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vocs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國家標准: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1993)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16297-1996)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准(試行)(GB 18483-2001)
室內空氣質量標准(GB/T18883-2002)
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950-2007)
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951-2001)
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952-2007)
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1902-2008)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5465-2010)
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GB/T 27630-2011)
橡膠製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7632-2011)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6171-2012)
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8665-2012)
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0484-2013)
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1570-2015)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1572-2015)
燒鹼、聚氯乙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5581-2016)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准(GB 37822—2019)
制葯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7823-2019)
塗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7824-2019)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
工業防護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30981-2020)
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徵求意見稿)
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准(徵求意見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十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
❷ db31572-2015是什麼標准
地方標准里沒有這格式的標准號,國標里有一部 GB 31572-2015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規定了合成樹脂工業企業及其生產設施(包括合成樹脂加工和廢合成樹脂回收再加工企業及其生產設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適用於現有合成樹脂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合成樹脂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❸ 企業通過1S09001項管理體系認證聚氯乙烯田樹脂執行標准Z
摘要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1572-2015)前言中提到「本標准規定了合成樹脂(聚氯乙烯樹脂除外)工業企業及其生產設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適用范圍提到「聚氯乙烯樹脂(PVC)生產裝置執行《燒鹼及聚氯乙烯工藝污染物排放標准》」
❹ 我們國家對voc的定義標準是什麼
voc標准不得高於每升200克。Voc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英文縮寫,從字面上他好像特別的普通,但是換一個角度,在環保領域中它是屬於有害的一種揮發性有機物。
在不同國家對於他的定義會有所不同,比如在美國人們認為voc是任何能夠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
但是美國聯邦給這一定義做了補充,認為應該排除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以及過氧化氫等物質,以及含碳的金屬物。而德國的定義是覺得是那些沸點不超過250攝氏度的化學物質,voc也被德國人稱為增塑劑。雖然定義不一樣,但是他的危害卻是一樣的。
有關色漆和清漆通用術語的國際標准ISO 4618/1-1998和德國DIN 55649-2000標准對VOC的定義是,原則上,在常溫常壓下,任何能自發揮發的有機液體和/或固體。
同時,德國DIN 55649-2000標准在測定VOC含量時,又做了一個限定,即在通常壓力條件下,沸點或初餾點低於或等於250℃的任何有機化合物。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VOC
❺ 關於VOC揮發性有機物的國內外標准
1、VOC揮發性有機物的國內標准:
我國執行的塗料國標《GB18582-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牆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中VOC含量的定義是:「塗料中總揮發物含量扣減水分含量,即為塗料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
一般說來,材料中所含VOC越少,它對人體的危害就越輕微。塗料國標中對內牆塗料中VOC含量的要求是:不得高於每升200克。
國家新頒布的《民用建築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中,室內空氣中TVOC的含量,已經成為評價居室室內空氣質量是否合格的一項重要項目。在此標准中規定的TVOC含量為Ⅰ類民用建築工程:0.5 mg/立方米、Ⅱ類民用建築工程:0.6mg/立方米 。
2、VOC揮發性有機物的國外標准:
國外發達國家對塗料中VOC含量的限制很嚴格。以歐盟而言,一類(亞光類)塗料不得高於每升30克,二類(有光類)不得高於每升200克。
(5)合成樹脂工業排污標准擴展閱讀:
VOC揮發性有機物的降解方法:
1、活性吸附法:在有機廢氣治理工藝中 , 吸附是處理效果好、使用較廣的方法之一 , 吸附劑有活性炭、硅藻土、沸石等 , 其中活性炭吸附應用最多。通過吸附系統 , 不僅可以使VOC濃度大大降低 , 實現廢氣達標排放 , 而且吸附後通過氣提解吸 , 收集物可回用於生產。
2、引風高空排放法:這是一般企業在裝漆、砂磨等崗位使用最多、最簡便的方法之一 , 其成本低、易操作、效果明顯。但高空排放只是污染的轉移 , 並沒有真正解決污染問題 , 而引風機功力大小和風口安裝高度又直接影響引風效果。
3、燃燒處理法:VOC為有機揮發性物質 , 易燃燒 , 可採用常溫或催化氧化燃燒處理 , 氣體由引風管道通入鍋爐或焚燒爐燃燒 , 但對高溫有機氣體還要經過安全論證。此法處理比較完全, 基本可以把VOC轉化為CO2 、H2O 。
4、吸收除氣法:因VOC一般都溶解於柴油或200#汽油等有機溶劑 , 可用柴油或200#汽油吸收VOC, 吸收後的溶劑可用於燃料或稀釋劑。這種方法操作方便、成本低 , 但吸收處理後一般尚有揮發氣體殘余 , 因有機溶劑本身易揮發 , 因此不能使VOC降為零 , 若遇高溫 , 則吸收率更低。
5、冷凝收集法:對反應釜高溫有機氣體可採用冷凝收集 , 先用直冷凝再螺旋冷凝 , 該法除氣效果明顯 , 易操作、運行成本低 , 但對低沸點氣體效果不佳。
❻ 注塑行業voc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規定合成樹脂製品行業也執行該標准,其中大氣污染物的控制因子包括非甲烷總烴、苯乙烯、酚類、甲醛等。規定塑料製品行業執行該標准,其中大氣污染物的控制因子為VOCs。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准(含標准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准包括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團體標准、企業標准。國家標准分為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准。
