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燃煤電廠脫硫廢水排放指標限值的計算方法研究
目前我國燃煤電廠脫硫廢水標准DL/T997—2006的排放指標與限制內容已不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為此,本文提出了燃煤電廠脫硫廢水排放指標限值相關計算方法。
論文調研了美國和國內的相關規范,對排放指標確定范圍的具體數值和演算法模型展開深入研究,結合我國行業發展狀況和國情給出了具體的修訂建議,通過計算模型得出脫硫廢水污染物控制參數的直接排放限值,氯化物日最大排放限值≤500mg/L,總溶解固體(TDS)日最大排放限值≤215mg/L,硒≤1.5mg/L,汞≤0.005mg/L等。
2015年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明確了我國水環境治理的重點,為中國水污染防治指明了方向。
燃煤電廠濕式石灰石石膏法煙氣脫硫(FGD)產生的脫硫廢水以其污染物組分復雜、不少重金屬含量超標,直接排放將對環境及人體產生多重且長期的危害,因此電力行業2006年首次制定了《火電廠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廢水水質控制指標》DL/T997,通過濃度控制對相應的污染物排放指標、處理技術提出了無害化要求。
脫硫廢水常規處理方法為化學沉澱、絮凝、中和、沉澱等技術路線,但隨著近年來零排放技術等的逐步出現與成熟,加之現有執行標準的控制指標種類少、不區分技術制定標准限值等問題,原有標准在技術先進性、環境要求方面的適應性越來越低。
為進一步完善國家環境污染物排放標准體系,規范和加強火電行業廢水排放管控,引導電力污染物環保產業可持續健康發展,對脫硫廢水標准進行修標已是大勢所趨尺宏。
本文通過對比我國與美國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修訂及污染物排放指標濃度限值的計算模型,制定出適用於我國脫硫廢水污染物控制參數的直接排放限值計算方法。
1中美污染物排放標准修訂對比
1.1美國確定基於技術的污染物排放指標的流程
美國確陵鬧冊定水質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方法基本分為以下3種:①特定化學物質法;②廢水綜合毒性法;③生物基準或生物學評估法。
經研究,美國工業點源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確定方法主要為水環境質量的綜合毒性法,該法採用水生生物暴露試驗的方法確定污染物綜合毒性,適用於難確定廢水水質復雜且難提出特定污染物的情況。
這區別於為滿足特定化學物質水質基準的特定化學物質法。根據美國國家污染物排放削減計劃(NPDES),其核心內容即排污許可證的頒發與實施,而該政策的實施內容則為點源水污染物排污許可限值。
美國對於點源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確定方法依據之一為技術基礎(technology-based),即考慮目前能達到的技術處理能力;之二為水質基礎(water quality-based),即充分考慮以環境生物影響與人體健康為本的水質標准。
圖1給出了美國EPA基於處理技術確定廢水污染物排放指標限值的客觀研究流程。
圖1 美國環保署(EPA)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限值確定流程
1.2國內常規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修訂程序
我國的工業污染物排放控制標准通常以對應的污染物去除工藝、技術路線為主要修標依據,以人體健康(即環境效益)為基本要求,標准所控制的技術路線除技術可行外還要充分考慮經濟指標,即投資、運行費用等。
根據以上現有客觀修訂依據,本文作者通過綜合分析各類標準的修訂背景、必要性、計算研究方法等步驟,所確定的標准確定過程分解如圖2。
圖2 脫硫廢水污染物控制標準的修標流程
1.3我國污染物排放指標存在的問題
1.3.1相關指標在標准中體現不夠
我國對於脫硫廢水的控制標准有行業標准《火電廠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廢水水質控制指標》(DL/T997—2006),其中指標有對重金屬的控制如總汞、總鉻、總鎘、總鉛、總鎳、懸浮物、化學耗氧量、硫化物、氟化物、硫酸鹽、pH進行了制約。
考慮到目前國內推薦應用的脫硫廢水處理技術路線,如沉澱、混凝、彎汪中和等化學處理後達標排放,即三聯箱技術。此路線對懸浮物與大部分金屬及重
金屬汞、砷去除率很高,但對氯化物、溴化物、硼、硫酸鹽、銨和其他溶解固體(TDS)去除率低[13];並且對某些有害元素如硒等去除效果差。
對於此種處理技術,現有的控制標准種類少,對可溶性鹽及硒等有害物質的排放在標准中體現不夠。
其次我國推薦的脫硫廢水處理技術路線還有化學沉澱、混凝、中和預處理+膜濃縮+煙道余熱蒸發乾燥/蒸發結晶,即脫硫廢水零排放技術。
此技術需要對汞、砷、硒和硝酸鹽/亞硝酸鹽的出水濃度進行限值,以及對總懸浮固體(TSS)進行限制。
我國脫硫廢水控制標准不再符合社會發展需要,需增加現有執行標準的控制指標,更應該關注溶解性總固體TDS、硝酸鹽/亞硝酸鹽,汞、六價鉻、銅、硒等有害物質控制指標。
1.3.2未充分考慮技術經濟可行性
深入研究美國環保署2015年最新修訂的關於點源燃煤電站的污染物排放標准40 CFR Part423,《Effluent Limitations Guidelines and Standards for the Steam Electric Power Generating Point Source Category》;Final Rule,關於FGD廢水的控制標准有兩套BAT(best available technology economically achievable,最佳經濟可行技術)限制,第一套BAT控制標準是對TSS(total suspended solid,總懸浮固體)制定的數值限制標准,該控制方法與EPA先前制定的關於TSS的BPT(best practicable control technology currently available,最佳現有實用控制技術)規范在數值上相同;第二套BAT控制標準是對汞、砷、硒、硝酸鹽/亞硝酸鹽氮制定的數值限制標准,而自願採用先進技術的現存燃煤電廠(ES,existing sources)與新建電廠(NS,new sources)的FGD廢水控制指標為汞、砷、硒、TDS(溶解性總固體)。
但我國還未建立系統的污染物削減技術評估體系,目前我國制訂的BAT僅11個,不足以支撐所有行業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制修訂工作。
1.3.3標准在技術先進性、環境要求方面的適應性需提高
在制定標准時應與現今脫硫廢水處理技術及環境要求無縫銜接。行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是通過綜合考慮工業排污水平、污染物處理技術、環境質量要求、國內外相關標准等多方面的因素來制訂。
如今零排放技術已在我國部分應用,《火電廠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廢水水質控制指標》已遠遠不適用於當今污染控制技術。
美國對於濕法脫硫廢水的排放控制標准,美國EPA根據不同的處理技術分別制定了不同的控制限值。
