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石化企業排水系統和安全措施設計
排水系統是給排水設計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石化企業排水系統因所接納污水性質和所在區域的特殊性,必須要確保其能夠安全運行。依據相關規范,同時結合工程實踐經驗,探討了石化企業排水系統設計時應注意的問題及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排水系統是每個企業正常生產運行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鑒於化工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中絕大多數屬於易燃或可燃物質,許多物料還具有毒性、腐蝕性,石化企業排水系統在設計時就需要考慮相應的安全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本文依據相關規范,同時結合工程實踐經驗,探討石化企業排水系統設計時應注意的問題及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1石化企業排水性質及特點
石化企業通常有工藝裝置區、原料及成品儲存區、運輸裝卸區、公用設施區、輔助生產區、管理區六大區域。各區域排水性質見表1。
2導致排水系統不安全的因素
導致排水系統不安全的因素一般包括:①未分辨排水水質性質,一些本應先經過預處理或專設廢水排水管的污廢水,在沒有得到有效處置時直接排入全廠性生產排水系統;②對突發的工況估計不足,造成污廢水外流茄返遲,導致環境污染,甚至引發大面積爆炸;③對排水管道材質、敷設方式、水封等細節考慮不充分;④忽視企業生產運行後的日常維護和管理,造成安全事故。
3排水系統設計
3.1排水系統設置依據「清污分流,分質排水」原則,石化企業應設置不同的排水系統,如生活污水系統、生產廢水(含初期雨水)系統、清凈廢水和雨水系統,也可根據不同的處理要求增加或合並其他排水系統。3.1.1生活污水系統生活污水宜採用獨立的排水系統[1]。如遇門衛室等距離廠區生活排水系統較遠,且排水不影響生產廢水處理效果時,在化糞池後可直接排入廠區生產廢水系統。匯入前必須設置水封等隔斷措施[2],避免生產廢水系統中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反竄入生活設施而引發安全事故。
3.1.2生產廢水(含初期雨水)系統生產廢水系統要結合廢水性質、濃度、水量、排水頻率及排水場所特點,合理確定預處理、收集、處置方式等各環節設計方案。生產廢水管中如存在能引起爆炸及火災危險的氣體,在與此管網連接的各世賣處排水出建構築物、設備區、罐區等處;全廠支幹管與干管交匯處;全廠支管、干管管長超過300m處時均應設置水封措施[1,3-4]。除在工藝裝置、罐區等場所外,在丁戊廠房、公用工程等排水本身沒有可燃物質的場所,為確保排水系統安全,其排水在匯入生產廢水管網系統前也需設置水封井[4],以防止危險氣體反竄。一般罐區、泵區、工藝裝置區、裝卸站等露天區域均需考慮初期雨水。設計時要合理確定初期雨水量的受污染面積,一次降水深度按15~30mm確定[2]。消防事故狀態下應採取應急措施,避免廢水外排對水體環境的影響。
防火堤、圍堰、初期雨水池、消防廢水池等都可以用來儲存消防廢水。消防廢水量計算時應包括消防用水量、物料泄漏量、事故時匯入消防廢水收集系統的降雨量及廢水量[5]。3.1.3清凈廢水系統公用設施區、輔助生產區等區域的清凈廢水雖然本身沒有危險性,且排水區域危險類別多屬丁戊類,但經常因為管網造價、工程佔地等原因將其排入全廠生產廢水管,容易忽視安全問題,引發爆炸事故。因此,上述區域排水並入全廠生產廢水前應採取水封、降溫等安全措施。清凈廢水的污染性也不能被忽略。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水包括系統排污水、旁流水處理過程的反沖洗排水、清洗預膜過程的置換水、水池溢流排空水等;閉式系統在試車、停車或緊急情況下會排出含有高濃度葯劑的循環冷卻水,處置方式需根據排顫李放標准結合水質情況確定,優先考慮回用,不能回用的超標廢水經過處理達標後才能排放。
3.2排水系統布局
3.2.1合理規劃排水路徑排水路徑應保證污廢水排除順暢,同時考慮日常維護及事故狀態下對周圍水體帶來的影響。規范對輸送易沉介質、有毒害介質、腐蝕性介質的管道、壓力流污水管道建議架空敷設[1,6],可以方便檢修,並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含有可燃液體的生產廢水管不能縱向敷設於車行道和工藝管廊下[1,3,6],既可以降低汽車尾氣帶來的火災危險,又能避免檢修時開挖道路對通行造成的影響。消防廢水池要結合廠內地坪高度,設置在管網末端工廠地勢低窪處,否則會給事故應急響應工作帶來困擾。如某些老廠改造時將消防廢水池設置在管網起端,水池與管網間連通管設在現有管道標高以上,而廠內地坪整體由管網起端向管網末端降低,這樣的設置非常不利於消防廢水的收集。事故時,管網末端切斷閥關閉後,水位抬高到連通管標高以上才能迴流入廢水池中。
3.2.2正確選擇排放方式污廢水排放方式可以是重力流管道、明溝、壓力提升或以上幾種形式的組合。無論採用哪種方式,都需結合排水水質特性、排水源所在位置等綜合考慮後確定,並保證排水及時有效、安全合理。含可燃物質的生產廢水、含油污水應用管道或暗溝方式排水[3,7];清潔雨水可用明溝或暗管排水;對需架空敷設的管道均應採用壓力提升方式排水。明溝排水時需注意:①為避免揮發性有害物質等引發的次生事故,雨水排水系統兼作消防事故水收集系統時不能使用明溝形式;②室內採用明溝排水,且明溝需控制在30m以內時,每段明溝需分別排入生產廢水系統,不能使用暗管將各段明溝連通;③為防止低溫液體泄漏氣化時迅速膨脹引起爆炸,低溫罐區裝卸口30m范圍內應採用明溝形式排水。
3.3排水系統設施設計
3.3.1爬梯腐蝕性污水井內不設爬梯[1,6],類似場所: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爬梯屬井、池內的附屬構件,往往被隨意對待,給以後的檢修工作帶來安全隱患。如果不能確定防腐措施的效果,正確的做法是不設爬梯。3.3.2跌水井含有揮發性有毒、有害、可燃氣體的污水管道系統不應設置跌水井[1]。在新建和已建管網系統連接時,應當特別注意銜接點的標高,不能使含有上述污水的排水產生跌水現象。3.3.3水封水封設置時容易忽略的幾處位置:①敷設有可燃氣體、液化烴、可燃液體管道的管溝[3];②隔油池進出水管道[3];③重力流循環水回水在工藝裝置總出口處[6]。3.3.4檢查井與通氣管甲、乙類的罐區、裝置區內的檢查井,散發有毒有害氣體可引起火災、中毒事故的管道,隔油池5m以內的水封井、檢查井,均要求井蓋與井座間密封,且井蓋不得有洞[1,3]。
