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昆明市城市中水設施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中水設施建設管理,促進節約用水,推進昆明市城市污水的綜合利用,實現污水資源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昆明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中水設施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水是指城市污水經處理凈化後,達到國家《城市雜用水水質標准》或其它用途的相應回用水水質標准,可在一定范圍內重復使用的非飲用水。
本辦法所稱中水設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凈化處理、供水、計量、檢測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
中水主要用於廁所沖洗、園林澆灌、道路清潔、車輛沖洗、基建施工、景觀及設備冷卻水、工業用水以及可以接受其水質標準的其它用水。第三條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城市中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中水設施的規劃、建設和歸口管理工作;昆明市計劃供水節約用水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節水辦)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條政府鼓勵單位和個人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建設中水設施和從事中水經營活動。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的中水設施,實行「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第五條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會同市規劃、環保、滇池管理等部門編制本市中水設施建設規劃,作為城市節水發展規劃的組成部分,經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第六條凡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符合下列條件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同期建設中水設施,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其建設投資應納入主體工程預、決算:
(一)建築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飯店、商場、綜合性服務樓及高層住宅;
(二)建築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的機關、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大型綜合性文化體育設施;
(三)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可回收水量在150立方米/日以上的居住區或集中建築區等。
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相關管理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循「三同時」的規定辦理規劃、建設項目審批手續。第七條已建成的工程項目,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由城市中水行政主管部門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制定建設規劃,提出分類實施要求,限期建設改造,具體由產權單位或物業管理單位組織實施。第八條中水設施的設計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設計單位應嚴格執行《建築中水設計規范》。設計方案由建設單位組織專家論證,並報城市中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建設單位組織專家論證時,應有城市中水行政主管部門的人員參加。中水工程竣工後必須經城市中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第九條中水設施的管道、水箱等設備外表應塗成淺綠色,並嚴禁與其它供水設施直接聯接,中水設施的出口必須標有「非飲用水」字樣。第十條中水設施交付使用後,由產權單位或物業管理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及維護,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應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保證中水設施正常運行。同時按規定對水質進行日常化驗,定期送具有檢測資質的單位檢測(每年不少於一次),確保水質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水質標准。第十一條中水設施的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管理工作。第十二條中水的經營價格應當低於城市自來水價格,具體的價格標准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制定。第十三條中水經營單位在中水經營過程中,應當做到計量准確,按量收費,不得擅自間斷供水或者停止供水。因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應當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用戶。第十四條對在中水設施建設和管理使用過程中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城市中水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獎勵。