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鎮污水檢測主要檢測哪些項目
氨氮、PH、COD、 BOD等等 ,附圖污水國標排放標准:
㈡ 污水檢測費用要多少
廢水/污水檢測的費用因實驗室的檢測標准和方法、檢測項目數量以及樣品數量等因素而有所差異。通常,單次廢水/污水檢測報告的費用大約在300元至800元之間。
小區物業的污水檢測費用則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而言,物業會在每年度的管理費用中包含一部分污水檢測費用,大概單次費用在600元左右。如果需要進行特定污染物檢測等高級檢測,則需要額外支付費用,最多可能達到1500元。具體費用需要與物業公司進行溝通確認。
在進行廢水/污水檢測時,首先應選擇有資質的實驗室,確保檢測結果的准確性和權威性。此外,不同的檢測項目和樣品數量也會影響最終的費用。例如,檢測項目越多,樣品數量越大,費用通常也會相應增加。
對於小區物業來說,污水檢測不僅有助於確保水質安全,還能及時發現並處理潛在的污染問題。因此,定期進行污水檢測是非常必要的。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基本的廢水/污水檢測費用外,還可能產生一些額外的費用,如運輸樣品的費用、實驗室的加急服務費用等。因此,在簽訂檢測合同時,務必詳細了解所有費用項目,以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總的來說,廢水/污水檢測費用的具體數額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應該重視廢水/污水檢測,以保障環境和健康。
㈢ 污水檢測多久做一次
法律分析:根據生產同期確定采樣頻率,生產周期在8小時以內的每兩小時取樣一次,生產周期在8小時以上的,4小時取樣一次。其它污水采樣24小時不少於兩次,最高排放濃度按日均值計算。對於采樣時段取最具代表運行情況的穩定狀態進行取樣。
法律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排水戶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有關排放標准;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放口設置以及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對不符合規劃要求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要求排水戶採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的排水監測機構,應當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和水量進行監測,並建立排水監測檔案。排水戶應當接受監測,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安裝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應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監測數據與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共享。
㈣ 污水監測指標主要有哪些,都採用什麼監測方法進行監測
水質常規指標
微生物指標(4項):總大腸菌群、大腸埃希氏菌、耐熱大腸菌群、菌落總數
毒理指標(15項):砷、硒、四氯化碳、鎘、氰化物、溴酸鹽、鉻、氟化物、甲醛、鉛、硝酸鹽、亞氯酸鹽、汞、三氯甲烷、氯酸鹽
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17項):色度、鐵、溶解性總固體、渾濁度、錳、總硬度、臭和味、銅、耗氧量、肉眼可見物、鋅、揮發酚類、水溶液酸鹼度、氯化物、陰離子合成洗滌劑、鋁、硫酸鹽
放射性指標(2項):總ɑ放射性、總β放射性
飲用水消毒劑指標(4項):氯氣及游離氯制劑、臭氧、一氯胺、二氧化氯
據介紹,《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2006)106項水質指標中,42項為常規水質監測指標,64項為非常規水質監測指標。
常規指標是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指標,檢出率高,為各地水質監測的必檢項目,包括4個微生物指標、15個毒理學指標、17個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4個消毒劑指標和2個放射性指標。非常規指標是根據地區、時間或特殊情況需要實施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指標,包括2個微生物指標、59個毒理學指標和3個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各地根據本地區的水質情況,將超標風險大的非常規指標納入常規水質監測項目,並確定監測頻次。
據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衛生部門在每年的豐水期和枯水期,結合重點污染因素,在全國布點進行兩次抽樣監測,包括重點供水戶和用水戶等,監測項目主要是常規指標。
同時,根據有關規定,供水單位應對水質進行實時檢測,檢測指標除了必檢的常規指標外,還包括部分非常規指標,非常規指標的選擇由當地縣級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協商確定,一旦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採取相應措施。其中,城市集中式供水單位按照《城市供水水質標准》(CJ/T206-2005)確定水質檢測項目和頻率,對於當地存在高風險的有害物質每月至少檢測一次。供水單位水質檢測結果應定期報送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送水質檢測結果的內容和辦法由當地供水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商定。但是,國家尚無強制規定要求相關單位公布水質檢測結果。
