易造成火災,雖然也有一些爆炸事故,但一般多屬於物理性爆炸。這類生產如鍋爐、石灰焙燒、高爐車間等。
3.「丁類」第3項的生產特性是生產中使用或加工的物質(原料、成品)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或高溫作用時難起火、難微燃、難碳化,當火源移走後燃燒或微燃立即停止。而且廠房內是常溫,設備通常是敞開的。一般熱壓成型的生產。如鋁塑材料、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等類型的生產。
(五)戊類
「戊類」生產的特性是生產中使用或加工的液體或固體物質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時,不起火、不微燃、不碳化,不會因使用的原料或成品引起火災,而且廠房內是常溫的。如制磚、石棉加工、機械裝配等類型的生產。
五、附註
(一)注①中指的是生產過程中雖然使用或產生易燃、可燃物質,但是數量很少,當氣體全部放出或可燃液體全部氣化也不能在整個廠房內達到爆炸極限,可燃物全部燃燒也不能使建築物起火,造成災害。如機械修配廠或修理車間,雖然使用少量的汽油等甲類溶劑清洗零件,但不會因此而產生爆炸,所以該廠房不能按甲類廠房處理,仍應按戊類考慮。
6. 加工過程中可能產生可燃物物質引起爆炸危險因素的材料有哪些
生產過程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的爆炸主要可能來自以下途徑:
1)明火
生產場所存在的明火源可能有以下幾種途徑:
a.生產過程中明火使用不慎可能引起意外失火;
b.檢修動火:生產設備檢修使用切割、焊接、噴燈等作業產生明火源;
c.在生產區域內,使用普通燈具照明,吸煙和攜帶火種等,都有引起火災危險的可能。
2)高溫表面
固體表面溫度超過可燃物的燃點時,
可燃物接觸到該表面有可能一觸即燃。
另一種情況是可
燃物接觸高溫表面長時間烘烤達到自燃點而著火。
3)摩擦與撞擊
摩擦與撞擊往往成為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原因。如機器上軸承等摩擦部位發熱;金屬零件、電火花和電熱效應電氣設備及線路因絕緣破損或接觸不良會產生火花,
電氣設備或線路因負荷過載,電熱效應而蓄熱,會產生高溫。
5)靜電火花
物料在設備管道內流動時會因與管道摩擦而產生靜電。
工人穿非棉製工作服在充裝乙炔操作
過程中與設備摩擦等都有可能產生靜電火花,
若靜電導除不良,
有可能因靜電積累而產生靜
電火花。
6)雷電
若防雷設施不齊全或儲罐、建(構)築物防雷接地措施不符合要求,
雷電產生的火花溫度之
高可熔化金屬,極易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灼燙
原材料氫氧化鈉、硫酸為強腐蝕品,人體接觸後可致灼傷。在裝卸、搬運、使用等環節,可因包裝物破損、操作不當而發生泄漏,危及作業人員的安全。
觸電
人體接觸電源會造成觸電傷亡事故。廠區內各種用電設施設備,若遇電氣開關本體缺陷、設備保護接地裝置失效或操作失誤、思想麻痹等情況,易發生作業人員觸電傷亡事故。
機械傷害
機械設備運動(靜止)部件或加工件、工具直接與人體接觸可能引起夾擊、碰撞、捲入、絞、割、刺等傷害,若防護不好,或者檢修作業麻痹大意時,容易發生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運輸原料、氣瓶的車輛在進出廠區或操作崗位時,在行駛中引起的人體墜落或碰撞,引起的物體倒塌、下落、擠壓,就可能造成車輛對人員的傷害事故。
容器爆炸傷害
鋼瓶是流動性的壓力容器,可能發生鋼瓶爆炸傷害的因素主要有:
1)鋼瓶腐蝕嚴重或超過使用年限,鋼瓶耐壓強度減弱;
2)鋼瓶裝卸過程違章操作,野蠻裝卸,鋼瓶墜落或碰撞;
3)鋼瓶受熱,如加熱汽化,接觸明火,太陽曝曬等,使氣瓶內壓力隨溫度升高而增大,造
成超壓爆炸。
4)鋼瓶倒灌性質相抵觸的物質發生化學反應造成鋼瓶化學爆炸。
5)未定期對乙炔鋼瓶、附件進行檢測,其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 生產乙炔的分離器、乾燥器是固定的壓力容器,可能發生火災和爆炸傷害的因素主要有:
a)未定期對壓力容器、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表(計)、管道等進行檢驗,其性能不符合安
爆炸危險因素的材料用:
爆炸危險物質分為三類:Ⅰ類為礦井甲烷;Ⅱ類為工廠的爆炸性氣體、蒸氣、薄霧;Ⅲ類為爆炸性粉塵和纖維。
A類爆炸性物質按其最大安全試驗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ⅠA級、ⅠB級和ⅠC級;按其引燃溫度分為T1~T6組。Ⅲ類爆炸性物質按其引燃溫度分為T11,T12和T13組。其中,無導電性的ⅢA級、有導電性的和火炸葯為ⅢB級。
常用危險品的危險特性有哪些?
