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加強畜禽養殖糞污處理及資源化利用
一、我國養殖業褰污污染概況
1.畜禽養殖場糞污特點。數量大,臭味重,
全國畜禽糞便年排放量已超過40億噸。含氮量髙,水分適中,含有較多的腐殖質。水分含量和C/N取決於是否使用墊料,墊料的類型和數量、管理方式以及氣候等。
2.養殖場糞污排放對環境的影響。污水隨意排放到河流,病死動物屍體隨意丟棄。
3.存在的突出問題一總體布局方面。受制於地形、地勢、交通以及習慣、經驗甚至形象等,場區布局不盡合理,各功能分區不能按照風向和地形布置。場區內設施之間的相互聯系和影響考慮不周,凈污分區不明確。一些重點部位,或因操作或管理不便,設計時往往會降低防疫要求,比如:隔離舍、出入口消毒通道及設施、病死畜禽處理設施等配置不完善或形同虛設。
4.環保方面的突出問題。運動場糞污收集與滲漏;清糞工藝與後續糞污處理工藝不匹配;糞污處理工藝選擇不合理;作業環境差,設備故障率髙;缺乏科學的規劃,不同地區畜禽養殖總量控制沒有要求;養種結合不夠,缺少糞污髙效利用的途徑。
二、國外畜禽場褰污處理方式解析
1.丹麥。全國設有22個集中沼氣發酵站,每個發酵站負責5km以內的畜禽養殖戶糞污處理。農戶免費向沼氣站內提供畜禽糞污,免費獲得相當量的有機肥料。沼氣站由公司經營,通過沼氣發電、供熱來獲取利潤。
2.美國。(1)淺集糞池系統。在美國東南部使用最廣泛,各個生產階段均可使用,每隔5〜7天清糞1次。集糞池深0.6m。分娩舍內在糞池端頭一側設有排糞口。集糞池底部設一定坡度以便排糞。每次清糞完成後需向糞池中添加幾公分深的水。(2)深糞坑系統。美國中西部使用廣泛, 各個生產階段都可使用,集糞坑深一般為2.5m,抽糞時,通過風機洞口將糞污吸走。集糞池的大小一般以貯存一年的糞污為准。
3.荷蘭。傳送帶干清糞工藝:舍內實現糞尿徹底分離,糞便:富含P元素和有機物一堆肥;尿液:富含N元素一沼氣或反滲透處理。
三、畜禽場褰污處理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糞污處理應包含的環節:糞污收集、糞污輸送、糞污堆放與貯存、糞污處理與利用。
1.糞污的收集問題一減量化措施。清糞方式的影響:舍內糞污的區域范圍、沖糞用水量、舍內糞污是否能及時清出、清糞用工和勞動強度、糞污處理利用方式結合。
2.場區糞污輸送一暗管/溝。場區糞污輸送渠道應位於擠奶/轉群/污道通道下方,寬度依據流量而定,深度凍層以下。
3.場區的糞污貯存。要用集糞池+攪拌汞,更有利於糞污的發酵。
4.糞污處理與利用方式。物理、化學處理方法有:固液分離、絮凝、過濾;好氧、厭氧處理及生物處理:堆肥、沼氣、氧化塘、人工濕地、 膜處理。
固體糞污拋灑到田間作為肥料,處理後的污水和沼水也可以噴灌農田,還可以作為無土栽培的營養液。
四、畜禽場褰污治理技術模式
1.種養結合模式。採用干清糞或水泡糞方式收集糞污。干清糞時,固體糞便經堆肥或其它無害化方式處理,污水與部分固體糞便進行厭氧發酵、氧化塘等處理,在養分管理的基礎上,將有機肥、沼渣沼液或肥水應用與大田作物、蔬菜、果樹、茶園、林木等;採用水泡糞方式,糞污進行厭氧發酵、氧化塘處理,還田應用於農業。
2.循環利用模式。採用干清糞、控制生產用水、減少養殖過程用水量;場內實施污水暗道輸送、雨污分流和固液分離,減少污水處理壓力;處理後的污水主要用於場內沖洗糞溝或圈欄等,固體糞便通過堆肥、基質生產、牛床墊料、燃料等方式處理利用。關鍵要素:工藝設計和工程技術的配套。
3.達標排放模式。採用干清糞方式,養殖場污水通過厭氧、好氧等工藝處理後,出水水質達到國家排放標准要求,固體糞便通過堆肥等處理利用。關鍵要素:成本問題。
4.集中處理模式。在養殖密集區,依託一個規模養殖場或獨立的糞污處理企業,對周邊養殖場、養殖小區、養殖戶的糞便或污水進行收集,並集中處理。可以是固體糞便處理、養殖污水集中處理、或糞便和污水集中處理。
5.多種模式並舉(多元化)治理。多種模式相結合利用也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五、新形勢下畜牧業面臨的壞保挑戰
近幾年,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法規、政策:2013年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2014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部專門針對養殖業的環保法律);2013年10月15日,農業部頒布了「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並開始實施;2014年4月24日修訂通過「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施行;新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正在廣泛徵求意見和修訂之中,對養殖場的大氣污染也要監管;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正式出台,2017年底前,關閉或搬遷禁養區養殖場、戶。
4月15日,張桃林副部長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態,農業已超過固液成為我國最大的面源污染產業。
1.條例分析了養殖業污柒問題主要原因。中國畜禽養殖污染問題的幾個主要原因:產業增長迅速,粗放、管理水平低,規模化水平不夠;缺乏必要的引導和規范;布局不合理,過度集中;與種植業脫節,化肥的優惠政策,農村勞動力的減少等等,致使大量畜禽糞便得不到有效的處理和利用;沒有建立完善的動物屍體收集處理體系。
2.條例的基本特點。抓大放小;全過程管理;加強監管;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利用為根本途徑,利用為主、治理為輔;扶持鼓勵引導為主,獎懲並舉。
3.條例主要內容一綜合利用和治理。支持綜合利用;支持種養結合,推動就近地利用;還田利用,要考慮土地笑納能力,消毒以防止疫病傳播;養殖和廢棄物處理活動,要採用措施防止污物外泄;排污要達標達總量,未經處理不得排放;產排污情況向環保部門報告;屍體處理要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防止疫情傳播,防止環境污染。屍體處理享受政府補貼;污染嚴重的養殖密集區域應由縣級政府組織治理措施,包括配套建設設施,布局調整和搬遷、轉產等;養殖戶因規劃調整、禁養區劃定等整治等,受到損失可依法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正度予以補償。
4.條例主要內容一激勵措施。環保等資金支持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利用畜禽糞便製造有機肥的政策扶持:稅收優惠、用電優惠、優先運力安排、購買和使用享受不低於化肥的補貼等優惠政策;支持發電上網和自用;自願進一步減排的可按與政府簽訂的協議申請獎勵,優先獲取相關政策支持。
5.關於新環保法。將保護環境列為基本國策;集中解決環境法律的共性問題和突出問題;明確了政府的環境責任(環境質量、環境改善的財政投入、宣傳與普及、突發事件處置、監管等);企業環境義務(清潔生產,按照要求排污一量、質,排污費,安裝監測設備,制定突發預案,公開排污信息,建立環保責任制度);環保部門監管執法(停建罰款,查封扣押,停業關閉,行政拘留,刑事責任等)針對違法成本低,加大了處罰力度。
6.糞污綜合治理與利用的思考。(1)加強畜禽養殖糞污收集環節工藝研究與設備研發:不同規模的糞污差異化處理模式與經濟節能處理技術(能源環保型、環保型、經濟型)。小型場採用分散收集、統一處理,大型廠採用機械清糞一管道輸送一集中貯存一髙效處理與利用;輕筒型、智能化糞污收集、施用機械設備研發;糞污生物安全髙效循環利用技術包括污水回用、墊料、養藻;雨污分流;養殖工藝和生產方式轉變。(2)政策層面:突出糞污處理的公益性性質;採用多元化政策扶持方式(農機購機補貼、處理運行費用補貼、以獎替補);建立糞污處理與施用規范;綜合考慮養殖業布局、規模,研究制定我國不同地區畜禽養殖總量控制策略;加強監管。
㈡ 畜牧養殖帶來的環境問題咨詢
我國畜禽養殖業的主要環境問題
80年代後期,隨著畜禽養殖業迅速發展,養殖規模逐漸擴大,並且為保障大、中城市菜籃子供給,方便運輸,畜禽養殖業多集中在大、中城市周邊。由於養殖規模、養殖方式和分布區域發生了變化,導致畜禽養殖污染呈現總量增加、程度加劇和范圍擴大的趨勢。
我國畜禽養殖業環境污染的特點
