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三廢」指的是什麼
「三廢」是指廢水、廢氣、廢渣。當前主要指工業「三廢」。
廢水指工業生產中所排出的一切液態廢棄物;廢氣指工業生產過程中排出的沒有用或沒有充分利用的氣體;廢渣指生產中排出的固體廢棄物,如工業廢渣和垃圾等。
1973年11月17日,國家計委、國家建委和衛生部共同頒布了《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准GBJ4-73》,分別對廢氣、廢水中的有害物質規定了排放標准或最高容許排放濃度,對廢渣的綜合利用和處理也作了規定。
環保三廢的處理辦法:
一、廢氣的處理
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設備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被空氣稀釋
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如氮的氧化物、二氧化硫等酸性氣體用鹼液吸收。可燃性有機廢液可於燃燒爐中通氧氣完全燃燒。
二、廢液的處理
1、各實驗室應配備儲存廢渣、廢液的容器,實驗所產生的對環境有污染的廢渣和廢液應分類倒入指定容器儲存。
2、酸性、鹼性廢液按其化學性質,分別進行中和後處理。使PH 達到在6~9 之間後排放。
3、有機物廢液,集中後進行回收、轉化、燃燒等處理。
4、盡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屬的化學試劑進行實驗。
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界定,如何區分固體廢物、廢水和廢氣
1、最有效的區分方法的看廢棄物質(廢水、廢氣、廢渣)的形態:固體廢物的形態是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而廢氣是氣態、廢水是液態。
2、固態廢物的存在,具有相對固定性;而廢水、廢氣具有流動性、擴散性。
3、固態廢物的比重大於2kg/m3,;而廢水的 比重略大於1kg/m3、廢氣的 比重則更低。
(2)廢氣和廢水擴展閱讀:
一、廢物分類
1、工業廢物
是指在工業交通等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其對人體健康或環境危害性較小,如鋼渣、鍋爐渣、粉煤灰、煤矸石、工業粉塵等。
2、生活垃圾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法規規定視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通過調查研究、城建統計等方式可以得到城市生活垃圾的各種信息。
3、危險廢物
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即指具有毒性、腐蝕性、反應性、易燃性、浸出毒性等特性之一。
由於其數量、濃度、物理化學性質或易傳播性引起死亡率增加。無法治癒的疾病發病率增高或者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危害的固體、半固體、液體廢物等。
二、廢物國內管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3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工作,並啟動了該法的修訂工作。
2、《醫療廢物管理條例》。2003年6月16日,國務院頒布《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3、《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為配合《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實施,國家環保總局與衛生部聯合發布。
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並發布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准和警示標識規定》、《醫療廢物轉運車技術要求》、《醫療廢物焚燒爐技術要求》等標准和規范。
5、《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2003年,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環保總局制訂,經國務院批准後印發各地實施。《規劃》要求用3年時間建設綜合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31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300座,基本實現全國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放射性廢物的安全處置。規劃總投資150億元。
6、《關於實行危險廢物處置收費制度,促進危險廢物處置產業化通知》經國務院同意,2003年11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家環保總局、衛生部、財政部、建設部聯合發布。
Ⅲ 工業三廢是指哪三個
工業三廢是指廢氣;廢水和廢渣。
1、按照中液廢水所含主要污染性化學成分分,可分為污染物中有機物和無機物含量的佔比,含有無機物較多的廢水稱之為無機廢水,同理還有機污染物較多的工業廢水被稱為有機廢水。
2、根據廢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可將工業廢水分類成酸性廢水、鹼性廢水、含氰廢水、含鉻廢水、含鎘廢水、含汞廢水、含酚廢水、含醛廢水、含油廢水、含硫廢水、含有機磷廢水和放射性廢水等。
3、將廢水按工業企業的產品加工對象分類,可分為冶金廢水、造紙廢水、化肥廢水、防止燃料廢水等。
廢氣
廢氣是指企業廠區內燃料燃燒和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排入空氣的含有污染物氣體檢測的總稱。這些廢氣有:二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氫、氟化物、氮氧化物、氯、氯化氫、一氧化碳、硫酸(霧)鉛汞、鈹化等。
廢渣
是指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或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蝕性的、傳染疾病的、有化學反應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體廢物。
主要包括固體顆粒、垃圾、爐渣、污泥、廢棄的製品、破損器具、殘次品、變質的原料或成品等。這些固體廢棄物,在可降解的情況下會佔用大量的土地,不可降解情況下則會污染土壤和大氣。
Ⅳ 環境保護中的三廢是指什麼
三廢是指廢水、廢氣、廢渣(固體廢物)。
1、廢水(wastewater)是指居民活動過程中排出的水及徑流雨水的總稱。它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初雨徑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無用水,一般指經過一定技術處理後不能再循環利用或者一級污染後制純處理難度達不到一定標準的水。
2、廢氣是指人類在生產和生活過程中排出的有毒有害的氣體。特別是化工廠、鋼鐵廠、制葯廠以及煉焦廠和煉油廠等,排放的廢氣氣味大,嚴重污染環境和影響人體健康。
3、廢渣指人類生產和生活過程中排出或投棄的固體、液體廢棄物。按其來源分:工業廢渣、農業廢渣和城市生活垃圾等。
(4)廢氣和廢水擴展閱讀:
廢氣的處理
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設備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被空氣稀釋
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如氮的氧化物、二氧化硫等酸性氣體用鹼液吸收.可燃性有機廢液可於燃燒爐中通氧氣完全燃燒。
廢液的處理
1、各實驗室應配備儲存廢渣、廢液的容器,實驗所產生的對環境有污染的廢渣和廢液應分類倒入指定容器儲存。
2、酸性、鹼性廢液按其化學性質,分別進行中和後處理。使PH 達到在6~9 之間後排放。
3、有機物廢液,集中後進行回收、轉化、燃燒等處理。
4、盡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屬的化學試劑進行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