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醫院污水處理余氯標准
一、傳染病結核病總余氯執行0.5mg/l(直接排入水體要求)。
1、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
消毒接觸池的接觸時間1.5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6.5-10mg/l
2、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做要求。
二、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總余氯執行0.5mg/l(直接排放要求),間接排放不作要求。
1、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
排放標准: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3-10mg/l。
預處理標准: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2-8mg/l。
2、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做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條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水環境,並有權對污染損害水環境的行為進行檢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對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B. 牙科污水處理含氯制劑投放劑量
牙科污水處理含氯制劑投放劑量為4-5mg/l。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由牙科門診污水消毒睜衫處理標准可知,總余氯量為4-5mg/l,總大腸菌群數每升不得大於500個,醫療機構悉賣腔內所有的醫用污水必須通過專用管道輸入處理池中進行消配皮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