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廠污水排放污染怎麼辦
各地環保職能部門有投訴電話,可以打電話投訴,工商執法部門也可以投訴,可以去上訪揭發,但要注意先保護好自己,及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投訴無效再找電視台、報社媒體、網站、曝料,曝光。
『貳』 工廠廢水排到下水道怎麼處罰
排放污水涉嫌污染環境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激頃冊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明宏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乎旁、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叄』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包括: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和中國環境保護部頒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規定;
2、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根據不同地區的污染排放情況制定,各地區情況不同,具體排放標准也有所差異。
工業廢水排放的條件包括:
1、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廢水排放標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凡排入流量小、稀釋能力較差及供捕撈、養殖用水體的工業「廢水」最高容許排放度必須從嚴掌握;
3、指工廠廢水總出口。
工業廢水排放的注意事項包括:
1、參考各種重要指標,全面檢查和監督整個水凈化過程,以確保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避免水處理效果差,提高污水處理水平;
2、根據實際用水需求設置多個水處理環節,包括物理處理、化學處理和生物處理等,以有效去除污染物;
3、針對含有不能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的處理,必須單獨處理,不能排放到城市下水道中,以免影響市政污水處理效果;
4、對部分廢水可以簡單處理後再利用,或者排放到污水系統中;
5、嚴格控制廢水排放量,限制廢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以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工業廢水排放的條件,如果有更多的問題,可以咨詢專業人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
『肆』 工廠排放污水應該怎麼想有關部門反應還可以做什麼
工廠排放污水可以拍照向有關部門反應還可以向新聞媒體曝光。
工廠排放污水的危害有:
1、工業廢水直接流入渠道,江河,湖泊污染地表水,如果毒性較大會導致水生動植物的死亡甚至絕跡。
2、工業廢水還可能滲透到地下水,污染地下水,進而污染農作物。
3、如果周邊居民採用被污染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作為生活用水,會危害身體健康,重者死亡。
4、工業廢水滲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影響植物和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長。
5、有些工業廢水還帶有難聞的惡臭,污染空氣。
『伍』 工廠隨意排放污水觸犯了什麼法律
法律分析: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排污須達標,並且,有專門的排污系統和法定的排污口。如果有證據證明該造紙廠未經核定的排污通知向法定的排污口排放,而是將水排放到案中所說的水坑中,造紙廠除了須承擔行政責任外,尚須對該排污坑的管理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六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條 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四)未按照規定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符合處理工藝要求的工業廢水的。
『陸』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
凡排放工業「廢水」中含有下列十九類有害物質時,其車間或車間處理設備出口的崐排放濃度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工業「廢水」最高容許排放濃度(1)mg/l
序號有害物質或項目名稱最高容許排放濃度
1汞及其無機化合物0.02(按hg計)
2鎘及其無機化合物0.1(按cd計)
3六價鉻化合物0.5(按cr6+計)
4砷及其無機化合物0.5(按as計)
5鉛及其無機化合物1(按pb計)
6ph值6~9(2)
7懸浮物(水力排灰、洗煤水、水力沖渣)500
8生化需氧量(5天20℃)30(3)
9化學耗氧量(高錳酸鉀法)50(4)
10硫化物1
11揮發性酚1
12氰化物1(按cn ̄計)
13有機磷0.5
14石油類10
15銅及其化合物1(按cu計)
16鋅及其化合物5(按zn計)
17氟的無機化合物10(按f計)
18硝酸苯類5
19苯胺類3
註:
(1)凡排入流量小,稀釋能力較差及供捕撈、養殖用水體的工業「廢水」最高容許排放度,跟據當地具體情況,從嚴掌握。
(2)指工廠廢水總出口。
(3)造紙、化纖漿粕及製革三種「廢水」和納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系統的工業「廢水」的生化需氧量排放標准可允許為200mg/l.
(4)造紙、化纖漿粕及製革三種「廢水」的耗氧量排放標准可允許為500mg/l;納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系統的工業「廢水」的耗氧量排放標准可允許為200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