為保證管道內可燃氣體有組織排放,減少明火接觸,甲、乙類裝置區、罐區的支幹管、干管最高處檢查井內,隔油池內設排氣管。需有通氣措施的類似場所還有化糞池、降溫池[8]。3.3.5管道材質與防滲管道防滲很容易在工程設計中被忽略,其做法與管道材質有著密切關聯[9]。選擇管道材質除根據污廢水水質[10],還應考慮管道防滲做法,需結合工程施工難度及工程造價後確定。3.3.6切斷閥排水系統選用切換閥時需要注意閥門類型。很多工廠在進行管道切換時採用閘門,此種閥門有一定的泄漏量,即無法實現完全截斷,會有少量過流。如果需要完全切斷,選用刀閘閥較為合適。為保障人身安全及應急操作及時有效,工廠排放口處、及距罐區、裝置區小於15m范圍內的排水切斷閥需考慮遠程式控制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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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污水提升泵站的作用是什麼應怎樣控制和管理
污水提升泵站的作用:就是將上流來的污水提升至後續處理單元所要求的高度,使其實現重力流。
污水提升泵是一種集泵、電機、殼體、控制系統於一體的泵類產品,它可以用於家庭、別墅、中小型商業場所的污水提升,可以在地上或者液下工作。其對集水池內的水泵機組運行控制應考慮以下幾項原則:
1、要保證來水量與提升量一致,即來多少,提升多少。
2、要保持集水池高水位運行。
3、水泵的開、停不要過於頻繁。
4、要至少有一台備用泵。
5、保持水泵組內每台水泵的停、開時間均勻。
(2)停電時污水泵站採取什麼措施擴展閱讀:
使用污水提升泵站注意事項:
1、集水池的布置應充分考慮到方便泵的維修,固定泵底座的維修等。污水處理廠不能因修或換某一設備而停止污水處理。因此潛污泵集水池最好是兩套單獨運行。一些舊集水池只有一套運行,當某個泵的底座或水下某一部位損壞時,應停止進水。
2、對於集水池的布置還應考慮到清理時和維護保養的方便。如吊物孔、吊拉泵的電動葫蘆、吊梁、出泥砂孔、集水池底部設集水坑以及可供維修人員進出的爬梯等。對於封閉式集水池應在對流處設通風孔、通風機。
3、因污水進人集水池後速度放慢,一些泥砂可能沉積下來,一些浮渣漂浮在集水池的水面上,集水池的有效池容減少,甚至堵塞水泵,直接影響水泵的正常運行。為此集水池要根據具體情況定期清理雜物,保證水泵正常運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污水提升泵
❸ 城市排水泵站中溢流井的功能是
在城市排水工程泵站系統中,溢流井的設置是為了由於停電或抽升水泵版(或壓力管)發生故障時,權要求關閉進水閘,或出現雨水、合流泵站超頻率、污水超設計流量等情況時,來水管之流量不能及時抽升,就要通過溢流井中之溢流管臨時流入天然水體(或污水排入雨水溝渠),以免淹沒集水池和影響排水。
所以,在城市排水泵站中溢流井的功能是緊急排放
溢流井的設置,必須取得當地衛生主管部門的同意。
1、溢流井的位置:應設在來水干管進水閘之前,在較長的來水管上,可在上游一定距離加設溢流井。
2、溢流口高度:應根據排入水體的洪水位決定,必須高於洪水位,不允許河水倒灌。
3、溢流口斷面尺寸:溢流口過水能力可按來水設計流量計算,但在與有關方面(規劃、環保、市政管理)協商後,也可適當減少。溢流口的型式,可以採用溢流堰的作法。
❹ 醫院污水應急預案 與停電如何處理
醫院污水處理應急預案
為有效的預防及時控制和清除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成立醫院醫療污水廢物管理組織
組長:XXX 院長
成員:XXX(姓名) 院感辦
XXX 總務科
XXX 護理部
XXX 放射科
XXX 葯劑科
XXX 檢驗科
XXX 醫療污水廢物管理員
二、醫療污水廢物管理部門:醫院感染管理科
三、醫院全體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監督醫療污水廢物的管理,當發現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應立即上報醫院感染管理科或分管院長,下班時間報行政總值班,醫院應在48小時內上報縣衛生局和縣環保局等有關上級部門。
四、醫院發生醫療污水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患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4小時內向縣衛生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並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採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並逐級上報。
五、發生醫療污水廢物導致傳染及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六、當發生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按照以下要求及時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1、確定流失、泄露、擴散的醫療污水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2、組織有關人員對發生污水醫療污水廢物泄露、擴散的現場處理。
3、對被醫療污水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他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4、採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理,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5、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6、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後再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7、對引起事件的責任人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停電應急預案
一 制定目的
為應對醫院突發性大面積停電事故,迅速有序地組織和恢復供電,確保病人生命安全和減少財產損失,保證醫院用電暢通,促進事故應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 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大面積通電事故」(下稱「大面積停電事故」)是指因嚴重自然災害重要設施損壞或遭受破壞等原因造成突發性的全院大面積電力系統安全防線失效,電網發生大面積瓦解或崩潰的事故。
三 應急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故處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遵循「統一領導,完善機制,明確責任,加強合作,快速發應,措施果斷」的原則。
