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市政施工先埋雨水管還是先埋污水管
一般情況下:先埋污水管,再埋雨水管(污水管標高比雨水低);主要看那個管底標高低,低的先施工。
Ⅱ 給水管 雨水管 污水管地面埋設深度順序
給水管最上面, 雨水管中, 污水管最下面。
如果都是初始埋設回,深度不一定哪個答深,如果不是初始埋設,污水管長的話肯定是污水管深,因為雨水管會每到一個街區就會就近排入水體。
1.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是收集地面天然雨水並輸送到天然水體的管道。
2.污水管道
污水管道是收集經人們使用過的污廢水管道,通常先輸送到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排放標准後再排入水體或供循環使用。
3.給水管
給水管作為一種綠色、節能、環保管材,不生銹、不結垢、不縮徑、流體阻力小、可有效減低供水能耗、提高用水點給水量,是一種理想的管網用管道。
Ⅲ 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給水管道先施工哪一個
常規是雨水管道客徑比較大,在最底下,接著是污水管線,最後是給水管道。
Ⅳ 給排水、採暖、污水、消防、雨水、配套外網施工順序
順序是先深後淺,先排後給,先大後小的三原則。
先深後淺;先施工埋得最深的管子內,應由深到容淺的順序才對。
先排後給;排水管有坡度要求,其他管道要讓它。給水管屬有壓管,可心變道不受坡度影響。
先大後小;大口徑管道施工難度要大一些,費用高一些,小管應讓大管。
Ⅳ 地下管道的埋深規范
法律分析:管線在道路下的埋深,不但平面位置合理,還應合理控制各管線地埋深度。一般來說,從上至下管線順序依次為電力管(溝)電訊管(溝)、煤氣管、給水管、雨水管、污水管。電力、電訊一般設置管溝。根據各自管線的技術要求及本地區的氣候、水文特點,管線埋設一般如下:雨水管道:不小於1m;污水管道:不小於2m;給水管道:DN150~DN200 0.8m~1.0m D200~DN300 1.0m DN400~DN500 1.5m~2.0m DN600~DN1200 2.0m~-2.5m 各種管線的優先原則。
法律依據:《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
第四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當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查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取得該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現狀資料。
第五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向規劃主管部門報送地下管線現狀資料。
第六條 在建設單位辦理地下管線工程施工許可手續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將工程竣工後需移交的工程檔案內容和要求告知建設單位。
第七條 施工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施工前應當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現狀資料;施工中發現未建檔的管線,應當及時通過建設單位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規劃主管部門報告。
建設主管部門、規劃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查明未建檔的管線性質、權屬,責令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測定其坐標、標高及走向,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應當及時將測量的材料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
第八條 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測量單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CJJ61)進行竣工測量,形成准確的竣工測量據文件和管線工程測量圖。
第九條 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提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進行專項預驗收。
第十條 建設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應當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下列檔案資料:
(一)地下管線工程項目准備階段文件、監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驗收文件和竣工圖;
(二)地下管線竣工測量成果;
(三)其他應當歸檔的文件資料(電子文件、工程照片、錄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電訊等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地下專業管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