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環保設備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1、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2、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十四條 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八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第一百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所稱稅額抵免,是指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B. 污水處理土地使用稅享受優惠政策嗎
享受,再生水免徵增值稅。再生水應當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質標准》的有關規定。該通知第二條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其次,在企業所得稅方面,《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及其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公共污水處理項目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三免三減半」。C. 環保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的所得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享受主體】
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的企業。
【優惠內容】
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按照《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執行。
企業從事屬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垃圾填埋沼氣發電列入〈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16〕131號)中目錄規定范圍的環境保護項目,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進入優惠期的,可按政策規定繼續享受至期滿為止;企業從事屬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規定范圍的環境保護項目,若2020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可在剩餘期限享受政策優惠至期滿為止。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垃圾填埋沼氣發電列入〈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16〕131號)。
5.《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關於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以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36號)第一條、第二條購置用於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實行企業所得稅稅額抵免。
【享受主體】
購置用於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的企業。
【優惠內容】
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享受條件】
實際購置並自身實際投入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專用設備。企業購置上述專用設備在5年內轉讓、出租的,應當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並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
3.《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關於印發節能節水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財稅〔2017〕71號)。
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主體】
受排污企業或政府委託,負責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包括自動連續監測設施)運營維護的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以下稱第三方防治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第三方防治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依法注冊的居民企業;
2.具有1年以上連續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實踐,且能夠保證設施正常運行;
3.具有至少5名從事本領域工作且具有環保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或者至少2名從事本領域工作且具有環保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
4.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營服務的年度營業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5.具備檢驗能力,擁有自有實驗室,儀器配置可滿足運行服務范圍內常規污染物指標的檢測需求;
6.保證其運營的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使污染物排放指標能夠連續穩定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要求;
7.具有良好的納稅信用,近三年內納稅信用等級未被評定為C級或D級。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關於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60號)
2.《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號)。
企業廠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主體】
企業廠區(包括生產、辦公及生活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優惠內容】
對企業廠區(包括生產、辦公及生活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稅。
【享受條件】
企業廠區(包括生產、辦公及生活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
(1989)國稅地字第140號)第十三條。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問題的通知》
五、企業從事非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取得的收入與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取得的收入沒有分開核算的,不得享受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
六、稅務機關對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實行備案管理。備案管理的具體程序,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保稅法》第十二條下列情形,暫予免徵環境保護稅:
(一)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二)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三)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
(四)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
(五)國務院批准免稅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五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第十三條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徵收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徵收環境保護稅。
D. 環保設備的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企業從事上述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E. 環保項目稅收優惠的規定是如何的
節能環保,綠色出行,保護生態環境這是時代的主題和要求,為了實現可持續的發展戰略,我國提出綠色,開發,共享的發展理念,同時支持環保項目的開展,對於環保項目實施稅收優惠政策。那麼國家的政策又是如何規定的呢?我就這個問題給大家整理如下,歡迎大家閱讀。F. 處理公共污水企業所得稅優惠
法律分析:對污水處理企業而言,國家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方面有稅收優惠。單位和個人提供的污水處理勞務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其處理污水取得的污水處理費,免徵營業稅。定期支付給當地財政部門用於公益性污水處理建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第七十一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單位應當安全處理污泥,保證處理後的污泥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對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並報告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將污泥處理設施納入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推動同步建設污泥處理設施與污水處理設施,鼓勵協同處理,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和補償范圍應當覆蓋污泥處理成本和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