畜禽養殖業帶來的污染已成為我國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其主要特點為:
(1)畜禽廢棄物產生量很大。據國家環保總局2000年對全國23個規模化畜禽養殖集中的省、市調查顯示,我國1999年畜禽廢棄物產生量約為19億噸,是工業固體廢物的2.4倍(我國工業當年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為7.91億噸),畜禽廢棄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機污染物,僅COD一項就達7118萬噸,已遠遠超過工業和生活污水污染物的COD之和。
(2)畜禽廢棄物污染環境相當嚴重。據調查,由於畜禽廢棄物產生量很大,且90%以上的畜禽養殖場沒有綜合利用和污水治理設施,畜禽廢棄物污水任意排放現象極為普遍。大量畜禽廢棄物污水未經處理直接進入水體,加劇了河流、湖泊的富營養化。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據調查估計,目前畜禽廢棄物中氮、磷的流失量已大於化肥的流失量,約為化肥流失量的122%和132%。畜禽廢棄物產生的環境污染,已成為我國農村面源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
(3)畜禽廢棄物污染嚴重威脅和影響大中城市的區域環境質量。許多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為便於運輸,大多建在大中城市近郊,由於城市近郊無足夠的土地消納大量畜禽廢棄物,加之監管不利,造成畜禽廢棄物隨意丟棄、污水亂排亂放,嚴重影響大中城市的環境質量。據前兩年上海市對上海黃浦江上游污染源調查表明,畜禽廢棄物污染已佔污染總負荷的36%,分別超過了居民生活、農業、鄉鎮工業和餐飲業對環境的影響,是造成黃浦江嚴重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嚴重威脅和影響了上海的環境質量。
畜禽養殖業產生污染的主要危害
1.2.1污染水體
畜禽養殖場未經處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質 ,其污染負荷很高。高濃度畜禽養殖污水排入江河湖泊中,由於含N、P量高,造成水質不斷惡化,導致水體嚴重富營養化;大量畜禽廢棄物污水排入魚塘及河流中,會使對有機物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漸死亡,嚴重的將導致魚塘及河流喪失使用功能。而且,畜禽廢棄物及污水一旦進入河流、湖泊中,可使水中溶解氧含量減少,水體中有毒成分增多,嚴重時使水體發黑、變臭,形成持久性的有機污染,使原有水體喪失使用功能,極難治理、恢復,使河流、湖泊成為死湖、臭河。
1.2.2污染空氣
畜禽養殖過程會產生大量的惡臭氣體,其中含有大量的氨、硫化物、甲烷等有毒有害成分,污染養殖場及周圍空氣,影響養殖場員工的身心健康。同時有的畜禽養殖場離文教區、居民生活區較近,由於惡臭污染問題,導致養殖場與周圍群眾關系緊張,矛盾激化,甚至引發社會問題,影響社會安定。
1.2.3傳播病菌
畜禽廢棄物中的污染物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蟲卵以及孳生的蚊蠅,會使環境中病原種類增多,病原菌和寄生蟲大量繁殖,造成人、畜傳染病的蔓延,尤其是人畜共患病時,會導致疫情發生,給人畜帶來災難性危害。
1.2.4危害農田生態環境
高濃度的畜禽養殖污水長期用於灌溉,會使作物陡長、倒伏、晚熟或不熟,造成減產,甚至毒害作物出現大面積腐爛。此外,高濃度污水可導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氣、透水性下降及板結,嚴重影響土壤質量。
正因為如此,許多國家將畜禽養殖環境監督與管理作為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制定專門法律、法規,嚴加控制管理。
2畜禽養殖業環境污染原因分析
2.1生產和技術上的原因
2.1.1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規模化畜禽養殖發展迅速
養殖規模越來越大,畜牧生產發生了質的變化,逐步發展成為一個獨立產業。改革開放二十年來,我國肉類產量以每年 10%以上的速度遞增;奶類和禽蛋也以突飛猛進的速度增長,年遞增率均在10%以上。1986年,我國的禽蛋產量首次超過美國,1991年,我國的肉類總產量首次超過美國,從1991年開始,我國肉類產量和禽蛋總產量連續幾年保持世界第一。畜牧業在發展農村經濟中的作用越來越為各級政府所重視,在許多地方被列為支柱產業,成為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
2.1.2畜禽業養殖方式和養殖規模發生了重大變化
過去的畜禽業多為分散經營,在農村中僅作為副業生產,畜禽飼養頭數少、規模小,畜禽廢棄物可及時處置,對環境影響不大。近十多年來,規模化畜禽養殖業迅猛發展,已經成為一個獨立行業。據不完全統計,到 1999年底,全國大中型畜禽養殖場已近3.3萬家。畜禽業的集約化養殖在大中城市的發展尤為迅速。僅浙江1999年有養豬場1373個,飼養生豬存欄144萬頭。福建1999年有養豬場1230個,其中5000頭以上豬場有226個,廣東省的集約化養豬已佔全省生豬總量的90%以上。
2.1.3畜禽場布局發生了巨大變化,由農業區、牧區轉向大中城市及城鎮郊區
自 1988年實施「菜藍子工程」後,各級政府都高度重視畜牧業的發展,紛紛興建了一批集約化養殖場,以解決城市居民的肉、蛋、奶問題,考慮到運輸等方面的問題,這些養殖企業大都建於大、中城市近郊,近年來由於城市建設的發展,城區不斷外延擴大,一些養殖場逐漸進入城市的范圍,導致畜禽環境污染問題更加突出。
2.1.4農牧脫節,畜禽廢棄物得不到充分利用,是造成畜禽廢棄物污染的主要原因
我國傳統的畜禽業,是以家庭分散養殖為主,畜禽養殖的廢棄物可通過周圍農田及時施肥自然消化,形成良性循環。幾十年來,以畜—肥—糧循環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生產模式,在我國農業生產上形成了很好的生態平衡體系。然而,隨著規模化畜禽養殖業的迅速發展,以及畜禽業向城市周邊的轉移,造成了嚴重的農牧脫節,最終導致了養殖業與種植業的分離,養殖者不種地,廢棄物沒有土地及時消納,畜禽廢棄物這一寶貴的農業資源不能得到及時利用;同時由於化肥生產的發展,種地者用化肥取代了畜禽糞肥,不願意再用畜禽有機肥,畜禽廢棄物沒有了應用出路,於是,畜禽廢棄物被隨意堆放、丟棄,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
2.2政策和管理上的原因
2.2.1在畜牧業發展上,農業政策與環境政策脫節。這主要表現在二個方面:一是政策制訂環節上的脫節。大力發展畜禽養殖業一直是農業部門的政策目標,各級農業部門都將畜牧業發展做為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實現農業增長的重要內容加以推行,由於環境保護不是其核心職能,因此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在其政策目標中沒有得以充分體現。同樣,過去由於農村和農業的環境保護職能不在環保部門,加之受人力、物力和財力所限,環保部門主要加強了城市和工業的污染防治,所以,畜禽養殖污染也沒有被納入其水污染、大氣污染、固廢污染防治的重點內容。這樣,畜禽養殖的環境管理在強調產業發展的背景下,出現了所謂的「政策真空」。二是政策執行過程中的脫節。在政策的執行過程中,這種政策制訂上的脫節不斷被放大,在基層環境管理中,農業部門促進包括畜禽在內的農業發展的職能非常明確,但是,環保部門包括畜禽養殖業污染在內的農村環境管理問題卻缺乏相應的職能和手段,因此,畜禽養殖業的污染防治與環境管理相當薄弱。
2.2.2受職能影響,各級環保部門對畜禽廢棄物污染環境問題重視和管理不夠。長期以來,農業生產中的環境管理一直是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各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受職能限制對農業環境的管理基本是空白。加之規模化畜禽養殖是近十年來發展起來的,現行的環境管理法規、制度、標准主要針對城市和工業污染源,對畜牧業生產企業沒有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等制度,因此各級環保部門尚未對畜禽廢棄物的環境污染實施有效的環境管理。而且大中型畜禽飼養基地的建設,是各地作為市政府「菜籃子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保障城市副食品供應意義重大,不可簡單地實施「關、停、並、轉」,環保部門對其監督管理相當困難。
