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浙江紫光環保有限公司的企業榮譽
目前,公司主要從來事中小源城市污水處理、區域性供水市場的開發,較早採用了國際通行的BOT投資模式;成功開發了江蘇太倉港港口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泰州城市污水處理廠項目和省內臨海市城市污水處理廠、衢州市衢江沈家經濟開發區工業污水處理項目。隨著國內水價改革的穩步推進,水務市場逐步形成,公司趁勢介入自來水市場。2002年底,投資控股成立了桐廬富春江紫光水務有限公司,現已正常向富春江地區供應自來水。至此,公司在城市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的治理和城市供水等方面形成了集方案設計、工程總承包、設備成套供應、安裝調試、人員培訓、託管運營為一體的服務體系,同時也為地方政府加快環保設施建設、加大環境保護力度、促進地方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現公司在建和已投入運行的污水處理規模達65萬噸/日,走上了快速發展的軌道。2009年公司實現銷售收入12,379萬元。
❷ 泰州市城北污水處理廠是國企嗎
不是。根據查詢BOSS直聘官網顯示,泰州市城北污水處理廠的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8年1月24日,不是國企。
❸ 靖江污水處理廠抄表員工資
3000。抄表員負責抄記全校范圍內的水電表。靖江污水處理廠抄表員工資是3000左右每個月。靖江市,簡稱靖,江蘇省轄縣級市,由泰州市代管,位於泰州市東南部。
❹ 長江岸邊萬噸惡臭污泥為何不斷增加
中國生態環境部6月11日通報指出,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發現泰興濱江污水處理廠在長江岸邊違法傾倒數萬噸污泥。約兩年後督察組再次暗訪時發現,該地應納入危廢管理的污泥散發出陣陣惡臭,堆積量還在大幅增加。兩年過去,泰興市放任該廠繼續非法傾倒污泥,泰州市中央環保督察信訪查處反饋報告中的承諾成為「一紙空文」。
泰興市相關人員介紹,泰興濱江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格柵沉渣、沉砂等固體廢物都要送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但是濱江污水處理廠在2013年租賃泰興市建築材料三廠在頭圩村的空地,未經任何部門批准,非法建設兩個大池(南池和北池),用來堆存大量污泥。
2016年,泰興市環保局對濱江污水處理廠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當時污泥堆存量約2.3萬噸,限7日內規范設置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完善相應防範措施;罰款10萬元人民幣。同年8月泰州市第三十批次交辦信訪問題查處情況的報告表示,濱江污水處理廠已停止污泥堆場的使用,力爭在兩年內處置完畢。
生態環境部表示,泰州市中央環保督察信訪查處反饋報告中的承諾成為一紙空文。兩年過去,泰興市不僅沒有按照承諾進行規范處置,而且放任濱江污水處理廠繼續非法傾倒污泥1萬多噸,致使污泥堆放量增加到約4萬噸。泰州及泰興兩級政府對督察整改敷衍塞責,而且變本加厲,對於違規堆存的污泥不聞不問,直至目前整改仍無實質性開展。
這就是典型的地方政府不作為的表現!
來源:中國新聞網
❺ 泰州城南第一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介紹在線等
一期污水處理工藝採用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污水處理工藝。污泥處理採用機械帶回式濃縮脫水一答體機。尾水排放採用沿七里河排至新通揚運河方案。即污水廠尾水通過提升泵房將污水通過管道向東穿越老通揚運河至高泰公路後,沿公路埋管至七里河,再沿七里河埋管至新通揚運河,全長7公里。
2010年9月啟動的第一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對一期工程(4萬m3/d)進行提標改造及二期擴建(4萬m3/d),實施後最終形成污水總處理規模8萬m3/d,出水水質由《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中的一級B標准提高到一級A標准。具體建設內容為:
(1)新建4萬m3/d規模的二級生物處理構築物;
(2)新建8萬m3/d規模的深度處理構築物;
(3)按照收集管網覆蓋要求,延伸部分路段管網。
❻ 中央環保督察點名了哪些地方犯法了
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 這地方在10天內被兩次點名
揚子醫葯西側填埋區已用防塵網隔離,地面鋪設了防雨膜。
江蘇泰州的泰興市濱江鎮天星村頭圩組,距長江不足百米的江堤東側,三個數十米見方的污泥池從南向北一字排開。池內堆放的污泥來自3公里外的泰興市濱江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下稱「濱江污水廠」),乾涸發黑,發出陣陣惡臭。
