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污水生化處理產生的污泥屬於危險廢物嗎
1、未接收工業污水的污水處理站對污水生化處理後產生的生化污泥不屬於危險廢物。
2、接收了超標工業污水的污水處理站對污水生化處理後產生的生化污泥屬於危險廢物。
3、接收了未超標工業污水的污水處理站對污水生化處理後產生的生化污泥是否屬於危險廢物,要另外經過鑒別才能判定。
② 廢水處理污泥是危險廢物嗎
不是危險廢物,危廢是是指有毒有害的物質,包括放射性、毒性等。污泥頂多含有重金屬不算危廢
③ 污泥是否屬於危險廢物
問題一:污泥屬於危廢哪一類? 那需要看污泥中含有什麼。一般來說污泥中一般都是含有含油、銅、鹼、酸,屬於HW17或者HW08。如有疑問可咨詢環保顧問。
問題二:污水處理廠污泥屬於危險廢物嗎? 看你的污泥裡面有哪些成分了.
危險廢物是: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問題三:HW46危險廢物和污泥的區別 hw特製含鎳的危險廢物,包括以下三種
基礎化學原料製造:鎳化合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反應殘余物及廢品
電池製造:鎳鎘電池和鎳氫電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和廢鏈敗鏈水處理污泥
非特定行業:報廢的鎳催化劑
其中一項有污泥
問題四:印染廢水處理污泥是否危險廢物,有什麼依據? 印染廢水處理污泥屬於危險廢物。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規定可知,其他油墨、染料、顏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廢吸附劑具有毒性,屬於HW12染料、塗料這一廢物類別,所以是危險廢物,廢物代碼是264-012-12。
問題五:如何鑒別污水污泥是否為危險廢物 判定新產生的廢物是否是危險廢物的依據是《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和《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由環境保護部聯合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發布,自2016年8月1日起開始施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根據產生源和組分分為46大類479小類,涉及污水(廢水)污泥相關「危險廢物」的數量共93小類,主要含有機類污染物、重金屬類污染物、有機類污染物或重棚孫金屬污染物的復合物,占整個名錄小類的19.4%。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外,疑似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泥需要鑒別。鑒別要點是根據生產過程的原輔材料和反應工藝確定含有哪些有毒有害物質,並與《危險廢物鑒別標准》中列舉的有毒有害物質進行對照,選取其交集部分作為有毒有害物質鑒別對象,其浸出量或含量超過標准值即為危險廢物。
問題六:怎樣鑒定污泥是不是危險廢物 按污泥中的成份劃分,成份中含量最多,或污染危害最大的,就按對應的危廢名錄納入。
問題七:如何鑒別污水污泥是否為危險廢物 根據危險廢物名錄判斷。如果不屬於危險廢物名錄裡面的廢物,根據實驗確定。
問題八:污泥中含有重金屬的話,那污泥是否算危險廢棄物? 是否有什麼條例的依據? 看是什麼污水處理廠了,
先查閱「危險廢物名錄」,看看污泥來源是不是某些特定工業的污泥。
如果不在名錄上,就不是危廢,可以填埋處置
如果必須鑒定,可以參考枯轎危險廢物浸出標准GB 5085-2007。
問題九:廢水處理污泥 屬於危險廢物哪個類別 看你的污泥裡面有哪些成分了.