3我國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對策建議
總體思路是:從實 際出發,借鑒國外經驗,以保護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為目的,以廢棄物資源化和綜合利用為根本,以環境容量為基準,以「目標責任制」為龍頭,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及實用、廉價為原則,合理規劃、防治結合,強化管理,走具有中國特色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道路。
3.1借鑒發達國家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的經驗
從發達國家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管理情況看,對畜禽廢棄物污染防治主要從以下兩方面進行管理:
3.1.1實施種養區域平衡一體化,強調畜禽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和資源化。發達國家發展畜禽養殖業,絕大多數是屬於既養畜又種田的模式,畜禽廢棄物有充足的土地可以利用、進行消化。例如:荷蘭全國只有4個大型農場,整個農業、畜牧業分散在全國13.7萬個家庭農場,產生的畜禽廢棄物自身農場進行消化;丹麥則靠全國8萬個既種糧又養畜的自耕農;美國雖有大型畜牧場,但在養豬方面起主導作用的是年產200-500頭豬的小型農牧結合的農場。日本在20年前已認識到大型養殖業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將畜禽養殖業污染稱之為「畜產公害」,嚴格限制大型養殖場的建設,並規定在城鎮附近,豬場規模不得超過50頭,而且必須有治理排污的措施。
3.1.2對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必須要有一定的綜合利用和污染處理(處置)設施,對畜禽污水進行處理,做到達標排放。或者按排放要求進入市政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畜禽養殖場交納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費用,如日本橫濱市要求牧場主對畜禽養殖產生的廢棄物、尿液和沖洗水實施分離,尿液、沖洗水全部進入下水道,其費用根據排放量及濃度進行收費,由專門的污水處理廠處理。
3.2對我國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的建議
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和發達國家的主要經驗,我國的畜禽污染防治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3.2.1積極採用各種措施支持和鼓勵畜禽廢棄物的綜合利用
畜禽廢棄物同許多工業污染物不同,其中含有豐富的肥源,是我國農業生產中的寶貴資源,畜禽廢棄物的大量流失或棄之不用,是資源的巨大浪費,利用好畜禽廢棄物並將其轉化為有機肥,不僅可減輕畜禽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也可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結構,是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所以,要制定各種優惠政策鼓勵和促進畜禽廢棄物的綜合利用。
3.2.2採取疏堵結合的方式防治污染
一方面要積極引導進行綜合利用,提倡農牧結合、種養平衡一體化,加強綜合利用,從源頭及生產過程中減少排放,減少治理成本,提高環境、經濟和社會效益;另一方面要建立起嚴格的法規和標准,嚴格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環境管理,採取切實有效的污染防治手段,努力實現達標排放。
3.2.3堅持資源化、減量化、廉價化的原則
鑒於我國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特點,在環境管理上,一是強調資源化原則。既在環境容量允許條件下,使畜禽廢棄物最大限度的在農業生產中得到利用,利用形式可以多元化並依靠法規、政策強制監督實施。二是減量化原則。通過多種途徑,實施「雨污分離、干濕分離、糞尿分離」等手段削減污染物的排放總量,減少處理和利用難度,降低處理成本。為提高資源化水平創造條件。三是廉價化原則。與工業污染防治不同,畜禽養殖業從總體上看整體利潤率不高,而污染又相當嚴重,如果污染治理成本過高將使養殖業難以發展,只有通過科技進步,在資源化和減量化的前提下,研製高效、實用特別是低廉的治理技術,才能真正實現畜禽養殖業的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
3.3實施畜禽養殖管理的主要政策建議
針對我國畜禽養殖業污染的特點和環境管理現狀,現階段實施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的主要政策手段應包括:
3.3.1建立和完善環境管理體系。我國畜禽養殖業的法規體系已著手建立,國家環保總局2001年已出台《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防治排放標准》和《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已出台,為進一步加強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的法規建設,環保總局正會同農業部等部門擬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相信隨著條例的出台,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管理將逐步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
3.3.2實施分級管理、加強部門合作。由於我國地域遼闊,情況復雜,對我國畜禽養殖的環境管理,要按不同規模實施分級管理,既體現中央適度集權,又充分發揮地方各級環保部門的積極性。同時,要加強與畜禽養殖行業主管部門的合作,共同加強我國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管理。
3.3.3近期要將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污染控製作為管理的重點。具體包括:
3.3.3.1嚴格規范新建畜禽養殖場的建設,畜禽養殖場的建設要按照農牧結合、綜合利用優先的原則合理規劃;
3.3.3.2新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要有「三同時」措施;
3.3.3.3在特定區域內對已建的畜禽養殖場要按總量控制原則,根據其環境功能區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批整治,限期治理;
3.3.3.4對建設在環境敏感區內的畜禽養殖場要堅決搬遷、關閉;
3.3.3.5對畜禽廢棄物污染的管理要依法納入總量控制目標中,實施畜禽污染物排污申報登記制度和排污許可證制度。
3.3.4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實施全過程環境管理。畜禽廢棄物堆放應有固定場所和設施,對堆放場所應實現地面水泥硬化並加強管理和維護,防止畜禽廢棄物溢流、滲漏、雨水淋失、惡臭氣味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對畜禽廢棄物用於直接還田的,應當經處理達到規定的無害化標准,防止病菌傳播。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採取防滲漏、防流失或其它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妥善處置貯運工具清洗廢水。
