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就是一個騙子公司,套路公司
青島三利集團就是一個騙子公司,記住收押金的都是騙子公司。
在職扣工資20%15年後給你,叫做期權獎金。
辭職不給工資不給退押金
大家自己搜青島三利民事判決書,都是法院的官網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
各方當事人提交的證據、當事人的質證意見及一審法院採信證據的情況:
1、徐鵬飛提交收據及說明各一份,據此證明徐鵬飛在2009年12月23日向莫麗斯酒店交納就餐預付款20000元,要求莫麗斯酒店返還。因三利集團是莫麗斯酒店的主管公司,所以三利集團應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返還責任,該請求與中德美公司無關。莫麗斯酒店質證稱,對收據真實性無異議,但該收據屬於徐鵬飛與我公司之間的餐飲服務合同關系,不屬於勞動爭議關系,不應在本案處理。如果徐鵬飛認為未就餐,應依法向我公司主張。說明的真實性需要庭後落實,即使該證據真實,該證據並未體現三利集團與我公司的關系,不能證明其證明事項。三利集團質證稱,對收據真實性無法確認,但與我公司無關,我公司未直接收取相關款項,三利集團與莫麗斯酒店相互經濟獨立。說明的質證意見同莫麗斯酒店。中德美公司質證稱,與我公司無關。
一審法院認為,該組證據中的收據具備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說明的真實性及證明效力等需結合其他證據加以認定。收據記載的日期為2009年12月13日,載明交款人為徐鵬飛,金額為20000元,收款事由為"就餐預付款",其中加蓋有"青島三利酒店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說明的內容為:"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是青島三利集團有限公司專業從事生產經營供水設備的控股子公司,三利集團對其具有行政管理職能。"其上加蓋有三利集團及中德美公司印章。
2、徐鵬飛提交華夏銀行交易明細一份,據此證明徐鵬飛自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月平均工資為3371元。三利集團質證稱,對該證據真實性無異議,但對證明事項有異議,月平均工資應為2520元。莫麗斯酒店及中德美公司稱該證據與其無關。徐鵬飛反駁稱,徐鵬飛計算的工資數額是銀行交易明細中記載的已發工資加上每月扣除的預獎勵工資,合計離職前12個月平均每月工資為3371元。
一審法院認為,該證據具備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3、徐鵬飛提交獎勵憑證三十三張,據此證明徐鵬飛在三利集團處工作時,三利集團扣發徐鵬飛19389元工資。三利集團質證稱,真實性需要庭後落實,即便該證據為真,也不能證明該部分款項是從徐鵬飛應發工資中扣留的。從該證據內容中可以看出該預獎勵只有在徐鵬飛履行完畢合同期限連續工作滿二十年後才有效,中途離職是無效的。目前徐鵬飛在我公司處工作不滿二十年,且已離職,我公司不應支付該筆費用。三利集團庭後未提交落實意見。莫麗斯酒店及中德美公司稱該證據與其無關。關於該預獎勵的性質,徐鵬飛稱該預獎勵按照應發工資的一定比例扣除,是工資的一部分;三利集團稱預獎勵是根據應發工資一定比例計算,本質是附條件的獎金。經一審法院詢問,徐鵬飛稱不向莫麗斯酒店及中德美公司就預獎勵的返還主張權利。三利集團庭後未提交關於證據真實性的落實意見。
一審法院認為,該證據具備真實性、合法性及關聯性,其證明效力需綜合全案證據加以認定。該獎勵憑證的全稱為"三利集團額外預獎勵憑證",其中加蓋有三利集團財務專用章,其中"預獎勵有效條件"一欄中載明:"1、簽訂20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連續工作20年以上合同到期日預獎勵滿20年的,預獎勵有效。簽訂20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連續工作20年以上,預獎勵雖不滿20年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甲乙雙方約定退休年齡的,以雙方約定時間為准),預獎勵有效。2、未簽訂勞動合同或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低於20年的,對公司無實質性有效信譽承諾或無信譽保證承諾的,預獎勵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並在公司連續工作25年以上才能有效,中途離職無效。3、勞動合同已到期預獎勵不滿20年的,預獎勵無效。4、預獎勵已滿20年,勞動合同未到期的,預獎勵無效。"該預獎勵憑證背面載有"聲明",其中聲明第2條的內容為:"本獎勵是公司鼓勵員工履行合同、協議、承諾等重合同、講信譽的一種額外獎勵,與員工的工資、月薪、年薪、加班費、各種補助、各種獎勵等一切報酬和收入無關。"
