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合成樹脂工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准。本標准規定了合成樹脂(聚氯乙烯樹脂除外)工業企業及其生產設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合成樹脂工業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雜訊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准。配套的鍋爐和導熱油爐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本標准為首次發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七條 國家支持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鼓勵環境保護產業發展,促進環境保護信息化建設,提高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水平。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大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財政投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和普及工作,鼓勵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環境保護志願者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營造保護環境的良好風氣。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培養學生的環境保護意識。新聞媒體應當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第十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對資源保護和污染防治等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對保護和改善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第十二條 每年6月5日為環境日。
㈡ 工業廢水檢測方法
工業廢水檢測主要是對企業工廠在生產工藝過程中排出的廢水、污水和水生物檢測的總稱。工藝廢水檢測包括生產廢水和生產廢水。按工業企業的產品和加工對象可分為造紙廢水、紡織廢水、製革廢水、農葯廢水、冶金廢水、煉油廢水等。
一、生化需氧量(BOD)
生化需氧量又稱生化耗氧量,縮寫BOD,懇表示水中有機物等需氧污染物質含量的一個綜合指標,它說明水中有機物出於微生物的生化作用進行氧化分解,使之無機化或氣體化時所消耗水中溶解氧的總數量,其單位以ppm成毫克/升表示。其值越高,說明水中有機污染物質越多,污染也就越嚴重。加以懸浮或溶解狀態存在於生活污水和製糖、食品、造紙、纖維等工業廢水中的碳氫化合物、蛋白質、油脂、木質素等均為有機污染物,可經好氣菌的生物化學作用而分解,由於在分解過程中消耗氧氣,故亦稱需氧污染物質。若這類污染物質排人水體過多,將造成水中溶解氧缺乏,同時,有機物又通過水中厭氧菌的分解引起腐敗現象,產生甲烷、硫化氫、硫醇和氨等惡具氣體,使水體變質發臭。
廢水中各種有機物得到完會氧化分解的時間,總共約需一百天,為了縮短檢測時間,一般生化需氧量條以被檢驗的水樣在20℃下,五天內的耗氧量為代表,稱其為五日生化需氧量,簡稱BOD5,對生活廢水來說,它約等於完全氧化分解耗氧量的70%。
我國規定,在工廠排出口,廢水的BOD;的最高容許濃度為60毫克/升,地面水的BOD不得超過4毫克/升。
二、化學需氧量COD
化學需氧量又稱化學耗氧量簡稱COD。是利用化學氧化劑(如高錳酸鉀)將水中可氧化物質(如有機物、亞硝酸鹽、亞鐵鹽、硫化物等)氧化分解,然後根據殘留的氧化劑的量計算出氧的消耗量。它和生化需養量(BOD)一樣,是表示水質污染度的重要指標。COD的單位為ppm或毫克/升,其值越小,說明水質污染程度越輕。
水中的還原性物質有各種有機物、亞硝酸鹽、硫化物、亞鐵鹽等。但主要的是有機物。因此,化學需氧量(COD)又往往作為衡量水中有機物質含量多少的指標。化學需氧量越大,說明水體受有機物的污染越嚴重。化學需氧量(COD)的測定,隨著測定水樣中還原性物質以及測定方法的不同,其測定值也有不同。目前應用最普遍的是酸性高錳酸鉀氧化法與重鉻酸鉀氧化法。高錳酸鉀(KMnO4)法,氧化率較低,但比較簡便,在測定水樣中有機物含量的相對比較值及清潔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樣時,可以採用。
三、重鉻酸鉀(K2Cr2O7)法,氧化率高,再現性好,適用於廢水監測中測定水樣中有機物的總量。有機物對工業水系統的危害很大。含有大量的有機物的水在通過除鹽系統時會污染離子交換樹脂,特別容易污染陰離子交換樹脂,使樹脂交換能力降低。有機物在經過預處理時(混凝、澄清和過濾),約可減少50%,但在除鹽系統中無法除去,故常通過補給水帶入鍋爐,使爐水pH值降低。有時有機物還可能帶入蒸汽系統和凝結水中,使pH降低,造成系統腐蝕。在循環水系統中有機物含量高會促進微生物繁殖。因此,不管對除鹽、爐水或循環水系統,COD都是越低越好,但並沒有統一的限制指標。在循環冷卻水系統中COD(KMnO4法)>5mg/L時,水質已開始變差。
㈢ 苯酚污水最新國家排放標准
根據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2010 的規定,必須達到1mg/L或者0.5mg/L。苯酚(回Phenol,C6H5OH)是一答種具有特殊氣味的無色針狀晶體, 有毒,是生產某些樹脂、殺菌劑、防腐劑以及葯物(如阿司匹林)的重要原料。也可用於消毒外科器械和排泄物的處理, 皮膚殺菌、止癢及中耳炎。熔點43℃,常溫下微溶於水,易溶於有機溶劑;當溫度高於65℃時,能跟水以任意比例互溶。苯酚有腐蝕性,接觸後會使局部蛋白質變性,其溶液沾到皮膚上可用酒精洗滌。 小部分苯酚暴露在空氣中被氧氣氧化為醌而呈粉紅色。
苯酚是德國化學家龍格(Runge F)於1834年在煤焦油中發現的,故又稱石炭酸(Carbolic acid)。使苯酚首次聲名遠揚的應歸功於英國著名的醫生里斯特。里斯特發現病人手術後死因多數是傷口化膿感染。偶然之下用苯酚稀溶液來噴灑手術的器械以及醫生的雙手,結果病人的感染情況顯著減少。這一發現使苯酚成為一種強有力的外科消毒劑。里斯特也因此被譽為「外科消毒之父」。