此外,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還會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根據實際需要定期對各類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進行衛生監督,規范供水單位衛生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當飲用水水質發生異常時,供水單位應及時報告當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㈤ 污水檢測指標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水質指標大致可分為:
(1)物理指標:嗅味、溫度、渾濁度、透明度、顏色等;
(2)化學指標:
(a)非專一性指標:電導率、pH值、硬度、鹼度、無機酸度等;
(b)無機物指標:有毒金屬、有毒准金屬、硝酸鹽、亞硝酸鹽、磷酸鹽等;
(c)非專一性有機物指標:總耗氧量、化學耗氧量、生化耗氧量、總有機碳、高錳酸鉀指數、酚類等;
(d)溶解性氣體:氧氣、二氧化碳等;
(3)生物指標: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藻類等;
(4)放射性指標:總α射線、總β射線、鈾、鐳、釷等;
有些指標用某一物理參數或某一物質的濃度來表示,是單項指標,如溫度、pH值、溶解氧等;而有些指標則是根據某一類物質的共同特性來表明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所形成的水質狀況,稱為綜合指標,比如生化耗氧量表示水中能被生物降解的有機物的污染狀況,總硬度表示水中含鈣、鎂等無機鹽類的多少。
法律依據:關於發布《污水監測技術規范》等十一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現批准《污水監測技術規范》等十一項標准為國家環境保護標准,並予發布。
標准名稱、編號如下:
一、《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 91.1-2019)
二、《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安裝技術規范》(HJ 353-2019)
三、《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驗收技術規范》(HJ 354-2019)
四、《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
五、《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HJ 356-2019)
㈥ 污水檢測常規五項怎麼看數據
污水檢測常規五項是指污水中的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總磷(TP)、總氮(TN)和懸浮固體(SS)五項指標的測定。在看數據時,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全面分析:
1、各項指標的濃度值
首先,需要查看各項指標的濃度值,比如COD濃度、NH3-N濃度、TP濃度、TN濃度和SS濃度。這些數據可以直觀地反映污水中的有機物質、氨氮、磷等污染物的含量。
2、指標的超標情況
對比測定值與相應的國家或地方排放標准,判斷這些指標是否超過了規定的限值。如果超標,說明該污水可能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需要採取相應的治理措施。
3、不同指標之間的關系
分析不同指標之間的關系可以推測污水源和污染物的特徵。例如,COD和SS濃度較高,說明該污水中可能含有較多的有機物和懸浮固體。NH3-N和TN濃度較高,說明該污水中可能含有較多的氨氮和總氮。
4、數據的歷史趨勢
對比歷史數據,觀察各項指標的變化趨勢,可以了解污水處理效果和排放質量的改善情況。如果數據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說明污水處理過程中的控制手段有效,反之則需要進一步加強治理。
5、數據的地理分布
如果有多個監測點,可以繪制污染指標在不同點位的空間分布圖,以了解不同區域的污水質量狀況及可能存在的污染源。
綜上所述,通過綜合分析污水檢測常規五項的數據,可以對污水的性質、污染程度和趨勢進行評估,從而為制定有效的污水治理和排放管理策略提供科學依據。
㈦ 城鎮污水檢測主要檢測哪些項目
污水廢水檢測項目包括以下的5種:
項目的測試內容如下:
1、PH值檢測:指pH測試,也指氫離子濃度指數,即污水中氫離子總數與總物質含量的比值。
2、SS項目檢測:指水中懸浮物的檢測,包括不溶性無機物、有機物、砂、黏土、微生物等。懸浮物含量是衡量水體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標之一。
3、氨氮檢測:氨氮是指水中游離氨和銨離子形式的氮,可導致水體富營養化。它是水體中的主要OD污染物,對魚類和某些水生生物具有毒性。
4、BOD檢測:指生化需氧量的檢測。生化需氧量是指微生物在一定時間內分解一定水量水所消耗的溶解氧量,是反映水體中有機污染物含量的重要指標。
5、COD檢測:化學需氧量檢測是測定水樣中需要氧化的還原性物質的量的化學方法,可以通過減少水中的物質來反映污染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