3.3.5採取多管齊下的宏觀性管理手段。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管理,涉及農村政策的多個方面,因此,應在多個方面加以配套,其中包括:
3.3.5.1採取農業與環境政策一體化的思路來調整生產結構,實施農業發展戰略,特別是,建立有利於中國種養平衡一體化的生態農業、有機農業等生產體系;
3.3.5.2調整現行的一些農村政策,促進畜禽廢棄物資源化。例如合理調整環境資源價格,取消化肥生產用電價格優惠,提高化肥銷售價格;增加對有機肥的生產優惠和使用方面的推廣補貼;開征畜禽養殖排污費;
3.3.5.3將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管理同小城鎮發展結合起來考慮,進行環境規劃,實現合理布局;
3.3.5.4增加政府在畜禽環境管理方面的投入,可將過去的生產鼓勵性補貼改變為綜合利用及環境保護補貼,確保綜合利用及環境保護投資的落實。
3.3.5.5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適用技術、工藝的研發,包括利用畜禽糞制沼氣、發電等技術,建立環保商業運做市場;
3.3.5.6強化宣傳和教育,提高各級領導和養殖者的環境意識、實現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推廣等。
最近,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改委、農業部等部門將在「十一五」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該行動計劃將實施 6大工程,其中之一就是 「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及沼氣工程」,相信隨著以上工作的開展,畜禽養殖污染問題將會得到逐步解決,從而促進畜禽養殖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㈢ 養殖廢水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1.行業標準是《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2.如果排水點用於農業灌溉,應該遵守農田用水標准,即《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這個標准更嚴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 GB3838-2002 的標准,分五類
4.如果有處於飲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執行《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的一級A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條 水污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嚴格控制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積極推進生態治理工程建設,預防、控制和減少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質量負責,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治水污染。
第五條 省、市、縣、鄉建立河長制,分級分段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江河、湖泊的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工作。
第六條 國家實行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將水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考核評價的內容。
第七條 國家鼓勵、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強水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
㈣ 如何做好畜禽養殖廢棄物污染防治與資源化利用
一是規范環評內容和要求,突出糞便養分綜合利用,保障農田利用合理合法。環境影響評價是畜禽養殖場廢棄物處理利用技術模式選擇、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的依據,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是養殖企業的法律責任。但由於我國畜禽規模養殖環境影響評價起步晚,以前的環評主要從污染治理、而不是資源化利用角度開展,環評內容和要求也是參考工業污染治理方式等,致使很多養殖場依據環評報告採用工業化的污水處理辦法,不僅效果差費用高、達不到環保要求,還使得本是資源的糞水成了污染物。此外,將畜禽糞水當作「污染物」進行處理達標排放,本身也不是經濟可行的。按照《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要求的干清糞最小污水排放量(每百頭每天1.2m3)計算,出欄一頭豬所產生的廢棄物要達到排放標准,處理費用將高達50多元,養殖場不願意也承擔不起。不規范的環評內容致使很多養殖企業不得不採用依據環評報告進行工業處理,去除養分後再進行農田利用的奇特工藝,不僅造成了糞便資源浪費也使得很多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起而停用。為體現糞便的資源特徵,使糞水農田利用合理合法,《意見》明確提出規范環評內容和要求,突出養分綜合利用,配套與養殖規模和處理工藝相適應的糞污消納用地,為畜禽糞便肥料化還田利用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建議環保部和農業部盡快按照《意見》要求,以糞便養分管理計劃為核心,制定「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環境影響評價導則或技術規范」,規范環評內容和要求,推動糞便養分肥料化農田利用。
二是創新種養循環發展機制,科學測算土地承載力,實現糞便有機肥農田利用的科學化。糞便農田肥料化利用是解決畜禽養殖廢棄物污染的重要手段,美國的相關法規規定,畜禽糞便不允許排放,所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都必須制定畜禽糞便養分管理計劃,按照糞便養分管理計劃進行肥料化農田利用。即使在農田面積極為有限的荷蘭,75%的畜禽糞便也是通過農田利用進行消納,養殖企業必須按照土地承載力核算的規模進行限量飼養。如果按照環境負荷量折算,2015年我國畜禽養殖總量約為13億頭豬當量,
按照18億畝耕地計算,
每畝土地的糞便負荷僅為0.72頭豬當量,約為每畝耕地7-8kg糞肥氮,只有發達國家推薦糞便施氮量(農田每公頃170公斤氮,人工草地每公頃225公斤氮)的50%-60%,我國畜禽養殖業發展還有很大的環境空間。但由於缺乏種養循環發展的機制和規劃,沒有科學測算畜禽養殖糞便土地承載力,造成部分地區,特別是大城市周邊、東部發達地區、以及南方水網地區,大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密集區過度集中、糞便負荷高、糞肥不能就近利用,再加上糞便農田利用不方便、污染物消減量得不到認可,直接阻礙了畜禽糞便有機肥利用。為保障糞便農田利用的安全和環境友好,《意見》提出制定畜禽養殖糞污土地承載能力測算方法,實行以地定畜,鼓勵沼液和經無害化處理的畜禽養殖廢水作為肥料科學還田利用,將無害化還田利用量作為統計污染物削減量的重要依據,為實現糞水肥料化利用,以及專業化運營和服務奠定了基礎。建議盡快制定主要作物的糞便農田利用技術規程、確保科學合理使用的技術上,探索示範不同養殖場、種植戶和農田肥料化利用服務組織的多方合作機制,促進肥料化利用可持續運行。