㈣ 廈門注塑機廢氣排放標准
合成樹脂工業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雜訊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
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准
㈤ 注塑行業voc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規定合成樹脂製品行業也執行該標准,其中大氣污染物的控制因子包括非甲烷總烴、苯乙烯、酚類、甲醛等。規定塑料製品行業執行該標准,其中大氣污染物的控制因子為VOCs。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准(含標准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准包括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團體標准、企業標准。國家標准分為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准。
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國家鼓勵採用推薦性標准。
㈥ 甲苯的排放標准在哪裡可以找到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網站回上可以找到:http://kjs.mep.gov.cn/hjbhbz/bzwb/dqhjbh/dqgdwrywrwpfbz/199701/t19970101_67504.htm
答
甲苯的排放標准:
㈦ 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有哪些
工業污染物工業污染物指的是工業生產過程中所排放的廢氣(SOx)、廢水(酸水鹼水)、廢渣、粉塵、惡臭氣味等的總稱。通常含有多種有害物質。工業污染物的檢測指標主要分為大氣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和水污染三大類 。其中大氣污染物包括 SO2 、工業粉塵和煙塵;工業固體廢棄物包括冶煉廢渣、粉煤灰 、爐渣、煤矸石、尾礦和其他固體廢棄物;而水污染物則包括一般無機、有機污染物和有害重金屬等,其中揮發酚、氰化物、化學需氧量 、石油類廢物和氨氮屬於一般無機或有機污染物,而有害重金屬則包括汞 、鎘、六價鉻、鉛等。
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19431-2004 味精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19821-2005 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0426-2006 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1902-2008 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5465-2010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5468-2010 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5466-2010 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5464-2010 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5467-2010 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6132-2010 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6131-2010 硝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6452-2011 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6451-2011 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7632-2011 橡膠製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16171-2012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8666-2012 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8661-2012 鐵礦采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0484-2013 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0770-2014 錫、銻、汞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1572-2015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1571-2015 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1570-2015 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1573-2015 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1574-2015 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15581-2016 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T/CNFAGS2-2021 三聚氰胺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㈧ 水溶性丙烯酸樹脂污染物排放標准
