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東莞市為什麼要收取居民污水處理費
居民使用後的抄生活用水排襲進市政管網,基於環境保護的要求,污水處理廠要進行污水處理,達到排放標准後再排入水體,所以要收取污水處理費。依據如下:
1、按照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進行改造,2020年底前達到相應排放標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區域(重點湖泊、重點水庫、近岸海域匯水區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於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准。」
2、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95元」。
Ⅱ 東莞厚街赤岒自來水公司除水費,污水處理費,衛生費,為什麼有一個每月37元的不知是什麼費用
不止店面,出租房也有,水費分兩種單:
繳水費收據:就是水費,一個月大幾十塊;
通用票據:有污水處理費和生活垃圾處理費,總共也是大幾十塊/月。。
加起來總共一個月交水費都得100多了。
Ⅲ 商業用水毎年要交污水費嗎
對的。城鎮污水管理費標准執行邢台市物價局《關於加快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通知》(邢價經費〔2017〕38號)最低收費標准,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為0.85元/立方米;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商業用水等非居民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為1.2元/立方米。
污水處理費按照「污染者付費」和「排污計量收費」的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專項用於臨西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
例如:
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於啟動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與收費水量處理率同向聯動調整機制的通知》(東發改〔2020〕369號),東莞全市區域從2021年3月1日起調整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具體調整分三檔。
居民從0.99元/立方米提至1.15元/立方米,增加0.16元/立方米;非居民從1.49元/立方米提至1.73元/立方米,增加0.24元/立方米;特種行業(含污染企業)從1.99元/立方米提至2.31元/立方米,增加0.32元/立方。
Ⅳ 東莞污水費和生活垃圾費的收取計算方式是怎麼樣的各位大俠
污水是按自來水使用過程中每噸收取6~9毛/噸,各地不一樣,東莞不太清楚,回但是肯定不會少,很可能會答執行上限。通常是把自來水噸數×0.9作為排污費水量計量的標准。0.9是統計的排污系數,也就是說你自來水90%是以污水形式拍下來的,其餘為消耗、揮發、損耗量不計的。
當然真正有多少水流入污水廠就不知道,因為管網還在泄露、截污不能做到100%(東莞市區好像是70%~80%,全國基本沒有90%以上的)
垃圾是按照戶收取的,每戶收取衛生費,這個很混亂都是物業公司在管理,每個物業公司收的都不一樣。但是垃圾是需要按公斤或噸為單位計算的,垃圾處理廠都是用進出車輛重量差來計算垃圾費的,一噸垃圾處理費與垃圾場運距和垃圾場填埋或焚燒工藝有關。
Ⅳ 請問東莞常平小區里的污水處理費還有二次供水是怎麼收費的污水處理
污水處理費用應該不算在水費裡面,單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