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鍋爐煙氣排污費徵收計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費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計征,每一污染當量徵收標准為0.7元。
根據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環境保護廳聯合下發的《關於調整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污費徵收標準的通知》,化學需氧量的污染當量徵收標准從2010年8月1日起調整為1.4元。
(二)對每一排放口徵收污水排污費的污染物種類數,以污染當量數從多到少的順序,最多不超過3項。 對於冷卻水、礦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計算,應扣除進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當量數計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該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千克)
(四)排污費計算
污水排污費收費額=0.7元×前3項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之和(如化學需氧量在前3項中,化學需氧量每污染當量按照1.4元計算)
廢氣排污費徵收標准及計算方法
(一)廢氣排污費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計算徵收,每一污染當量徵收標准為0.6元。
根據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環境保護廳聯合下發的《關於調整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污費徵收標準的通知》,二氧化硫的污染當量徵收標准從2010年8月1日起調整為1.2元。
(二)對每一排放口徵收廢氣排污費的污染物種類數,以污染當量數從多到少的順序,最多不超過3項。
(三)大氣污染物污染當量數計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該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千克)
(四)排污費計算
廢氣排污費徵收額=0.6元×前3項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之和(如二氧化硫在前3項中,二氧化硫每污染當量按照1.2元計算)
(五)對難以監測的煙塵,可按林格曼黑度徵收排污費。每噸燃料的徵收標准為:1級1元、2級3元、3級5元、4級10元、5級20元。
危險廢物排污費徵收標准
對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危險廢物排污費徵收標准為每次每噸1000元。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目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徵的廢物。
雜訊超標排污費徵收標准
對排污者產生的環境雜訊,按照超標的分貝數徵收雜訊超標排污費。
污染當量值(單位:kg):污染當量表示了不同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量之間的污染危害和處理費用的相對關系。
就水污染來說,以污水中1kg最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為基準,對其他污染物的有害程度、對生物體的毒性以及處理的費用等進行研究和測算,結果是0.5g汞、1kg COD或者10立方米生活污水……排放所產生的污染危害和相應的處理費用是基本相等或等值的,也就是,污水中汞污染當量值是0.0005kg、COD的污染當量值是1kg。
廢氣是以大氣中主要污染物煙塵、二氧化硫為基準,按照上述類似的方法得出其他污染物當量值。
污水、廢氣中污染物當量值具體見國家《排污費徵收標准管理辦法》。
排污費核定計算範例
單位名稱:
沈陽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清水二井煤礦
