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青龍河的除淤
青龍河 2006年,臨沂市委、市政府將青龍河治理工程納入重點工程項目。經過多次調研,最終確定對青龍河全線按5年一遇排澇標准進行拓寬清淤壘砌改造,沿河敷設截污管道;對河岸周圍進行景觀建設。按照市政府統一規劃、一次設計、分期實施的原則,一期為治污,二期為河道景觀、綠化建設等。治理工程概算投資5300萬元。
2006年3月8日,青龍河一期工程開工。工程由北向南分為4個標段同時推進,各個路段的施工困難多種多樣。由涑河閘至解放路北是工程的第一標段。由於暗河長期沒有清理,淤泥量大,動物屍體隨處可見,裡面散發著惡臭及沼氣,幾分鍾就能將人熏倒,施工環境特別惡劣,而且沿途無法設置作業面,機械車輛無法進入。在這樣的環境中,莒縣市政工程公司的施工隊伍硬是一杴一杴、肩挑背扛,把1000多立方的淤泥清除,徹底清理了河道。
解放路北至金雀山路北鄰為第二標段,施工區域很多就在居民小區附近,白天運輸車輛因為交通管制,無法進入工地,為避免雜訊擾民,又不能在夜間施工。同時由於工程跨越整個汛期,既要保證大量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及時排除,又要保證城市安全度過汛期,還不能影響施工進度。
青龍河
來自江蘇省贛榆市政建築園林總公司的施工隊伍採取了分段圍堵排水施工法。為了敷設管道,他們回填了12000多立方建築垃圾,管道敷設完後,再將其運走,全線清運淤泥達12萬立方。
頂管是整個治理工程順利完成的關鍵。金雀山路北至海關路北為第三標段,是居住、交通等的集中地,為了不影響交通,臨沂市順通市政維護有限公司的工程人員採用了頂洞注管技術,靠頂管鋪設一點點前進。地下的各種管網縱橫交叉,當遇到其他管線時,就不能繼續前頂,只能再抬高或下挖,或重新頂管,有些路段改變頂管進程就達五六次之多。
陵園前街至市人民醫院南院對面289米的路面下全部是岩石結構,挖開地下6米,全是堅硬的岩層,污水管道敷設都用頂管來完成,不爆破根本沒法施工。爆破時既不能破壞路面,也不能影響城市的防震,必須在只能容納一個人的空間里,一點一點小范圍進行爆破,然後再把岩石一點一點地背出來,一天只能前進二三十厘米。
市建設局市政管理科科長呂來生介紹說,青龍河治理一期工程自3月8日開工至11月10日完工,敷設直徑1200毫米的截污管道8.46公里,實行雨水和污水分離,將沿河的211個污水口引入截污管道,生活及工業污水通過敷設在河床底部的排污管道流入污水處理廠。雨季的時候,青龍河裡流淌的是清潔的雨水;枯水季節,涑河河水會分流到青龍河,徹底改變了青龍河「晴天臭氣熏天,雨季污水橫流」的局面,「水草隨水漂浮,游魚細石,清晰可見」的景緻將重新呈現在市民眼前。
『貳』 有什麼比較有影響的重大的環境污染事故呢
2002—2012: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之十年紀錄
最近二十年,隨著經濟列車的不斷加速,我國進入了環境高風險時期,各種環境污染事件層出不窮,尤其是最近十年,環境污染事件的發展規模、損害後果、污染類型等都日趨擴大。筆者搜集整理了2002年至2012年最近十年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希望能以這些沉重的紀錄,打撈那些並不遙遠的慘痛記憶,催生起共同保護家園的意識和行動。
2002年
貴州都勻礦渣污染事件
2002年9月11日,貴州都勻壩固鎮多傑村上游一個鉛鋅礦尾渣大壩崩塌,上千立方米礦渣從懸崖上直瀉而下,注入山腳的范家河,沿岸被尾渣浸泡過的樹木枯死,良田被礦渣掩埋,粉末狀鉛鋅尾渣與河水混合成的黏稠泥漿經范家河徑直排入清水江。事發後,下游二十多公里的清水江依然一片渾濁,人畜一時飲水困難。
雲南南盤江水污染事件
2002年10月,雲南省南盤江柴石灘以上河段突發嚴重水污染事件,造成上百噸魚類死亡,下游柴石灘水庫3億多立方米水體受污染。因南盤江沿岸人口稠密,工農業生產集中,是雲南經濟較發達的區域之一,此次水污染事件不僅造成巨大經濟損失,且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2003年
三門峽水庫泄出「一庫污水」
2003年,因三門峽大壩上游一些企業的工業污水排放和黃河附近城鎮的生活污水排放逐年增加,黃河發生有實測記錄以來最嚴重的污染,三門峽水庫泄水呈「醬油色」,水質惡化為V類,成為名副其實的「一庫污水」。三門峽市區雖緊鄰黃河,但市民不得不花錢購買從附近山上運來的山泉水,「守著黃河買水吃」成為三門峽市一大奇觀。
2004年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