隨著城市區域和工業的快速發展,塗料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其在推動我國經濟發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國塗料產量從2000年的183.9萬噸增加到了2004年的298.1萬噸,已成了世界塗料生產和消費的第二大國。國際上著名的塗料公司PPG、阿克蘇、立邦、巴斯夫等都已經落戶中國。與此同時,塗料使用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也越來越得到人們的重視,綠色、環保已經成為產品市場競爭中的重要砝碼,也成為國際貿易中國綠色壁壘的組成部分。限制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排放已成為加強行業管理、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方面。除了塗料使用過程中VOCs的揮發外,塗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也是塗料工業污染物排放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也對周圍環境造成了影響,美國,歐盟等對塗料生產過程中的VOCs的排放制訂了專門的較為嚴格的標准,而我國目前仍執行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已經不能適應目前環境保護的要求,也不符合塗料工業發展的趨勢。為了推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准司已經下達任務制訂《國家塗料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以進一步加強行業污染控制,規范行業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該標准也已經被國家標准委列為強制執行標准。
塗料種類繁多,雖然水性塗料、粉末塗料、輻射固化塗料、高固分塗料等「節約型、環保型」塗料得到迅速發展,但在很長時間內,溶劑型塗料尚無法完全退出市場,因此制訂塗料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既要考慮生產工藝的特點,又要考慮行業的發展趨勢。本文下面主要對制訂標準的原則、國外標準的狀況和標准體系的構建進行了探討。
2制訂標準的總體原則
(1)以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國家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規劃為依據,促進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2)有利於保護生活環境、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有利於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實施;
(3)符合塗料工業的實際情況和發展要求;與經濟、技術發展水平和相關方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具有先進性,促進科學技術進步;
(4)按照優先污染物的原則,逐步進行實施;
(5)以科學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為依據;堅持控制技術可行和經濟可行;
(6)根據本國實際情況,參照國外相關標准、技術法規;
(7)淡化功能區分類控制,重視總量控制;
(8)促進清潔生產,體現污染的過程式控制制;
3國外標准體系及控制標准比較
3.1美國塗料工業排放標准
美國環境保護署於2002年設立了有關塗料行業有毒有害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標准,並於2005年12月頒布最新版的《混合塗料生產的有毒有害氣體排放標准》(:;FinalRule)。美國標準的最大特點是基於最大可得污染控制技術(MACT)的技術上制訂的,標准值是考慮行業中先進企業的控制水平制訂的。制訂過程中根據調查的企業中環境保護排名前30家企業的排污平均值作為MACT底線,MACT標准一底線是確保所有的主要污染源使用現有較好的控制技術且排放較少的污染物的最低控制水平,作為制訂標準的最低要求,不得突破底線,但可制訂嚴格於底線的標准。
美國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體系中包括了對儲罐、工藝設備、廢水收集和輸送系統,輸送系統及輔助設備等排放的HAPs的限值。主要的HAPs為甲苯,甲醇,二甲苯,氯化氫、二氯甲烷等。具體規定如下:
3.1.1工藝設備:
①對容積大於等於0.94m3(250加侖)的固定式,攜帶型容器,要求加蓋子。
②對現源固定式設備除了要求加蓋密封外,還必須在未控制的基線上削減有機HAP75%以上。
③對新源固定式,攜帶型容器除了加蓋外,要求削減有機HAP95%以上。
④作為選擇方案,可以在有特定限制溫度使用冷凝器。
3.1.2儲存罐:
①標准涉及的儲存罐:α)現源:儲存罐容積大於或等於75m3(20000加侖),儲存物的蒸汽壓大於或等於13.1KPa(1.9磅平方時):β)新源:儲存罐容積大於或等於75m3(20000加侖)但小於94m3(25000加侖),儲存物的蒸汽壓大於或等於10.3KPa,或儲存罐容積大於94m3(25000加侖),儲存物的蒸汽壓為0.7KPa。
②對現/新源要求削減有機HAP90%以上,或使用浮頂罐或水汽平衡裝置。
3.1.3廢水處理系統:
①對現源,若特定HAP的濃度大於等於4000ppmW,則要求將廢水引入有所控制的水管,以削減有機HAP。
②對新源,若特定HAP的濃度大於等於2000ppmW,則要求;曙廢水引入有所控制的水管,以削減有機HAP。
3.1.4輸送操作
若輸送的物質中含有至少1140萬升/年(300萬加侖/年),且HAP分壓大於等於10.3kPa),則要求控制75%HAP的排放。可採用的措施包括將水汽回送至工藝中,或在特定溫度限制下使用冷凝器。
3.1.5設備泄漏:
啟動泄漏檢查和修理計劃(LDAR)。
3.1.6對熱交換系統等,建議起草減少排放和月泄漏檢查計劃。
3.1.7清洗同樣被認為是工藝用水,因此同其他工藝用水一樣,遵守在通風孔,儲存罐、設備泄漏及廢水系統中的標准。
3.2歐盟塗料工業相關排放標准
3.2.1歐盟空氣污染控制指令
歐盟在1999/13/EC((VOCs))中對塗料行業的VOCs的排放做了詳細的規定。其中塗料生產過程VOCs排放的標准分溶劑使用量的大小分為兩大類,分別規定了VOCs排放濃度(mS/C/m3)、無組織排放量和全工藝總排放量(按照溶劑使用量的百分比控制,分別為5%、3%)。其中歐盟在制訂該標准時也考慮了不同溶劑使用的不同控制標准,比如鹵代烴等。
3.2.2德國相關塗料行業標准
(1)廢水排放標准