該單位主要污染因子有廢水和燃燒廢氣中的煙塵、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煤炭裝卸、堆存產生的粉塵。根據企業填報的《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表》及監察人員現場檢查情況計算排污費,計算方法如下:
一、廢水排污費
該單位全年申報用水量120000噸,其中重復用水為52680噸,新鮮用水為67320噸,產生的生產及生活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後,全部綜合利用,不外排,污水排污費為零。
【如果該單位直接向環境排放廢水,達標排放,則可以計算該企業污水排污費如下:
計算公式:水中某污染物排放量=排水量×1000×該污染物濃度÷1000000
某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該污染物排放量÷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
污水排污費收費額=0.7×前3項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之和(如化學需氧量在前三項中,化學需氧量每當量按照1.4元計算)
該單位每年排放水量為新鮮用水量67320噸,則每月向環境排污廢水5610噸,污染物濃度:懸浮物(SS)20mg/L、化學需氧量(COD)50mg/L、氨氮8mg/L。
1、SS排放量
=5610×1000×20÷1000000=112.2kg
SS污染當量數=112.2÷4=28.05
2、COD排放量
=5610×1000×50÷1000000=280.5kg
COD污染當量數=280.5÷1=280.5
3、氨氮排放量
=5610×1000×8÷1000000=44.88kg
氨氮污染當量數=44.88÷0.8=56.1
該單位2014年每月份應繳納污水排污費=0.7×(28.05+56.1)+1.4×280.5=452元】
二、廢氣排污費
(一)燃燒廢氣排污費
計算公式:大氣中某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該污染物排放量÷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
廢氣排污費收費額=0.6×前3項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之和(如二氧化硫在前三項中,二氧化硫每當量按照1.2元計算)
該單位全年申報煤量為4000噸,現有1台10噸及2台6噸鍋爐,每月用煤333.3噸。
1、燃煤SO2排放量=1.6×燃煤量×含硫量×103×(1-脫硫效率)
其中燃煤量=333.3,含硫量=0.61%,脫硫效率=0。
經計算,SO2排放量=3253.01kg
SO2污染當量數=3253.01÷0.95=3424.22
2、煙塵排放量=燃煤量×103×灰分×煙塵占灰分含量×(1-除塵效率)÷(1-煙塵中可燃物百分含量)
其中燃煤量=333.3,除塵效率=80%,灰分=30%,煙塵占灰分含量=25%,煙塵中可燃物百分含量=35%
經計算,煙塵排放量=7691.54kg
煙塵污染當量數=7691.54÷2.18= 3528.23
3、NOX排放量=1.63×燃煤量×103×(含氮量×氮氧化物轉化率+0.000938)
其中燃煤量=333.3,含氮量=1.5%,氮氧化物轉化率=35%
經計算,NOX排放量=3361.81kg
NOX污染當量數=3361.81÷0.95=3538.75
該單位2014年每月份應繳納廢氣排污費=0.6×(3528.23+3538.75)+1.2×3424.22=8349元
(二)粉塵排污費
根據《沈陽市煤炭裝卸堆存煤粉塵排放量核定辦法》,煤炭裝卸煤粉塵排污系數為5公斤/噸煤;煤炭堆存煤粉塵排污系數為1.8公斤/噸煤·年,按該單位排污申報登記內容,該單位全年連續生產,經環境監察人員現場核查,該單位每月現場露天裝卸及堆存煤炭、煤泥約為25000噸。
計算公式:煤炭裝卸及堆存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排放量=裝卸及堆存煤炭量×(煤炭裝卸煤粉塵排污系數+煤炭堆存煤粉塵排污系數)
粉塵污染當量數=該污染物排放量÷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
粉塵排污費收費額=0.6×粉塵污染當量數
煤炭裝卸及堆存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排放量=25000×(5+1.8)=170000kg