危險廢物是: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問題十:酸洗污泥是不是危險廢物 按污泥中的成份劃分,成份中含量最多,或污染危害最大的,就按對應的危廢名錄納入。
④ 污泥屬於危廢哪一類
泥污中的所含物質不同,其所屬的分類也不同。
1、重金屬超標的電鍍廢水與電鍍污泥:
電鍍污泥屬於危險廢物,廢物類別往往同時屬於HW17、HW21、HW22、HW23。重金屬超標的電鍍廢水,屬於廢水污染防治范圍,納入廢水管理,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范圍,不屬於危險廢物。
雖然超標廢水未納入危險廢物管理,但是根據《兩高司法解釋》(2016版),如果廢水中一類重金屬(如鉛、汞、鉻、鎘、砷)超標3倍、或者二類重金屬(如鎳、銅、鋅、錳、釩)超標10倍以上的,除處以行政處罰外,照樣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2、生活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
屬於固體廢物,不屬於危險廢物。根據環辦【2010】157號文件,該類廢物在轉移管理的過程中,「參照危險廢物管理,建立污泥轉移聯單制度。」該類污泥不屬於危險廢物,但是要提高管理層級,尤其是要加強台賬管理,防止運輸過程中拋灑滴漏與非法傾倒。
然而工業企業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往往因其浸出毒性超標、或者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和其他危險特性,絕大部分應屬於危險廢物范疇(判定方法主要依據企業環評、行業規律、物料來源、專家認定、屬性鑒別等)。
3、生活垃圾焚燒產生的飛灰:
屬於危險廢物(HW18)。但是在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准》(GB16889-2008)中6.3條要求後,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不納入危險廢物管理;
另一種情形是,如果經過預處理後,滿足《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准》(GB30485-2013)有關要求的,協同處置過程也納入豁免管理范疇。
4、醫療機構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
大部分屬於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80號)規定,「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分類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執行。」《醫療廢物分類目錄》中的「感染性廢物」中列有「其他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醫療機構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柵渣、沉澱污泥和化糞池污泥等,應列入此類。
如果某醫療機構在環評時,對於廢水處理工藝經過專門設計,並且已對污泥做出了屬性判定,如果管理部門認為該類污泥應當納入危險廢物管理,則應通過危險廢物鑒別程序進行最後判別。
(4)醫院污水處理污泥危險廢物擴展閱讀: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和液態廢物,列入本名錄: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未列入本名錄和《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的固體廢物和液態廢物,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根據國家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和鑒別方法認定具有危險特性的,屬於危險廢物,適時增補進本名錄。
⑤ 請問醫療廢物是不是危險廢物呢
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第三條: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分類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執行。醫療廢物共分五類,並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醫療廢物中可能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和有害化學物質,甚至會有放射性和損傷性物質,因此醫療廢物是引起疾病傳播或相關公共衛生問題的重要危險性因素。
醫療廢物伴隨醫療服務過程而發生,如處置不當,任意露天堆放,不僅佔用大量的土地,導致可利用土地資源的減少,而且大量的有毒廢渣或廢液在自然界到處流放,很容易就接觸到土壤,有的醫療衛生機構甚至將醫療廢物簡單掩埋,這對土壤的污染則是非常大的。
(5)醫院污水處理污泥危險廢物擴展閱讀:
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的處理方法:
1、物理處理:通過濃縮或相變改變固體廢物的結構,使其便於運輸、儲存、使用或處置,包括壓實、破碎、分選、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學處理:利用化學方法將固體廢物中的有害成分破壞,達到無害化,或將其轉化為適合進一步處理和處置的形式。其目的是改變被處理物質的化學性質,從而減少其危害性。這是危險廢物最終處置前常用的預處理措施,處理設備為常規化工設備。
⑥ 生活廢水污泥屬於危廢嗎
不屬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廢物),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1.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2.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3.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分類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執行。
4.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化學品廢棄後屬於危險廢物。
5.列入本名錄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的危險廢物,在所列的豁免環節,且滿足相應的豁免條件時,可以按照豁免內容的規定實行豁免管理。
6.危險廢物與其他固體廢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險廢物處理後的廢物的屬性判定,按照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執行。
因為生活廢水主要為居民生活污水,總磷、總氮會高出正常值,但沒有以上幾種情況發生。
例如廣州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已明確為城市固體廢棄物之一,可採用一般方式處理,而不是將其定性為危險廢物。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定義危險廢物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廢物),列入本名錄: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危險廢物的這種越境轉移量有多少尚難統計,但顯然是正在增長。據綠色和平組織的調查報告,發達國家正在以每年5000萬噸的規模向發展中國家轉運危險廢物,從1986年到1992年,發達國家已向發展中國家和東歐國家轉移總量為1.63億噸的危險廢物。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給發展中國家乃至全球環境都具有不可忽視的危害。首先,由於廢物的輸入國基本上都缺乏處理和處置危險廢物的技術手段和經濟能力,危險廢物的輸入必然會導致對當地生態環境和人群健康的損害。
其次,危險廢物向不發達地區的擴散實際上是逃避本國規定的處置責任,使危險廢物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理和處置而擴散到環境之中,長期積累的結果必然會對全球環境產生危害。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的危害還在於,這些廢物是在貿易的名義掩蓋下進入的,進口者是為了撈取經濟利益,根本不顧其對環境和人體健康可能產生的影響,所以都得不到應有的處理和處置。
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已成為嚴重的全球環境問題之一,如不採取措施加以控制,勢必對全球環境造成嚴重危害。1989年3月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主持下,在瑞士的巴塞爾通過了《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該公約於1992年5月生效。我國是該條約的簽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