根據每種常用危險化學品易發生的危險,綜合歸納為以下145項基本危險特性:
(1)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與氧化劑混合,能形成爆炸混合物。
(3)與銅、汞、銀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與氧化劑及硫、磷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與乙炔、氫、甲烷等易燃氣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6)本品蒸氣與空氣混合,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7)遇強氧化劑會弓愧燃燒爆炸。
(8)與氧化劑發生反應,有燃燒危險。
(9)與氧化劑會發生強烈反應,通明火、高熱會引起燃燒爆炸。
(10)與氧化劑會發生反應,遇明火、高熱易引起燃燒。
(11)遇明火極易燃燒爆炸。
(12)遇明火、高熱易引起燃燒。
(l3)通明火、高熱會引起燃燒爆炸。
(14)遇明火、高熱能燃燒。
(15)遇高溫劇烈分解,會引起爆炸。
(16)遇高熱分解。
(17)受熱時分解。
(I8)受熱、光照會引起燃燒爆炸。
(19)受熱、遇酸分解並放出氧氣,有燃燒爆炸危險。
(20)受熱後瓶內壓力增大,有爆炸危險。
(21)暴熱、遇冷有引起爆炸的危險。
(22)通高熱、明火及強氧化劑易引起燃燒。
(23)遇水或潮濕空氣會引起燃燒爆炸。
(24)遇水或潮濕空氣會引起燃燒。
(25)受熱、遇潮氣分解並放出氧,有燃燒爆炸危險。
(26)遇潮氣、酸類會分解並放出氧氣,助燃。
(27)遇水會分解。
(28)遇水爆濺。
(29)遇酸會引起燃燒。
(30)遇酸發生劇烈反應。
(31)遇酸發生分解反應。
(32)遇酸或稀酸會引起燃燒爆炸。
(33)遇硫會引起燃燒爆炸。
(34)與發煙硫酸、氯磺酸發生劇烈反應。
(35)與硝酸發生劇烈反應或立即燃燒。
(36)與鹽酸發生劇烈反應,有燃燒爆炸危險。
(37)遇鹼發生劇烈反應,有燃燒爆炸危險。
(38)遇鹼發生反應。
(39)與氫氧化鈉發生劇烈反應。
(40)與還原劑能發生反應。
(41)與還原劑發生劇烈反應,甚至弓愧燃燒。
(42)與還原劑接觸有燃燒爆炸危險。
(43)遇鹵素會引起燃燒爆炸。
(44)遇鹵素會引起燃燒。
(45)遇胺類化合物會弓愧燃燒爆炸。
(46)遇發泡劑會引起燃燒。
(47)遇金屬粉末增加危險性或有燃燒爆炸危險。
(48)見光、受熱或久貯易聚合,有燃燒,爆炸危險。
(49)遇油脂會引起燃燒爆炸。
(50)遇雙氧水會引起燃燒爆炸。
(51)與酸類、鹵素、醇類、胺類發生強烈反應,會引起燃燒。
(52)遇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燃燒。
(53)遇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爆炸。
(54)遇乙醇、乙醚會引起爆炸。
(55)遇硫、磷會引起爆炸。
(56)遇甘油會引起燃燒或強烈燃燒。
(57)撞擊、摩擦、振動時有燃燒爆炸危險。
(58)在乾燥狀態下會引起燃燒爆炸。
(59)能使油脂劇烈氧化,甚至燃燒爆炸。
(60)在空氣中久置後能生成有爆炸性的過氧化物。
(61)遇金屬鈉及鉀有爆炸危險。
(62)與硝酸鹽及亞硝酸鹽發生強烈反應,會引起爆炸。
(63)在日光下與易燃氣體混合時會發生燃燒爆炸。