四 組織機構
醫院成立大面積停電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搶修隊。
1 醫院大面積停電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行政後勤部主管
成員: 設備設施管理部負責人
電維修工
職責:
(1)做好日常安全供電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範大面積停電事故發生。
(2)發生大面積停電事故時,及時做好停電事故應急工作,盡快恢復供電。
(3)根據大面積停電事故嚴重程度,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
(4)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並向社會公布。
(5)必要時請求外力支援。
(6)領導小組組長是履行本預案規定的第一責任人。成員單位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做好大面積停電事故時的社會綜合應急工作。
2 應急搶修隊
隊長:後勤主管
成員:電維修工
職責:發生事故時,組織人員實施救援行動;向指揮小組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供電部門發出求援請求,事後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五 應急程序
(一)後勤部門電工班應急程序
1計劃性停電應急程序
(1)電工在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的電話或以其他形式的停電通知時,必須問清楚停電的時間,停多長時間及停電原因,做好記錄,如不在本班次,應在交接班時交接清楚。
(2)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夜半通知總值班人員),說明停電的原因,具體停電時間,停多長時間,並做好備用第二電源的准備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應由行政後勤部以書面形式向各部門發出通知。
(4)如時間緊急,應在接到供電公司的通知後,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值班人員),說明情況,由行政後勤部向各部門發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科主任護士長講清停送電的時間,並制定好停送電計劃。
(5)在停電前30分鍾到配電室,做好切換備用第二電源的前期檢查。停電時要在15分鍾中保證備用第二電源的正常啟動和輸送。
(6)在停電前10分鍾,將全部電梯停置1樓位置。
(7)當外網停電後,啟動發電機電源,保證**等重點部門的供電。
(8)做好備用第二電源運行記錄及恢復外部供電後的記錄。
2 臨時性停電應急程序
(1)出現臨時性停電時,應立即電話詢問供電公司,問明停電原因及停電時間的長短。
(2)通知應急小組組長或總值班,說明情況。
(3)如停電時間較短(10分鍾之內)應等待外部電來後送高低壓電。
(4)如停電時間較長,應立即准備切換備用第二電源。
(5)因各種原因雙電源均啟動不成,應盡快啟動備用發電機,保證重點科室的供電。
(6)做好備用第二電源的運行記錄。
(7)醫院內部原因停電時,要查明停電原因,是高壓電路還是低壓電路。如果高壓電路出現故障,醫院電工立即導入備用電源,應及時與供電部門搶修班聯系,盡快恢復,保證用電;如果醫院低壓押電路出現故障時,應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規定恢復電路。
(二)部門科室應急程序
1 各科室接到停電通知後,應該在允許情況下所有的及其電源切斷,待電路恢復正常後再投入使用。
2 接到停電通知後,立即做好停電准備。如有搶救患者使用備用電源。
3 突然停電後,立即尋找搶救患者及其運轉的動力方法,維持搶救工作,並開啟應急燈照明等。並應及時通知電工或總值班。
4 危重患者手術中使用呼吸機的患者平時應在機旁備有簡易呼吸器,遇突然停電,醫護人員立即將呼吸機脫開,使用簡易呼吸器維持呼吸。使用電動吸氮的患者,用50ML注射器接吸氮管吸氮。
5 如雙線均突然出現供電故障,院內發電機供電前,醫護人員則應首先保證病人搶救;護士應沉著鎮靜,上呼吸機者採用手抱球法,上監護儀者採用人工測血壓脈搏,電動吸氮者則採用50毫升注射器接吸氮管抽吸等,嚴密觀察並請變化,其餘工作人員則立即電話通知電工,行政後勤部,並採用應急燈供照明。
6 加強巡視病房,安撫患者,同時注意防火防盜。
7 電梯遇到突然停電後,電梯司乘人員要冷靜處置,安撫電梯內乘客,並迅速聯系電梯管理部門,第一時間將乘客安全撤出電梯。
六、保障措施
1 電工按照**規定做好發電機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發電機隨時投入使用。
2 電工平時要掌握供電知識和操作規范,注意操作安全。
3 臨床科室常規備有應急燈電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
4 後勤部門要組織進行應急停電演練,每年1-2次,通過演練,使大家熟悉掌握突發停電的應急處置程序,確保病人安全。
❺ 城市污水處理配套工程的一般規定
下面是中達鍵迅咨詢給大家帶來關於城市污水處理配套工程的一般規定,以供參考。
1、新建城市污水處理工程的配套設施,應充分利用當地提供的社會化服務和專業化協作條件,按有關標准和規定進行建設;改建、擴建工程應充分利用原有設施的能力。
2、污水廠、泵站供電應採用二級負荷。當地供電條件困難或負荷較小時,可由一回6kv及以上專用線路供電。對重要的污水廠和泵瞎凳站以及不能停電的工藝設備,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設置備用動力設施。
3、污水廠的生活和輔助生產用水,宜由城市給水管網供給。有條件的污水廠,尤其是缺水地區或大於Ⅲ類規模污水廠的輔助生產、廠區綠化等所需的低質用水,應優先採用符合有關用水水質標準的凈化污水。
4、城市污水處理工程應對易腐蝕的管渠及其附屬設施、材料及設備等設施採取相應的防腐蝕措施,應具體分析腐蝕的性質,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選用經濟合理、技術可靠的防腐蝕方法,並應達到國磨亮旅家現行的有關標準的規定。
5、污水廠的維修、運輸等設施的裝備水平應以滿足正常生產需要為原則,合理確定。非經常性維修、運輸設備的修理宜考慮專業化協作條件,不應自設全套設施。
6、污水廠化驗設備的配置應以滿足生產正常需要為原則,根據常規化驗項目、污水廠的規模和處理級別等確定;一個城市有幾個污水廠時,應設一個中心化驗室。承擔工業廢水水質監測及獨立性較強的污水廠的中心化驗室,化驗設備可增加氣相色譜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儀等。污水廠化驗設備的設置應充分考慮專業化協作條件,不宜全套設置。
