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防地下室怎麼設置集水坑具體規范在那能查到
人防地下室設置集水坑的規定,是按照《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 》(GB50038-2005)執行的。
根據《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 》
6.2.1 防空地下室的污水宜自流排出,當不能自流排出時,宜採用機械排出。戰時電源無保證的防空地下室當採用電動機械排水時,應有備用的人力機械排水設施。
6.2.2 在隔絕防護時間內,防空地下室不得向外部排水。對能連續均勻地向內部注水的防空地下室,方可連續向外部排水,且其排水量不得大於注水量。
6.2.3 防空地下室的自流排水系統,在排出管上應採取設止回閥和閥門等防倒灌措施。
6.2.4 生活糞便污水排入室外排水管道或市政排水管網前,應設置檢查井。生活糞便污水應按城市污水總體規劃的要求進行處理。
6.2.5 平戰結合的醫療救護工程,其排出污水的水質應符合國家標准《醫院污水排放標准》等的規定。
6.2.6 在隔絕防護時間內,設備的冷卻水可迴流到原貯水池。當設備發熱量較大,採用單格貯水池不能滿足使用要求時,可採用雙格或多格貯水池。多格貯水池的最後一格平時不應充水,其容積也不應計入有效容積內。
6.2.7 洗消水集水池不宜與生活糞便污水等其他集水池共用。如需共用時,應有防止洗消水中放射性、毒劑等沾染其他管道的措施。
6..2.8 採用污水泵排水的污水集水池,其容積應包括調節容積和貯備容積。調節容積應按現行的《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計算。貯備容積應按隔絕防護時間內流入的全部污水量計算。貯備容積平時如需使用,其空間應有在臨戰時排空的措施。
6.2.9 當符合本規范第6.2.2條規定的排出條件時,污水集水池的貯備容積,應減去隔絕防護時間內向外排出的污水量。
6.2.10 污水集水池應設置帶密閉蓋板的人孔、爬梯及水位指示器等設施。
6.2.11 排水干管或污水集水池應設透氣管,透氣管宜接入排風豎井。透氣管如需穿過防空地下室圍護結構時,在其內側應設公稱壓力不小於1MPa的閥門,透氣管的管徑不宜小於污水泵出水管管徑,並不得小於75mm。
6.2.12 設有多個防護單元的防空地下室,當需設置污水集水池時,應按防護單元分別單獨設置。
6.2.13 平戰結合的防空地下室,當設有排水泵時,宜採用自啟動方式。污水泵間應有隔聲、減震和排除地面積水的措施,並應設置沖洗龍頭。
6.2.14 平戰結合的防空地下室,當設有水消防系統時,污水集水池可兼作消防廢水池。但消防排水管道應有防止臭氣進入的水封措施,且水泵的排水量及集水池的容積均應滿足消防排水的要求。
6.2.15 污水集水池一般設於清潔區內廁所、盥洗室的下部。各用水房間應設置地漏,地漏篦子的頂面應低於該處地面5~10mm。
6.2.16 壓力排出管應在水泵出口處設止回閥,並在穿越外牆或頂板處的內側設公稱壓力不小於1MPa的防爆波閥門。閥門應有明顯標志。
6.2.17 防空地下室的自流排出管應符合下列規定。
6.2.17.1 5級和6級防空地下室,其排出管上應設置水封井,水封深度不應小於300mm。
6.2.17.2 4級和4B級防空地下室,其排出管上應設置防毒消波槽,其大小不應小於圖6.2.17所示的最小尺寸。當糞便污水需設置化糞池時,防毒消波槽可兼作化糞池,但其尺寸應滿足化糞池的要求。
圖6.2.17 防毒消波槽構造尺寸
6.2.18 防空地下室排水管道的管材宜採用給水鑄鐵管或鋼管。
6.2.19 擴散室應設有防爆波地漏或集水坑(也可與洗消水集水坑共用)。
⑵ 污水事故處理池
實際生產中,一般沒什麼用處
⑶ 事故水池的設計要求是什麼