粉塵污染當量數=170000÷4=42500
該單位2014年每月份應繳納粉塵排污費=0.6×42500=25500元
三、該單位2014年每月應繳排污費=污水排污費+燃燒廢氣排污費+粉塵排污費=0+8349+25500=33849元
該單位2014年每季度應繳排污費=33849×3=101547元
B. 鍋爐煙氣排污費徵收計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費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計征,每一污染當量徵收標准為0.7元。
根據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環境保護廳聯合下發的《關於調整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污費徵收標準的通知》,化學需氧量的污染當量徵收標准從2010年8月1日起調整為1.4元。
(二)對每一排放口徵收污水排污費的污染物種類數,以污染當量數從多到少的順序,最多不超過3項。 對於冷卻水、礦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計算,應扣除進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當量數計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該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千克)
(四)排污費計算
污水排污費收費額=0.7元×前3項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之和(如化學需氧量在前3項中,化學需氧量每污染當量按照1.4元計算)
廢氣排污費徵收標准及計算方法
(一)廢氣排污費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計算徵收,每一污染當量徵收標准為0.6元。
根據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環境保護廳聯合下發的《關於調整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污費徵收標準的通知》,二氧化硫的污染當量徵收標准從2010年8月1日起調整為1.2元。
(二)對每一排放口徵收廢氣排污費的污染物種類數,以污染當量數從多到少的順序,最多不超過3項。
(三)大氣污染物污染當量數計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該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千克)
(四)排污費計算
廢氣排污費徵收額=0.6元×前3項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之和(如二氧化硫在前3項中,二氧化硫每污染當量按照1.2元計算)
(五)對難以監測的煙塵,可按林格曼黑度徵收排污費。每噸燃料的徵收標准為:1級1元、2級3元、3級5元、4級10元、5級20元。
危險廢物排污費徵收標准
對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危險廢物排污費徵收標准為每次每噸1000元。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目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徵的廢物。
雜訊超標排污費徵收標准
對排污者產生的環境雜訊,按照超標的分貝數徵收雜訊超標排污費。
污染當量值(單位:kg):污染當量表示了不同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量之間的污染危害和處理費用的相對關系。
就水污染來說,以污水中1kg最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為基準,對其他污染物的有害程度、對生物體的毒性以及處理的費用等進行研究和測算,結果是0.5g汞、1kg COD或者10立方米生活污水……排放所產生的污染危害和相應的處理費用是基本相等或等值的,也就是,污水中汞污染當量值是0.0005kg、COD的污染當量值是1kg。
廢氣是以大氣中主要污染物煙塵、二氧化硫為基準,按照上述類似的方法得出其他污染物當量值。
污水、廢氣中污染物當量值具體見國家《排污費徵收標准管理辦法》。
