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COD排放標准
標准分級: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版。
2、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權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概念
1、污水:指在生產與生活活動中排放的水的總稱。
2、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於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鍋爐、電站排水。
3、一切排污單位:指本標准適用范圍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單位。
4、其他排污單位:指在某一控制項目中,除所列行業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網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