德國有專門的《塗料和清漆樹脂生產廢水排放標准》(2001.9.20)\《無機顏料生產廢水》(2001.9.20),《化工廢水》(2001.9.20)等標准在《塗料和清漆樹脂生產廢水排放標准》中規定了適用於生產水合分散染料,合成樹脂粘合膏、水稀釋塗料、清漆樹脂,溶劑型塗料以及輔助材料的生產廢水的排放標准。具體規定了:排污點(排入水體)的標准(指標有COD、BOD、魚類毒性,如表1),對重金屬和AOX、VHHC規定了與其他廢水混合前的要求、此外結合工藝對生產流程,溶劑回收等進行了限制性規定。
標准中規定相關企業通過對各污染源具體情況的考察,在以下措施容許的條件下,應盡量降低污染物的負荷:
①如果在生產流程中需要製造真空,通過使用採用無廢水技術製造真空以減少廢水的產生量。
②廢水中不得含有汞化合物和含錫有機化合物(源於防腐劑和殺菌劑的使用),為確認廢水中不含有以上污染物,生產商應出具有關證明,證實防腐劑、牙口殺菌劑的原料和輔料中不含有這些物質。
③通過對溶劑回收,蒸餾殘渣驟冷工藝生產的溶劑型塗料,其生產廢水不得排放。
(2)德國TA-Luft(空氣質量控制技術規范)
除了歐盟的1999/13/EC指令外,德國的TA-Luft中也規定了大量的有機物的廢氣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塗料使用的主要介於Ⅱ類和Ⅲ類。
TA-Luft陪空氣有機污染物根據致癌性,惡臭、毒性高低分為三個級別,還規定了無機顆粒物,氣態無機物、致癌污染物的排放標准。
4.我國塗料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框架體系設計
4.1標准體系
4.1.1工藝分類的考慮
擬把塗料按照產品進行分類制訂排放標准,共分為:溶劑塗料(再細分為丙烯酸樹脂塗料,醇酸樹脂塗料、環氧樹脂塗料,氨基樹脂塗料、丙烯酸樹脂塗料,聚氨酯塗料、其他)、水性塗料,粉末塗料,高固體分塗料、特種塗料。
4.1.2標准分級
標准將不按照環境功能區分級,制訂統一的排放標准。
(1)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污染物分一類污染物質和二類污染物,制訂統一的排放標准和預處理標准。此外,還規定單位產品最高允許排水量。
(2)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將制訂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無組織排放限值和VOCs的排放總量限值。其中排放速率不再沿用國家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按照不同排氣筒高度制訂不同的排放速率」的體系,制訂統一的排放速率。
4.1.3標准實施分階段
根據項目建設時間分為兩個時間段,以2008年1月1日界定兩個時間段,分現有企業和新、擴、改建企業,分別制訂污染物排放標准。但給予現有污染源2-3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後執行統一的標准。
4.1.4標準的適用范圍
本標准將規定塗料工業生產企業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處置(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及實施監督。
本標准適用於我國行政管轄范圍內一切塗料工業生產企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處置(控制)排放管理。
本標准不適用於應用塗料企業的塗裝過程中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和雜訊等的控制。
4.2標准控制指標篩選
4.2.1水污染物控制指標
(1)一類污染物:總汞、總鎘、總鉛、總鉻(含六價鉻)、總銅,總錫
(2)二類污染物:pH、色度、COD,TOC、BOD、SS、氨氮、總鋅
(3)特徵控制污染物:可吸附有機鹵素(AOX)、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二氯甲烷、甲醛、生物毒性。
(4)總量控制指標:單位產品最高允許排污量
4.2.2大氣污染物控制指標
(1)粉塵
(2)甲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甲苯二異氰酸酯、苯乙烯、鹵素、二氯甲烷、2-硝基丙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3)VOCs、臭氣濃度。VOCs主要規定其最低削減率。
4.3水污染物控制指標的初步考慮
4.3.1一類污染物
我國的一類污染物的現行標准基本上都遠遠超過衛生基準值或者基於毒性的計算值。需要考慮對該類污染物逐步加嚴。對於塗料行業來說,由於業內已經對含汞、含鉛、含錫的成份進行了嚴格的淘汰或限制措施,所以考慮一類污染物排放標准參考德國規定了「廢水中不得含有汞化合物和含錫有機化合物(源於防腐劑和殺菌劑的使用)」等,規定塗料中重金屬的限制條款。
4.3.2常規污染物
初步考慮的pH、色度、COD、TOC、BOD、SS、氨氮、總鋅等常規污染物因子,將主要基於企業調研資料,按照控制技術的水平設計。初步擬定的標准值如表3所示。
廢水排放標准中擬考慮以下兩點:
(1)常規污染物將制訂排放標准值和預處理標准值。預處理標准值將針對廢水排入設置污水處理廠的廢水。
(2)與目前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的標准值是日平均值不同,以上標准均指瞬間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值。
(3)強調TOC的標准,是為了更好的推動在線監測裝置,強化監控。標准文本中;將重點考慮對在線裝置的要求。
4.3.3特徵污染物
由於根據初步的調研和了解,很多企業在特徵污染物方面缺乏監測,所以)曙主要基於風險、參考國外標准和污染控制技術水平分析來決定。與目前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相比,將在以下幾方面加強標準的實施:
(1)生物毒性
對於水質的毒性評價指標目前主要涉及的有生物發光菌毒性和魚類毒性。各種控制方式的有效性也不同,不具有可比性。根據近期的研究,發光菌毒性在測定中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因此擬定參照德國標准,制定魚類毒性指標。
(2)單位產品排水量
本項指標主要目的在於規定單位產品排污負荷,由於塗料行業的品種眾多,擬定按照主要品種(基料種類)分水性塗料,溶劑型塗料分別制定單位產品最高允許排水量。按月平均值計算。