排污費核定計算範例
單位名稱:
沈陽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清水二井煤礦
該單位主要污染因子有廢水和燃燒廢氣中的煙塵、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煤炭裝卸、堆存產生的粉塵。根據企業填報的《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表》及監察人員現場檢查情況計算排污費,計算方法如下:
一、廢水排污費
該單位全年申報用水量120000噸,其中重復用水為52680噸,新鮮用水為67320噸,產生的生產及生活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後,全部綜合利用,不外排,污水排污費為零。
【如果該單位直接向環境排放廢水,達標排放,則可以計算該企業污水排污費如下:
計算公式:水中某污染物排放量=排水量×1000×該污染物濃度÷1000000
某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該污染物排放量÷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
污水排污費收費額=0.7×前3項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之和(如化學需氧量在前三項中,化學需氧量每當量按照1.4元計算)
該單位每年排放水量為新鮮用水量67320噸,則每月向環境排污廢水5610噸,污染物濃度:懸浮物(SS)20mg/L、化學需氧量(COD)50mg/L、氨氮8mg/L。
1、SS排放量
=5610×1000×20÷1000000=112.2kg
SS污染當量數=112.2÷4=28.05
2、COD排放量
=5610×1000×50÷1000000=280.5kg
COD污染當量數=280.5÷1=280.5
3、氨氮排放量
=5610×1000×8÷1000000=44.88kg
氨氮污染當量數=44.88÷0.8=56.1
該單位2014年每月份應繳納污水排污費=0.7×(28.05+56.1)+1.4×280.5=452元】
二、廢氣排污費
(一)燃燒廢氣排污費
計算公式:大氣中某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該污染物排放量÷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
廢氣排污費收費額=0.6×前3項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之和(如二氧化硫在前三項中,二氧化硫每當量按照1.2元計算)
該單位全年申報煤量為4000噸,現有1台10噸及2台6噸鍋爐,每月用煤333.3噸。
1、燃煤SO2排放量=1.6×燃煤量×含硫量×103×(1-脫硫效率)
其中燃煤量=333.3,含硫量=0.61%,脫硫效率=0。
經計算,SO2排放量=3253.01kg
SO2污染當量數=3253.01÷0.95=3424.22
2、煙塵排放量=燃煤量×103×灰分×煙塵占灰分含量×(1-除塵效率)÷(1-煙塵中可燃物百分含量)
其中燃煤量=333.3,除塵效率=80%,灰分=30%,煙塵占灰分含量=25%,煙塵中可燃物百分含量=35%
經計算,煙塵排放量=7691.54kg
煙塵污染當量數=7691.54÷2.18= 3528.23
3、NOX排放量=1.63×燃煤量×103×(含氮量×氮氧化物轉化率+0.000938)
其中燃煤量=333.3,含氮量=1.5%,氮氧化物轉化率=35%
經計算,NOX排放量=3361.81kg
NOX污染當量數=3361.81÷0.95=3538.75
該單位2014年每月份應繳納廢氣排污費=0.6×(3528.23+3538.75)+1.2×3424.22=8349元
(二)粉塵排污費
根據《沈陽市煤炭裝卸堆存煤粉塵排放量核定辦法》,煤炭裝卸煤粉塵排污系數為5公斤/噸煤;煤炭堆存煤粉塵排污系數為1.8公斤/噸煤·年,按該單位排污申報登記內容,該單位全年連續生產,經環境監察人員現場核查,該單位每月現場露天裝卸及堆存煤炭、煤泥約為25000噸。
計算公式:煤炭裝卸及堆存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排放量=裝卸及堆存煤炭量×(煤炭裝卸煤粉塵排污系數+煤炭堆存煤粉塵排污系數)
粉塵污染當量數=該污染物排放量÷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
粉塵排污費收費額=0.6×粉塵污染當量數