6月11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回頭看」通報指出,2016年7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時,有群眾舉報濱江污水廠在長江內側蘆壩港(即天星村頭圩組)違法傾倒數萬噸污泥。兩年後,問題沒有整改,污泥數量從2.3萬噸增加到近4萬噸。
僅9天後,泰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下轄的另一問題也被中央環保督察組通報: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時有群眾舉報,開發區長江岸堤內側填埋了3萬多立方米化工廢料和其他固廢。兩年來這一問題也未整改,給周邊及長江水的環境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據澎湃新聞報道,為此,泰興市委副書記、泰興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張坤等5名幹部被問責。其中,張坤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泰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王新宇被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泰興市濱江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務副總經理曹國家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我們不迴避,不辯解,將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的要求,抓緊落實整改。」王新宇說,目前,濱江污水廠的污泥正在等待鑒定、評審,之後會按科學方式處置;填埋垃圾廢料的場地也已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預計20個工作日內可完成綜合治理方案的編制。
曾經的承諾成為一紙空文
在天星村頭圩組西側的空地上,三個污泥池中最大的為南池,長寬均為70米。看到南池池壁由水泥砌成,黑色的污泥上覆蓋著黃色的稻草和白色的塑料薄膜。與南池相比,北側兩個污泥池略小,長寬約40米,池底和四壁鋪設了黑色防滲膜。
早在2016年7月第一輪環保督察時,中央環保督察組就接到了群眾對污泥池的舉報,並將其作為重點案件轉辦地方整改。
當年8月21日,泰興市政府官網發布《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問題泰州辦理情況》(下稱《辦理情況》)稱,泰興市環保局於7月底對此問題立案查處,三個污泥池已停止使用,11月底前將啟動污泥規范化處置。
但三個污泥池並未真的停止使用。據濱江污水廠常務副總經理曹國家介紹,所謂停止使用是針對南池,「就是不再往裡倒新的污泥」;而北側兩池內,污泥傾倒始終未停。如今,違規傾倒的污泥不僅沒有消失,反而增加了近一倍,達到近4萬噸。中央環保督察組在通報中寫道,泰興「信訪查處反饋報告中的承諾成為一紙空文」。
督察人員現場簡單測試顯示,北池中污水pH值11左右。污泥滲濾液從北池流入東側的水塘,塘邊積水pH值約9。這說明,污泥滲濾液已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對此,濱江污水廠常務副總經理曹國家表示,這可能是因為在池壁上打加固鋼筋時刺穿了防滲膜。
對此,泰興經濟開發區分管環保的副主任王新宇稱,之所以繼續往北邊兩個池子倒污泥,是因為沒有污泥池污水廠就不能正常運行。「濱江污水廠處理著泰興城區近40萬人的生活污水。」王新宇說,如果污水廠無法開工,不到3天,城區地下水管就會發生倒流。「作為監管部門,我們也處於兩難境地,只能讓企業更好地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
但防護並未做好。「當時承諾的規范化處置,其中一項是指做好防雨淋、防揚散措施。」王新宇說,當時現場檢查發現,濱江污水廠已經鋪設了防護欄、防滲膜等裝置,在安全管理和防滲效果上可以達標。只要再搭個防雨棚並對污泥表面進行覆蓋,就能彌補防雨淋、防揚散方面的不足。但經過第三方鑒定,污泥池附近不適合建雨棚,所以就只在污泥表面加蓋了稻草、薄膜和泥土。
了解到,濱江污水廠曾委託福斯特惠勒(河北)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蘇創分公司設計三個污泥池的鋼結構雨棚。後者於2016年9月24日出具的情況說明顯示,污泥池因跨度大、地質條件復雜、靠近江邊風大等原因,不宜設計鋼筋結構雨棚。
此外,《辦理情況》還提到了污泥淋雨後發酵產生異味的問題。對此,開發區管委會要求濱江污水廠在污泥中添加抑味劑。2018年6月24日,在現場發現,污泥產生的異味,在相距500米左右的村子裡已不明顯。
過多算了經濟賬,忽視了生態賬
違規堆放的污泥,生成於污水處理的過程。
據王新宇介紹,目前,濱江污水廠每天處理6萬噸生活污水、2萬噸工業廢水,產生2噸多物化污泥、17噸左右的生化污泥。而污泥池中堆放的,均為生化污泥。
曹國家告訴,生化污泥是利用生活污水中的微生物處理污水後產生的污泥,含有微生物;物化污泥是指工業廢水絮凝沉澱後產生的污泥,其中含有有機物、膠體等不溶於水的物質。