如只採用化學沉澱法處理脫硫廢水的電廠需要針對汞、砷提出控制標准;採用化學沉澱後續串聯生物處理脫硫廢水的電廠需要提出汞、砷、硒、硝酸鹽/亞硝酸鹽態氮的控制標准;而採用蒸發處理脫硫廢水的電廠則提出控制汞、砷、硒和總溶解性固體的要求。
2相關計算模型
2.1發達國家確定污染物排放指標濃度限值的計算模型
參考美國國家污染物削減計劃(NPDES)中基於BAT技術的水污染物濃度限值計算方法建立計算模型過程。
(1)確定需要控制的污染物指標,根據造成的環境影響即主要矛盾,包括長期/慢性和短期/急性毒性確定。
(2)工業廢水濃度限值分為日最大濃度限值(短期)與30天平均值(長期),分直接排放到自然水體的濃度限值和排放到下游公共污水處理設備的濃度限值,不同濃度的演算法公式也不同。
以工廠排放的某污染物i為例,討論長期平均值(long time average,LTA),如式(1)。
(3)日變異系數和月變異系數VF的確定。
(4)根據計算模型標准濃度限值=LTA×VF,最終確定排污行業不同污染物濃度的濃度限值標准。
(5)可行性驗證。
2.2適用於我國工業廢水排放的標准限值計算模型
(1)某種污染物濃度限值確定行業長期平均值採用算術平均根的計算模型,以企業排放的COD為例,公式如式(2)。
3我國脫硫廢水排放標準的濃度限值計算方法
依據新修訂脫硫廢水排放標準的標准限值依託的技術依據擬採用零排放技術「化學預處理+RO膜濃縮減量+蒸發結晶」技術為主、「化學預處理+RO膜濃縮減量+余熱煙氣旁路蒸發」技術為輔。
已知正常工況下兩種技術的出水指標相當,形成的脫硫廢水零排放系統的主要污染物進出口控制參數如表1,以國內某燃煤電廠大型脫硫廢水零排放工程實例為參考原型。
表1 脫硫廢水零排放系統的主要污染物進出口控制參數
根據燃煤電廠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廢水的水質特點、主要污染物種類可能造成環境危害以及現有水質標準的主要控制對象的分析,以及環保部推薦的最佳處理技術的結論,確定了脫硫廢水中需要控制的污染物種類,如表2。
表2 基於蒸發結晶/旁路蒸發技術(BAT)的脫硫廢水污染物控制參數確定
下面以10家採用脫硫廢水零排放技術的燃煤電廠出水水質數據為基礎,以具有代表性的污染物硫酸根離子SO42–為例代入數學模型計算,過程和結果如下。
(1)計算長期平均值LTA,如式(8)。
國家規定的化學需氧量的測定方法為重鉻酸鹽法,由GB11914—1989可知,該方法檢出限為0.2mg/L;未檢出比例為p=0。
表1中的其他類型污染物的BAT濃度限值的計算結果同硫酸根,因此最終計算結果如表2。
4結論與展望
(1)以最佳可利用技術(BAT)——脫硫廢水零排放技術蒸發結晶的工藝路線為標准濃度限值確定的技術依據,充分學習我國與美國環保部門制定廢水排放標准限值時藉助的數學模型演算法,確定了該技術方案支持下的脫硫廢水排放控制標準的污染物種類與控制濃度區間。
(2)在深入研究了我國和美國的標准限值確定方法的基礎上,融合了兩國計算模型的共同點,得出了根據脫硫廢水水質水量特點確定的需要污染物種類,包括新增的TDS日最大排放限值、硝酸鹽日最大排放限值、氯化物等無機鹽離子的控制水平、二類污染物銅、硒的控制水平以及一類污染物汞、六價鉻等重金屬控制指標等。
(3)脫硫廢水新的控制指標應更加適應當前及未來的環境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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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石家莊2014政府44號文件關於修改取暖設施的文件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的通知
石政函〔2014〕4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已經2014年5月8日市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各縣(市)、區要依據市減排計劃,認真制定本地區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並於2014年6月10日前,報送市環保局。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0日
石家莊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
為做好我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根據《石家莊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石家莊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石家莊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
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石家莊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污染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0年下降10.4%、14.3%、14.7%、13.3%,分別控制在19.9032萬噸、1.3174萬噸、17.1692萬噸、23.1069萬噸以內,力爭提前一年完成石家莊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
二、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分析
(一)社會經濟發展預測
1.GDP增速及增量
2013年我市GDP為4900億元,預計2014年GDP增速為10%左右。
2.工業增加值
7個低COD排放行業工業增加值增量
據市統計局快報數據,我市7個低COD排放行業工業增加值呈逐年遞增的趨勢,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我市7個低COD排放行業工業增加值分別為364.71億元、371.56億元、410.38億元、453.97億元、555.01億元,2009-2013年,7個低COD排放行業工業增加值增長率分別為17.53%、25.05%、9.67%、1.88%、9.46%、10.62%、18.21%,平均增長率為13%,由此預計2014年我市7個低COD排放行業工業增加值為627億元。
9個重點氨氮排放行業工業增加值
據市統計局快報數據,我市9個重點氨氮排放行業工業增加值,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我市9個重點氨氮排放行業工業增加值分別為536.16億元、560.68億元、594.84億元、670.93億元、603.2億元,2009-2013年增長率分別為19.74%、30.22%、7.76%、19.49%、6.09%、12.79%、-0.02%,平均增長率為13%,由此預計2014年我市9個重點氨氮排放行業工業增加值為681億元。
3.城鎮常住人口
2013年國家核定我市城鎮常住人口548.70萬人,參照2013省核定我市年城鎮人口增長率3.65%,2014年末城鎮常住人口568.73萬人,比2013年增加20.03萬人。