煤炭裝卸及堆存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排放量=25000×(5+1.8)=170000kg
粉塵污染當量數=170000÷4=42500
該單位2014年每月份應繳納粉塵排污費=0.6×42500=25500元
三、該單位2014年每月應繳排污費=污水排污費+燃燒廢氣排污費+粉塵排污費=0+8349+25500=33849元
該單位2014年每季度應繳排污費=33849×3=101547元
C. 能源消費量統計原則是什麼
【能源生產量統計】 能源生產最統計是反映能源生產規模、構成、生產成果和發展速度的主要指標,為編制能源生產計劃、檢查能源生產計劃完成情況,分析能源合理構成,研究能源合理開發利用提供重要依據。按能源的成因分為一次能源產量和二次能源產量。
【一次能源生產量】 是指生產一次能源的企業(單位) 在報告期內將自然界現存的能源資源經過開采而產出的合格產品,如煤礦採掘的原煤,油田開採的原油,氣田開采出的天然氣等。人類通過發電裝置生產的電力,應作為二次能源,但為了在統計中便於處理,將水電、核電、風電、太陽能電視為一次能源產量。
【二次能源產量】 二次能源產量是指報告期內將一次能源經過各種加工轉換設備(如發電設備、洗煤裝置、煉焦爐、工業鍋爐、煉油設備、煤氣發生爐、煤制氣、油制氣、焦制氣裝置)所產出的另外一種形式的各種合格能源產品。如電力、熱力、洗煤、焦炭、各種石油製品、焦爐煤氣、城市煤氣等。
【原煤產量】 開采出來的煤有選前選後之分,選前煤一般稱毛煤,毛煤經過用人工或重介質方法揀除大塊矸石(一般指50毫米以上)之後的煤稱為原煤。
原煤包括無煙煤、煙煤、褐煤,不包括用作燃料的低熱值煤炭(如石煤、泥煤、風化煤、矸石煤)。
原煤產量包括礦井產量(回採產量、掘進產量、礦井其它產量),露天產量(採煤階段產量、剝離階段產量、露天其它產量)。其它產量,多是不由生產費用開支而獲得的原煤,如基建工程煤,更新改造工程煤,大修出煤、矸石中揀出的煤以及組織退休工人和家庭以非獨立核算形式開採的窯煤等。
原煤產量統計的質量標準是絕對乾燥,灰分含量在40%以下,並未經過加工或只經過人工揀矸而未篩選分級的煤炭。經批准開采或有固定銷路的,不符合上述質量標準的劣質煤應單獨統計,不計入原煤產量。
【洗煤和篩選煤產量】 洗煤是指應用重力選礦的原理,以水為介質對原煤進行洗選除去矸石,生產出的低灰分精煤。選煤的主要產品有洗精煤、其它洗精煤、洗煤泥。
【發電量】 發電量是指發電機進行能量轉換產出的電能數量。發電量的計量單位為「千瓦時」。
發電量包括全部電力工業、自備電廠、農村小型電廠的火力發電、水力發電、核能發電和其它動力發電(如地熱能發電、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潮汐發電和生物能發電)。發電量包括發電廠(包括自備電廠)自用電量(通稱廠用電)、新增發電設備未投產前所發電量以及發電設備大修或改造後試運轉期問的發電量;凡被本廠或用戶利用,均應統計在發電量中,未被利用而在水中放掉的則不應計入。發電量中不包括電動的交直流變換機組、勵磁機、周波變換設備的發電量。發電量按發電機組的電度表本期與上期指示數的差額計算,電度表指示數以期末一天的24時為准。
【廠供電量】 廠供電量是指發電廠向社會提供的電量。計算公式為:
廠供電量=發電量-發電廠自用電量
【熱力產量】 熱力是可提供熱源的蒸汽與熱水的統稱。其產量是指工業鍋爐、電廠在生產或發電的同時對外供出的熱水、過熱或飽和蒸氣的實際供熱量。
熱力的計算:蒸汽和熱水的熱力計算,與鍋爐出口蒸汽、熱水的溫度和壓力有關,計算方法:
第一步:確定鍋爐出口蒸汽和熱水的溫度和壓力,根據溫度和壓力值,在焓熵圖(表)查出對應的每千克蒸汽、熱水的熱焓;
第二步:確定鍋爐給水(或回水)的溫度和壓力,根據溫度和壓力值,在焓熵圖(表)查出對應的每千克給水(或回水)的熱焓;
第三步:求第一步和第二步查出的熱焓之差,再乘以蒸汽或熱水的數量(按流量表讀數計算),所得值即為熱力的量。
如果企業不具備上述計算熱力的條件,可參考下列方法估算:
第一步:確定鍋爐蒸汽或熱水的產量。產量=鍋爐的給水量-排污等損失量;
第二步:確定蒸汽或熱水的熱焓。熱焓的確定分以下幾種情況:
(1)熱水:假定出口溫度為90℃,回水溫度為20℃的情況下,閉路循環系統每千克熱水的熱焓按20千卡計算,開路供熱系統每千克熱水的熱焓按70千卡計算。
(2)飽和蒸汽:
壓力1—2.5千克/平方厘米,溫度127℃以下,每千克蒸汽的熱焓按620千卡計算;
壓力3—7千克/平方厘米,溫度135—165℃,每千克蒸汽的熱焓按630千卡計算;
壓力8千克/平方厘米,溫度170℃以上,每千克蒸汽的熱焓按640千卡計算。
(3)過熱蒸汽:壓力150千克/平方厘米
200℃以下,每千克蒸汽的熱焓按650千卡計算;