「物化污泥屬於危險廢棄物,要直接送到園區內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公司焚燒處理。」王新宇說,生化污泥可能屬於危廢,也可能屬於一般固廢,要鑒定後再做處置。從2010年起,未經鑒定的生化污泥就被堆放到了天星村的污泥池。
2008年5月,泰興市環境科學研究所做出的《泰興市濱江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稿)》指出,濱江污水廠的污泥中含有金屬亞鐵離子、鈣離子以及大量細菌等,屬於危險固廢,應全部按照危廢標准處理。
「但一般固廢的處理費用每噸大概四五百元,危險固廢至少需要四五千元。」曹國家告訴,之所以沒把生化污泥直接按照危廢處理,是出於節約成本的考慮。「先暫存,按照環保部的要求做完鑒定再決定。」
曹國家所說的「環保部的要求」,是指該部2010年發布的《關於污(廢)水處理設施產生污泥危險特性鑒別有關意見的函》。函件要求,應對含有工業廢水產生的污泥進行危險特性鑒別。王新宇說,鑒別後才能按照一般固廢或危險固廢的不同標准處置污泥。
事實上,2013年泰興市環保局也要求濱江污水廠先對污泥進行危險性鑒別,再做處置。
「當年污水處理量還不到現在的一半,池子里的污泥也就不多,我們覺得堆放在這里只是暫時的。」曹國家說,直到2015年8月,濱江污水廠才委託江蘇南大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生化污泥進行了危險特性預評估。《辦理情況》顯示,預評估結論為「該生化污泥不屬於危險廢物」。
為確保結果准確,2016年8月、2018年3月,濱江污水廠又分別委託江蘇南大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南大高新環保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檢測堆積的生化污泥、剛出廠的新鮮生化污泥。兩次鑒定結果均顯示,該廠生化污泥為一般固廢。
有了一般固廢的鑒定結果,濱江污水廠本想將生化污泥賣給當地的一家企業制磚。但那家磚廠沒有處理污泥的資質,開發區管委會沒有同意。
「其實我們也想盡快把污泥處理掉,但是為了節約運輸成本,總想在泰州附近找,就近處理,但一直沒找到能夠接收污泥的單位。」曹國家說。
對此,王新宇承認,開發區內工業廢棄物處理能力非常有限,設施跟不上。《泰興市「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中也提到,泰興「本地或周邊的廢物處置能力不能滿足經濟開發區對固廢處置的要求」。
「盡管有客觀上的條件限制,但總體還是思想上不夠重視。」王新宇認為,濱江污水廠過於糾結按一般固廢還是危險固廢處理污泥,「過多算了經濟賬,忽視了生態賬。」
今年5月21日,濱江污水廠向泰興環保局再次申請,希望將生化污泥作一般固廢處置。但泰興環保局認為開發區產業機構復雜,污水存在不確定性、不穩定性,所以生化污泥要按「危險廢物」高標准處置。泰興市環境執法局局長郭建說,「生態環境部(2018年3月機構改革後設立)華東督察中心也要求按危廢管理。」
污泥池啟動未經環評
從一開始,濱江污水廠的污泥池就不該存在。郭建告訴,上述三個污泥池均未經過環評,也未向環保部門申請審批。
據曹國家介紹,2001年濱江污水廠一期工程由泰興市政府投資建成。早期,每天產生的污泥量不足4噸。2012年12月、2014年12月,污水廠的二期工程一階段、二階段相繼建成。
泰興市環境科學研究所做出的《泰興市濱江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稿)》顯示,濱江污水廠一期改造於2008年上半年完成,此後所有污泥統一送往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公司處置。
但曹國家說,2010年以前,廠里的生化污泥被當作一般固廢,直接送到附近的一家磚廠拌在煤里燒掉。對此,郭建和王新宇均表示不知情。「如果磚廠沒有燒一般固廢的資質,污水處理廠這么做也是不符合要求的。」王新宇說。
據曹國家介紹,2010年啟用三個污泥池中的南池,可能與磚廠被拆遷關停有關。
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建設貯存、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項目,必須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但獲取的文件顯示,2008年7月、2013年7月,江蘇省環保廳、泰興市環保局分別對濱江污水廠二期工程、濱江污水廠總廠擴建工程進行了環評。但環評報告均只限於廠區范圍,未涉及距離廠區約3公里左右的三個污泥池。
「三個坑(污泥池)是企業自己啟用的,沒有經過批准。」郭建告訴,環保部門不會批准異地建設污泥堆放場。
曹國家則表示,他不清楚2010年啟用南池、2016年啟用北側兩池時為何沒審批,「公司之前的負責人已經過世了。」
據郭建回憶,三四年前有群眾舉報天星村的污泥池,泰興市環保局這才知道池子的存在。不過,環保局當時並未要求關閉污泥池,只讓濱江污水廠盡快作污泥危險性鑒定,暫存期間要做好防雨淋、防滲透、防揚散等防護措施。
後來,泰興市環保局多次督促濱江污水廠整改,僅2016年以來就檢查了10次。郭建說,10次檢查中5次涉及污泥處置,「在一時找不到合適的處置方式之前,我們只能讓企業盡快做好防護,減少對周邊的影響」。
注意到,今年6月6日,濱江污水廠曾因約3000噸污泥表面未做好遮擋,被泰興市環保局罰款10萬元。
3萬立方米的填埋區里藏了什麼?