4.能源消費
(1)煤炭消耗增量
按市統計局公報數據,2012年我市全社會煤炭消費量6007萬噸,按照石家莊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2014年全市GDP增速為10%,單位GDP能耗下降5.6%,預計新增煤炭消費量約230萬噸。
按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削減1500萬噸煤炭工作方案》和《石家莊市削減1500萬噸煤炭任務分解方案》要求,2014年煤炭消費量在2012年基礎上削減700萬噸,2014年全社會煤炭消耗量控制在5307萬噸。
(2)電力煤炭消費增量
2014年,我市無新增電力企業,全市現有電力企業燃煤量與2013年基本持平。2014年,預計電力煤炭新增量為0萬噸。
(二)水污染物新增量預測
1.化學需氧量新增量
根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行業宏觀核算,造紙及紙製品製造業化學需氧量新增量860噸;紡織業新增量380噸。其他行業化學需氧量新增量3200噸。
城鎮生活化學需氧量新增量:
E生活COD=(P2014人口-P2013人口)*e綜合*D*10-2=4752噸。
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新增量0噸,不增加化學需氧量新增量。
因此,2014年化學需氧量新增量為9192噸。
2.氨氮新增量
根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行業宏觀核算,造紙及紙製品製造業氨氮新增量86噸;紡織業氨氮新增量72噸。其他行業氨氮新增量515噸。
城鎮生活氨氮新增量:
E生活氨氮=(P2014人口-P2013人口)*e綜合*D*10-2=585噸。
農業源氨氮新增量0噸,不增加氨氮新增量。
因此,2014年氨氮新增量為1258噸。
(三)大氣污染物新增量預測
1.二氧化硫新增量
(1)電力行業
2014年,全市電力企業燃煤量預計與2013年持平,不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電力行業新增量0噸。
(2)冶金行業
2014年,全市冶金行業產量預計與2013年持平,不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冶金行業新增量0噸。
(3)其它行業
2012年我市全社會煤炭消費量6007萬噸,電力、冶金行業新增燃煤量0萬噸,2014年煤炭消費量在2012年基礎上削減700萬噸,其它行業燃煤量預計與2013年持平,二氧化硫新增量0噸。
(4)淘汰落後產能等量替代增量
根據2014年減排計劃,我市淘汰落後產能等量替代增量約2780噸(此數據有待國家最後認定淘汰落後產能減排量確定)。
因此,預測我市2014年二氧化硫新增量為2780噸。
2.氮氧化物新增量預測
(1)電力行業
2014年,全市電力企業燃煤量與2013年持平,預計不增加氮氧化物排放量,電力行業新增量0噸。
(2)水泥行業
2014年,我市水泥熟料及水泥產量與2013年持平,預計不增加氮氧化物排放量,水泥行業新增量0噸。
(3)其它行業
2012年我市全社會煤炭消費量6007萬噸,電力、水泥行業新增燃煤量0萬噸,2014年煤炭消費量在2012年基礎上削減700萬噸,其它行業在燃煤量預計與2013年持平,其它行業氮氧化物新增量0噸。
(4)淘汰落後產能等量替代增量
根據2014年減排計劃,我市淘汰落後產能等量替代增量約為550噸(此數據需要根據國家最後認定淘汰落後產能減排量確定)。
(5)交通運輸行業
根據我市2013年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增長情況,預測我市2014年機動車新增氮氧化物7500噸。
因此,我市2014年氮氧化物新增量為8050噸。
綜上,2014年我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分別為9192噸、1258噸、2780噸、8050噸。
三、重點減排項目
全力推進《石家莊市2014年碧水工程實施方案》、《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2014年工作方案》和市政府與各縣(市)、區簽訂的《「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責任書》重點減排項目建設工程。
(一)水污染重點減排項目
1.強力推進污水處理廠新建、升級改造、配套管網及中水回用工程
(1)市水務局、水務集團負責,確保石家莊市橋東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量;2014年12月底前,確保石家莊市橋西污水處理廠(一期)升級改造工程通過驗收;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良村南污水處理廠驗收工作。
(2)高新區管委會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高新區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主體工程。
(3)正定新區管委會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正定新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並投入試運行。
(4)井陘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井陘縣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工程、新建管網工程並投入使用,增加處理水量。
(5)欒城縣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石家莊裝備製造基地綠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新建管網工程並投入使用。
(6)行唐縣政府負責,2014年10月底前,完成行唐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並投入試運行;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行唐縣玉城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工程並投入運行。
(7)靈壽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靈壽縣污水處理廠擴建、升級改造、配套收水管網及中水回用管網工程並投入使用。
(8)高邑縣政府負責,2014年9月底前,完成高邑縣污水處理廠新建管網工程並投入使用,增加處理水量。
(9)贊皇縣政府負責,2014年10月底前,完成贊皇縣皇明污水處理廠擴建污水管網工程並投入使用,增加處理水量。
(10)平山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溫塘西柏坡溫泉城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配套管網工程。
