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污水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其效益,保護水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一切單位(包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企業)的污水處理設施。第三條污水處理設施包括:工業廢水凈化設施;污水綜合利用、重復利用和閉路循環設施;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醫療污水處理設施;飯店、賓館污水處理設施等。第四條擁有污水處理設施的單位,必須做到:
一、經設施處理後的水質應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或指標;
二、設施處理水量不得低於相應生產系統應處理的水量;
三、污水處理所產生的污泥,應妥善處理或處置;
四、設施的管理應納入本單位管理體系,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及管理人員,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操作規程、運行費用核算、監督監測等各項規章制度。第五條污水處理設施,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經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審查和批准:
一、須暫停運轉的;
二、須拆除或者閑置的;
三、須改造、更新的。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自接到報送文件之日起,須暫停運轉的在五日內,其他在一個月內予以批復。逾期不批復,可視其已被批准。第六條污水處理設施因事故停止運轉,應立即採取措施,停止廢水排放,並及時報告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設施運行情況的考核。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轉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測,被檢查單位必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或妨礙檢查工作的正常進行。第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除按規定徵收排匯費外,還可根據不同情節,處以五千元以下罰款:
一、限期完善的污水處理設施,逾期未完成的;
二、設施處理水量低於相應生產系統應處理水量的;
三、污泥未妥善處理或處置的;
四、拒報或謊報污水處理設施情況的;
五、擅自拆除或閑置處理設施的;
六、拒絕環境保護部門現場檢查或弄虛作假的;
七、設施停運、造成污染和危害未報當地環境保護部門的。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對污水處理設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造效果顯著的;
二、設計、製造污水處理設施有創新或發明,效益顯著的;
三、對污水處理設施工藝和設備進行科學研究有創造發明的。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國家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⑵ 甘肅省停運污水處理設施報備時間
提前15天報備。根據查詢《甘肅省水污染防治設施停運管理程序的通知》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特製定《甘肅省排污單位水污染防治設施停運管理程序》,水污染防治設施停運申請單位應提前15天將停運申請報告、停運管理申請表報送縣區環境保護局填寫初審意見後,報送市環保局污染控制處,由市環保局污染控制處呈送領導提出批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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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醫療污水處理設施擅自停運怎麼處罰
醫療廢水處理設施擅自停運。應當按照不正常使用污水處理設施對排放的污水,安,上月應交排污費的2到5倍進行處罰。同時不正常使用污水處理設施,可以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行政拘留。
⑸ 某化肥廠以其污水處理設施「效率低、費用高」為由,予以停運拆除。該廠構成違反《環境保護法》的行為
根據《環境保護法》第26條第2款的規定,防治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專者閑置,確有必要拆除或屬者閑置的,必須徵得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污水處理設施屬於防治污染的設施,拆除必須徵得當地環保局的同意。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
⑹ 水處理器不工作什麼原因
水處理器不工作的原因比較多,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以下是會引發水處理器不工作的幾個原因:
1、污水處理設備不能正常出水:用戶可以檢查管道是否堵塞,常見的一些堵塞物一般為脫落的生物膜和損壞的彈性立體填料。
2、出水水質不達標:進水過大;接觸氧化池曝氣不均勻或長時間停運(此時必須重新培養生物膜);沉澱池污泥過多(必須*清除污泥);消毒裝置停運和對出水不進行消毒。
3、自動控制出現故障:檢查自動控制櫃電源是否正常;檢查配套提升泵和曝氣風機是否損壞(此時可形成電流過大,斷路開關自動斷開)。
⑺ 長時間停運污水處理該如何操作
看你事多長時間了,如果是不算太長得話,那就每天曝氣2,3次,每次半小時左右,時間段自己平均分好
當然,具體還得看你們是什麼工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