7、建設規模為Ⅰ類及以上的污水廠,可設置污水處理水質試驗設施,試驗應以保證污水廠出水水質、提高管理的科學水平、加強污水凈化和污泥資源化或無害化研究為主,試驗設備應根據實際需要逐步配套建設,化驗設備可適當增加。
8、污水廠、泵站必須設置消防設施。構築物、建築物消防設施的設置標准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
9、污水廠、泵站的通信設施應充分考慮所在地區現有的通信條件,通信宜採用有線或有線與無線相結合的方式,保證污水廠、泵站以及廠內各生產崗位之間的通信聯系並能及時與城市排水管理、主要排水單位、供電等部門取第五章建築與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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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廣州市排水管理辦法的廣州市排水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設施正常運行,防治洪澇災害,保護水環境,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科學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排水設施,是指用於雨水或者污水收集的管道、溝渠、泵站(房)及閘門、雨水口、檢查井等附屬設施,起調蓄等功能的湖泊、河道和污水、污泥處理處置設施以及其他相關設施。
排水設施包括公共排水設施和自用排水設施。公共排水設施是指主要由政府投資建設的、供公眾使用的排水設施;自用排水設施是指由單位或者個人自行建設的、供本區域專用的排水設施。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排水以及相關的規劃、設施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等活動,但農業生產排水和水利排灌除外。
第四條 市水務局主管本市行政區域內排水的行政管理工作,並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
區、縣級市負責排水行政管理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排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安、國土房管、城鄉建設、衛生、環保、規劃、物價、工商、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第五條 排水應當遵循城鄉統籌、統一規劃、配套建設、雨污分流、控制污染的原則。新建區域內的排水設施應當與供水設施同步規劃、建設。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排水和保護排水設施的義務,對違法排水、損害排水設施和造成水污染的行為有舉報的權利。
第七條 鼓勵和支持排水的科學研究,引進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提高排水的現代化水平。
鼓勵提高水資源利用率,提倡在工業生產、景觀水體、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建築施工、車輛及道路沖洗等方面優先使用再生水,推廣污泥綜合利用。
單位和個人進行雨污分流改造的,可以依照本市相關優惠政策減免其污水處理費。 第八條 排水總體規劃和重要地區的排水詳細規劃由市水務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城鄉建設、規劃、國土房管、環保等部門編制或者調整,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其他地區的排水詳細規劃由區、縣級市負責排水行政管理的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編制或者調整,報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九條 排水總體規劃應當與《珠江流域綜合利用規劃》、《珠江防洪規劃》及《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廣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廣州市江河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廣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廣州市防洪排澇總體規劃》等相協調。
排水詳細規劃應當與城鄉詳細規劃、防洪排澇工程規劃、水文地質和水環境的保護利用規劃等相協調。
城鄉規劃確定的排水設施用地,未經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確定地面標高時,應當兼顧排水和防洪的需要,並書面徵求市水務局的意見。
第十條 市水務局應當按照排水規劃,編制公共排水設施的建設計劃。市政道路的新建、改建、擴建應當與公共排水設施的建設計劃相銜接,同步實施排水工程。
第十一條 排水設施的建設應當符合相關技術規范和強制性標准。
排水設施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和監理,應當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第十二條 新建項目應當實行雨污分流;改建、擴建的項目需配套建設排水設施的,應當實行雨污分流。
已建成的實行雨污合流的區域應當逐步進行雨污分流改造。
已實行雨污分流的區域,禁止單位或者個人混接污水管與雨水管;在污水處理單位服務范圍內,已實行雨污分流的區域,應當取消化糞池。
第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需配套建設排水設施的,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使用。
第十四條 新建、改建、擴建排水設施的設計,應當符合排水規劃、技術規范以及管線保護的要求。
公共排水設施的設計方案,建設單位應當報送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因城市建設需要移動、改建公共排水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徵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並由建設單位承擔所需的費用。
