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食品加工場所應距糞坑污水池垃圾場旱廁等污染源多少米以上
理論距離應該在二十米以上,但還是得根據污染區的大小,以及對空氣污染的范圍來確定最終相隔距離!
㈡ 食品經營場所距離公用旱廁多少米
從10月1日開始實施國家衛生部新近頒布的《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下文簡稱《規范》),以進一步加強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選址:
A.應選擇地勢乾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m以上,並應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B.必須遠離污染源,距離暴露垃圾堆(場)、坑式廁所、糞池25米以上,環境整潔
也就是說要哦距離25米
㈢ 餐廳的加工營應該離糞坑、污水地、垃圾場、旱廁等污染源多少米以上
《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第十條選址要求選擇地勢乾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m以上,並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㈣ 食品加工經營場所選址時立距離污水池等污染源多遠
《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浙食葯監規〔2015〕21號)
第三十三條 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經營和貯存場所。食品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