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攪拌站廢水管理制度
商砼站環境保護制度
一、總 則
(1)拌合站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令。
(2)環境保護工作的任務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以管促治,講求實效」的方針,確保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和能源,防治「三廢」污染、噪音污染。
(3)防治「三廢」污染,要做到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充分挖掘內部潛力,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
(4)各種生產裝置及各作業環節,必須選用無污染或減少污染的新工藝,新技術。對於「三廢」生產,首先搞好綜合利用,而後採取治理措施。
(5)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制止、批評和檢舉。
二、基礎管理
(1)針對拌合站,工區成立專門環境管理領導小組。高度重視環保工作、切實把環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認真學習有關環保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標准,正確指揮、協調、監督、檢查有關環保工作。
(2)工區安全質量部對拌合站的環保管理工作,實施監督,i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拌合站環保工作進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見並跟蹤檢查。
(3)具體要求
①拌合站須根據生產的具體特點,制定相應的環保制度或措施,劃分責任區,落實責任人,實行責任管理,並在責任區內設立責任表示。
②組織學習並熟知相關部門的制度。
③各專項措施或制度要科學,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④措施或制度在運行中如存在問題,應不斷修改、補充、完善。
三、「三廢」的治理措施
(1)治理「三廢」污染,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2)加強生產技術管理,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制止亂排亂放、亂丟亂棄。搞好技術革新,開展綜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種資源和能源,把「三廢」消除或減少在規定要求以內。
(3)生產或生活排放的廢水,要搞好清污分流,分別處理(污水至少要經過沉澱、凈化、過濾三道工序處理,才可排放),盡可能循環使用或回收。各種污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水,須罐裝後集中處理,不得隨便排放。嚴禁將任何未經處理的廢水直接排入附近水系。
(4)各種垃圾或廢料,須集中定點存放,按照相關法規定期統一處理,嚴禁亂傾亂倒。一落地面的商品混凝土,須及時清理,並存至定點場地,廢渣、廢水(或其膠結物)亦須定點存放、統一處理。
(5)水泥及粉煤須在隱蔽狀態下輸送,杜絕跑、冒現象。現場須配置相應數量的噴淋降塵裝置,以便在出現意外時進行應急處理。
(6)切實用好管好現有的環保裝置。做到環保裝置與生產裝置同時運行。任何人不得任意決定停用,拆遷或損壞環保裝置。
(7)建立污染事故報告制度。出現環境污染事故,拌合站相關部門(或相關人員)應立即向工區匯報,同時積極組織處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工區必須立即上報部門。工區應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對事故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找出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範措施和處理意見。
(8)拌合站須根據國家頒布的「三廢」排放標准,組織相關人員制定「三廢」控制指標,作為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的一項內容。
四、雜訊污染的防治措施
1、對空壓機、發電機等噪音超標的機械設備,採取裝消音器來降低噪音。
2、在站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均應限速行駛,嚴禁鳴笛;距生活區較近地段,所有車輛均應減速通過,嚴格控制噪音。
五、環境保護工作獎懲
大力宣傳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拌合站定期對每位員工各自負責的責任區進行檢查評比。
(1)對在保護環境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貢獻大小,在全工區范圍內進行通報表揚,並按規定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2對違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視情節予以警告、批評、罰款或責令賠償損失處理。 ①放鬆管理,玩忽職守造成公害事故者;
②無視制度規定,亂排亂放、亂丟亂棄者;
③違章作業,不服從管理者;
④對污染治理不能近期完成者;
⑤對監督檢查及檢舉人進行打擊報復者;
⑥有污染防治設施無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污染者;
⑦對污染事故遲報或隱瞞不報者。
㈡ 商業用砼廢水有哪些污染
商砼廢水含有水泥,外加劑等強鹼性物質,PH值高達12~14,且水泥、砂石等不溶物含量約為3000~5000mgL,該廢水任意排放,殃及農田水利,堵塞市政管道、抬高溝渠河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