第十五條 排水設施的管理單位負責排水設施的養護、維修和日常管理。
公共排水設施的管理單位,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確定;自用排水設施可以由設施的所有人自行管理,也可以委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進行管理。
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排水設施的所有人應當與管理單位簽訂管理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公共排水設施的管理單位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公布。 第十六條 在公共污水管網覆蓋地區,排水戶應當將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網,不得任意排放。污水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等國家或者地方的有關標准和規定。
在公共污水管網未覆蓋地區,排水戶應當按規劃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或者自建排水管網接駁公共排水設施;其中,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的排水戶不得設置排污口將處理後的污水排放到江河、湖泊。
第十七條 自建排水設施,需要與公共排水設施接駁的,應當符合排水規劃以及設計標准,並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接駁手續。
依照前款規定應當辦理接駁手續未辦理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通知供水企業或者其他供水單位限制向其供水,並督促其辦理接駁手續。
不具備排水條件或者排水不符合規定標準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知供水企業或者其他供水單位停止向其供水。
第十八條 因從事製造、建築、電力和燃氣生產、科研、衛生、住宿餐飲、娛樂經營、機動車清洗等活動向公共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本辦法統稱排水戶),應當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排水許可證,經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排水。
經處理後向江河、湖泊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排污許可證。
第十九條 排水戶依照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提出排水許可申請的,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一)排水許可申請表;
(二)接駁設施驗收的有關資料;
(三)有關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和說明;
(四)按規定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有關資料;
(五)排放污水可能對排水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應當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酸鹼值、化學需氧量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的有關資料;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應當提供具備檢測水量、酸鹼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和氨氮能力及檢測制度的有關資料。
前款第(五)項規定的排放污水可能對排水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條 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排水許可申請後,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20日內作出為期1年的臨時排水許可。
第二十一條 排水戶應當在臨時排水許可證的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之前1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排水監測機構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
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排水監測機構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水量進行監測。
經監測,排水戶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等有關標准和規定,其中,經由公共排水設施後不進入污水處理廠而直接排入水體的污水同時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或者有關行業標準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20日內作出為期5年的排水許可。
第二十二條 在公共排水管網覆蓋地區,各類施工作業排水應當向公共排水設施排放。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排水許可申請。
各類施工作業排水中有沉澱物足以造成公共排水設施堵塞或者損壞,排水戶已修建預沉設施,且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等有關標准和規定,其中,經由公共排水設施後不進入污水處理廠而直接排入水體的污水同時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或者有關行業標準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20日內作出為期不超過該工程施工期限的施工排水許可。
第二十三條 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向排水戶核發的《排水許可證》,應當記載排水戶名稱、排水的水質、水量等情況以及有效期限等。