2004年2月底和3月初,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廠將大量高濃度氨氮廢水排入沱江支流毗河,導致沱江江水變黃變臭,氨氮超標竟達50倍之多。污染發生後,50萬公斤網箱魚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左右。沿江簡陽、資中、內江三地被迫停水4周,影響百萬群眾,當地純凈水被搶購一空,當地政府從宜賓、成都調集消防車送水,依然無法滿足居民日常用水。為緩解災情,還從都江堰、三岔湖緊急調水稀釋2000噸氨氮,但為時已晚。據專家當時測算,沱江被破壞的生態至少需要5年時間來恢復。
河南濮陽喝不上「放心水」
自2004年10月以來,河南省濮陽市黃河取水口發生持續4個多月的水污染事件,城區四十多萬居民的飲水安全受到威脅,濮陽市被迫啟用備用地下水源。據調查,自1997年以來,濮陽市黃河取水口已連續多年遭受污染,城市飲用水源每年約有4至5個月受污染影響。
四川青衣江水污染事件
2004年12月下旬,由於一些造紙企業向四川樂山市青衣江偷偷排放大量工業污水,導致水面出現大量白色泡沫,並散發出一陣陣刺鼻的鹼味。青衣江本是樂山市近四十萬市民的飲用水源,但水質嚴重污染後,周邊的自來水公司因生產達標飲用水的難度加大而瀕臨停產,當地市民面臨斷水危機。
2005年
重慶綦江水污染事件
從2005年1月3日起,因取水點被上游重慶華強化肥有限公司排放的廢水所污染,導致水廠停止供水,重慶綦江古南街道橋河片區近3萬居民斷水兩天,綦江齒輪廠也因此暫停生產。
浙江嘉興遭遇污染性缺水危機
2005年3月中旬,浙江省嘉興市街頭出現了各類節水宣傳品,要求居民們用淘米水洗菜,用洗衣水擦地,或者在抽水馬桶水箱里放磚頭以節約沖水量。該市居民的用水價格也從每噸1.65元漲至1.9元。調查表明,盡管嘉興河網密集,是聞名天下的「水鄉」,但因上游的過境水污染,嘉興達標的可用水十分缺乏。
黃河水淪為「農業之害」
2005年,黃河流域一些地區的農作物出現減產甚至絕收,原因是從青海經甘肅、寧夏至內蒙古的黃河沿岸,能源、重化工、有色金屬、造紙等高污染工業企業林立,廢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大,大量未達標的工業廢水直接排入引支渠,導致黃河沿岸部分灌溉面積近似於污水灌溉,黃河水淪為「農業之害」。
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苯胺車間發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失蹤,近70人受傷。爆炸發生後,約100噸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機污染物流入松花江,導致江水嚴重污染,沿岸數百萬居民的生活受到影響,吉林省松原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先後停水多日。順流而下的污染甚至威脅到俄羅斯哈巴羅夫斯克邊疆區,造成嚴重的國際負面影響。此次事件還暴露出信息不公開、危機處理能力不足等弊端,如哈爾濱曾出現謠言四起、搶購飲用水等恐慌場面。
事後,國務院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特別重大水污染責任事件,對12名事故責任人作出黨紀、政紀處理,原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為此辭職。5年間,國家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累計投入治污資金78.4億元。
廣東北江鎘污染事故
2005年12月15日,廣東北江韶關段出現嚴重鎘污染,高橋斷面檢測到鎘濃度超標12倍多。北江是珠江三大支流之一,也是廣東各市的重要飲用水源,因韶關地處北江上游,此次污染直接威脅下游近千萬群眾的飲水安全和成千上萬企業的正常用水,部分城市自來水供應停止。經調查,事故起因是韶關冶煉廠設備檢修期間違法超標排放含鎘廢水所致。
2006年
河北白洋淀死魚事件
2006年2月和3月,素有「華北明珠」美譽的華北地區最大淡水湖泊白洋淀,接連出現大面積死魚。調查結果顯示,死魚事件的主因是水體污染較重、水中溶解氧過低,最終造成魚類窒息。據統計,河北任丘市所屬9.6萬畝水域受到污染,水色發黑,有臭味,網箱中養殖魚類全部死亡,淀中漂浮著大量死亡的野生魚類,部分水草發黑枯死。
吉林忙牛河水污染事件
2006年8月21日,吉林省吉林市環保局接到群眾舉報,忙牛河附近發生化工污染。經現場勘察,發現部分水質呈紅色,並伴有少量泡沫,污染物為二甲基苯胺,並形成長約5公里的污染帶。經調查,此次事故系吉林長白山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向忙牛河中人為排放化工廢水所致。
