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處理行業增值稅怎麼收收多少
污水處理費是沒有增值稅的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專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屬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Ⅱ 污水處理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自來水廠出售的自來水收入適用13%稅率,也可以按6%簡易徵收辦法計算應納增值稅額;收取的符合規定的污水處理費可以免徵增值稅,但應與其他應稅收入分別核算。根據新規定,污水、垃圾及污泥處理勞務在繳稅後返還70%,即需要繳納30%的增值稅;再生水產品繳稅後返還50%,即需要繳納50%的增值稅,如果您所說的主營業務收入是含稅的(即為貴公司收到的包括增值稅的款項),那麼,您就要換算成不含稅的,即:主營業務收入=收取的款項/(1+17%)
一、污水處理費和排污費區別:
1.污水處理費用和排污費用是兩種不同的費用,城市管理不能同時以兩種費用的形式向同一排放者徵收費用。
2.污水處理費用由公共事業局徵收,污水處理費用由環境保護部門徵收。
3.費用側重點不同,污染物排放費用是清除污染物所需的費用,污水處理費用是處理後污染物排放所需的費用。
4.污水處理費通常按排水量乘以單價徵收,排水費按排水量徵收。排污費是指不超過排污費和超過排污費。主要包括污水排放費、廢氣排放費、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排放費和噪音超標排放費。
二、污水處理費如何征稅?
1.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費用通常由自來水公司和當地環境保護局徵收,由財政局專家管理,每月支付給污水處理廠,保證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
2.私營企業:通常根據私營企業和當地政府簽訂的協議(合同)決定收費方式,為了保障城市污水處理率,政府通常代替徵收。
3.收費標准:各地收費價格不同,一般在0.8元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稅率為13%.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第三條 對屬於一般納稅人的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按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徵收增值稅,不得抵扣其購進自來水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稅款。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第二條 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加工處理後符合GB18918-2002有關規定的水質標準的業務。
Ⅲ 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嗎
不是的。
污水、來垃圾源及污泥處理勞務在繳稅後返還70%,即需要繳納30%的增值稅;再生水產品繳稅後返還50%,即需要繳納50%的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3)污水處理費需要繳納什麼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6.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7.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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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污水處理費免稅嗎
某集團公司下設一家污水處理廠(一般納稅人),該污水處理廠為集團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提供污水處理勞務,同時也處理周邊的單位和居民排放的污水。污水經加工處理後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規定的技術要求。集團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按照當地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按照用水量向該污水處理廠繳納污水處理費。周邊的單位和居民按照當地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按照用水量在繳納水費時,由自來水公司代收後,再由政府部門將污水處理費撥到污水處理廠。自2015年7月1日起,污水處理廠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其收取的污水處理費應全部適用先繳增值稅再退還70%的政策。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是否合理,該污水處理廠取得的污水處理費到底該如何計繳增值稅?《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第八條規定,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繳納義務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並已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第二十三條規定,繳入國庫的污水處理費與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統籌使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提供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的單位支付服務費。服務費應當覆蓋合理服務成本並使服務單位合理收益。服務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污水處理量、污泥處理處置量、排水管網維護、再生水量等服務質量和數量予以確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協商一致後,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簽訂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應當包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范圍和期限、服務數量和質量、服務費支付標准及調整機制、績效考核、風險分擔、信息披露、政府接管、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因此,我國的污水處理費主要有三種,第一種是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第二種是一些企業和個人集中處理生產或生活污水而向企業或個人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第三種是政府委託某企業或某企業與政府簽訂協議專門從事生產和生活污水的處理,然後政府從財政上撥付污水處理費給企業。該污粗做水處理廠取得污水處理費的方式為第二種和第三種。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97號)規定,為了切實加強和改進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步伐,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岩羨衡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36號)的規定,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派搜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本通知自2001年7月1日起執行,此前對上述污水處理費未征稅的一律不再補征。因此,自2001年7月1日起,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雖然國發〔2000〕36號規定:「對各地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但財稅〔2001〕97號文是針對自來水公司代收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自來水公司隨水費代收的污水處理費屬於價外費用,但按財稅〔2001〕97號文規定可免繳增值稅。該污水處理廠取得政府劃撥的污水處理費,不屬於附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不適用財稅〔2001〕97號文免稅的規定。污水處理廠取得的由政府部門劃撥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即政府與污水處理廠簽訂合同,該污水處理廠按規定標准進行污水處理,政府按污水處理量向污水處理廠支付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廠收到政府撥款,不適用上述政策的規定。其取得的污水處理費和向集團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一樣,原則上仍屬於加工勞務,應繳納增值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執行污染物排放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23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該污水處理廠從事的污水處理勞務適用免繳增值稅政策。但是自2015年7月1日起,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規定:「企業從事污水處理勞務,污水經加工處理後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規定的技術要求或達到相應的國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可享受增值稅按照70%的比例退稅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該污水處理廠從事污水處理勞務,可享受增值稅按照70%比例退稅的即征即退政策。因此,該污水處理廠取得的政府撥付的污水處理費以及集團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收取的污水處理費,自2015年7月1日起,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該污水處理廠可向集團公司及其子、分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向政府部門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稅率為17%.集團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取得該專用發票可按規定予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