4、徐鵬飛提交收款收據三十九份,據此證明三利集團扣發徐鵬飛1842.1元工資作為慈善基金,中德美公司扣發徐鵬飛管理費675.07元,與莫麗斯酒店無關。三利集團質證稱,對該證據真實性不予認可,其中二十一張蓋章的收款收據真實性需要核實,即便真實,該收款收據收取的是工會會費,是職工依法應向工會履行的法定義務,是工會用於職工的福利,不應由我公司返還,另八張沒有我公司的公章,不予認可;其餘五張水電費收據系徐鵬飛與中德美公司之間因租住房屋產生的實際花銷費用,該費用與我公司無關;五張捐贈憑證的真實性需要核實,即便真實,是徐鵬飛通過工會自願捐贈的款項,其中有雅安賑災、愛心奉獻,該部分款項是獻愛心的捐贈,我公司無義務返還。莫麗斯酒店質證稱,與我公司無關。中德美公司質證稱,對五張水電費的收款收據的真實性需要核實,即便真實,是徐鵬飛租賃我公司的房屋所產生的實際費用,已經花費,不應返還。其餘收款收據與我公司無關。徐鵬飛反駁稱,三利集團在招聘時就承諾宿舍、食宿、水電費是免費。慈善基金、工會會費、水電費是被告強行扣除,徐鵬飛沒有自主權。徐鵬飛主張的平均工資中不包含該證據列明的數額。
一審法院認為,該組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及關聯性需綜合全案證據加以認定。
5、徐鵬飛提交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一份,據此證明徐鵬飛在2009年12月21日被三利集團錄用,2016年7月1日,因三利集團不繳納社會保險,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等原因解除了與三利集團的勞動關系。三利集團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對經濟補償金不要求莫麗斯酒店及中德美公司承擔責任。三利集團質證稱,對該證據真實性需要庭後落實,即使該證據真實,我公司也不認可徐鵬飛的辭職理由,是否繳納社會保險需要庭後核實,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理由不能成立。莫麗斯酒店與中德美公司均稱該證據與其無關。
經一審法院詢問,徐鵬飛稱該報告書是三利集團出具的,內容是三利集團書寫。對此三利集團稱需要庭後核實。三利集團庭後未提交落實意見。一審法院認為,該證據具備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報告書載明:"我單位職工徐鵬飛、李敏等2名同志(名單附後),已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現報去備案。"徐鵬飛錄用日期記載為2009年12月21日,勞動合同解除日期記載為2016年7月,解除原因為"加班多工資低不給交保險"。報告書中加蓋有三利集團公章。
三利集團、莫麗斯酒店及中德美公司未提交證據。
另查明,莫麗斯酒店原名稱為青島三利酒店有限公司,2012年9月25日更名為青島三利莫麗斯酒店有限公司。
徐鵬飛稱其在三利集團的工作經歷為:自2009年12月21日入職,從事文員工作,2016年7月1日因三利集團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不支付加班費而離職,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3371元。三利集團招聘時承諾的是免除任何餐飲食宿費用,該20000元應予返還。三利集團每月從徐鵬飛應發工資中按照相應比例扣除,將應發工資轉化為預獎勵憑證,雙方約定二十年以後支付該工資,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每月收取數額不等的慈善金是直接從徐鵬飛工資中扣除,徐鵬飛非自願。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未約定工資數額,合同不在徐鵬飛處,在三利集團處。
三利集團認可徐鵬飛陳述的入職時間、從事工作及離職時間,並稱雙方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但稱徐鵬飛的月平均工資為2520元,其主張徐鵬飛因個人原因自動辭職。關於保險情況三利集團稱庭後落實。庭後三利集團未提交落實意見。
徐鵬飛明確其訴訟請求為:1、要求三利集團支付工資19389元(2013年至2016年,證據3);2、要求三利集團返還徐鵬飛2015年至2016年的慈善基金1842.1元;3、要求莫麗斯酒店返還押金20000元,因三利集團為莫麗斯酒店的行政主管公司,應承擔連帶返還責任,該請求與中德美公司無關;4、要求三利集團支付徐鵬飛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3597元(3371元×7);5、要求三利集團支付帶薪年休假工資10849元[3371元/21.75天×7(2009年至2016年)×5天×200%]。
對於徐鵬飛的訴訟請求,三利集團稱:公司不拖欠工資,未強制徐鵬飛交納慈善基金,也未從工資中扣除;預付款押金與我公司無關,與本案無關;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2009年至2015年帶薪年休假工資已經超過仲裁時效,且應按照月平均工資2520元計算;2016年帶薪年休假應當按照其工作時間計算。莫麗斯酒店稱預付款押金20000元不屬於勞動爭議。中德美公司稱徐鵬飛訴訟請求均與我公司無關。
另查明,徐鵬飛於2017年1月25日向青島市城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三利集團、莫麗斯酒店、中德美公司支付工資19389元、慈善基金1842.1元、押金20000元、經濟補償金23597元、帶薪年休假工資10849元。該委員會審查後認為雙方之間勞動關系不明確,於2017年2月6日做出青城勞人仲定字(2017)第337號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徐鵬飛對此不服並提起訴訟。