湖南嶽陽砷污染事件
2006年9月8日,湖南省岳陽縣城飲用水源地新牆河發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標10倍左右,8萬居民的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經調查,造成此次污染的禍首是上游3家化工廠,因日常性排放工業污水,致使大量高濃度含砷廢水流入新牆河。
四川瀘州電廠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2006年11月15日,四川瀘州川南電廠工程施工單位在污水設施尚未建成的情況下,開始燃油系統安裝調試,造成柴油泄漏混入冷卻水管道並排入長江。當天,該企業報告進入長江的柴油為0.38噸,經環保部門督查,次日再報進入長江的柴油實為16.945噸。這起事故導致瀘州市城區停水,並進入重慶境內形成跨界污染。
事後,國家環保總局認定這是一起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瀘州川南發電有限公司被處20萬元人民幣的經濟處罰,公司相關責任人被分別處以扣減獎金、撤銷職務等處罰。2007年5月15日前,四川環保局暫停審批滬州市除污染治理項目外所有新建項目。
2007年
太湖、巢湖、滇池爆發藍藻危機
從2007年5月29日開始,江蘇省無錫市城區的大批市民家中自來水水質突然發生變化,並伴有難聞的氣味,無法正常飲用。原因是作為當地飲用水源的太湖出現了大面積藍藻,這個年年侵擾太湖的「常客」,這一年來得更早、更凶。小小藍藻一夜間打亂了數百萬無錫市民的正常生活,超市內的純凈水被搶購一空,街頭零售的桶裝純凈水也價格猛漲。
進入6月份,巢湖、滇池也出現藍藻。安徽巢湖西半湖出現了5平方公里左右的大面積藍藻,隨著持續高溫,巢湖東半湖也出現藍藻,威脅當地飲水安全。雲南昆明滇池也因連日天氣悶熱,藍藻大量繁殖。在滇池海埂一線的岸邊,湖水如綠油漆一般,並伴有陣陣腥臭。
江蘇沭陽水污染事件
2007年7月2日下午3時,江蘇沭陽縣地面水廠發現,短時間內,大流量的污水侵入到位於淮沭河的自來水廠取水口,水流出現明顯異味。經檢測,取水口的水氨氮含量為每升28毫克左右,遠遠超出國家取水口水質標准。由於被污染的水經處理後仍不能達到飲用水標准,城區供水系統被迫關閉,20萬人口用水受到影響,整個沭陽縣城停水超過40小時。
2008年
廣州白水村「毒水」事件
2008年3月2日,廣州白雲區鍾落潭鎮白沙村41名村民在自家或在飯館吃過飯後,不約而同出現了嘔吐、胸悶、手指發黑及抽筋等中毒症狀,被陸續送往醫院救治。據調查,此次污染的原因是白沙村裡一私營小廠使用亞硝酸鹽不當,污染了該廠擅自開挖的位於廠區內的水井,而該水井的抽水管和自來水管非法私自接駁,又導致自來水污染。
雲南陽宗海砷污染事件
2008年6月以來,雲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陽宗海被測出水體中的砷濃度嚴重超出飲用水安全標准,直接危及兩萬人的飲水安全。從7月8日起,沿湖周邊民眾及企業全面停止從中取水作為生活飲用水。9月12日,雲南省政府決定對陽宗海實施「三禁」,即禁止飲用、禁止游泳、禁止捕撈水生產品。並決定採取措施查處污染企業,啟動綜合治污措施,爭取用3年左右使陽宗海水質恢復正常。
因這起污染事件,雲南省對26名政府工作人員實施了行政問責,其中12人予以免職處分。為強化環境執法,昆明市公安局成立了環境保護分局,這一機構設置在全國尚屬首次。
2009年
江蘇鹽城水污染事件
2009年2月20日,因自來水水源受到酚類化合物污染,江蘇鹽城市大面積斷水近67小時,20萬市民生活受到影響,占該市市區人口的五分之二。據調查,製造這起污染事件的竟是被評為當地標兵企業的鹽城市標新化工廠,該廠為減少治污成本,居然趁大雨天偷排了30噸化工廢水,最終污染了水源地。事後,該廠兩名負責人因「投放危險物質罪」分別被判處10年和6年有期徒刑,這也是我國首次以這一罪名對環境污染事件作出刑事處罰。
山東沂南砷污染事件
2009年4月,山東沂南縣億鑫化工有限公司在未獲批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非法生產阿散酸,並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量含砷有毒廢水存放在一處蓄意隱藏的污水池中。7月20日、23日深夜,趁當地降雨,該公司用水泵將含砷量超標2.7254萬倍的廢水排放到涑河中,造成水體嚴重污染。事後,三名涉案負責人被分別判刑,並被判共同賠償國家3714萬元的經濟損失。
『叄』 麻煩大家告訴我一下最近2-5年內中國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的案例,謝謝!