4.4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制定的初步考慮
4.4.1有組織排放的濃度控制
(1)顆粒物
眾多的研究表明顆粒物與呼吸系統疾病死亡率具有非常直接的關系,也是城市大氣能見度的主要影響因素。很多城市的首要大氣污染物是顆粒物。顆粒物越小,對人體的危害越大。所以對粉塵的控制應該逐漸嚴格。美國在1997年就開始制定了PM2.5的大氣環鏡質量標准,對企業的顆粒物排放也帶來了極大的)中擊。
由於隨著顆粒物的除塵技術的發展,一般袋式除塵可以達到較高的除塵效率,所以擬定顆粒物按照德國的控制,即50mg/m3。
(2)VOCs
揮發性有機物種類繁多,除了毒性相對較大的甲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甲苯二異氰酸酯、苯乙烯、鹵素、二氯甲烷、2-硝基丙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將單獨制定標准外,還將制訂總量VOCs的總量控制。
除此之外,歐盟還規定含有「三致」作用的VOCs的塗料(歐盟的R45、R46、R49、R60、R61的規定范圍)的應該盡快淘汰,同時排放濃度應達到2mg/m3的要求。我國非甲烷總烴的排放限值為120mg/m3。
根據國外的參考,塗料工業VOCs排放的初步控制設想:排放濃度控制在150mg/m3以下。初步擬定如表5所示。
4.4.2有組織排放的總量控制
對於單一污染物排放擬考慮仍沿用我國《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l6297-1996)中的體系,制定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的限制。
4.4.2臭氣濃度
4.4.4無組織排放控制
無組織排放是塗料企業VOCs的一個重要方面,目前規定的廠界濃度限值在實際運行中遇到不少的困難,歐盟的無組織排放總量控制限值較為科學,而且美國最新的塗料行業大氣排放標准也在一定程度上參考了該方式,所以本塗料標准中將參照歐盟的標准,規定無組織排放不得小於溶劑使用量的3%。以提高企業的可操作性。
㈨ 國家vocs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國家標准: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1993)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16297-1996)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准(試行)(GB 18483-2001)
室內空氣質量標准(GB/T18883-2002)
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950-2007)
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951-2001)
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952-2007)
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1902-2008)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5465-2010)
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GB/T 27630-2011)
橡膠製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7632-2011)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6171-2012)
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8665-2012)
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0484-2013)
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1570-2015)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1572-2015)
燒鹼、聚氯乙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5581-2016)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准(GB 37822—2019)
制葯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7823-2019)
塗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7824-2019)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
工業防護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30981-2020)
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徵求意見稿)
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准(徵求意見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十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
㈩ 哪種工業電鍍廢水處理方式成本低
電鍍廢水處理工藝通常包括物理化學法、生物法、高級氧化工藝包括電化學法等,其中涉及到生物法的話,通常會在生物法前段加上物化或高級氧化工藝等,以防止廢水中的有毒重金屬或有機物對後端的微生物產生毒害作用。
電鍍廢水處理零排放系統還涉及膜處理和蒸發器處理,運行成本相較於達標排放,電鍍廢水處理零排放的運行成本根據水量不同、每個工藝段的設備的選擇不同,運行成本約為35-100元每噸水不等。
近年來,隨著電鍍工業的產業園集中化,電鍍廢水處理項目通常涉及到整個電鍍工業園區的集中處理,處理水量和規模通常也比較大,因電鍍廢水處理系統占據整個電鍍產業園投資比例較大,直接涉及到投資回報率,投資方對噸水投資和運行成本核算得越來越精細化,因此對廢水處理機構的技術要求和項目管理水平也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