(11)無極縣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無極縣城市綜合污水處理廠擴能及新建收水管網工程並投入運行;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無極縣城市綜合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並投入試運行。
(12)深澤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深澤縣城南污水處理廠一期及配套管網工程並投入試運行。
(13)元氏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元氏縣槐東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配套管網工程。
(14)趙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趙縣清源污水處理廠(一期)升級改造工程並投入運行。
(15)藁城市政府負責,2014年10月底前,完成藁城市水處理中心新建配套管網及中水回用工程並投入使用,增加處理水量並確保中水使用量。
(16)晉州市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晉州市第二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
(17)新樂市政府負責,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新樂市第二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配套管網工程並投入試運行。
各相關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負責,積極推進本轄區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提高中水回用比例。
2.加強現有污水處理廠日常運行管理
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水務局、水務集團負責,全面落實污水處理廠第三方運營管理,推行污水處理廠運行數據審核制度。確保現有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完善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測設施和中控系統,嚴格執行在線設施驗收制度和在線數據聯網制度,要求污水處理廠自動監測數據通過有效性審核,監測數據採集、傳輸、保存滿足國家減排核查要求,保持相關歷史記錄一年以上。
3.抓好重點工業企業污水治理工程
(1)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負責,2014年9月底前,完成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煉化分公司煉油污水處理廠異地改造工程。
(2)藁城市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華北制葯集團環境保護研究所(三廢治理中心)廢水深度處理和厭氧改造工程。
(3)贊皇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河北威遠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葯業三廠廢水深度治理工程或全廠關閉。
(4)欒城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石葯集團新諾威制葯股份有限公司廢水治理工程、河北聖雪大成制葯有限責任公司鏈黴素污水微波處理及土黴素污水深度處理工程。
4.深入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減排工作
(1)市畜牧水產局牽頭,市財政局、環保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繼續大力推進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糞污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2014年,利用市財政及其他國家專項補貼資金,支持200個規模養殖場(小區)糞污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程,11月底前通過市畜牧局、財政局、環保局聯合驗收,逐步實現畜禽糞污減量化、無害化、生態化、資源化。
(2)靈壽縣政府負責,2014年11月底前,完成靈壽縣景辰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靈壽縣榮蘭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靈壽縣喜慶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河北海燕農牧有限公司、靈壽縣振方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等重點畜禽養殖場(小區)雨污分流、干清糞、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程。
(3)行唐縣政府負責,2014年11月底前,完成行唐縣侯家莊養殖場、行唐縣林華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行唐縣長健養殖場(原行唐縣長健奶牛養殖場)、行唐縣大為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原行唐縣大力生態養牛場)、行唐縣興民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原行唐縣興民奶牛養殖場)、行唐縣南凹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行唐縣二進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行唐縣北協神奶牛養殖合作社、行唐縣磁河庄奶牛小區、行唐縣希望奶牛小區雨污分流、干清糞、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程。
(4)晉州市政府負責,2014年11月底前,完成河北雙鴿美丹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規模養殖場廢棄物綜合利用及污染防治工程。
(二)大氣污染減排重點項目
1.強力推進「四個行業」污染治理工作
(1)電力行業治理
①市建設局負責,2014年8月底前,完成石家莊東方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熱電三廠、石家莊東方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熱電二廠南廠區的供熱替代工作;市發改委負責,在供熱替代工作完成的情況下,2014年11月15日前,完成石家莊東方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熱電三廠全廠拆除關閉工作、石家莊東方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熱電二廠南廠區5#機組拆除及全廠關閉工作。
