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對於日本排放核污水的對策
中國對於日本排放核污水的對策有加強國內監測和防護措施、推動國際合作和法律制度建設。
1、加強國內監測和防護措施
中國可以加強對核污水排放的監測和防護措施,確保核污水對中國的影響最小化。中國可以加強邊境檢查,防止核污水通過非法途徑進入中國領土,同時加強海洋監測,及時發現和應對核污水的擴散。中國可以投入更多的資源和技術,建設更先進的監測設施和防護系統,以應對潛在的核污染風險。
核污水的解決方式
1、放射性沉澱法:通過加入沉澱劑,使放射性物質沉澱下來,從而將大部分放射性物質從廢水中去除。
2、離子交換法:通過將廢水與離子交換樹脂接觸,使廢水中的放射性核素與樹脂發生吸附和交換反應,從而將核素分離出來。
3、濃縮蒸發法:通過將廢水進行濃縮,使放射性物質的濃度增加,然後將其蒸發掉,從而達到降低廢水體積和排放濃度的目的。
4、吸附分離法:使用吸附劑將核污水中的放射性物質吸附在其表面,然後將吸附劑進行分離和處理。
5、反滲透法:使用反滲透膜對核污水進行過濾和分離,去除其中的放射性物質和雜質,最終得到高純度的水和放射性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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