第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中水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一)違反第六條規定,建設單位未配套建設中水設施的,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第七條規定,未按照中水設施建設規劃要求建設中水設施的,責令限期改正,對產權單位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酌減用水計劃指標;對物業管理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三)中水設施的設計方案未按規定程序進行的,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四)中水建成後,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五)中水設施建成後,擅自停止供水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六)中水水質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限期改正;
(七)中水設施與其它供水設施聯接的,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並責令限期改正。
㈡ 深圳經濟特區中水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深圳特區)的節約用水管理,科學合理地利用水資源,建設節水型現代化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水,是指部分生活污水經處理凈化後,達到規定的水質標准,可在本辦法第三條所列范圍內重復使用的非飲用水。
本辦法所稱中水設施,是指中水的凈化處理、集水、供水、計量、檢測設施以及其它有關設施。第三條中水僅限於下列范圍內使用:
(一)廁所沖洗、園林灌溉、道路清潔、汽車沖洗;
(二)噴水池、空調冷卻設備補水;
(三)其他非飲用用水。第四條凡在深圳特區范圍內新建下列工程,應按規定配套建設中水設施:
(一)每日生活用水總量超過二百五十立方米,建築面積超過二萬平方米的旅館、飯店、公寓(含公寓式辦公用房)及住宅、高層商住樓;
(二)每日生活用水超過二百五十立方米,建築面積超過四萬平方米的機關、科研單位、企業、大專院校和大型綜合性文化、體育建築;
(三)按規劃應配套建設中水設施的居民住宅小區、集中建築區;
(四)優質雜排水日排放量超過二百五十立方米的單立工業企業及成片開發的工業小區。
深圳特區內現有建築符合上款第(一)、(二)、(三)項規定,且有條件建設中水設施的,應按照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的規劃,逐步配套建設中水設施。第五條深圳特區東西海岸臨海的工業與民用建築,有條件利用海水作中水水源的,應按照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的規劃,逐步建設利用海水作中水水源的設施。第六條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負責全市中水設施建設的總體規劃及設計審查。不按規定設計中水設施的工程項目,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不得發給建築許可證。第七條中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中水設施的建設投資應納入主體工程預決算。第八條嚴禁中水管道、水箱與自來水管道、水箱直接連接。中水管道、水箱等設備的外部應塗成淺綠色。第九條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水設施建設的施工監督管理和峻工驗收工作,確保中水設施按批準的設計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同時竣工。中水設施驗收不合格的工程項目,市建設主管部門不發峻工證書,供水部門不予供水。第十條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規定進行規劃驗收時,應將中水設施的建設列入驗收內容。
下列工程項目,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一律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並不準投入使用。
(一)規劃中列有中水設施建設項目,而不予建設的;
(二)擅自改變批准設計圖中中水設施的建設內容、處理工藝和規模的;
(三)中水設施經市建設主管部門峻工驗收不合格的。第十一條中水設施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由房屋管理單位負責日常管理與維修。
房屋管理單位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本單位中水設施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保證中水設施的正常運行和出水水質符合規定標准。第十二條中水設施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中水設施管理人員經培訓合格,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發給合格證書;沒有合格證書的,不得從事中水設施管理工作。第十三條中水水質在國家建築中水設計規范未正式頒布之前,必須達到本辦法附表所列各項水質標准。第十四條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全市中水設施運行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十五條中水設施因管理不善損壞而不能使用的,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應責令房屋管理單位限期修復使用;中水水質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應責令房屋管理單位限期達到水質標准。房屋管理單位超過限期不能恢復中水設施使用或中水水質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可處以房屋管理單位十萬元罰款、房屋管理單位負責人五千元罰款。處罰後三十天仍不能恢復中水設施使用或中水水質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可扣減房屋管理單位百分之五十的平價供水指標,並建議有關主管部門對房屋管理單位負責人予以行政處分。