應急事故水池容量應根據發生事故的設備容量、事故時消防用水量及可能進入應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綜合確定。罐區防火堤內容積、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進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積、現有儲存事故排水設施的容積均可作為事故排水儲存有效容積。
⑷ 地鐵車站排水設計研究
近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急劇增多,國內各大城市的地面交通均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城市軌道交通成為一種有效疏導地面人流和緩解交通堵塞的重要手段,目前已在國內多個城市中建成並投入運營,且大多以地下鐵道為主。下面中達咨詢簡要介紹地鐵車站的排水種類和方式,重點探討排水地漏的布置,以及地鐵車站廢水泵站和污水泵站的設計及控制方式等問題,供設計人員參考。
地鐵車站的排水設計是車站給排水及防災設計的主要內容之一,及時排放車站內部的積水,對車輛的正常運行及各類電器設備的保護有著重要意義。地鐵車站排水系統採用分流制,主要由廢水系統、污水系統和雨水系統組成,其中廢水系統包括車站沖洗水、消防廢水和結構滲漏水等;污水主要為衛生間生活污水;雨水主要來自敞開式的出入口和風亭等。
2地鐵車站廢水系統設計
車站內廢水收集和排放流程如下:各類廢水→排水地漏→軌道排水明溝→主廢水泵站→壓力檢查井→市政污水系統。
2.1各類廢水量設計計算標准
車站沖洗水排水量為4Lm/2次,計算面積為站廳站台層公共區域,一日一次,每次按1h計算;結構滲漏水通常設計標准為1Lm/2日,計算面積為車站內表面積液鏈;消防廢水按一次消防水量100%計算。
2.2排水地漏的布置
車站各類廢水均由設在站台層、站廳層和有用水點的房間內的地漏收集,通過排水立管排放至軌道兩側的排水明溝內。站廳層排水地漏設在車站主體內側排水淺溝內,相互間隔約40m,此外車站出入口進站處應設置截水溝和排水地漏;環控機房、保潔間、污水泵房、廢水泵房、茶水間等有給水點的房間也應設置地漏。站台層地漏主要排放公共區沖洗廢水,與站台邊緣相距2.5m以上。對於各類風道進入車站主體處的地漏設置,《地鐵設計規范》中並無明確規前埋讓定,筆者認為要避免不同類型風道因排水淺溝連通而造成的相互干擾,每個風道入口處均應設置排水地漏,不同風道不能共用排水地漏。
2.3主廢水泵站設計
主廢水泵站主要排放結構滲漏水、凝結水和生產、沖洗及消防廢水等,應設在車站或線路的最低點,其設計關鍵是確定廢水池容積和廢水泵參數,車站主廢水泵應設置2台,平時互為備用和輪換工作,消防或必要時同時工作,排水泵流量按消慧局防時排水量和結構滲水量之和確定。主廢水池有效容積按照主廢水泵20min出水量且不小於30m3確定。
對於部分地鐵車站與地下商業建築合建的情況,筆者認為為了避免商業建築火災時對地鐵車站的影響,應在兩者之間設置擋水和截水措施,商業部分內部應設置獨立的局部廢水泵站。
3.車站污水泵站設計
地鐵車站的污水主要來源於車站工作人員日常用水,一般在車站的站廳層設備區內設有衛生間供工作人員使用,生活用水量按50L班/人計,排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95%考慮。
污水泵站應設置在衛生間下的站台層設備區內,污水集水池有效容積一般按6h的污水量確定,但有效容積不應小於2m3,污水泵流量按衛生間排水設計秒流量選取。在實際設計中,污水池平面不宜過大,以免污水在污水池內停留時間過長,同時污水池應設置排氣管道,直接與車站排風管道連接。污水泵站布置剖面如圖3所示。
4車站雨水泵站設計