三是加強財稅政策支持,鼓勵沼氣發電和生物天然氣,培育糞便能源化利用產業。厭氧發酵生產沼氣是養殖污水無害化處理一個重要的技術環節,厭氧發酵在降低污水環境負荷的同時保存糞便氮磷養分、產生沼氣清潔能源。畜禽糞便沼氣工程和生物天然氣能源利用和肥料化利用一樣,盡管具有很好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但缺乏盈利點。沼氣發電上網和按標桿電價全額收購是糞污沼氣工程企業主要盈利渠道。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農林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0]1579號)規定,對未採用招標確定投資人的新建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統一執行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75元。國家電網公司《關於印發分布式電源並網服務管理規則的通知》也規定,各級供電公司應均按國家規定的電價標准全額保障性收購上網電量。但由於國家發改委2010年文件主要為支持農林生物質直燃發電項目發展而出台,很多沼氣發電企業的電不能上網,更談不上全額收購,致使有的沼氣工程只能間歇運行。為保障沼氣工程的持續、穩定運營,《意見》提出落實沼氣發電上網標桿電價和上網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另外,為讓畜禽廢棄物能源化利用成為有吸引力的產業,落實沼氣和生物天然氣即征即退政策。《意見》首次提出支持生物天然氣和沼氣工程開展碳交易項目,通過增加溫室氣體減排收益,進一步提升沼氣工程的收益。建議在開展生物天然氣和大型沼氣工程建設的基礎上,研究示範沼液利用技術,監測沼氣發電和生物天然氣等工程的環境效益,加強沼氣工程碳交易培訓等能力建設,為糞便能源化利用、發展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產業提供支撐。
㈤ 國內水污染重大事件
水污染:中國公共危機
雖然經過了無數次的曝光和無數次的詰問,但中國水污染卻依然沒有得到有效的根除與遏制。據國務院八部委2008年環保專項行動的最新檢查結果顯示,全國113個重點監測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仍然偏低,其中243個地表水水源地中達標水源地為159個,佔到65%,不達標的為84個,佔35%,涉及到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40個城市。水污染作為一個嚴重的公共危機正以超常的分量挑戰著中國政府的決策水準與能力。
黑色的「水圖」
從松花江苯泄漏到廣東北江鎘污染,從滇池水葫蘆瘋長到太湖藍藻泛濫,盡管一樁又一樁的無情事實在不斷挑戰著我國本已脆弱的水環境能力,但這些局部而片段的現象並沒有讓我們完整認識水污染的嚴重而殘酷,而只有打開中國水系的平面地圖,幾乎處於危機邊緣的水污染生態才能裸露無遺。
據國家環保總局的調查顯示,自兩年前松花江事件以來,我國共發生140多起水污染事故,平均每兩三天便發生一起與水有關的污染事故。而據監察部統計,近幾年全國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
「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足」,屈原的這種浪漫情懷,如今越來越成為歷史的記憶和慨嘆。據環境保護總局發布的《中國環境狀況公報》稱,全國近14萬公里河流進行的水質評價,近40%的河水受到了嚴重污染;全國七大江河水系中劣V類水質佔41%。而環保總局發布的另一項重要調查顯示,在被統計的我國131條流經城市的河流中,嚴重污染的有36條,重度污染的有21條,中度污染的有38條。
作為我國北方的重要水源,黃河在近十多年中被污染的事實在不斷加重。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對黃河水污染的狀況進行量化分析後發現,黃河幹流近40%河段的水質為V類,基本喪失水體功能。與黃河一樣,撲向長江的污染面積也在不斷擴大。一項最新的調查顯示,長江幹流六成河水目前已遭污染,超過Ⅲ類水的斷面已達38%,比8年前上升了20.5%。無獨有偶,盡管淮河是中國投入最多、開展污染治理最早的大江大河,但如今仍是一條受污染最嚴重的河流。淮河在評價的2000公里的河段中,78.7%的河段不符合飲用水標准,79.7%的河段不符合漁業用水標准,32%的河段不符合灌溉用水標准。10年前,淮河還生長著60多種魚類資源,可如今這些魚類幾乎絕跡。
除了跨區域河流廣受污染外,局部性中小河流以及所謂的城市「龍須溝」都難逃被污染的厄運。上海的蘇州河曾經「黑」臭了80年,而就在筆者居住的廣州市,穿越市區並匯入珠江的大小14條河涌無一例外地都是發黑發臭。
當江河被污染所侵襲時,與其同吞吐的湖泊就很難獨善其身了。據環保總局發布的環境質量狀況報告顯示,我國「三湖」(滇池,巢湖,太湖)的水污染正在日益加重;有著「千湖之省」美譽的湖北省武漢市,覆蓋城區的38個湖泊污染負荷遠遠超過其水環境容量,其中32個湖泊水質為劣V類。而作為雲南省先前尚未遭受污染的兩大湖泊之一的撫仙湖,目前水質也在開始急劇降低。
以海洋為歸宿的河流湖泊帶給接納者的同樣是污染。據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的調查結果表明,珠江口海域有95%的海水被重度污染。無獨有偶,曾經是我國富饒「海上糧倉」的東海卻在每年4到6月赤潮頻發。專家指出,全國的污染通過河流向沿海集中的結果,使中國水污染的「最後一道防線」已被無情撕破。
洶涌的污染源
就像我們絲毫不懷疑水污染的嚴酷事實一樣,中國社會各個層面對於造成水污染幾大「始作俑者」的認識也日漸變得清晰和明朗。
產業結構不合理,增長方式粗放是中國經濟長期未能根治的痼疾,其重要表徵就是重化工業尤其是資源消耗工業增長較快。問題的關鍵在於,由於受水資源、航運等產業布局因素的影響,重化工業沿江或沿河布置已經成為一種範式。據統計,全國兩萬一千多家石化企業中,位於長江、黃河沿岸的石化企業達一萬三千多家。至於像小造紙、小皮革等項目在水環境敏感地區大起爐灶的現象更是比比皆是。如此產業布局的最嚴重後果就是大量污水在可能未經處理的情況下傾注到大江小河。據國家環保總局的調查統計,目前我國工業污水排放量每年達到300多億噸,尤其是七大水系所承載的工業污水排放與日俱增。
來自於農業方面的面源污染超過工業污染已經成為我國水污染的一個重要特徵。研究表明,農村面源污染在各類環境污染中的比重佔到30%-60%,並成為水污染的重中之重,其中污水中COD(含氧量)排放已超過城市和工業源的排放總量。一方面,過量使用化肥造成的污染十分驚人。如化肥施於土壤中,只有小部分被作物吸收,大部分則在雨水的作用下或滲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或隨地表徑流進入河流、稻田、池塘。由於化肥會造成水域富營養化或飲用水源硝酸鹽含量超標,因此已經危害水質的「第一隱形殺手」。
農業污染可以對水資源形成傷害的另一大力量來源於畜禽和水產養殖業污染。有調查數據顯示:養殖一頭牛產生並排放的廢水超過22個人生活產生的廢水,養殖一頭豬產生的污水相當於7個人生活產生的廢水;北京近郊禽畜養殖場排放的有機物污染,相當於全市工農業生產污水和生活廢水中所含的有機污染物的2-3倍。
就在農業污染超過工業污染的同時,另一大污染源———生活污水又從城鄉的各個角落沖出並有愈演愈烈之勢。據了解,中國一年洗衣污水量就將近22億噸,相當於34個十三陵水庫,76個昆明湖。僅北京市和上海市2006年生活污水分別就達到9億和11億噸。全國大小城市的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已經超過了工業污水的排放量。
問題的關鍵在於,目前我國仍有61%的城市沒有污水處理廠。在污水處理設施得以修建的城市,能正常運行的也只有50%;還有的由於污水收集管網的原因,污水處理廠處理量不足設計處理能力的20%。而在廣袤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基本為零。正因為污水處理率的低下,中水回用水平低,大量污染負荷就如泄閘之洪洶涌般進入河流與湖泊,中國水體環境質量由此被一步步逼向危險的邊緣。
管理體制之癢
從經濟學原理看,水資源屬於公共產品,應當納入政府資源建設和管理的范疇。質言之,水環境的保護和建設程度直接反映和考量著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力度。依此審視,我們就不難深入地看到水污染背後公共管理體制的失衡和羸弱。