房屋管理單位被扣減平價水指標後,超過平價水指標的用水,按議價計費。
房屋管理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將以上一、二款受行政處罰所支出的費用轉嫁給用戶;違者,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房屋管理單位向用戶退還轉嫁的費用,並處以轉嫁給用戶費用總額五倍的罰款。
㈢ 中水回用設備系統,什麼叫中水中水回用設備系統適用於哪些行業
中水回用設備系統,所謂中水,主要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作為水源,經過適當處理後作雜用水,其水質指標間於上水和下水之間,稱為中水,相應的技術稱為中水技術。經處理後的中水可用到廁所沖洗、園林灌溉、道路保潔、城市噴泉等。對於淡水資源缺乏,城市供水嚴重不足的缺水地區,採用中水技術既能節約水源,又能使污水無害化,是防治水污染的重要途徑,也是我國目前及將來長時間內重點推廣的新技術、新工藝。因此,中水回用在我國的定位是: 「十五」期間,國家要求污水處理量的10%作進一步處理後再回用,這是一個很大的數目,為中水回用創造了基本條件;國家環境保護「十五」規劃中,將「城鎮污水處理和中水回用工程」列為國家重點支持的9大工程之一。中水系統按規模分為建築中水、生活小區中水、城市中水三大基本系統。建築中水系統是針對單幢建築物或相鄰幾幢建築物而言的,處理規模小;生活小區中水系統指的是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的中水系統,管理相對較集中,處理運行費用相對較低,供水水質較穩定;城市中水系統是指以城市污水處理廠二級處理出水為中水原水,經深度處理後提供城市中水使用。
中水回用設備系統可適用以下行業廢水:
1、造紙、醫葯、醫院、啤酒、城市生活污水、化工、電鍍、塗裝、線路板、紡織、漂染行業所達標排放的廢水;
2、各種表面處理製程中清洗用水;
3、陽極、陰極電泳漆及其它行業零排放廢水。
㈣ 北京市中水設施建設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推動城市污水的綜合利用,進一步節約用水,根據《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水,是指生活污水經過處理後,達到規定的水質標准,可在一定范圍內重復使用的非飲用水。所稱中水設施,是指中水的水處理、集水、供水以及計量、檢測等設施。
中水主要用於廁所沖洗、園林灌溉、道路保潔、汽車洗刷以及噴水池、冷卻設備補充用水等。第三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下列工程,應按規定配套建設中水設施。
1、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旅館、飯店、公寓等。
2、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機關 、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大型文化 、體育等建築。
3、按規劃應配套建設中水設施的住宅小區、集中建築區等。
現有建築屬上述1、2項規定范圍內的,可根據條件,逐步配建中水設施。第四條中水設施由建設單位負責設計和建設,並與主體建築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中水設施的建設投資納入主體工程預、決算。第五條中水管道、水箱等設備外部應塗成淺綠色。中水管道、水箱等嚴禁與自來水管道、水箱直接連接。第六條中水設施的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並有市節水辦公室參加。經審查或驗收合格的,方可進行施工或投入運行。第七條中水水質必須達到本辦法附表所列各項水質標准。第八條中水設施交付使用後,由房屋管理單位負責日常管理與維修。房屋管理單位應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保持中水設施運行的完好狀態,定期化驗中水水質,保證達到規定的水質標准。
中水設施的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經市節水辦公室考核,領取合格證後,方可從事管理工作。第九條屬本辦法第三條所列建築工程,不按規定設計和建設中水設施的,規劃部門不發給建設工程許可證,節水辦公室不發給計劃用水許可證,供水部門不予供水。
中水設施因管理不善停用或中水水質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由節水辦公室限期恢復使用或限期達到水質標准;逾期仍不恢復使用或達不到水質標準的,由節水辦公室依照《北京市城鎮用水浪費處罰規則》予以處罰。第十條認真執行本辦法,中水設施管理和節約用水成績突出、效果顯著的,由節水辦公室依照《北京市城鎮節約用水獎勵辦法》給以獎勵。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市公用局和市城市規劃管理局負責監督實施。
本辦法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市公用局負責解釋。表:中水水質標准(略)
㈤ 大連市城市中水設施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推動城市水的綜合利用,進一步節約用水,根據國務院批准發布的《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和《大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水,是指部分生活污水經處理凈化後,達到本辦法規定的水質標准,可在一定范圍內重復使用的非飲用水。
本辦法所稱中水設施,是指中水的凈化處理、集水、供水、計量、檢測設施以及其他附屬設施。第三條中水主要用於廁所沖洗、園林澆灌、道路清潔、車輛沖洗、基建施工以及噴水池、空調冷卻設備補充用水等。第四條凡在大連市城市規劃區內新建下列工程,應按規定配套建設中水設施:
(一)建築面積超過二萬平方米的賓(旅)館、飯店、商場、公寓,綜合性服務樓及高層商品住宅等建築;
(二)建築面積超過三萬平方米的機關、科研單位、企業、大專院校和大型綜合性文化、體育建築;
(三)規劃人口一萬人以上的住宅小區、集中建築區;
(四)優質雜排水日排放量超過二百五十立方米的獨立工業企業及成片開發的工業小區。第五條大連市城市規劃區內現有建築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一)、(二)項規定的,其產權單位必須做出規劃,五年內配套建設中水設施;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三)、(四)項規定,亦應逐步配套建設中水設施。第六條中水設施由建設單位負責建設,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中水設施的建設投資應納入主體工程預決算。第七條中水設施的設計,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中水設施設計能力的設計部門進行設計。設計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劃要求和建築中水設計規范。設計圖紙須經城市規劃部門、城市供水主管部門審定。對不按規定設計中水設施的工程項目,規劃部門不頒發建設工程許可證。第八條經審定的中水設施系統,建設、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建設中確需改變原設計的,須經原設計審定部門批准。第九條城市建設監督管理部門,應同時負責中水設施建設的施工監督管理工作,確保中水設施按批準的設計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同步竣工。中水設施工程竣工後,須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會同城建、環保部門,其中涉及政府直管公房的,還應會同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工程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有關部門不得發給建設工程竣工證明,供水部門不予供水。第十條中水設施的管道、水箱等設備,其外表應全部塗成淺綠色,並嚴禁與其他供水設施直接連接。中水設施的出水口須標有「非飲用水」字樣。第十一條中水設施交付使用後,由房屋的管理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和維修。房屋的管理單位應制定各項維護、檢測、水質化驗等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保證中水設施的正常運行和中水水質符合規定的標准。第十二條中水設施的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門考核,發給合格證後方可從事管理工作。第十三條中水水質在國家未正式頒布標准前,必須達到本辦法附表所列各項標准。第十四條中水應有償使用,由房屋的管理單位負責計量和收費,徵收的中水水費主要用於中水設施的管理和維修。
中水水費的標准,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會同物價、財政等部門另行制定。第十五條對未按本辦法規定配套建設中水設施、擅自停用中水設施或中水水質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應依照城市供水、節約用水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核減其40%以下的用水指標,直至符合要求。
房屋管理單位不得將受行政處罰所支出費用轉嫁給用戶,違者按轉嫁給用戶費用的五倍處以罰款。第十六條認真執行本辦法,在中水設施管理和節約用水工程中成績顯著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或城市供水主管部門給予表彰獎勵。第十七條城市供水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依法辦事,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違者由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大連市公用事業管理局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第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大連市中水水質標准(略)
㈥ 何謂居住小區中水系統其系統組成及主要設備
中水處理回用系統按其供應的范圍大小和規模,一般有下面四大類:一、排水設施完善該系統中水水源取自本系統內雜用水和優質雜排水。
該排水經集流處理後供建築內沖洗便器、清洗車、綠化等。
其處理設施根據條件可設於本建築內部或臨近外部。
㈦ 中水回用水處理系統價格,中水回用設備運行費用
中水回用設備價格幾千到幾萬都有,看你們廠的規模大小來定設備的容量。像我們工廠兩三百人,去年裝一個水處理設備反滲透的也就一萬出頭,但是廠家最後找直銷的,不要找那種代理商。
我們當時找的是東莞水視界環保科技公司,他們的師傅少說都有10年經驗了,安裝很快,去年4月裝了到時候基本沒什麼故障問題,用得挺好的,員工們喝水也變多了,呵呵。 網路下有很多相關信息。
㈧ 建設部關於發布《城市中水設施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為推動城市污水的綜合利用,促進節約用水,根據國務院批准發布的《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水,是指部分生活優質雜排水經處理凈化後,達到《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重復使用的非飲用水。
