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污水廠排污違法員工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1、民事賠償責任:企業偷排污水造成第三人損失的,應該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如企業違法偷排污水,造成江河下游養殖魚死亡的,養殖戶可以要求企業賠償損失。如果是多企業違法排污,造成損害的,可以要求相關企業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就賠償事宜協商不成時,受害人可以收集證據資料,到法院起訴索償,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2、行政責任:企業偷排污水的,由環保部門等採取責令停業整頓、限制生產、罰款,並對企業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處於行政拘留。一般情況下,居民發現企業偷排污水的,可以向當地的環保局舉報投訴,及時制止企業的違法行為,維護自身利益及當地環境不受損壞。這也是受害人要求企業賠償的重要談判籌碼,運用好了,往往非常利於索取賠償。
3、刑事責任:偷排污水,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按環境污染罪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條 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貳』 一家工廠一天大約排多少污水
工廠有不同規模和類型,工業廢水還要按不同的情況來分,有的工廠沒有內生產廢水,有的容長主要污染物就是生產廢水,生活廢水按每每天120L來算,住宿廠內的,沒有住廠內,每人每天40L;
一般工廠按照每人每天排污水量為最大0.125m³來算,再乘以總人數即可;
工廠污水排水量與企業的行業、生產規模、工藝設備的先進程度、管理水平、水資源利用率等等因素相關,各種因素水平的不同使排水量有加大的差異,需根據具體情況來測算。
(2)企業排污水怎麼控制擴展閱讀:
1、減少污水,核心是從工藝上控制,其次,是想辦法循環套用,是末端治理;
2、每股污水的成分、含量各不相同,不可能有統一的工藝或者萬能的設備可以一勞永逸,要根據廢水來源、組成、污染指標做針對性處理方案;
3、現在有很多做環保的都可以做這些,各行各業都有相對比較成熟的處理方案,把污水的詳細情況告訴他們,一般可以免費幫提供方案,花錢買設備即可。
『叄』 怎麼樣控制上游企業偷排污水的行為
按照不同法律的規定處理結果不同:
1、偷排污水至海洋的,按海洋法的相關規定處罰10萬元,責令整改;
2、如果按環保法的規定,偷排超標污水情節嚴重的,限期治理或停產整頓;
3、偷排至地表水系的,按水法處理處應繳納排污費3-5倍罰款;造成污染事故的,處罰金額可能高達100萬,並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憑記憶回答,可能不準確,建議查一下這幾個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肆』 投訴環保局,我這里有個廠的排污水直接去了下水道怎麼沒人管呢
我個人認為:
第一、關於您的提問,適用《水污染防治法》、《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文件的規定。
第二、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45條的規定,您有權利對工廠排污的情況舉報。具體法律文件附後。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水環境,並有權對污染損害水環境的行為進行檢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對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五條 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收集和處理產生的全部廢水,防止污染環境。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業廢水應當分類收集和處理,不得稀釋排放。
工業集聚區應當配套建設相應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並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工業廢水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工藝要求後方可排放。
第三、根據《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管理辦法》第2條的規定,您可以通過「12369」 環保舉報熱線舉報相關工廠排污情況。同時請您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我個人支持您的依法舉報行為。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撥打環保舉報熱線電話,向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舉報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事項,請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處理的,適用本辦法。
環保舉報熱線應當使用「12369」特服電話號碼,各地名稱統一為「12369」環保舉報熱線。
承擔「12369」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的機構依法受理的舉報事項,稱舉報件。
第四、綜上,我的答復是:遇有工廠直接排污的情形,可以通過「12369」 環保舉報熱線舉報。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伍』 廢水排污口設置的規定
法律分析:廢水排污口設置要依據排污口污水排放標准,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的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或者說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許排放量或限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第二十二條 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還應當遵守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
『陸』 企業排污不達標,自稱只有食堂洗碗洗菜用水,洗潔精啊洗手液肥皂的,磷超標,如何整改
這個屬於有機生活污水,目前只有好氧、厭氧兩級生物化學方法能夠低成本處理。但是需要投資建造相應的處理池和沉澱池。可以咨詢當地環保工程公司——不是環保部門,說這個的是外行。環保部門只管收你的排污費、只管罰你的款,不管治理。
『柒』 企業私自排放污水怎麼處罰
企業偷排大量生產廢水要進行罰款處罰,造成嚴重污染的,追究其刑事責任。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
排污須達標,並且有專門的排污系統和法定的排污口。如果有證據證明該造紙廠未經核定的排污通知向法定的排污口排放,而是將水排放到案中所說的水坑中,造紙廠除了須承擔行政責任外,尚須對該排污坑的管理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六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條 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符合處理工藝要求的工業廢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五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前款規定的罰款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的規定執行。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第一款規定的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第六十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捌』 發現有企業偷排污水怎麼辦
如果有證據的話,可以撥打12369投訴舉報,也可以直接到當地環保局投訴舉報
『玖』 環保對排污水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符合處理工藝要求的工業廢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