②長安區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河北華電石家莊熱電有限公司21#機組脫硫增容改造工程;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河北華電石家莊熱電有限公司12#、13#、14#機組煙氣脫硝治理、拆除煙氣旁路、脫硫增容改造,22#機組脫硫增容改造工程。
③新華區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石家莊東方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熱電二廠1#、2#機組脫硫增容改造工程。
④高新區管委會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熱電煤氣公司1#、2#、3#、4#機組脫硫增容改造及煙氣脫硝治理工程。其中,確保所有機組7月1日後,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國家新頒布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223-2011)要求。
⑤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煉化分公司1#、2#、3#機組煙氣脫硝治理、脫硫增容改造工程。
⑥井陘縣政府負責,2014年8月底前,完成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電廠3#、4#機組煙氣脫硝治理、脫硫增容改造工程;2014年11月底前,完成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電廠1#機組煙氣脫硝治理、脫硫增容改造工程;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電廠2#機組煙氣脫硝治理、脫硫增容改造工程。其中,確保所有機組7月1日後,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國家新頒布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223-2011)要求。
⑦欒城縣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河北宏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4#、5#機組脫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有限公司1#機組煙氣脫硝治理、拆除煙氣旁路、脫硫增容改造工程;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有限公司2#機組脫硫增容改造工程。
⑧平山縣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河北西柏坡發電有限責任公司3#、4#機組煙氣脫硝治理工程,完成河北西柏坡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6#機組煙氣脫硝治理、拆除煙氣旁路工程。
⑨高邑縣政府負責,完成河北華辰澱粉糖有限公司1#、2#機組拆除煙氣旁路工程。
⑩趙縣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趙縣趙州熱電有限公司1#、2#、3#機組拆除煙氣旁路、脫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河北興柏葯業集團有限公司1#機組脫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河北興柏葯業集團有限公司2#機組拆除煙氣旁路、脫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河北趙州利民糖業集團有限公司1#機組脫硫增容改造工程。
藁城市政府負責,2014年10月底前,完成藁城天意熱電有限公司1#、2#、3#、4#機組拆除煙氣旁路、脫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河北吉藁化纖有限責任公司1#、2#機組拆除煙氣旁路、脫硫增容改造工程。其中,確保所有機組7月1日後,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國家新頒布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223-2011)要求。
新樂市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石家莊新樂東方熱電有限公司1#機組拆除煙氣旁路、脫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石家莊新樂東方熱電有限公司2#機組煙氣脫硝治理、拆除煙氣旁路、脫硫增容改造工程。
鹿泉市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河北華電石家莊鹿華熱電有限公司2#機組拆除煙氣旁路工程;完成鹿泉市曲寨熱電廠1#機組煙氣脫硝治理、脫硫增容改造工程;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石家莊雙聯化工有限責任公司1#、2#機組脫硫增容改造工程或全廠關停。
按照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制最新要求,2015年京津冀地區所有火電企業全部執行特別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排放要分別控制在50mg/m3、100mg/m3、20mg/m3以下,相關縣(市)、區政府負責,年底前完成所有火電企業煙氣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工程,確保按期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2)鋼鐵行業治理
①井陘礦區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石家莊佳正實業有限公司1#燒結機拆除煙氣旁路工程。
②贊皇縣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贊皇縣德眾鋼鐵有限公司1#燒結機拆除煙氣旁路工程。
③高邑縣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石家莊天力金屬有限公司1#燒結機拆除煙氣旁路工程。
④藁城市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藁城市鑫旺鑄造有限公司燒結機拆除煙氣旁路工程;完成藁城市宏森熔煉鑄造有限公司燒結機拆除煙氣旁路工程。
⑤平山縣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河北鋼鐵集團敬業鋼鐵有限公司1#-9#燒結機拆除煙氣旁路工程;完成河北鋼鐵集團敬業鋼鐵有限公司8#、9#燒結機煙氣脫硫治理工程。
