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市政工程雨水管與污水管間距要求多少
市政工程抄雨水管與污水管間距要求多少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室外排水設計規范(2011年版)》(GB 50014-2006) 及《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GB 50289-98,雨水管與污水管的水平距
根據《室外排水設計規范(2011年版)》(GB 50014-2006) 及《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GB 50289-98,雨水管與污水管的水平距離沒有要求,只要滿足施工要求,可以做的下檢查井即可;雨污水管垂直最小凈距(管外壁)為0.15m
『貳』 地下管道的埋深規范
法律分析:管線在道路下的埋深,不但平面位置合理,還應合理控制各管線地埋深度。一般來說,從上至下管線順序依次為電力管(溝)電訊管(溝)、煤氣管、給水管、雨水管、污水管。電力、電訊一般設置管溝。根據各自管線的技術要求及本地區的氣候、水文特點,管線埋設一般如下:雨水管道:不小於1m;污水管道:不小於2m;給水管道:DN150~DN200 0.8m~1.0m D200~DN300 1.0m DN400~DN500 1.5m~2.0m DN600~DN1200 2.0m~-2.5m 各種管線的優先原則。
法律依據:《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
第四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當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查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取得該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現狀資料。
第五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向規劃主管部門報送地下管線現狀資料。
第六條 在建設單位辦理地下管線工程施工許可手續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將工程竣工後需移交的工程檔案內容和要求告知建設單位。
第七條 施工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施工前應當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現狀資料;施工中發現未建檔的管線,應當及時通過建設單位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規劃主管部門報告。
建設主管部門、規劃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查明未建檔的管線性質、權屬,責令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測定其坐標、標高及走向,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應當及時將測量的材料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
第八條 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測量單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CJJ61)進行竣工測量,形成准確的竣工測量據文件和管線工程測量圖。
第九條 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提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進行專項預驗收。
第十條 建設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應當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下列檔案資料:
(一)地下管線工程項目准備階段文件、監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驗收文件和竣工圖;
(二)地下管線竣工測量成果;
(三)其他應當歸檔的文件資料(電子文件、工程照片、錄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電訊等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地下專業管線圖。
『叄』 室外工程的雨污水管道工程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對於室外雨污水管道工程主要注意以下問題:
1、根據用量設計管徑大小;
2、根據設計規范內設計坡度;容
3、根據所處地區設計管道埋深深度;
4、根據管道敷設位置注意與周邊建、構築等的距離,以及與其他諸如強弱電、燃氣等管線的水平和垂直距離。
『肆』 請問城市道路兩邊雨污水管網設計標准什麼怎樣的,比如:寬40M的道路是否應該是兩側設管網。請高手指點
看路怎麼設計復的,通常制道路的做法是中間高,2邊低,雨水向道路2邊分流,2側都要做雨水口。
寬40米的道路,可以在路中間設置一條雨水管線,但要保證雨水口連接到井的管線長度不超過25米。
或者在路兩邊做分別作一條管線,雨水口做側壁式的,雨水井做在綠化帶。
『伍』 排水管道的布置原則是什麼
排水管道的布置原則有以下:
1、按管線短、埋深小、盡量自流排出的原則確定。排水管道盡量採用重力流形式,避免提升。由於污水在管道中靠重力流動,因此管道必須有坡度。
2、排水管道一般沿道路、建築物平行敷設。污水干管一般沿管路布置,不宜設在狹窄的道路下,也不宜設在無道路的空地上,而通常設在污水量較大或地下管線較少一側的人行道、綠化帶或慢車道下。
3、當管道埋深淺於基礎時,應不小於1.5m;當管道埋深深於基礎時應不小於2.5m。
4、排水管線盡量避免穿越地上和地下構築物。
5、管線應布置在建築物排出管多並且排水量較大的一側。
6、排水管道轉彎和交接處,水流轉角應不小於90°,當管徑小於300,且跌水水頭大於0.3m時,可不受限制。
(5)雨污水管線規范都有哪些擴展閱讀:
1、在進行給水排水工程規劃時,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頒布的《城市規劃法》、《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法》等國家標准與設計規范,它是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的指導方針。
2、給水排水工程規劃應以批準的當地城鎮(地區)總體規劃為主要依據。給水排水工程規劃包括給水水源規劃、給水處理廠規劃、給水管網規劃、排水管道規劃、污水處理廠規劃和廢水排放與利用規劃等內容。
3、為了保證給水管網的正常運行以及消防和管網的維修管理工作,管網上必須安裝各種必要的附件,如閥門、消防栓、排氣閥和泄水閥等。閥門是控制水流、調節流量和水壓的重要設備,閥門的布置應能滿足故障管段的切斷需要。
4、污水管道與建築物應有一定間距,與生活給水管道交叉時,應敷設在生活給水管的下面。管線綜合規劃時,所有地下管線都應盡量設置在人行道、非機動車輛和綠化帶下,只有在不得已時,才考慮將埋深大,維修次數較小的污水、雨水管道布置在機動車道下。
5、若各種管線布置時發生沖突,處理的原則是:未建讓已建的,臨時性管讓永久性管,小管讓大管,有壓管讓無壓管,可彎管讓不可彎管。
『陸』 地下管線埋設規范
法律分析:各種管線在道路下的埋深,不但平面位置合理,還應合理控制各管線地埋深度。一般來說,從上至下管線順序依次為電力管(溝)電訊管(溝)、煤氣管、給水管、雨水管、污水管。電力、電訊一般設置管溝。根據各自管線的技術要求及本地區的氣候、水文特點,管線埋設一般如下:雨水管道:不小於1m;污水管道:不小於2m。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十一條 對滿足基礎通用、與強制性國家標准配套、對各有關行業起引領作用等需要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推薦性國家標准。
推薦性國家標准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柒』 地下管道的埋深規范
法律分析:管線在道路下的埋深,不僅平面位置需要合理,各管線的地埋深度也應合理控制。通常,從地表向下,管線的排列順序依次為電力管(溝)和電訊管(溝)、煤氣管、給水管、雨水管、污水管。電力和電訊通常設置在管溝中。根據各自管線的技術要求以及本地區的氣候、水文特點,管線埋設深度一般規定如下:雨水管道不小於1米;污水管道不小於2米;給水管道根據管徑不同埋深要求為DN150~DN200的管道0.8米至1.0米,DN200~DN300的管道1.0米,DN400~DN500的管道1.5米至2.0米,DN600~DN1200的管道2.0米至2.5米。各種管線的優先原則需要遵守。
法律依據:《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查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取得該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現狀資料。第五條規定,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向規劃主管部門報送地下管線現狀資料。第六條規定,在建設單位辦理地下管線工程施工許可手續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將工程竣工後需移交的工程檔案內容和提交要求告知建設單位。第七條規定,施工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施工前應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現狀資料;施工中發現未建檔的管線,應及時通過建設單位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規劃主管部門報告。建設主管部門、規劃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查明未建檔的管線性質、權屬,責令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測定其坐標、標高及走向,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應及時將測量的材料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第八條規定,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測量單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CJJ61)進行竣工測量,形成准確的基樁竣工測量資料文件和管線工程測量圖。第九條規定,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提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進行專項預驗收。第十條規定,建設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應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下列檔案資料:(一)地下管線工程項目准備階段文件、監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驗收文件和竣工圖;(二)地下管線竣工測量成果;(三)其他應歸檔的文件資料(電子文件、工程照片、錄像等)。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電訊等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應及時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地下專業管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