雨水泵站主要設置在車站敞開式風亭內及敞開式出入口扶梯下,雨水排水量按設計暴雨重現期50年10min集流時間計算。出入口處雨水泵流量按出入口消防水量與雨水量之和選取,風亭處雨水泵流量按計算雨水量選取。各處集水池有效容積按雨水泵的10min出水量確定。對於非敞開式出入口的排水泵站,可歸於局部廢水泵站,水泵設計流量僅考慮消防排水量。設有頂蓋的風亭,可不設雨水泵站,風亭的結構滲漏水可沿風道排入車站內,由地漏收集後排放至主廢水池。
5各泵站控制水位設置及水泵控制方式
車站控制室監視排水泵的工作狀態、手自動狀態、故障狀態和水位狀態;對廢水池、集水池、污水池的危險水位進行自動監視,超高報警;對所有排水泵設自動運行計時,並按設定運行時間進行主備泵自動切換,按維修設定計劃提供檢修報告。排水泵通過泵房控制箱實現水位自動控制和手動控制。控制箱採用一控二方式,其中水位控制方式採用浮球開關,浮球開關與控制水位一對一設置。
廢水泵房內的2台潛污泵,平時一用一備,輪換運行。消防時兩台同時工作,廢水池內設超低水位、停泵水位和第1、2台泵啟動水位共4個控制水位。
污水泵房內的2台潛污泵一用一備,輪換運行,設停泵、啟泵水位和超高報警水位共3個控制水位。
車站出入口自動扶梯底部以及洞口集水坑內設2台潛污泵,平時一用一備,必要時雙泵運行,設停泵水位和第1、2台泵啟動水位共3個控制水位。
6排水管道材料及其他重要防護措施
一般來說,車站內壓力排水管可採用塗塑或襯塑鋼管,重力排水管採用阻燃性UPVC管。排水管穿越不同防火分區時應設置阻火圈;地鐵內引出至地鐵外的排水金屬管線應絕緣處理後方可引出,可採用安裝絕緣法蘭或者絕緣短管的方式。另外,UPVC排水管道不能直接穿越軌頂風道,在風道內的部分應設置鋼套管防護,避免消防時高煙氣對管道造成破壞。
以上概括了地鐵排水設計中的重點內容,由於地鐵車站排水設計有別於其它民用建築地下室排水設計,對排水的可靠性和及時性要求更高,設計人員通過解決設計和施工中遇到的問題,不斷總結和完善地鐵排水的設計技術,以達到安全、合理、經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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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地下車庫集水坑設置原則與優化設計
地下車庫集水坑設置原則與優化設計
集水坑按類型可分為消防電梯集水坑、機動車坡道雨水集水坑、生活污水集水坑、設備用房集水坑、地下車庫停車區域集水坑、人防用集水坑等。每種集水坑的設置原則與優化設計有其特定的考慮。
消防電梯集水坑應設於電梯井底部,通常要求設置2台潛水泵,互為備用,設備提供消防電源。集水坑需考慮電梯日常使用影響,與客梯排水需求相結合,同時需注意排水管、閥門布局。
機動車坡道雨水集水坑設於地下車庫出入口坡道底部,需根據當地暴雨強度和匯水面積計算雨水量,設計集水坑有效容積。集水坑內應設置2台排水泵,自動輪換運行,並配備水位控制器,確保水位控制。
生活污水集水坑主要用於廚房、衛生間等排水,需設於獨立污水間內,確保通風。集水坑有效容積不宜小於最大一台污水泵5min出水量,且每小時啟動次數不宜超過6次。污水泵流量需按生活排水設計秒流量選定。
設備用房集水坑用於排除廢水,根據設備用房類型設置不同容積和位置。例如,空調機房、水泵房等集水坑需鄰近基礎,避免沖突。集水坑位置應考慮防火分區、排水溝找坡、設備用房位置等因素。
地下車庫停車區域集水坑用於地面沖洗排水與消防排水,應設在邊角位置和車位尾部,數量合理,減少對停車和設備檢修的影響。人防用集水坑分為染毒水池和清潔區內廢水池,分別用於排含毒廢水和生活廢水。
優化設計方面,消防電梯集水坑應避免設置在電梯廳、人行通道上,以免影響行人感受。坡道雨水集水坑應設於坡道周邊隱蔽部位,避免影響行車體驗。設備機房集水坑鄰近主樓筏板基礎或柱子基礎時,需仔細核對結構圖紙,避免與基礎沖突。停車區域集水坑設置應合理分布,避免集水坑立管與閥門影響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