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水的指標是多少
污水的指標因不同的來源、水質、處理要求等因素而異,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污水指標及其參考值:
一、答案明確部分:
污水的常見指標包括pH值、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總磷等。具體的數值范圍會根據不同的水質標准和地區規定有所差異。
二、詳細解釋部分:
1. pH值:表示污水的酸鹼度,通常范圍在6-9之間。過高或過低的pH值都可能影響水質和處理效果。
2.化學需氧量:表示污水中有機物的含量,通常用於評估污水處理的難度和負荷。其數值會因不同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而有所差異,一般需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
3.生化需氧量:表示微生物在五天內分解有機物所需的氧量,也是衡量污水有機物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標。其數值會因不同的水質和地區而有所差異。
4.懸浮物:指污水中懸浮的固體物質,包括泥沙、有機物等。其含量高低直接影響污水的透明度和處理效果。
5.氨氮和總磷:是評價污水營養鹽含量的重要指標,過高可能導致水體富營養化。其數值限制因不同地區和水體功能而異。
三、總結:
污水的各項指標是評估水質和處理效果的重要依據。了解這些指標及其正常范圍,有助於採取有效的污水處理措施,保護水資源和環境。不同地區和行業的污水指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實際應用中需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和處理。
B. 生活污水的各項指標一般多少
常用污水指標通常包括以下九種:
1. BOD5:污水中的平均濃度通常為200mg/L。生物化學需氧量(BOD)是在20℃下,5天內微生物氧化分解水中的溶解氧量。BOD分為兩個階段:碳化(C-BOD)和消化(N-BOD)。BOD的意義包括:
- 反映水體受污染的程度;
- 用於污水處理廠設計和效果評估;
- 作為污水處理管理的指標;
- 用作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 CODMn/CODCr:污水中的平均濃度通常為100mg/L和500mg/L。化學需氧量(COD)使用高錳酸鉀(KMnO4)和重鉻酸鉀(K2Cr2O7)作為氧化劑。COD測定簡便且不受水質限制,可以測定含有生物毒性的工業廢水。CODCr可以近似表示總有機物量,而CODCr與BOD的差值表示污水中難以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機物。BOD/CODCr比值用於判斷污水的可生化性。
3. SS:污水中的平均濃度通常為200mg/L。懸浮物質(SS)是指通過2mm篩並截留在孔徑為1μm的玻璃纖維濾紙上的物質。懸浮物質在濾液(溶解性物質)和截留懸浮物中均存在,但大多數認為膠體物質和懸浮物質一樣被濾紙截留。
4. TS:污水中的平均濃度通常為700mg/L。蒸發殘留物(TS)是指水樣在蒸發烘乾後的殘留量。溶解性物質質量等於蒸發殘留物減去懸浮物質量。
5. 灼燒鹼量(VTS)/(VSS):污水中的平均濃度通常為450mg/L和150mg/L。蒸發殘留物或懸浮物質在600℃±25℃經30分鍾高溫揮發的物質,表示有機物量。蒸發殘留物灼燒減量的差稱為灼燒殘渣,表示無機物部分。
6. 總氮(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污水中的平均濃度通常為35mg/L、15mg/L、20mg/L和0mg/L。氮在自然界以不同形態循環。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和硝酸鹽氮分別表示不同的氮形態。
7. 總磷(有機磷、無機磷):污水中的平均濃度通常為10mg/L、3mg/L和7mg/L。磷在污水中以磷酸鹽和聚磷酸鹽等形式存在,是生物處理所必需的元素,同時也是引發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8. pH值:污水中的平均值通常在6.5到7.5之間。pH值反映污水的酸鹼度,異常的pH值或pH值變化會影響生物處理效果,也是物理化學處理的重要操作條件。
9. 鹼度(CaCO3):污水中的平均濃度通常為100mg/L。鹼度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以CaCO3含量表示。鹼度較高的污水具有較強的緩沖能力,有助於滿足污水處理過程中鹼度的消耗。
除了以上指標,還有其他指標如污泥沉降比、污泥體積指數、污泥負荷、容積負荷、有機負荷、泥齡等,用於判斷污泥的活性狀態。
(2)污水的指標擴展閱讀: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通常稱為污水排放標准,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這些標準是判斷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C. 污水檢測指標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水質指標大致可分為:
(1)物理指標:嗅味、溫度、渾濁度、透明度、顏色等;
(2)化學指標:
(a)非專一性指標:電導率、pH值、硬度、鹼度、無機酸度等;
(b)無機物指標:有毒金屬、有毒准金屬、硝酸鹽、亞硝酸鹽、磷酸鹽等;
(c)非專一性有機物指標:總耗氧量、化學耗氧量、生化耗氧量、總有機碳、高錳酸鉀指數、酚類等;
(d)溶解性氣體:氧氣、二氧化碳等;
(3)生物指標: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藻類等;
(4)放射性指標:總α射線、總β射線、鈾、鐳、釷等;
有些指標用某一物理參數或某一物質的濃度來表示,是單項指標,如溫度、pH值、溶解氧等;而有些指標則是根據某一類物質的共同特性來表明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所形成的水質狀況,稱為綜合指標,比如生化耗氧量表示水中能被生物降解的有機物的污染狀況,總硬度表示水中含鈣、鎂等無機鹽類的多少。
法律依據:關於發布《污水監測技術規范》等十一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現批准《污水監測技術規范》等十一項標准為國家環境保護標准,並予發布。
標准名稱、編號如下:
一、《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 91.1-2019)
二、《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安裝技術規范》(HJ 353-2019)
三、《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驗收技術規范》(HJ 354-2019)
四、《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
五、《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HJ 356-2019)
D. 污水水質常用的指標有哪些
污水水質常用的指標包括物理、化學和生物三個方面的參數。以下是各個方面的具體指標:
1. 物理性指標:
- 溫度:水樣的溫度可以反映其熱狀態。
- 色度:水樣的顏色程度,通常用紫外光吸收或顏色單位表示。
- 嗅和味:水樣是否有異味或不良氣味。
- 固體物質:包括懸浮固體(SS)、膠體固體和溶解固體。總固體量(TS)是表徵固體物質含量的指標。
2. 化學性指標:
- 化學需氧量(CODcr):使用重鉻酸鉀作為氧化劑,在酸性條件下氧化有機物至CO2與H2O所需的氧量,單位為mg/L。
- 生化需氧量(BOD5):好氧微生物分解水中有機物所需的氧量,單位為mg/L。BOD5與CODcr的比值大於0.3通常表明適合生化處理。
- 總需氧量(TOD):有機物完全氧化產生的氧量總和。
- 總有機碳(TOC):水樣中所有有機污染物質的碳含量總和。
- 總氮(TN):包括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和硝酸鹽氮的總和。凱氏氮(TKN)是有機氮和氨氮的和。
- 總磷(TP):包括有機磷和無機磷的總和。
- pH值:水樣的酸鹼度。
- 重金屬:如鉛、汞、鎘等重金屬的含量。
3. 生物性指標:
- 大腸菌群數:每升水樣中的大腸菌群數量,反映腸道病原體的潛在存在。
- 細菌總數:每毫升水樣中的細菌菌落總數,包括大腸菌群、病原菌、病毒和其他細菌。
E. 污水處理指標
法律分析:化學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總需氧量(TOD),總有機碳(TOC),總氮(TN),總磷(TP),pH值,重金屬。
物理性指標
溫度、色度、嗅和味、固體物質的三種存在形態:懸浮的、膠體的、溶解的。固體物質用總固體量(TS)作為指標,污水處理中常用懸浮固體(SS)表示固體物質的含量(TDS指標高於1000以上)。
化學性指標
一、化學需氧量(COD):指用強化學氧化劑(中國法定用重鉻酸鉀)在酸性條件下,將有機物氧化成CO2與H2O所消耗的氧量(mg/L),用CODcr表示,簡寫為COD。化學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機污染物越多,污染越嚴重。
二、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機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時所需的氧量稱為生化需氧量(mg/L)。
如果污水成分相對穩定,則一般來說,COD> BOD。一般BOD/COD大於0.3,認為適宜採用生化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二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標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體的使用功能以及有關地區的經濟、技術條件,確定該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體適用的水環境質量標准,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