(64)遇微量氧易引起燃燒爆炸。
(65)與多數氧化物發生強烈反應,易引起燃燒。
(66)接觸鋁及其合金能生成自燃性的鋁化合物。
(67)接觸空氣能自燃或乾燥品久貯變質後能自燃。
(68)與氯酸鹽或亞硝酸鈉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
(69)接觸遇水燃燒物品有燃燒危險。
(70)與硫、磷等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混合,經摩擦、撞擊有燃燒爆炸危險。
(71)受熱分解放出有毒氣體。
(72)受高熱或燃燒發生分解放出有毒氣體。
(73)受熱分解放出腐蝕性氣體。
(74)受熱升華產生劇毒氣體。
(75)受熱後容器內壓力增大,泄漏物質可導致中毒。
(76)遇明火燃燒時放出有毒氣體。
(77)遇明火、高溫時產生劇毒氣體。
(78)接觸酸或酸霧產生有毒氣體。
(79)接觸酸或酸霧產生劇毒氣體。
(80)接觸酸或酸霧產生劇毒、易燃氣體。
(81)受熱、遇酸或酸霧產生有毒、易燃氣體.甚至爆炸。
(82)受熱、遇酸或酸霧產生有毒、易燃氣體。
(83)遇發煙硫酸分解,放出劇毒氣體,在鹼和乙醇中加速分解。
(84)與水和水蒸氣發生反應,放出有毒的腐蝕性氣體
(85)遇水產生有毒的腐蝕性氣體,有時會引起爆炸。
(86)受熱、遇水及水蒸氣能生成有毒、易燃氣體。
(87)遇水或水蒸氣會產生劇毒、易燃氣體。
(88)遇水、潮濕空氣,酸放出能自燃的劇毒氣體。
(89)遇水分解產生有毒氣體。
(90)與還原劑發生激烈反應.放出有毒氣體,
(91)遇氰化物會產土劇毒氣體。
(92)見光分解,放出有毒氣體。
(93)遇乙醇發生反應產生有毒的、腐蝕性氣體。
(94)對眼、粘膜或皮膚有刺激性,有燒傷危險;
(95)對眼、粘膜或皮膚有強烈刺激性,會造成嚴重燒傷;
(96)觸及皮膚有強烈刺激作用而造成灼傷。
(97)觸及皮膚易經皮膚吸收或誤食、吸入蒸氣、粉塵會引起中毒。
(98)有強腐蝕性。
(99)有腐蝕性。
(100)可燃,有腐蝕性。
(101)有催淚性。
(102)有麻醉性或其蒸氣有麻醉性。
(103)有毒、有窒息性。
(104)有刺激性氣味。
(105)劇毒。
(106)劇毒、可燃。
(107)有毒、不燃燒。
(108)有毒,遇明火能燃燒。
(109)有毒、易燃。
(110)有毒或其蒸氣有毒。
(111)有特殊的刺激性氣味。
(112)有吸濕性或易潮解。
(113)極易揮發,露置空氣中立即冒白煙,有燃燒爆炸危險。
(114)助燃。
(115)有強氧化性。
(116)有氧化性。
(117)有強還原性。
(118)有放射性。
(119)易產生或聚集靜電,有燃燒爆炸危險。
(120)與氫氧化接發生強烈反應,有燃燒危險。
(121)水解後不生腐蝕性產物。
(122)接觸空氣、氧氣、水發生劇烈反應,能引起燃燒,
(123)遇氨、硫化氫、鹵素、磷、強鹼、遇水燃燒物品等有燃燒爆炸危險。
(124)遇過氯酸、氯氣、氧氣、臭氧等易發生燃燒爆炸危險。
(125)與鋁、鋅、鉀、氟、氯等反應劇烈,有燃燒爆炸危險。
(126)碾磨、摩擦或有靜電火花時,能自燃。
(127)與空氣、氧、澳強烈反應,會引起爆炸。
(128)遇碘、乙炔、四氯化碳易發生爆炸。
(129)遇二氧化碳、四氯化碳、二氯甲烷、氯甲烷等會引起爆炸。
7. 哪些物質可能引起爆炸事故遭遇突發爆炸時應該如何自救