排水戶應當按照《排水許可證》記載的內容排水。
第二十四條 需要變更排水戶名稱或者排水的水質、水量等內容的,排水戶應當提前30日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變更。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變更的決定。
需要延續《排水許可證》有效期的,排水戶應當在《排水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申請。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排水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准予延續。
第二十五條 污水經污水處理單位處理後,水質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水處理排放標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二十六條 污水處理單位應當保證污水處理系統的正常運行。因進行設施檢修、維護需暫停污水處理系統運行,或者導致處理能力明顯下降的,污水處理單位應當提前報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取得同意後方可進行此類活動。
污水處理單位應當在指定位置安裝進出水在線監測系統,並定期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進出水水質、水量、污泥處置情況、設施運行狀況及運行成本等資料。
污水處理單位在進水水質、水量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影響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並報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七條 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污水排放進行監測,組織排水監測機構對排水設施中的水質、水量進行檢驗、監測和檢查。
排水監測機構應當建立排水監測檔案。排水監測檔案應當包括排水戶基本信息、排水設施接駁材料、排水水質、水量監測結果、《排水許可證》等內容。 第二十八條 排水設施的養護維修責任由設施的所有人或者其依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確定的管理單位承擔。設施的所有人或者管理單位可以依法委託其他單位具體負責排水設施的養護維修。
排水設施的維修養護責任劃分以接駁井為界。
公共排水設施的管理單位委託其他單位具體負責公共排水設施養護維修業務的,應當簽訂委託協議明確養護維修標准、事故報告及設施搶修責任等,並在簽訂協議之日起10日內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公布公共排水設施養護維修責任單位名單及其養護維修責任范圍和聯系方式。
第二十九條 排水設施養護維修責任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技術規范、標准及養護維修協議的要求,進行排水設施的養護維修,保障設施完好和正常運行。
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公共排水設施的巡查制度,監督養護維修責任單位的養護維修工作。
第三十條 排水設施養護維修責任單位在發現管道堵塞、污水外溢、設施損壞、丟失或者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採取圍蔽或者其他警示措施,並在3小時內著手進行疏通、維修、更換設施及清潔地面等工作。
排水設施養護維修責任單位應當及時將上述情況報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門。
在排水設施進行維修、疏通過程中,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三十一條 排水設施的養護維修作業需要中斷排水設施運行的,排水設施養護維修責任單位應當採取相應的臨時排水措施,保證正常排水。
第三十二條 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突發排水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排水設施的所有人、管理單位、養護維修責任單位應當制定相應的突發排水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報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當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採取相應的緊急救援措施。
第三十三條 排水設施養護維修責任單位應當成立相應的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致使含腐蝕性、放射性、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的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設施,應當立即採取必要的應急補救措施,同時報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三十五條 施工作業有可能影響排水設施安全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排水設施保護方案,並與排水設施養護維修責任單位協商後,報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一)在污水輸送干線管道、直徑800毫米以上(含800毫米)的排水管道或者雨水、污水泵站外側10米以內進行打樁施工的,應當事先提供樁基設計、樁基施工工藝以及控制周邊土體位移措施的有關方案;在直徑小於800毫米大於300毫米的排水管道外側5米以內進行打樁施工的,應當事先提供樁基設計、樁基施工工藝以及控制周邊土體位移措施的有關方案。
(二)在污水輸送干線管道、直徑800毫米以上(含800毫米)的排水管道或者雨水、污水泵站外側實施基坑開挖工程,基坑邊緣與管道外側或者泵站邊緣的距離小於基坑開挖深度4倍的,應當事先提供基坑支護設計方案;在直徑小於800毫米大於300毫米的排水管道外側實施基坑開挖工程,基坑邊緣與管道外側的距離小於基坑開挖深度3倍的,應當事先提供基坑支護設計方案。