「五龍治水,九龍戲水」是專家們對中國水資源管理模式極具形象的比喻。目前,政府部門中涉水、管水的主要包括水利、環保、漁業、林業、航運、城建、地礦等。這種「九龍治水」的機製表面上集中了眾多部門的力量,但事實上並不能達到「團結治水」的目的,相反在客觀上強化了職能部門的局部利益和單一目標,進而弱化了水資源的宏觀管理功能。
中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特點是實行的是地方負責制,而恰恰這一點也許是值得我們深思和修正的地方。對於GDP的追逐和崇拜已經成為中國地方政府的慣性思維,而在實用主義和生態主義兩種截然不同的發展觀之間作出選擇,作為「經濟人」的政府當然會不假思索地選擇前者。道理很簡單,後者不僅需要支付治理污染的巨額成本,還要支付為了控制污染而出讓的經濟收益成本。結果是,那些本應徹底關閉的小化工、小造紙、小皮革企業死而復生,陰魂不散;將沿江沿河作為工業企業的棲息地以拉升GDP就成為地方政府不謀而合的思想與行動。
對於水資源污染行為的漠視、慫恿乃至保護是地方政府留給社會的一大公害。中國民間環保組織———中國水污染地圖網研究發現,不僅國內許多知名企業已經成為了水污染的大戶,而且包括松下、百事等30多家在華經營的跨國公司也頻頻違反中國的水污染控製法規,而後者有一半以上集中在長三角地區。然而,時至今日,這些污染主體不僅沒有得到應有的懲治,相反還在繼續著自己的污染行為。
依法治水是世界各國的通例,但就是這一看似最強硬的手段在中國卻屢打折扣。按照《環境保護法》的規定,環保執法機構可以對任何一個污染項目處以數額不等的行政罰款,不過這種處罰只能算是九牛一毛。有人算過一筆賬,高污染企業每噸廢水的治理成本一般在1.2—1.8元,偷排每日的凈收益往往能達到幾十萬元,而環保部門最高罰款限額僅為10萬元,這種比較收益驅使著不少企業寧願認罰也不願治污。
管理的離散與制度的軟化導致了中國政府在投入了巨大成本的情況下,至今對於水污染的治理仍然收效甚微。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一份環境執法檢查報告中提到,中國水污染治理項目進展緩慢,重點流域「十五」時期污染治理任務沒有全部完成。其實,問題的嚴重性並不僅僅在於水污染治理進展緩慢,而且新的水污染還在繼續快速蔓延,水環境惡化的趨勢沒有得到實質性控制。
高昂的代價
北宋變法大家王安石說:「水之性善利萬物,萬物因水而生。」然而,面對著一個日漸變「黑」的中國水體環境,我們卻很難找到任何聊以自慰的樂觀感覺。
水污染直接危害的是百姓飲水安全。與國家環保總局披露的全國地表水源不達標城市佔檢測目標的34%的殘酷事實相同時,水利部也披露出一組令人驚心的數字:目前全國有3.2億農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標準的飲用水,其中約6300多萬人飲用高氟水,200萬人飲用高砷水,3800多萬人飲用苦鹹水,1.9億人飲用水有害物質含量超標。
從水源到飲用水再到食品,水污染形成的「惡性鏈條」已成為危害民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罪魁禍首」。權威資料顯示,中國大約每年有200萬人因為飲用含砷量很高的水而患病,農村約有2000多萬人飲用氟化物超標的水而患上地方性氟斑牙和氟骨症。同時專家指出,河北涉縣、河南沈丘縣、天津北辰區、陝西華縣、江蘇阜寧縣、廣東翁源縣等地區頻頻出現的「癌症村」等,都與飲用水污染高度相關。
對於經濟的灼傷無疑是水污染延伸出的最大後果。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統計局聯合發布的《中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研究報告》表明,2008年全國因包括水污染在內的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為5000多億元,約占當年GDP的4%。
靠天靠水的農業成為水污染的直接受害者。以黃河為例,由於農業是黃河上的用水大戶,占黃河總用水量的90%,因此黃河水污染給農業造成的損失每年最高達33億元。另據河北省環境狀況公報顯示,由於水資源匱乏,部分地區農民使用污水灌溉,導致全省去年污染耕地面積2100多公頃,造成農產品(11.14,0.00,0.00%)產量損失23000多噸。
還需正視,水污染所造成的危害性已經遠遠超過了經濟與衛生的范疇,其引致的群眾負擔加重和對政府不信任等次生矛盾日漸突出。據統計,全國信訪辦平均每天收到水環境污染糾紛群眾來信60多封,不僅如此,頻發的水污染事故,也造成地區間的糾紛不斷,影響和諧社會的構建。
構築「防污牆」
殘酷的歷史已經將中國政府無奈地推到了「先污染、後治理」這一西方工業化國家走過的老路之中,留給我們的選擇就是將舊污染降低到其危害的最低限度,徹底控制和杜絕新污染的發生。對此,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指出,到2010年,中國政府將投入6400億元用於水治理,占環保總投入的40%。同時,中國政府作出了鄭重承諾:到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到2020年,使城鄉居民飲水達到安全或基本安全。
願景無疑令人心怡和心動。但通向目標的未來之路也許並不平坦。根據中國目前較為嚴峻的水污染生態,筆者認為,防治水污染應當拓出更為廣闊的戰略思路。
———科學規劃流域內的重點產業布局。要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在產業布局的關系,充分考慮重點污染企業對污染排放的處理;在飲用水水源地和大江大河的上游地區,要慎重布局重污染型企業,以免對中下游地區的用水造成威脅;要建立區域性「污染補償機制」。上游發展經濟污染了下游,就須以某種形式補償下游;同時,下游地區參加上游地區的環評工作,並嚴格實施一票否決制度,形成上下監督的機制和體系。
———加強跨區域、跨流域的綜合管理與協調。跨區域、跨流域的綜合治理是從流域的生態承載力出發,突破地區和部門之間的障礙,綜合考慮流域內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與保護。同時,要根據生態系統的承載能力、河流流量的季節變化等因素,科學核算流域的納污能力,在此基礎上,確定流域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各企業的排放定額和排放標准。為此,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建立權威高效的流域管理協調機構。這種機構應有各方面的代表組成,例如包括中央政府有關部門、流域內各級地方政府的代表、用水戶代表以及專家代表等。流域內一切重大的水事項和政策都應由流域管理委員會通過民主協商並表決的辦法來決定。
———加大違規成本和懲治力度。通過架構和完善水環境保護的各項法規,達到對排污者經濟處罰、行政制裁以及刑事責任的綜合懲治。作為一項特別措施安排,國家可在省級以下行政區劃內成立「懲治環境違法行為中心局」。這種中心獨立於地方政府,它的成立可以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領域的工作力度,提高環境執法的專業化程度,使地方性的、單專業領域的環境執法職能上升到國家層面。
———引入市場機制,以經濟手段推動水污染治理。首先,要建立環境資源價格體系,推行排污權有償交易,運用價格杠桿激勵企業加強污水治理,讓「治污者賺錢」。其次,要完善污水處理付費制度,積極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所有城鎮都要開征污水處理費,並逐步提高收費標准。第三,要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污水處理廠和管網建設,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的技術水平。
———強化農村面源污染的治理。針對農村與農業已經構成了水污染源的重要主體,我們應當構建城鄉一體化的水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系,研究制訂具有激勵機制的農村面源污染防治政策。首先,要大力推廣生態農業和有機農業,獎勵或補助實施農業清潔生產方式方法的農戶或集體;其次,要探索實施「污染補償」措施,按照「誰污染誰補償」原則,最終實施排污收費制度;第三,要開展農村面源污染防治適用技術和技術應用推廣措施研究,並進行污染源頭分類控制。例如:農用化學品減量化的技術措施,人禽糞便資源化利用,村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高效、低成本、易於推廣的適用處理技術開發和推廣等等。
