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沖回暫估入賬材料
1、將暫估入庫按原分錄紅字沖銷。
2、根據取回發票金額重新入賬。
3、如果這批材料沒有出庫也就是沒有結轉為成本,只做第1、2步就可以了。
4、(暫估價高時)如果已經結轉,根據材料賬目上的實際金額與賬面金額之差【即這批材料結轉成本(部分或全部)時多結轉的金額】,借記材料科目,貸記就成本,進行調整【或者借記成本紅字,貸記材料紅字,保證本年累計額的准確】 。
5、(暫估價低時)與第4步相反。
(1)暫估入庫沖回需要紅字還是用負數擴展閱讀:
暫估入賬的要求:
《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是單獨設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戶,該方法應用較廣,其優點是便於查詢核對未取得發票的入庫材料的情況,缺點是賬務中不能全面准確反映應付每個客戶的款項(因其不含增值稅),不利於應付賬款的管理,有可能出現多付款或不能及時付款的情況。
實務中,大部分會計人員認為:暫估入賬戶無論怎樣設置,也只是個過渡性賬戶,若暫估入賬情況不經常發生,只是臨時性、偶然性的有此類業務,怎樣設置都無大礙。
但若暫估經常發生,且客戶較多,應直接暫估到相應的應付賬款客戶名下,這樣能解決上述單獨設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戶的問題。最好是應付賬款明細賬下設三級明細,即對每家客戶核算應付(票到)和暫估(票未到),以利於對賬。但此法也有缺點,就是不能對暫估人材料直接查詢。
《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是月底暫估,月初再沖回。之所以規定要沖回,是因為這時債權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確認應付。但若企業客戶很多或發票長期未到,每月都要估入和沖銷一次,太繁瑣,工作量也大。
筆者推薦一種方法:發票未到的當月月底暫估,發票到達的當月月底再沖回,不必以後每月月初沖回,月底再暫估,這樣可減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這種方法時財務人員應再設一套備查賬,對估入的金額、戶名等逐筆登記,以便發票到達時逐筆查找,找到後劃銷,防止漏戶、錯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