一審法院認為,徐鵬飛與三利集團均確認雙方之間自2009年12月21日至2016年7月1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本案為勞動爭議糾紛。本案爭議的焦點為:一、徐鵬飛的月工資標准、三利集團是否欠付徐鵬飛工資、是否應當向徐鵬飛支付經濟補償金。二、慈善基金及工會會費問題。三、對於莫麗斯酒店收取徐鵬飛押金性質的認定。四、帶薪年休假工資問題。
2. 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怎麼樣,急急急急急急急
我在青島三利集團呆了兩年,結果被坑的好慘,實在受不了就走了。上午7:30到12點,下午14:00到18:00,晚上還要加班,也就周六周天沒有著急工作可以不加班,平時都得加班,天天開會,晚上開會開到12點都是正常現象,有時能從晚上連續開到凌晨5點。開會也就一個話題,讓我們感恩,說如何如何感恩公司,要走三利路,前途光明,必定成功,不走三利路,死路一條,必定失敗。每天都是這樣洗腦。領導若找你談話就跟你說,昨晚加班到幾點,這周加班多少之類的話,那些被洗腦的員工每天都加班到凌晨一兩點,有的領導下午生孩子,上午還在工作,有的為了工作結婚就用了半天,有的為了工作好幾年不回家,過年時都在工作。尤其到了年終總結會時,兩天兩夜連續開,公司的掃地大媽,孕婦都得跟著一起開,開會啥都不許帶,帶一塊錢被發現了,直接罰款500。董事長講話能連續講好幾個小時,還不讓我們上廁所,一上午不給我們水喝,會場上一直有人抓紀律,抓到睡覺的罰款500。平時在廠區走路必須排隊擺臂,說話就扣分或者罰款,衣衫不整也罰款,新員工入職就要軍訓七天,無論嚴寒酷暑,就在外面站著,每年還有一次全公司的軍訓,正月初六開始,軍訓期間早晨5點就要起床,白天訓完,晚上還要開會得開到將近11點,回去收拾收拾快12點才能睡覺。公司雖然說提供食宿,伙食特別難吃,不信的話可以去嘗一嘗,宿舍環境特別差勁,兩室一廳住10個人,而且卧室特別小,沒風扇沒空調,夏天熱死,冬天凍死,蓋兩床被子還冷,只有幾張上下鋪的床,馬桶能用,洗手台能用,別的設施都沒有。公司還有一條讓人特別接受不了的事,就是讓人簽訂保證金合同,就是終身留在公司,如果你中途離開,就得支付100萬或者50萬違約金。具體金額要看你是什麼職務,職務越高金額越大。白紙黑字的,還有好幾份合同資料,全部簽字按手印的,而且全部起法律效力的,一旦你違約,公司就有權力起訴你。辦理入職需要繳納2萬塊錢,合同期限最少是二十年,說是合同到期,兩萬返還,可是如果你中途離職,這兩萬就沒了,而且,離職當月和上個月工資全都不給發了。如果你離職了,你的領導就會罵你,說你人性道德喪失,說你人品差,說你不要臉,以前我那部門幾個員工走了,我們主任就是這么說的,他會罵死你的。你簽合同前他們會說,公司有分房政策,表現好的員工可以享受福利分房,可是那個房子也是要拿錢買的,也是五六千一平米,而且房子在公司大院里邊,最重要的是你拿了買房子的錢,公司也不給你房產證,你什麼都沒有,也就是說那個房子你只有個使用權。公司一年內,除了年假有8天之外,平時沒有假期,國慶節勞動節通通沒有假期,平時也就周日下午可以休息休息,但如果領導臨時給你安排工作,那你就別想休息了,平時想休息都是要請假的,而且請假手續特別繁瑣。員工產假公司規定5個月,領導給批假時就給3個月。公司每周不定期檢查衛生,宿舍衛生,辦公室衛生都檢查,檢查的特別嚴格,專門摸衣櫃後面,每天被子都要疊的整整齊齊,被褥500塊錢一套,說是押金可以退的,可你走時他又不給退了,我簡直不想說啥了。
3. 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電話是多少
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聯系方式:公司電話0532-87807902,公司郵箱[email protected],該公司在愛企查共有10條聯系方式,其中有電話號碼4條。
公司介紹:
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是2004-11-16在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成立的責任有限公司,注冊地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棘洪灘街道2號工業路路北。
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呂廷順,注冊資本22,000萬(元),目前處於開業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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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怎麼樣,學暖通的,女生去,工作環境,工作發展。求高人指點。
青島三利集團,就一個騙子集體,靠騙員工入職抵押金致富的企業,裡面非人回道管理,比監獄答還慘,吃的10元快餐標准,讓你按手印,說你吃的是68元標准,住的是水泥房,裡面黑暗潮濕,而且一個屋最少8人,多的能擠10多個,工作服2天破洞,市場上就這逼質量的白給都不要,三利要賣你150,一天工作10多個小時還要搞軍訓,年底要開年會成宿開,不讓睡覺,打瞌睡就罰錢200起,等你過三個月無法忍受提出辭職的時候你會發現你他媽一分工資沒有還倒欠三利數千元,媽逼的張明亮老逼頭子。別再坑害一批又一批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