㈥ 畜禽養殖糞污治理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精神,促進我市畜禽養殖業科學、健康、可持續發展,切實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生態化」的原則,堅持治舊控新、疏堵結合、建管監並舉,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市畜禽養殖業進行科學、規范管理,有效治理畜禽養殖污染,切實改善農村環境質量。
二、治理范圍
全市所有生豬養殖場、群眾反映強烈的其它畜禽養殖戶和畜禽散養密集區。
三、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的原則。畜禽養殖糞污治理由各鎮鄉、園區組織對轄區內畜禽養殖污染實施治理。
(二)企業主體的原則。各個畜禽養殖場主是治污主體,必須切實承擔治理責任,強化污染治理投入。
(三)分類指導的原則。按照不同畜禽品種、飼養規模和分布區域,分類探索糞污綜合治理方式方法,科學確定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綜合治理模式。
(四)源頭控制的原則。對現有畜禽養殖場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實現達標排放或綜合利用;對新建畜禽養殖企業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
四、時間部署
治理工作分三年實施。20xx年著重對水源保護區、環境敏感區,以及距離居民較近、污染較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養殖場實施治理,治理量佔全市總養殖場數量的40%以上。20xx年、20xx年分別治理全市總養殖場數量的30%左右。
五、治理方式
(一)改造糞污輸送及排水系統。
1.實行雨污分離。各養殖戶須通過改造排水系統,實行雨水、污水收集輸送系統分離。污水收集輸送系統應採用封閉管道式,不得採取明溝或暗渠布設,徹底避免雨污合流,實現廢水減量化。
2.實行干濕分離。各養殖戶杜絕水沖糞和水泡糞做法,做到干化清糞、集中堆積。根據飼養規模、生產條件和對干糞的利用方式,建造相配套容積的「防雨、防滲、防漏」的堆糞場所,堆積發酵,發酵後的糞肥要全部還田,有效防止糞污造成的環境污染。
(二)建設化糞池、小型沼氣和糞污收集中心。
1.建設配套三格式化糞池及小型沼氣。具體標准如下:年飼養規模為100頭以下的養豬場,要建10立方米三格式化糞池1個;年飼養規模為100頭以上500頭以下的養豬場,要建20立方米三格式化糞池1個;年飼養規模為500頭以上1000頭以下的養豬場,要建20立方米三格式化糞池2個;年飼養規模為1000頭以上的養豬場,要建20立方米三格式化糞池1~2個,並建50立方米小型沼氣池一組。
2.建糞污收集處理中心。以鎮鄉為單位,在畜禽養殖相對集中的區域,按照生豬存欄2~4萬頭建造一個畜糞收集處理中心的標准,加快建設糞污收集處理中心。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畜禽養殖糞污治理是水環境整治的主要內容,是建設生態城市、發展生態農業的重要舉措。市成立由監察、農辦、環保、農委、公安、財政、國土、住建、信訪、文廣、法制等部門和各鎮鄉、園區組成的畜禽養殖糞污治理工作領導組,統籌協調指導全市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各鎮鄉、園區要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組建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落實專人負責,制定詳細的治理方案,合理安排治理計劃,積極推進轄區內畜禽養殖場的治理工作,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廣泛宣傳發動。各鎮鄉、園區要樹立強烈的環保責任意識,採取多種有效措施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畜牧業污染治理氛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傳單、宣傳欄等媒體,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新建養殖場的有關規定。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的作用,通過典型榜樣的帶動,提高廣大養殖業主的環保認知度,引導廣大養殖業主向生態養殖模式轉變。
(三)強化區域控制。科學規劃布局畜禽養殖業發展,嚴格執行禁養區規定。呂四港鎮蒿枝港河以北,沿江公路以南區域,距鐵路、高速、交通要道、一二級河道、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其他畜禽場等1000米以內,距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畜產品加工區、垃圾及污水處理廠xx00米以內的區域,為禁止畜禽養殖區域。禁養區域內不得再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已建的養殖場按要求進行整改或遷出。
(四)落實工作責任。各鎮鄉、園區對轄區畜禽養殖糞污治理工作負第一責任,督促轄區內各畜禽養殖場業主切實履行好各自的治理職責,強化污染治理投入。市農委具體負責畜禽養殖的規劃和統一管理,科學確定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綜合治理模式,把好治理工作的驗收關。環保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排污許可制度,對畜禽養殖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財政局負責污染治理補助資金的籌措,確保資金及時到位,並加強對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國土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新、擴、改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土地使用手續,並依法查處違法用地行為。其他各部門也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工作。
(五)加大扶持力度。畜禽養殖糞污治理是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也是一項民心工程。要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督促畜禽養殖場按治理計劃積極落實各項治理措施。市財政要加大資金補助力度,建設糞污收集處理中心,對化糞池和小型沼氣池補助50%的建設資金。各鎮鄉、園區也要落實配套資金,加大治污經費投入,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嚴格督查考核。市建立治理工作領導聯系制度和部門包干蹲點督查制度,加強對重點鎮、村的監督指導。市農村紀檢監察工作室要對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實行每周督查一次治理進展情況,並將督查情況報市領導組辦公室。對整治不力、進度緩慢的鎮鄉和責任單位通報批評、責令整改。要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確保畜禽養殖污染重點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圓滿完成。
㈦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17)