本辦法所稱中水設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凈化處理、供水、計量、檢測設施以及其他附屬設施。第三條凡水資源開發程度和水體自凈能力基本達到資源可以承受能力地區的城市,應當建設中水設施。第四條中水主要用於廁所沖洗、綠地、樹木澆灌、道路清潔、車輛沖洗、基建施工、噴水池以及可以接受其水質標準的其他用水。第五條各級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中水設施的規劃、建設和歸口管理工作,各城市節水管理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條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用水情況並結合各地實際,制訂中水規劃,作為城市供水發展規劃的組成部分,按計劃組織建設。第七條中水設施建設根據建築面積和中水回用水量(中水設施建設規模)規定,具體辦法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但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賓(旅)館、飯店、商店、公寓、綜合性服務樓及高層住宅等建築的建築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
(二)機關、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大型綜合性文化、體育設施的建築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
(三)住宅小區規劃人口在3萬元以上(或中水回用量在750立方米/日以上)。第八條城市規劃區內現有建築符合當地中水設施建設條件的,其產權單位應當作出規劃,組織建設中水設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區符合中水設施建設條件的,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有計劃地組織配套建設中水設施。第九條中水設施由建設單位負責建設,其建設投資應當納入主體工程總概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第十條中水設施的設計,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中水設計能力的單位進行設計,設計單位應當嚴格執行規劃要求,在國家有關設計規范頒布之前,暫按中國工程建設標准化協會編制的《建築中水設計規范》(CECS30:91)執行。設計方案(含水量平衡及經濟技術分析資料)須經城市規劃部門、城市節水管理部門審定。對不按規定設計中水設施的工程項目,規劃部門不得頒發建設工程許可證。第十一條中水設施的建設必須由具有相應資格等級證書的施工單位承擔。承擔中水設施施工的單位必須嚴格按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確需改變原計劃的,須經原設計審定部門批准。第十二條中水設施應當按批準的設計方案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同步竣工,中水設施工程竣工後,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驗收不合格的,供水部門可以不予供水。第十三條中水設施交付使用後,由房屋的產權單位或其委託的房屋管理單位負責中水設施日常管理和維修。房屋的管理單位應當制定中水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保證中水設施的正常運行和中水水質符合規定的標准。第十四條中水設施的管道、水箱等設備其外表應當全部塗成淺綠色,並嚴禁與其他供水設施直接聯接。中水設施的出口必須標有「非飲用水」字樣。第十五條中水設施的技術和設備提供者,必須保證設備安裝、調試運行達到設計要求後方可交付管理單位使用,並按《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對其產品進行保修。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限制中水技術和設備商的競標活動。第十六條中水設施的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由城市節水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後,發給合格證方可從事管理工作。第十七條中水設施應當逐步實行有償使用,由管理中水設施的單位負責計量收費,徵收的中水水費主要用於中水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中水水費標准,由各地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價等部門制定。第十八條城市節水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投入使用的中水設施的監督、檢查。發現停用或中水水質達不到規定標準的,應當責令其管理單位限期達到水質標准,逾期未達到的,應依照城市供水、節約用水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適量核減用水指標,直至符合要求。
房屋管理單位不得將行政處罰費用轉嫁給用戶,違者將從重處罰。
㈨ 中水回用設備和一體化污水設備怎麼區別
從外行人角度看 一體化污水設備能最多處理50方的污水(一體化污水設備裡面大多為專MBR工藝) 超過這個量屬 我污水會用 就只能基建 用中水會用設備 另一個角度來看 一體化污水設備基本都是小型的 對象是排放量小的單位 ,原水簡單 目的是簡單輕便 排水標准一級B 中水回用 對象是污水難處理的,目的是回用省錢 兩者出發點不一樣 中水回用也可以用一體化設備 一體化設備也可以用中水回用設備 二者之間有一定的共通點
㈩ 水廠設備全套包括哪些設備
純化水設備的四大系統及其作用:
1、制備系統:由預處理和反滲透脫鹽回兩部分構成,其中,預處理答包括了砂濾器、活性炭過濾器,可謂zd後續的脫鹽減輕壓力,而反滲透脫鹽主要是二級反滲透裝置,該裝置是整個純化水系統的核心,可確保出水的品質。
2、控制系統:通過集中控制和就地控制相結合的控制方法,監控壓力、電導率、水溫等重要指標。
3、消毒系統:通過紫外線回殺菌和板式換熱器進行巴氏消毒法。
4、分配系統:閉路循環管路和純化水儲罐系統構成的分配系統,其中循環管路採用的是強制循環供水,管路採用衛生答級不銹鋼管製作,且連接處採用卡箍快開連接,通過串聯的方式連接所有用水點,而純化水儲罐採用的是薄壁內外拋光而成的不銹鋼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