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光大環保(濟南)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崗位一個月多少錢沒交各種保險和扣稅之前,一年大概能拿多少錢
在濟南的話 中控室操作工 撐死2000+
Ⅱ 污水處理費 是怎樣收取的
我們南寧市是加到水價裡面一同收取的,用1噸自來水,就收1噸污水處理費,用5噸自來水,專就收5噸污水處理費,屬如此類推。
污水處理費各地收費標准不一,南寧市每立方米污水處理費是0.8元。對低收入群體實行減免,對「五保戶」按0.25元收費標准執行;對低保對象減半收取。
Ⅲ 濟南水費收費標准2022
關於調整濟南市城市供水價格的通知
各供水企業及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山東省有關文件精神,為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促進節約用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經市政府批准,決定調整我市城市供水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簡化用水分類
將現行的居民生活、企事業、經營服務業、旅遊星級飯店(餐館)、特種行業五類用水簡化合並為居民生活、非居民、特種用水三類。
二、調整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
將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由現行每立方米0.90元調整為1.00元,非居民和特種用水污水處理費由現行1.10調整為1.30元。地下水自備水源取水污水處理費居民用水由0.90元調整為1.00元,非居民用水由1.10元調整為2.00元,礦坑排水每立方米1.30元。
三、居民用水調整價格並實施階梯水價
(一)階梯水價實施范圍
階梯水價實施范圍為本市所有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水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水表為單位,每戶按4口人計,超過4人的,每增加1人,每月各檔階梯水量基數分別增加3立方米,每戶人口數由供水企業根據用戶提供的居民戶口簿或居委會提供的實際居住證明認定。
(二)階梯水量及價格
居民用戶按年度用水量計算,將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劃分為三檔,水價逐檔遞增,按檔計收,第一階梯用水量不超過144(含)立方米,到戶水價為每立方米4.2元(基本水價2.8元、污水處理費1元、水資源費0.4元);第二階梯用水量144-288(含)立方米,到戶水價為每立方米5.6元(基本水價4.2元、污水處理費1元、水資源費0.4元);第三階梯用水量為288立方米以上,到戶水價為每立方米9.8元(基本水價8.4元、污水處理費1元、水資源費0.4元)。
四、調整非居民用水價格
非居民用水到戶水價由現行每立方米4.4元、4.75元、5.4元統一調整為5.95元(基本水價4.25元,污水處理費1.30元,水資源費0.40元)。
五、特種用水
特種用水到戶水價每立方米16.20元維持不變。
六、自備水源供水價格
為保持全市供水價格的統一,經營性自備水源供水價格執行城市供水價格,即居民到戶水價執行每立方米4.2元,非居民到戶水價執行每立方米5.95元。
七、相關配套政策
1、為緩解水價調整後對困難居民家庭帶來的影響,對我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濟南市特困職工優待證》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給予水價補貼,補貼標准由6.5元/月提高到19.1元/月。
2、執行居民水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城鄉社區居委會等非居民用戶,不執行階梯水價,水價在第一階梯水價基礎上,每立方米提高0.15元,即4.35元/立方米。
3、少數不具備一戶一表條件而無法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含轉供水用戶),暫不執行階梯水價,仍執行第一階梯水價。階梯水價實行一年後,對仍未實現一戶一表抄表收費到戶的居民用水戶,將依據國家和省相關規定適當加價。
4、推進居民小區二次供水設施統一建設、維護和管理。加快居民小區二次供水設施的改造移交進度,供水企業要加強二次供水設施的運行和管理,保障供水安全。供水價格調整後,居民小區二次供水設施已移交供水企業的,由供水企業承擔二次供水運行費用;尚未移交的,二次供水加壓用電獨立計量且電表過戶給供水企業的,二次供水加壓電費由供水企業承擔。
5、供水企業對戶表居民用戶要嚴格執行階梯水價,做好調價抄表的銜接工作,為用戶提供用水信息告知服務,定期發布水質監測及居民用水情況,指導提醒用戶合理用水,節約用水。
八、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執行,2015年的階梯用水量按實際8個月的用水量計算,即:第一階梯用水量不超過96(含)立方米,第二階梯用水量96-192(含)立方米,第三階梯用水量為192立方米以上。
Ⅳ 什麼是污水處理費
釋義
污水處理費是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按照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以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的正常運行。
細則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實施案例
早在2007年,濟南就已根據省政府相關要求,制定出《濟南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至今一直按此要求實施。「這一辦法主要確定了該費用徵收主體是市市政公用局,徵收范圍是全市城區范圍內所有用水戶,同時確定了『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市政公用部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用水戶將污水處理費繳到銀行,再由銀行通過自動分離系統將這部分費用分流到財政專用賬戶,實現專款專用,專門用來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運行、維護和管理等。據了解,濟南目前每年徵收的污水處理費基本穩定在1.5億元左右,但仍不能完全滿足相關設施的運行和管理成本投入。
2015年2月,山東省住建廳發布信息,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目前濟南的水質凈化一至四廠,及高新區水質凈化廠,均是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運作。
2015年2月,財政部發布《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並將於3月1日起施行。相關部門目前正在結合原先在本地實行的污水處理費相關徵收辦法,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