(三)在污水輸送干線管道、直徑800毫米以上(含800毫米)的排水管道或者雨水、污水泵站外側10米以內建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堆載物品,地面超載大於或者等於每平方米2噸的,應當事先提供設計方案、施工組織方案;在直徑小於800毫米大於300毫米的排水管道外側5米以內建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堆載物品,地面超載大於或者等於每平方米2噸的,應當事先提供設計方案、施工組織方案。
(四)在污水輸送干線管道、直徑800毫米以上(含800毫米)的排水管道或者雨水、污水泵站外側3米以內建造建築物或者構築物、樁基施工、爆破、堆放超過地面限載的重物、進行深度大於管頂高程的開挖施工、沉井施工或者採用井點法降低地下水位的施工等行為的,應當事先提供確保排水設施安全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專家論證意見;在直徑小於800毫米大於300毫米的排水管道外側3米以內建造建築物或者構築物、樁基施工、爆破、堆放超過地面限載的重物、進行深度大於管頂高程的開挖施工、沉井施工或者採用井點法降低地下水位的施工等行為的,應當事先提供設計方案、施工組織方案。
(五)在污水輸送干線管道、直徑800毫米以上(含800毫米)的排水管道外側5米以內進行灌注溶液、高壓噴射注漿等施工行為的,應當事先提供設計方案、施工組織方案;在直徑小於800毫米大於300毫米的排水管道外側3米以內進行灌注溶液、高壓噴射注漿等施工行為的,應當事先提供設計方案、施工組織方案。
排水設施養護維修責任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進入施工現場查看,發現施工活動危及或者可能危及排水設施安全的,可以要求施工作業單位立即停止作業並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三十六條 禁止下列損害排水設施的行為:
(一)堵塞排水管道,妨礙他人排水的;
(二)擅自占壓、拆卸、填埋或者穿鑿排水設施的;
(三)向排水設施傾倒垃圾、廢渣、施工泥漿水、污水處理後的污泥等廢棄物的;
(四)向排水設施傾倒、排放腐蝕性、放射性、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的;
(五)損壞或者盜竊井蓋、雨水篦子等排水設施的;
(六)擅自啟動閘門的;
(七)向排水管道加壓排水的;
(八)其他損害排水設施的行為。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對個人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未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建設排水設施或者在實施雨污分流的區域實行雨水管和污水管混接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未將公共排水設施的設計方案報送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未按照《排水許可證》記載的內容排水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未依法辦理《排水許可證》變更或者延續手續排水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未經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減量運行或者停止運行的。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廣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三款,未事先徵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移動、改建公共排水設施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未辦理接駁手續擅自接駁公共排水設施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瞞報進出水水質、水量等有關情況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公共排水設施的養護維修責任單位未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技術規范、標准,進行養護維修,造成設施損壞或者不能正常運行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一款,公共排水設施的養護維修責任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採取相應措施的。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損害公共排水設施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對未造成設施實際損壞的,可以並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設施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可以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構成治安違法行為或者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由區、縣級市人民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責令限期拆除,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產整頓。
第四十一條 對阻撓、妨礙排水設施的管理、保護、養護維修或者損害排水設施行為的,排水設施的所有人、管理單位或者養護維修責任單位有權對行為人進行勸告和制止,並告知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❼ 採取什麼措施或監管手段保障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
