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污染當量
一、污染當量
1、定義
《環保稅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污染當量是指根據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動對環境的有害程度以及處理的技術經濟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對環境污染的綜合性指標或者計量單位。同一介質相同污染當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當。
2、例子
某污水處理廠處理城市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的混合污水,生活污水量50000m3/d,COD濃度50mg/L;工業廢水量500m3/d,COD濃度5000mg/L。
1)進水中生活污水的COD含量=50000m3/d×COD濃度50mg/L(g/m3)=2500000g/d,其污染當量為2500kg/d。
2)進水中工業污水的COD含量=500m3/d×COD濃度5000mg/L(g/m3)=2500000g/d其污染當量為2500kg/d。
可以說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污染當量一樣,因為污染當量值一致。
3污染當量值表示了不同污染物或污染排放量之間的污染危害和處理費用的相對關系。
就水污染來說,以污水中 1kg 最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 COD )為基準,對其他污染物的有害程度、對生物體的毒性以及處理的費用等進行研究和測算,結果是排放0.5g 汞,4000gSS, 1000gCOD……產生的污染危害和相應的處理費用基本相等或等值,也就是污水中汞污染當量值是0.0005kg,SS污染當量值是4kg,COD 的污染當量值是1kg。廢氣是以大氣中主要污染物煙塵、二氧化硫為基準,按照上述類似的方法得出其他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 污染當量的概念主要在水污染收費和大氣污染收費中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