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亂排污水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1、可以向當地縣級以上環保局舉報。2、12369電話舉報 。3、可以向上級環保部門舉報或當地檢察院舉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二條 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還應當遵守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禁止私設暗管或者採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B. 亂倒垃圾危害公民向哪個部門投訴
亂倒垃圾危害公民應是城市管理的范疇,是歸城管局管轄的,如果有亂倒垃圾的情況,一般去管轄區的城管局進行投訴,一般都會受到很好的效果。也可一去房管局進行投訴,由業委會處理。
亂倒垃圾是特別影響環境的,容易滋生細菌,造成不穩定的環境,有小孩的一定要遠離。日常做好消毒工作。
根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築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築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2)居民污水亂排放該向那個部門舉報擴展閱讀垃圾的正確處理方式
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C. 請問居民生活垃圾污水排放由哪個部門處理
看你居住所在的。市裡歸小區物業。還有就是市政管理部門統一管理。
D. 亂排污水舉報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居民生活污水亂排放,違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可以向環保局舉報。
法律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 第三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排污許可的統一監督管理。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排污許可的監督管理。
E. 污水處理廠污染周邊環境居民怎麼維權
可以直接撥打12345電話舉報。
F. 鄰居亂排污水到我家前馬路,致惡臭難聞。影響村民正常生活,請問該怎麼處理調解無用,屬於蓄意報復
讓城管和環保局去治理這種沒有公德的人。
G. 小區將污水亂排放應該找哪個部門來處理
小區將污水隨意排放,可以找街道辦事處及轄區的管理部門。如果排放嚴重的話,也可以自己找當地的環保部門。
H. 居民生活污水亂排放可以向環保局投訴嗎
居民生活污水亂排放可以向環保局投訴。
居民生活污水亂排放,違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可以向環保局舉報。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2年以前對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管理都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96)。由於該標准多數指標是針對工業廢水的,當時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處理技術還在發展階段,因此,對城市污水的針對性不強。相當一部分標准值偏寬,而個別指標在技術經濟上達標又有一定難度。如: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而言,重金屬、微污染有機物、石油類、動植物油、LAS等指標標准值偏寬;而總磷偏嚴,常規二級處理和強化二級處理工藝難以達到0.5 mg/L和1 mg/L的現行綜合標准,為此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准司2001 年提出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並於2002年12月27日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國家技術監督檢驗總局批准發布,2003年7 月1日正式實施。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表1《標准》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項目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A標准 B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 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 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 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 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 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 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 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 pH 6~9/6~9 6~9/6~9 6~9/6~9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註:括弧外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前後數值分別表示現標准值、原執行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