第一條為了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制定本名錄。第二條根據建設項目特徵和所在區域的環境敏感程度,綜合考慮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本名錄的規定,分別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第三條本名錄所稱環境敏感區是指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保護區域和對建設項目產生的環境影響特別敏感的區域,主要包括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或者其外的下列區域:
(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海洋特別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二)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要濕地、天然林、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生長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遊通道、天然漁場、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封閉及半封閉海域;
(三)以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等為主要功能的區域,以及文物保護單位。第四條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名錄確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類別,不得擅自改變環境影響評價類別。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就建設項目對環境敏感區的影響作重點分析。第五條跨行業、復合型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類別按其中單項等級最高的確定。第六條本名錄未作規定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類別由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建設項目的污染因子、生態影響因子特徵及其所處環境的敏感性質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議,報環境保護部認定。第七條本名錄由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並適時修訂公布。第八條本名錄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3號)同時廢止。
環評類別項目類別報告書報告表登記表本欄目環境敏感區含義一、畜牧業1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年出欄生豬5000頭(其他畜禽種類摺合豬的養殖規模)及以上;涉及環境敏感區的/其他第三條(一)中的全部區域;第三條(三)中的全部區域二、農副食品加工業2糧食及飼料加工有發酵工藝的其他/ 3植物油加工/除單純分裝和調和外的單純分裝或調和的 4製糖、糖製品加工原糖生產其他/ 5屠宰年屠宰生豬10萬頭、肉牛1萬頭、肉羊15萬只、禽類1000萬只及以上其他/ 6肉禽類加工/年加工2萬噸及以上其他 7水產品加工/魚油提取及製品製造;年加工10萬噸及以上的;涉及環境敏感區的其他第三條(一)中的全部區域;第三條(二)中的全部區域8澱粉、澱粉糖含發酵工藝的其他(單純分裝除外)單純分裝的 9豆製品製造/除手工製作和單純分裝外的手工製作或單純分裝的 10蛋品加工//全部 三、食品製造業11方便食品製造有提煉工藝的其他(手工製作和單純分裝除外)手工製作或單純分裝的 12乳製品製造年加工20萬噸及以上其他/ 13調味品、發酵製品製造含發酵工藝的味精、檸檬酸、賴氨酸、醬油、醋等製造其他(單純分裝除外)單純分裝的 14鹽加工/全部/ 15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製造除單純混合和分裝外的單純混合或分裝的/ 16營養食品、保健食品、冷凍飲品、食用冰製造及其他食品製造有提煉工藝的其他(手工製作和單純分裝除外)手工製作或單純分裝的 四、酒、飲料製造業17酒精飲料及酒類製造有發酵工藝的(以鮮葡萄或葡萄汁為原料年生產能力1000千升以下的除外)其他/ 18果菜汁類及其他軟飲料製造原汁生產其他/ 五、煙草製品業19卷煙年產30萬箱及以上其他/ 六、紡織業20紡織品製造有洗毛、染整、脫膠工段的;產生繅絲廢水、精煉廢水的其他(編織物及其製品製造除外)編織物及其製品製造 七、紡織服裝、服飾業21服裝製造有濕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藝的新建年加工100萬件及以上其他 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製品和製鞋業22皮革、毛皮、羽毛(絨)製品製革、毛皮鞣製其他/ 23製鞋業/使用有機溶劑的其他 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製品業24鋸材、木片加工、木製品製造有電鍍或噴漆工藝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釋劑)10噸及以上的其他/ 25人造板製造年產20萬立方米及以上其他/ 26竹、藤、棕、草製品製造有噴漆工藝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釋劑)10噸及以上的有化學處理工藝的;有噴漆工藝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釋劑)10噸以下的,或使用水性漆的其他 十、傢具製造業27傢具製造有電鍍或噴漆工藝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釋劑)10噸及以上的其他/ 十一、造紙和紙製品業28紙漿、溶解漿、纖維漿等製造;造紙(含廢紙造紙)全部// 29紙製品製造/有化學處理工藝的其他 十二、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30印刷廠;磁材料製品/全部/ 十三、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製造業31文教、體育、娛樂用品製造/全部/ 32工藝品製造有電鍍或噴漆工藝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釋劑)10噸及以上的有噴漆工藝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釋劑)10噸以下的,或使用水性漆的;有機加工的其他 十四、石油加工、煉焦業33原油加工、天然氣加工、油母頁岩等提煉原油、煤制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製品全部// 34煤化工(含煤炭液化、氣化)全部// 35煉焦、煤炭熱解、電石全部// 十五、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36基本化學原料製造;農葯製造;塗料、染料、顏料、油墨及其類似產品製造;合成材料製造;專用化學品製造;炸葯、火工及焰火產品製造;水處理劑等製造除單純混合和分裝外的單純混合或分裝的/ 37肥料製造化學肥料(單純混合和分裝的除外)其他/ 38半導體材料全部// 39日用化學品製造除單純混合和分裝外的單純混合或分裝的/ 十六、醫葯製造業40化學葯品製造;生物、生化製品製造全部// 41單純葯品分裝、復配/全部/ 42中成葯製造、中葯飲片加工有提煉工藝的其他/ 43衛生材料及醫葯用品製造/全部/ 十七、化學纖維製造業44化學纖維製造除單純紡絲外的單純紡絲/ 45生物質纖維素乙醇生產全部// 十八、橡膠和塑料製品業46輪胎製造、再生橡膠製造、橡膠加工、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