一、污水處理廠的設備進行管理及維護的措施有:(一)制定設備運行管理制度1、根據污水處理廠的規模和工藝流程選擇相匹配的設備,提高設備的使用率。2、在選擇設備提供商時一定要注重對生產廠商的技術、服務及價格等進行綜合評價,在滿足污水處理廠日常生產需求的基礎上,選擇技術成熟、能耗低的設備,盡可能在最短的回收期內收到最多的經濟效益,提高企業的投資效率。3、應考慮到設備的實際使用壽命以及維護保養周期等因素,選擇具有良好耐用性的設備,注重設備運行過程中的安全性,防止出現人員及財產的損傷。4、要求針對設備復雜程度高、維修難度大(如進口水泵、曝氣設備、脫水機等)、備件生產周期長的設備做好備用設備和備件的采購及存儲工作,確保污水處理廠生產運營的持續性。5、制定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1)要明確設備管理工作人員的職責,要求其制定年度檢修計劃和備品配件等的購置計劃,並通過編制完善的設備管理及維修方案,對設備的選購、調撥以及報廢等進行統一管理,同時負責制定設備更新以及改造技術方案,積極參與設備的調試、檢查,及時對設備事故進行分析和處理;(2)應明確運行人員的工作職責。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嚴格遵循崗位責任制,按照設備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設備,並認真遵守交接班以及巡查等制度,同時還要求運行工作人員根據設備運行情況制定相應的設備調度規程等;(3)做好設備維修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對污水處理廠的關鍵設備要安排設備廠家售後服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特別是日常維護保養的技術要求和要點及基本故障的判斷和排除;(4)做好污水廠設備日常基本保養和維護,對於設備嚴重故障應及時通知設備供應商專業售後人員及時到場解決。6、做好設備檔案管理工作。(1)應將各種設備的安裝使用說明書、合格證以及調試資料等進行歸檔整理,並安排專門人員進行存放保管。如有國外資料應先將其翻譯成中文,按照用途及類別整理成冊。(2)要求設備操作人員做好設備運行狀態的檢查和記錄工作,具體記錄內容主要包括設備的開機時間、運行狀況以及存在故障等,同時要將故障排除方法、維修方法、處理時間以及更換設備的具體情況全部記錄歸檔,保證設備檔案的完整性,提高檔案管理工作效率。(二)設置完善的設備維護規程污水處理廠的生產設備在經過長時間的運行使用後難免會出現局部零部件磨損及變形等問題,降低了設備的工作效率及安全性能,導致各種設備事故的發生,因此設備管理部門需要根據設備運行情況設置完善的設備維護規程,規定具體的維護內容,定期檢查和調整設備,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1、由於減速箱會普遍應用於污水處理廠的生產中,因此設備管理人員需要根據減速箱的特性,按照氣候條件選擇合適的油脂。再加上受到工作環境的影響,導致經常處於污水以及泥垢中的設備部件銹蝕問題嚴重,這就要求設備維修人員嚴格按照日常防腐規定採取必要的防腐措施,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例如可以對一些設備中的鋼絲繩進行定期塗油,及時清除鋼絲繩表面的污泥,盡可能地延長鋼絲繩的使用壽命。2、在設備運行過程中,一些部位的振動幅度較大,很容易出現螺栓松動、脫落等問題,甚至會發生設備基礎部位的拉翻現象,因此維修人員有必要定期檢查重要連接部位例如法蘭、橋式設備的鋼軌以及連軸器等部件的螺栓緊固情況,並利用扳手及時將其上緊。3、污水處理廠設備上有一些零配件可以對設備以及操作人員起到保護作用,例如緊急停止開關、空氣開關、超載報警裝置以及漏電保護器等都具有保護功能,而這些零部件一旦發生故障,將會造成較大的安全事故,工作人員在發現故障後應及時進行維修和更換,必要時則可以進行停機處理。(三)加強備品配件的計劃管理1、在污水處理廠設備備品配件的管理工作時,設備管理部門應該定期進行備品配件的清點和采購,防止由於配件缺乏的原因影響到污水處理廠的正常生產。2、對於采購難度較大的國外配件,若可以用國內配件進行替代則盡量用國內配件,如果無法替代可以盡快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測繪、製作,必要時應向生產廠家定製。3、還需要在滿足污水處理廠日常生產運行的基礎上,實行備件計劃管理,減少不必要的備件儲量,盡可能地減少資金佔用,提高庫存的合理性,確保污水處理廠設備備品配件管理工作能夠滿足日常生產的需求。二、污水處理廠的設備進行管理及維護的重要性1、決定著污水處理廠的生存。污水處理設備是污水處理廠進行污水處理工作的物質基礎,污水處理設備的品質性能、系統結構和運行狀況是否良好,直接決定著污水處理廠能否正常發揮污水處理的功能,能否抓住污水處理的市場,從而能否保障正常的生產效益,關繫到污水處理廠的生存問題,因此,污水處理設備的管理與維護對於污水處理廠本身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2、決定著污水處理廠的生產成本。做好污水處理廠各種污水處理設備的管理與維護工作,可以有效的延長污水處理設備的使用年限和檢修周期,節省維修費用以及減少停工損失,從而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提高污水處理廠的利潤水平和污水處理的質量水平,更有利於污水處理廠的生存和發展。3、決定著污水處理廠工人的健康與安全。污水處理設備的管理與維護決定著污水處理設備是否能夠實現良好運行,倘若出現設備故障或者由於人員操作不當等現象,就極容易引發安全事故,從而對污水處理廠工人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影響。因此,必須建立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的制度,並堅持對污水處理設備進行必要的日常維護和定期保養,及時發現問題排除安全隱患,降低各種事故發生的幾率,保障污水處理廠職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財產安全。
❽ 地下室衛生間安裝污水提升泵注意事項
很多人在買房後,對於房屋的裝修也是煞費苦心,但是裝修完成後並不意味著就完事了,在使用的過程中他們也會根據自身的需求想要在自己的地下室或者其他房間加建衛生間,淋浴、保姆房等,然而這一大改動可不是那麼容易,排水系統就是一大障礙,不過自從污水提升器出現後排水困擾就不在是問題。
不過,新的問題也隨之而來,污水提升器的選擇要注意哪些呢?
密閉性
確保設備不會漏氣是很重要的,否則惡臭氣體泄漏到室內空間。在這一方面,澤德泵業對其污水提升器實現全密閉設計,若是設計的通氣孔也考慮到了除異味的需求,在通氣孔出設計有活性炭過濾裝置。
防堵塞
對於排水設備來說,最大的擔憂莫過於堵塞的風險。針對於可能出現的設備堵塞問題澤德進行了三步走:一是配備強力的切割系統,直接將一切雜質粉碎排出;二是大通徑的設計,能夠無懼雜質的存在;三是進行攔截設計,將大顆粒雜質攔截在水泵外,從而避免堵塞。
防水性能
如果是安裝在基坑內,千萬不要選擇控制面板在箱體上的產品,否則基坑泡水的話,設備就壞了。澤德污水提升器防水性能大多達到了最高等級IP68,可以完全無懼泡水。
維護檢修的便捷性
盡量在不接觸污水的情況下就能把設備提出來,且不把污水帶到箱體外,可以說是對於污水提升器的基本要求了,畢竟誰也不想在讓手與臟水接觸。澤德很好地考慮到這一方面的需求,外置水泵電機與控制器的設計,讓維護檢修變得更加容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