此次「回頭看」期間,中央環保督察組還在泰興經濟開發區發現了一處固廢填埋區未整改。填埋區位於泰興揚子醫葯化工有限公司(下稱「揚子醫葯」)西側,距離長江僅60米。其內部填埋物中不僅有一般固廢,還有化工廢料等危險廢物。填埋區體積約3萬多立方米,約合15個標准泳池大小。
6月15日,督察組調來挖掘機,僅下挖半米左右,沙土層下就現出了黑色的化工廢料,刺激性氣味強烈。
據中央環保督察組6月20日通報,2016年7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期間,群眾反復舉報此填埋區。信訪轉辦後,泰興市僅對地表垃圾進行了簡單清理,之後便反饋完成了整改任務。
郭建對此解釋稱,當年從接到信訪督辦函到上報調查結果僅有24小時,開發區工作人員不清楚填埋區范圍,也沒有仔細核查填埋區的歷史垃圾,只看到了表面。而地表裸露的垃圾主要是一些木薯渣和拆遷建築垃圾,屬於一般固廢。
據王新宇介紹,這處填埋區原為早年修建江堤時留下的大溝塘,從上世紀90年代起開始填埋固廢。「那時候這邊還比較荒涼,只有幾家工廠和一些居民。大家都把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往裡倒,不排除有些企業也在此偷倒工業廢料。」
填埋了20多年垃圾後,地下有哪些污染物、是否會產生有害氣體等情況並不明確。王新宇表示,要先把這些問題調查清楚,才能確定處置方案。
為查清問題,2016年九十月間,開發區管委會委託中環昌泰(北京)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中環昌泰」)對填埋區附近14平方公里區域展開調查。
2018年1月,中環昌泰做出初步報告,確認垃圾填埋量約3.195萬立方米,且表層已被建築物、水泥地面、填土覆蓋。
2月,中環昌泰又對污染物進行了詳細化驗,發現填埋區土壤中鋅、鉛、鎘等9種金屬元素超標。此外,土壤中共檢出有機污染物72種,污染較為嚴重。
中環昌泰的報告還顯示,填埋區內大部分地下水取樣點顏色發黑、且伴有刺激氣味,污染明顯。其中,化學需氧量、揮發酚、鉛等19項無機指標超標;萘、甲苯等15項有機污染物指標超標。
「根據我們的調查結果,這里填埋的是混合垃圾。但還不能判斷具體是化工垃圾多,還是生活垃圾多。」參與調查的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原副總工程師孫繼朝告訴,如果要確定是否含有危險工業垃圾,以及污染源溯源,還需進一步詳細調查。
好在填埋區的水文地質條件不利於污染擴散,不利於污染物在地下水中遷移。所以迄今為止擴散並不明顯。報告顯示,填埋區域下游5米處,地下水污染狀況明顯好轉。「目前還是可控狀態,趕快採取措施處置,以減少產生的危害。」孫繼朝說。
事實上,早在2016年4月,泰興市環保局就曾考慮調查那些歷史上可能存在污染的場地,主要就是指這塊填埋區。當年10月,中央環保督察兩個月過後,泰興市環保局就規劃出了治理思路。之所以拖到現在,是因為一直在等最終的場地調查結果。而中環昌泰的最終調查結果,於今年6月17日才完成。
「這其實是歷史遺留問題。以前要求沒那麼規范,在農村地區垃圾都往溝塘倒,全國各地都如此。」郭建說,現在就是要揭開歷史的蓋子。
違法企業或將被追責
6月27日下午,在天星村的污泥池看到,10台壓濾機和一套污泥固化設備正對污泥進行脫水干化、固化處理。壓濾機安置在剛修建的水泥槽里,以確保濾液不會外滲。
處理過的污泥被裝進一個個白色袋子,即將運往有資質的危廢倉庫暫存。王新宇表示,8月15日前將完成全部污泥轉運工作。
「我們已經委託了江蘇省環保廳下屬的江蘇環境科學研究院,對污泥做進一步檢測和鑒定,看是一般固廢還是危廢。最終污泥會根據鑒定結果進行處置。」王新宇告訴,預計8月25日可以做出鑒定報告。
據王新宇估計,處理近4萬噸污泥以及後期的場地生態修復,費用不會低於3億元。「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企業應該承擔主體責任。」王新宇表示,考慮到濱江污水廠75%的污水都是生活污水,具有一定公益屬性,政府也會承擔相應費用。
對於揚子醫葯西側垃圾填埋區的追責相對困難。目前,泰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已委託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進行場地調查,編制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污染場地土壤和地下水的檢測與鑒定、行政比對、生態修復方案等,都將包括在內。