陝西鳳翔「血鉛」案,引發惡性群體事件
2006年建成投產的陝西東嶺集團冶煉公司,與馬道口村、孫家南頭村緊鄰,部分群眾住房與廠房相隔只有百米左右。
2009年8月,長青鎮東嶺集團冶煉公司環評范圍內兩個村莊731名兒童接受血鉛檢測後,確認615人血鉛超標,其中166人屬於中度、重度鉛中毒,需住院排鉛治療。「血鉛事件」的發生,造成群眾恐慌。
8月11日上午,風翔縣長青鎮高咀頭村一些村民圍堵了途經村口的冶煉廠車輛。8月1 6日上午,東嶺公司附近數百村民沖擊東嶺廠區,東嶺廠區鐵路專用線近三百米圍牆掀翻,村民還砸爛了前來送煤的貨車擋風玻璃和停在廠區的工程車。
目前,鳳翔縣政府撥出首批100萬元人民幣,用於支付血鉛普查和患兒治療,擬投資2000萬元,啟動搬遷方案,計劃在兩年內對環評標准范圍內需要搬遷的民眾全部搬遷。寶雞市市長戴征社表示,對於鳳翔血鉛超標事件很痛心,就此向受到影響的村民鞠躬道歉,徹底關停了投資6億元的東嶺集團陝西東嶺冶煉有限公司年產1 0萬噸的鉛鋅冶煉項目和年產70萬噸的焦化項目。
江蘇東海傾倒有毒物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2009年6月,江蘇省東海縣響水億達化工有限公司,在生產醫葯中間體過程中產生有毒化學廢棄物(所合成分為二硫化碳、二硫代乙酸等,其中二硫化碳屬極易燃、易爆化學品,常溫下呈液態,是損害神經和血管的毒物)。
為處理該廢棄物,該公司先與徐某所在的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簽訂了委託處理廢棄物的合同。後因該批廢棄物不易燃燒,處理成本較高,該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遂安排業務員即徐某通知化工有限公司停止該筆業務。後徐某等為了賺取非法利潤,於2009年5月底,由徐某、茆某與被告人王某達成協議,由王某支付16.212萬元費用,從這家廠拉出近9 0噸有毒化工廢棄物。由朱子星、朱艾建在未經任何處理的情況下將該批化工廢棄物拋撒在東海縣曲陽鄉、安峰鎮及沭陽縣茆圩鄉境內橋底、村交界處等不易被人發現的地方。
東海縣人民法院認為,上述5人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傾倒有毒物質,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判處5人重大污染事故罪,分別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山東沂南涑河砷化物水污染事件,企業負責人被判15年、3被告共同賠償國家經濟損失3714萬元
2009年4月,億鑫化工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農業部頒發的生產許可證、產品批准文號,以及明知阿散酸產生的廢水含有毒物質,未辦理工商、環保等手續的情況下,非法生產阿散酸。在生產過程中,該公司將產生的大量含砷有毒廢水排放在一處蓄意隱藏的污水池存放。7月2 0日、2 3日深夜,該公司負責人於皓為節省處理污水費用,趁當地降雨,附近一河流水量增加之際,指使生產廠長許長賢、員工於宗友,用水泵將含砷量超標2.7254萬倍的生產廢水排放到南涑河中,致使水體嚴重污染。
2009年9月5日,法院以犯有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於皓有期徒刑11年,以犯有非法經營罪判處於皓有期徒刑5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罰金5 0萬元人民幣;許長賢、於宗友則分別被以犯有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5年。法院同時支持了檢察機關提起的刑事附帶民訴訟請求,判決3被告共同賠償國家3 714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