(3)水泥行業治理
①靈壽縣政府負責,2014年3月底前,完成靈壽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1#水泥熟料生產線煙氣脫硝治理工程。
②井陘縣政府負責,2014年3月底前,完成河北鼎星水泥有限公司1#水泥熟料生產線煙氣脫硝治理工程。
有關縣(市)、區政府負責,確保日產2000噸及以上水泥熟料生產線脫硝工程穩定運行,提升脫硝設施的運營管理水平,綜合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
(4)玻璃行業治理
行唐縣政府負責,2014年9月底前,完成石家莊玉晶玻璃有限公司1#燃煤窯爐煙氣脫硝治理工程;2014年底前,完成石家莊玉晶玻璃有限公司2#、3#、4#燃煤窯爐煙氣脫硝治理工程和4座燃煤窯爐煤改氣工程。
各相關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負責,按照《石家莊市鋼鐵水泥電力玻璃行業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推進「四個行業」脫硫、脫硝治理工程進度,按期完成項目建設任務,加強「四個行業」所有脫硫、脫硝設施運行監管,提升綜合運行效率,確保形成穩定的減排能力。
2.積極推進集中供熱替代工程
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負責,積極推進本轄區集中供熱替代分散燃煤鍋爐工程。
3.繼續推進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市環保局、商務局、財政局、交管局配合,2014年底前全部淘汰我市市區營運「黃標車」。各縣(市)和礦區政府負責,2014年底前全部淘汰本轄區內營運「黃標車」。市交管局牽頭負責,市環保局、商務局、財政局配合,2014年底前全部淘汰我市非營運「黃標車」。市「黃標車」辦公室負責協調督辦淘汰「黃標車」工作。市交管局負責「黃標車」限行工作,自2014年1月1日起,「黃標車」、「無標車」禁止進入市區三環路(含)及縣(市)建城區行駛。市商務局牽頭負責,市發改委、市能源辦配合,2014年底前按照國家要求完成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柴油升級替換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合理分解減排指標
綜合考慮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十二五」前三年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將省下達的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政府,同時按照責任部門將負責的減排工程項目及減排量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政府及市政府相關部門。確定的各縣(市)、區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目標、重點減排項目、市政府部門減排任務(詳見附件)。
(二)促進減排監測體系建設及運行
按照環保部《關於加強「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運行情況考核工作的通知》(環發〔2013〕98號)、《2014年河北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實施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達到75%以上,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達到80%以上,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達到95%以上。
(三)嚴格執行國家落後產能淘汰政策
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和相關行業准入條件等產業政策,市工信局牽頭負責,在市主要新聞媒體公布淘汰落後產能政策和淘汰落後產能企業、裝備名單,淘汰時限,並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和相關企業,明確具體的退出時間表,按期淘汰到位,完成國家和省下達年度淘汰產能目標計劃。
對未按時完成淘汰落後產能任務的縣(市)、區,嚴格控制國家、省和市安排的投資項目,實行建設項目「區域限批」。對未按時完成淘汰落後產能任務的企業,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審批、核准、備案新的投資項目;國土資源部門不予批准新增建設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不予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已頒發的要依法收回;環境保護部門吊銷排污許可證;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被當地政府責令關閉的企業,限期辦理工商注銷登記,或者依法吊銷工商營業執照;必要時,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可要求電力供應企業依法對其停止供電。對虛假淘汰行為,市監察局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和地方政府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嚴格控制新增排放量
嚴格控制電力、鋼鐵、水泥、焦化、化工等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量,日常督察中發現的部分企業由於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導致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量,涉及相關縣(市)、區將實施建設項目「區域限批」,並扣減所在縣(市)、區年終對縣(市)、區委書記綜合考核評價中環境保護指標分值。有效控制經濟增速目標帶來的新增量,保障經濟與環境的可持續協調發展。
(五)完善污染減排表彰獎懲機制
落實污染減排責任「一票否決」制度,以充分調動各個縣(市)、區及市政府相關部門的積極性,確保減排任務順利完成。對列入年度減排計劃的重點減排項目實行月調度通報制度,每月以市環保領導小組文件通報重點減排項目進度,對做出突出成績的縣(市)、區,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控制指標的縣(市)、區和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實行建設項目禁(限)批,並取消授予該地區、單位及其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環保方面的榮譽稱號。
五、可達性分析