能夠引起爆炸的物質是在是太多,但是很多都是一般家庭中不會用到的,但是這並不是表示生活用品就是十分的安全。在日常使用的物品中也有很多是易燃易爆物品,就比如說每個家庭都會有的麵粉,而有的殺蟲劑也是易燃易爆物品要十分當心,當然還有天然氣和煤氣這些都有很高的危險系數,除此之外盡量不要在家中放置煙花爆竹等物品。
遇到真的遇到爆炸了也不要過於驚慌,學會保護自己降低對身體的損傷。第一點就是要躲進比較堅固的物體下面,然後用手護住頭以免受到致命傷害,第二個就是盡量不要靠近像窗戶這樣的地方,因為爆炸會震碎玻璃而濺射出來的玻璃碎片有很大的殺傷力,尤其要格外注意的就是不要貪圖錢財在爆炸之後再回頭,因為很有可能會發生二次爆炸。
8. 下列關於爆炸的敘述正確的() A.爆炸是氣體物質劇烈燃燒的結果,所以一定發生化學變化 B.爆
A、有些爆炸是物理變化,如輪胎爆炸.有些爆炸是化學變化:如鞭炮爆炸.故說法錯誤. B、爆炸是一種現象,當氣體體積在一個受限制的空間內急劇膨脹時,就會發生爆炸,這種現象可能因化學變化或物理變化引起的.故說法正確. C、爆炸不一定有發光、發熱現象,如輪胎爆炸.故說法錯誤. D、爆炸不一定是緩慢氧化的結果,有些是劇烈燃燒引起的爆炸,有些是由於氣體彭脹引起的爆炸,是物理變化,故說法錯誤. 故選B |
9. ()遇水燃燒物質是指與水或酸接觸會產生可燃氣體,同時放出高熱,該熱量就能引起可燃氣體著火爆炸的物質
是碳化。碳化(carbonization)又稱干餾、炭化、焦化,是指固體或有機物在隔絕空氣條件下加熱分解的反應過程或加熱固體物質來製取液體或氣體(通常會變為固體)產物的一種方式。這個過程不一定會涉及到裂解或熱解。冷凝後收集產物。與通常蒸餾相比,這個過程需要更高的溫度。
使用干餾可以從炭或木材中提取液態的燃料。干餾也可以通過熱解來分解礦物質鹽,例如對硫酸鹽干餾可以產生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溶於水後就可以得到硫酸;對煤干餾,可得焦炭、煤焦油、粗氨水、煤氣。(而其他的「碳化作用」是指鋼筋混凝土失效形式的一種術語)。
(9)污水廠可能引起爆炸的物質有擴展閱讀:
將煤、木材、油頁岩等在隔絕空氣下加熱分解為氣體(煤氣)、液體(焦油)和固體(焦炭)產物,焦油蒸氣隨煤氣從焦爐逸出,可以回收利用,焦炭則由焦爐內推出。
碳化同炭化,是指生物質在缺氧或貧氧條件下,以制備相應的炭材為目的的一種熱解技術。其過程與生物質,木纖維,木質素的分解同步。
過程條件
將煤、木材、油頁岩等在隔絕空氣下加熱,使分解為氣體(如煤氣)、液體(如焦油)和固體(如焦炭)產物。干餾設備一般為工業爐窯,煤氣由爐窯逸出,並帶有焦油蒸氣,可以回收。焦炭則殘留在爐窯中。
根據加熱的最終溫度,一般可分為高溫干餾(約900~1100℃)、中溫干餾(約660~750℃)和低溫干餾(約500~580℃)。此外,還有成堆干餾或煤堆干餾等。干餾所得氣、液、固產物的相對數量隨加熱溫度、時間和壓力變化而變化。因此,變換和調節干餾過程的條件即可達到不同的生產目的。
10. 下列敘述中不正確的是()A.燃燒不一定有火焰產生B.物質在有限的空間內燃燒,可能會引起爆炸C.物
A、可燃來物在燃燒時不一源定產生火焰,例如鐵在氧氣中燃燒時不產生火焰.故正確;
B、物質在有限的空間內急劇的燃燒,燃燒,會導致有限導致有限的空間內的壓強驟然增大,故可能會引起爆炸可能引起爆炸,故正確;
C、燃物燃燒的劇烈程度也與許多因素有關,如:氧氣的濃度;可燃物與氧氣的接觸面積.故正確;
D、物質與氧氣的反應不一定就是燃燒,如食物的腐敗,就是物質與氧氣的反應,但不是燃燒,故錯誤.
故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