220—260℃,每千克蒸汽的熱焓按680千卡計算;
280—320℃,每千克蒸汽的熱焓按700千卡計算;
350—500℃,每千克蒸汽的熱焓按750千卡計算。
第三步:根據確定的熱焓,乘以產量,所得值即為熱力的量。
對於中小企業,若以上條件均不具備,如果鍋爐的功率在0.7兆瓦左右,1噸/小時的熱水或蒸汽按相當於60萬千卡的熱力計算。
【原油產量】 原油產量包括天然原油和人造原油(即頁岩原油、煤煉原油)。原油產量必須扣除水份、泥沙等,按凈油量計算。
天然原油包括從採油井采出的原油和從其它井中獲得的原油。從採油井采出的原油是指進人集輸系統的原油。從其它井中獲得的原油是指從報廢井、未交採油單位或未具備生產條件的各種井口所獲得的原油;在井下作業過程中放噴所獲得的原油及從天然氣中回收的凝析油(輕油)。天然原油不包括生產井采出後因事故、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落地油。只有已銷售、已利用和已回收進入集輸系統的數量,才能計算原油產量。
人造原油包括用油頁岩經干餾,從干鎦氣中回收的輕質油和重質油;煙煤經過低溫干餾或加氫煉制的煤煉油。不包括機械化焦爐、簡易焦爐和機械化煤氣發生爐回收的高溫焦油。
低溫焦油和高溫焦油的區別是:(1)最終加熱溫度不同。低溫焦油最終加熱溫度一般在550—600℃,高溫焦油最終加熱溫度一般在900—1000℃;(2)成分不同,低溫焦油含烴類化合物較多,經過加工後主要獲得汽油、煤油和柴油等石油產品。高溫焦油含化工原料較多,經加工後主要提取苯類,酚、萘、蒽等化工產品,因此低溫焦油包括在原油產量中,而高溫焦油則不作原油統計。
【石油煉製品產量】石油煉製品是指原油及外購原料經煉油裝置加工煉制出來的各種合格產品,包括已經銷售的和可供銷售的成品以及已銷售的石油半成品;煉油企業工藝加熱爐、自備電站、自備鍋爐所用的燃料油,以及設備潤滑用油品和基本建設部門、非生產部門用的油品應統計在內。
在計算石油煉製品產量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為提高石油產品質量而加入的各種添加劑(如四乙基鉛液、潤滑油添加劑),是石油產品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應計入產品產量。
2.外購石油產品在本廠進一步加工成另一種產品時,只計算加工後的產品產量。
3.某些產品本年報過產量,又調合成其它產品或改變品種時,應把調合前的產品產量扣除,另報調合後的產品產量。
4.供本企業化工生產用的某些石油產品,若有返回部分,其返回部分不需再加工,則應用返回量沖減供應量,按其凈量計算產量,如返回部分尚需再加工,則視同外購原料油,不沖減產品產量。
5.經正式鑒定合格的新產品,新建裝置試車生產的產品,本廠科研單位小批量試產以及提供給國家科研部門試驗鑒定的合格產品都應計入產量。
6.石油產品產量的計算,成品以經驗收合格入庫量和自用量為准,半成品以銷售量為准。
【天然氣產量】 天然氣產量是指進入集輸管網和就地利用的全部氣量。包括氣田天然氣產量、油田天然氣產量和煤田天然氣產量。
天然氣體積隨溫度和壓力而變化,計算天然氣產量時按標准狀態下(壓力為760毫克米汞柱,溫度20℃)的體積計算。
1、氣田天然氣產量是指從井口產出經過油、氣、水分離,進入集輸管網和就地利用,第一次計量的全部氣量。
2、油田天然氣產量指經過油、氣、水分離後進入管網和就地利用,第一次汁量的全部氣量。
油田伴生氣的產量計算,在計量不完善的情況下,則可根據天然氣銷售量,企業自用量和長輸管線輸氣損耗量倒算而得。
3、煤田天然氣產量只包括抽放系統抽取量利用的當期氣量,即用於生活或工農業生產的瓦斯氣量,不包括抽取出但尚未利用的排空瓦斯量。
在計算天然氣井口產量和天然氣產量時。氣田中的油井所產生的天然氣應統計在氣田產量中;油田中的氣井所產生的天然氣應統計在油田氣中。
【城市煤氣供應量】 城市煤氣供應量是指城市煤氣公司生產和購入的各種可燃氣體,通過管道輸送,供應生產和生活消費的數量。包括管網損失,但不包括生產收采過程中的自用量、損失量和放散量,一般以立方米和千焦作為計量單拉,城市煤氣的種類很多.天然氣、煉廠氣、焦爐煤氣、發生爐煤氣以及其它煤氣等均可作為城市煤氣使用。
【能源生產量的綜合計算】 能源生產量的計算:1、首先是將各種能源產品分別按實物量統計,實物量統計僅反映各個能源品種的產量,不是能源產品的生產總量。2、為了綜合反映能源生產總量,必須將各種能源產品按各自不同的發熱量計算出共同的換算標准。我國採用標准煤計算,每千克標准煤含熱值為7000千卡。能源生產總量並不等於各種能源換算成標准煤之和,因為二次能源是由一次能源轉換產生的,所以能源生產總量只能是各種一次能源生產量標准煤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