根據各縣(市)、區「十二五」減排工程安排,在強化結構減排、深化工程減排、實化管理減排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人大政協監督、環保部門綜合管理、發改、財政、統計、工信、建設、水務、商務、畜牧、交管、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形成了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污染減排體系。突出抓好污水處理廠和電廠、鋼廠、水泥廠脫硫、脫硝工程的招商引資工作,並逐步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努力開辟多元化的環保項目建設投融資渠道,能保障減排項目如期完成。我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項目共可實現削減化學需氧量14943.93噸,削減氨氮1720.58噸;削減二氧化硫29349.07噸,削減氮氧化物31212.24噸。預計我市2014年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污染物排放總量同比2010年分別比2010年下降11%、15%、15%、14%,可以提前一年完成石家莊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
Ⅲ 脫硫除塵升級改造期間超標排放怎麼處理
新環保法實施以來,行政拘留、查封扣押、按日計罰等一系列新規對遏制污染態勢、打擊違法排污、震懾違法分子起到了積極而有效的作用。但是在具體的工作實踐中,在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這類單位的超標處罰上,環境執法人員還存在困惑。筆者要討論的幾種情況並不鮮見,主要體現在3方面:第一種情況是隨著社會活動和經濟運行的規模不斷擴大,污水量和污染物負荷不斷增加,污水處理廠原設計的處理工藝和流程已無法滿足處理達標的要求,導致超標排放的隱患逐漸增大;第二種情況是簽訂運維合同時,對污水處理廠運維達標的指標要求,沒有按照國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去設定全面污染物指標,而是僅設定幾種主要污染物指標,導致運維單位在日常運行中「減標降級」;第三種情況是在污水處理廠運行一段時間後,當處理設施、設備出現故障、老化,有可能對處理效果造成影響時,業主單位和運維單位銜接不到位,對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技術方案和投資不能及時明確和落實,導致超標排放的風險加大。在新環保法及配套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法》(以下簡稱《法》)實施後,一旦由於上述原因導致城鎮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除了對超標行為本身的處罰罰款外,還有可能按日連續處罰,會涉及較大金額的罰款。而且,當超標源於某一環節的處理工藝缺失或者失效時,亦或由於建設單位對存在故障、老化的設施設備不及時開展維修更換時,往往短期內無法整改完成,而《法》上規定,環保部門是在下達責令改正文書的次日起30日內進行復核檢查,而且對超標排放是採取監測的方法。雖然配套法釋義中提出這個責令改正是立即,沒有期限,但在實際上造成了污水處理廠僅有不足30天的整改期。如此短暫的時間,不但完成整改不具有現實的可行性,而且連《法》所規定的污水處理廠制訂和上報整改方案的時間都遠遠不夠,落實整改更是成為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環保部門責令改正後在30日內的復核檢查,對污水處理廠來說,不啻是提供了一個看上去有機會卻不合乎情理、無法使用的整改機會。這時的復核監測,往往會出現繼續超標的情況。依照《法》的規定,屬於仍舊違法排放污染物,即拒不改正。環保部門可以依照《法》的規定,對污水處理廠的運維單位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處罰的金額會呈數十倍的上漲。環保部門根據超標情況啟動按日計罰固然不錯,但從現實來講,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維單位不見得心服口服,甚至會由此產生對抗情緒。一旦連續按日處罰金額較大時,有可能迫使運維單位的對抗情緒發生轉變,出現「走為上策」的情況。當下,部分運維單位也正是吃准了環保部門這種投鼠忌器的心理,面對超標問題反而心安理得。環保部門,尤其是基層從事日常執法與巡查的監察執法部門面臨尷尬和無奈,這值得法律法規起草部門和立法機關深思,值得各級地方政府深思。毋庸諱言,城鎮污水處理廠這類污染物集中收集、處理和排放的單位,正是因為它具有社會公益服務的屬性,大多由當地政府投資建設。因此,其責任主體理應由當地政府來承擔,而不能視其為普通排污者,不能簡單地將污水處理的運維單位作為責任主體。社會化、市場化的運作機制,決定了運維單位與政府是合作共贏的關系。如果簡單地把污水處理廠的運維單位作為責任主體,恐怕會有一部分運維單位沒有膽量承接污水處理廠這么大的業務,即便接手運行,考慮到面臨的風險、承擔的責任,也難以做到心無旁騖。因此,可以通過商討對《法》進行及時修訂。而對於像城鎮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污水這類情況,或許應該考慮將建設單位作為責任主體和處罰對象,並督促其承擔相應的責任。從我們了解的情況看,通常政府或政府部門才是實際的建設方,污水處理廠的整改工作本身也涉及較大的資金、技術和監管投入,只有政府才有這個能力去謀劃、實施和完成整改,才能在短期內消除因超標排放帶來的環境風險隱患。不僅如此,還應針對這類單位運行維護的特點進行具體分析和考慮,為污水處理廠的整改設定具體而合理的期限,整改到期後再進行復核。
Ⅳ 生態環境部關於廢止有關排污收費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一、決定予以廢止的規章
《排污費徵收工作稽查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42號,2007年10月23日公布)二、決定予以廢止的規范性文件
1.關於統一排污費徵收稽查常用法律文書格式的通知(環辦〔2008〕19號,2008年2月25日公布)
2.關於徵收污水廢氣排污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8〕48號,2008年4月28日公布)
3.關於《排污費徵收標准管理辦法》第三條適用問題的復函(環函〔2008〕72號,2008年5月13日公布)
4.關於礦山企業排污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8〕246號,2008年10月21日公布)
5.關於向無照經營者徵收排污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8〕286號,2008年11月12日公布)
6.關於停止徵收水污染物超標排污費問題的復函(環函〔2008〕287號,2008年11月12日公布)
7.關於排污費徵收稽查中排污量核定告知等問題的復函(環函〔2009〕15號,2009年1月15日公布)
8.關於焦炭生產企業環境監管及排污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9〕122號,2009年6月1日公布)