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國家鼓勵採用推薦性標准。
❼ 各行業 VOCs 無組織排放應執行什麼標准
1、《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准》(GB 37822—2019)發布前已實施的《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31571—2015)、《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1572—2015)以及近期發布的《制葯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7823—2019)和《塗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7824—2019),已對 VOCs 無組織排放源項(儲罐、泄漏等)進行了規定,這些行業的無組織排放控制按行業排放標准規定執行,不執行 GB 37822—2019 的通用要求。
2、涉及 VOCs 排放控制的橡膠製品、合成革與人造革、焦化等其他行業污染物排放標准,其 VOCs 有組織排放控制按相應排放標准規定執行,因行業排放標准中未規定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要求,無組織排放控制應執行 GB 37822—2019 的規定。
3、沒有行業專項排放標準的涉 VOCs 行業,有組織排放控制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 16297—1996)的規定,無組織排放控制執行 GB 37822—2019 的規定。
4、有更嚴格地方排放標准要求的,應執行地方標準的規定。
❽ 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有哪些
工業污染物工業污染物指的是工業生產過程中所排放的廢氣(SOx)、廢水(酸水鹼水)、廢渣、粉塵、惡臭氣味等的總稱。通常含有多種有害物質。工業污染物的檢測指標主要分為大氣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和水污染三大類 。其中大氣污染物包括 SO2 、工業粉塵和煙塵;工業固體廢棄物包括冶煉廢渣、粉煤灰 、爐渣、煤矸石、尾礦和其他固體廢棄物;而水污染物則包括一般無機、有機污染物和有害重金屬等,其中揮發酚、氰化物、化學需氧量 、石油類廢物和氨氮屬於一般無機或有機污染物,而有害重金屬則包括汞 、鎘、六價鉻、鉛等。
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19431-2004 味精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19821-2005 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0426-2006 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1902-2008 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5465-2010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5468-2010 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5466-2010 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5464-2010 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5467-2010 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6132-2010 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6131-2010 硝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6452-2011 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6451-2011 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7632-2011 橡膠製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16171-2012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8666-2012 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28661-2012 鐵礦采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0484-2013 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0770-2014 錫、銻、汞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1572-2015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1571-2015 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1570-2015 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1573-2015 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31574-2015 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GB15581-2016 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T/CNFAGS2-2021 三聚氰胺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❾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合成樹脂工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准。本標准規定了合成樹脂(聚氯乙烯樹脂除外)工業企業及其生產設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合成樹脂工業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雜訊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准。配套的鍋爐和導熱油爐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本標准為首次發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七條 國家支持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鼓勵環境保護產業發展,促進環境保護信息化建設,提高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水平。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大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財政投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和普及工作,鼓勵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環境保護志願者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營造保護環境的良好風氣。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培養學生的環境保護意識。新聞媒體應當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第十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對資源保護和污染防治等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對保護和改善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第十二條 每年6月5日為環境日。
❿ 廈門注塑機廢氣排放標准
合成樹脂工業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雜訊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
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