,所謂行政比對,就是要將檢測出的污染物與園區內企業的產品、原料進行比對,排查可能的涉事企業;之後再根據生態損害評估進行追償。
「南京環科所的檢測結果估計與中環昌泰差不多。但前者具有司法鑒定資質,檢測結果可以作為後期追責或者起訴的證據。」王新宇說,這塊場地的修復同樣需要至少3億元,管委會希望找到違法企業。
由於填埋行為年代久遠,許多早期企業或搬離或關停。要想找到責任主體,難度很大。
6月27日,在垃圾填埋區看到,場地四周已用綠色防塵網隔離,地面也鋪上了黑色防雨膜,斜坡上正在修建明溝,防止雨水滲漏。西側道路已經封鎖,禁止通行。
現場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將在場地北側和靠近江邊的西側打12米的防滲鋼板樁,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填埋區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最新的處理方案出來之前,我們能做的就是加強對現場的保護措施。」王新宇說。
太可惡了。
消息來自網易新聞。
❼ 江蘇泰州現在水費的階格,多少錢一噸。
泰州市區自來水價格自2009年8月起將適當上調,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水價制度,不節約用水者將比正常情況多掏腰包。7月8日,市物價局組織召開市區「十一五」民用水價改革方案聽證會。
泰州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市區現行自來水分為居民用水、行政事業性用水、生產經營性用水和特種用水4種,水價由基本水價、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等構成。泰州市現行自來水到戶價格,列全省倒數第2位。
根據江蘇省「十一五」期間城市污水處理費調整方案,到2008年,蘇中、蘇北地區調整到每噸1.00元至1.20元,泰州市因去年物價漲幅過高等情況一直沒有啟動。另外,近年來,國家對自來水衛生指標由35項增加到106項,排污標准由一級B提升至一級A,加上能源和人工工資的提高,商業與工業用水並軌,學校與生活用水並軌等因素,帶來水務公司經營虧損,不利於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根據泰州市區自來水價格改革的初步方案。此次調價擬分兩步實施。
第一步:2009年8月擬定自來水基本水價平均上調0.245元/噸;污水處理費上調0.054元/噸,由平均0.927元/噸上調到0.981元/噸;居民生活用水中的水資源費上調0.03元/噸(由0.17元/噸調整到0.20元/噸),達到省規定標准。
第二步:2010年8月擬定自來水基本水價平均上調0.332元/噸。污水處理費上調0.019元/噸,由平均0.981元/噸上調到1元/噸,達到省規定蘇中地區標準的低限水平。居民到戶水價為2.99元/噸(其中其他生活用水為3.18元/噸)、生產經營用水為3.36元/噸(其中重污染行業為3.86元/噸)、特種行業用水為4.50元/噸。
根據調價步驟,市區居民用水到戶價格,2009年8月擬由現行2.27元/噸上調至2.60元,2010年8月擬由2.60元/噸上調至2.99元。
為創建節水型城市,泰州水價改革方案提出對實行「一戶一表、抄表到戶」(每戶4人及以下)的居民,每月生活用水價格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具體為:第一級小或等於25噸,按正常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收費;第二級超過25噸且低於或等於35噸用水區間,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格1.25倍收費;第三級超過35噸,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格1.5倍收費。
每戶5人以上(含5人)的,在以上用水量上每人加5噸,階梯價格水平同上。
水價改革方案提出對困難家庭實施優惠政策,低保戶和特困職工家庭用水,每月每戶免5噸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