9.關於排污申報與排污收費工作涉密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9〕170號,2009年7月20日公布)
10.關於「十五小」徵收排污費及行政處罰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9〕285號,2009年11月24日公布)
11.關於加強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排污費徵收公告有關工作的通知(環辦〔2010〕140號,2010年10月11日公布)
12.關於電廠脫硫海水排污費徵收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0〕254號,2010年8月23日公布)
13.關於遼寧省油氣排污費徵收及計算方法的復函(環函〔2010〕390號,2010年12月20日公布)
14.關於《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四條「應繳納排污費數額」具體應用問題的通知(環函〔2011〕32號,2011年2月22日公布)
15.關於應用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核定徵收排污費有關工作的通知(環辦〔2011〕53號,2011年 5月3日公布)
16.關於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大腸菌群排污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1〕61號,2011年3月22日公布)
17.關於地方法規對《水污染防治法》有關「應繳納排污費數額」已有規定情況下法律適用問題的復函(環函〔2011〕76號,2011年3月30日公布)
18.關於火電機組脫硫海水排污費徵收方式有關問題的復函(環辦函〔2011〕494號,2011年5月5日公布)
19.關於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直接排放污水徵收排污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1〕188號,2011年7月12日公布)
20.關於水泥行業排污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3〕42號,2013年3月13日公布)
21.關於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徵收排污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3〕147號,2013年7月1日公布)
22.關於排污申報與排污費徵收有關問題的通知(環辦〔2014〕80號,2014年9月29日公布)
23.關於執行調整排污費徵收標准政策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環辦〔2015〕10號,2015年1月30日公布)
24.關於排污地與注冊地不一致企業排污費核定徵收主體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5〕136號,2015年6月12日公布)
25.關於追繳危險廢物排污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15〕235號,2015年9月21日公布)
26.關於五項主要重金屬污染物排污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環環監函〔2016〕14號,2016年1月22日公布)
27.關於明確排污費核算有關問題的復函(環環監函〔2016〕54號,2016年3月28日公布)
Ⅳ 污水處理運營需要什麼資質
不同級別的污水處理廠具有不同的施工資質,具體如下:
一、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單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燃煤煙氣脫硫工程,或中型核工業廢料處理工程,或以下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池容積400立方米以上的禽、畜糞便沼氣池工程;
(2)單池容積500立方米以上的厭氧生化處理池工程;
(3)中型以上工業項目的雜訊、有害氣體、粉塵、污水、工業廢料的綜合處理工程;
(4)35噸以上工業及集中供熱燃煤鍋爐煙氣脫硫工程;
(5)二等乙級以上等級醫院醫療污水處理工程;
(6)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環保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沒數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4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6人,相關專業工程配察彎技術人員不少於8人。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於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12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培悶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二、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單機容量12.5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燃煤煙氣脫硫工程,或小型核工業廢料處理工程,或以下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池容積200立方米以上的禽、畜糞便沼氣池工程;
(2)單池容積300立方米以上的厭氧生化處理池工程;
(3)小型以上工業項目的雜訊、有害氣體、粉塵、污水、工業廢料的綜合處理工程;
(4)20噸以上工業及集中供熱燃煤鍋爐煙氣脫硫工程;
(5)一等甲級以上等級醫院醫療污水處理工程;
(6)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環保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3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36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法律依據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排水戶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有關排放標准;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