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確保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完好及正常運行,促進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提高水資源利用率,改善本市水環境質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經營。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排水,是指對城市的產業廢水、生活污水(以下統稱污水)和雨水的接納、輸送、排放,以及污水的處理。
本條例所稱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經二級處理或者深度處理後,達到國家和本市規定相關水質標準的非飲用水。第四條 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實行統一規劃、配套建設和建設、養護、管理並重的原則。
城市污水處理實行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行政主管部門。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市排水管理部門負責市屬城市排水系統的管理工作;區、縣排水管理部門負責區、縣屬城市排水系統的管理工作。
市和區、縣排水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第六條 本市鼓勵以多種投資方式建設、經營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設施,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的產業化。第七條 本市鼓勵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科學研究,引進和推廣先進技術,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提高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現代化水平。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設施的義務,有權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舉報。第九條 對在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規劃與建設第十條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本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計劃,會同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城市排水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編制再生水利用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城市排水規劃和再生水利用規劃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第十一條 編制城市排水規劃和建設城市排水設施,應當遵循污水、雨水分流和收集、處理、再生利用並重的原則。
對原有的城市排水設施應當按照城市排水規劃要求,加快進行污水、雨水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能力。第十二條 在進行城市規劃和建設時,應當控制和預留泵站、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設施、養護班點、污泥轉運站、污泥最終處置設施等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設施的規劃用地。第十三條 未經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門和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改變排水河、坑塘的排水和安全度汛功能。第十四條 需要建設城市排水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到排水管理部門辦理排水規劃出路手續後,方可設計排水工程施工圖。排水工程施工圖應當符合城市排水規劃要求,並在施工前向排水管理部門備案。第十五條 承擔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的單位,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規范及標准。第十六條 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城市排水規劃和污水、雨水分流的要求,同時建設排水設施。需要建設產業廢水處理設施的,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第十七條 新建的排水管道與公共排水設施連接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持有關資料到排水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排水戶)的排水管道與公共排水設施連接的,應當設置卧泥井;餐飲業的排水口應當設置隔油池;廁所應當設置化糞井。
排水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書面答復。第十八條 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應當接受排水管理部門和市政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
納入公共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設施管理范圍的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向排水管理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尚未移交排水管理部門管理的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設施,由建設單位負責維護管理。第三章排水水質和水量第十九條 排水戶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的污水,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污水排入城市排水設施的水質標准。
醫療衛生、生物製品、肉類加工等單位排放的污水,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嚴格消毒處理,符合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後,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設施。
② 醫療污水處理制度和規定怎麼回事
醫療污水主要來自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X光照像洗印、動物房、同位素治療診斷室、手術室食堂、單身宿舍、乃至家屬區排放的生活污水總稱醫療污水。
醫院污水處理的基本處理原則:
(1)全程式控制制原則
對醫院污水的產生、處理和排放實行全程式控制制。
(2)減量原則
嚴格醫院內部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對污水、污物發生點嚴格控制和隔離,對醫院生活污水、病區污水分別收集,即源頭控制,清污分流。醫院污水、污物不允許隨意丟棄至下水道。
(3)現場處置原則
醫院污水輸送過程中,為了防止污染和危害,必須現場處置。
(4)分類法的指導原則
根據醫院的性質、規模、污水排放去向及地區差異,對醫院污水處理進行分類指導。
(5)達標與風險控制相結合的原則
綜合考慮綜合性醫院和傳染病醫院污水達標排放的基本要求,強化風險控制意識,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包括工藝技術、工程建設、監督管理等。
(6)生態學原理
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減少消毒副產物在處理過程中產生,控制廢水中余氯過高,保護生態環境安全。
法律依據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十七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和人員活動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並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
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定期消毒和清潔。
③ 水的污染源有哪些
我國水環境面臨著水體污染、水資源短缺和洪澇災害等多方面壓力。水體污染加劇了水資源短缺,水生態環境破壞促使洪澇災害頻發。據1999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目前我國七大水系、主要湖泊、近岸海域及部分地區的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河流以有機污染為主,主要污染物是氨氮、生化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揮發酚等;湖泊以富營養化為特徵,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總氮、化學需氧量和高猛酸鹽指數等;近岸海域主要污染指標為無機氮、活性磷酸鹽和重金屬。這些因素構成了水環境問題影響范圍廣,危害嚴重,治理難度大等特徵。我國水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人類主觀因素的影響。長期以來,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粗放,企業單純追求經濟效益,忽視環境效益和生態效益。工業發展中,水消耗量大、利用率低。不僅單位產值污水排放量大,而且萬元產值用水量各省區間差距懸殊。1998年全國平均萬元GDP用水683m3以上。其中,北京161m3,天津201m3,上海300m3。但是,黑龍江、內蒙古、江西、廣西、貴州、青海、甘肅等省區大多在1000m3以上。寧夏、新疆為4000m3左右。北京1m3灌溉用水可以生產2kg糧食,而寧夏才生產不到1kg。同時,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使企業生產經營缺乏節能降耗的動力。企業技術改造往往以擴大再生產為目的,生產工藝落後,更新換代速度慢。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經濟增長方式的日趨轉變,以及科技水平的快速提高,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將逐步走上科學化管理軌道。但是,這種轉變需要一個較長的歷史過程。水環境問題嚴重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國家政策導向的偏差。長期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注重經濟增長速度、主要產品產量、城鎮居民收入增長等指標,沒有把資源消耗和環境代價納入經濟核算體系。迄今為止,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仍作為「非生產性福利事業」。城市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由政府包攬,使政府不堪重負,以至於拿不出錢搞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甚至建成污染處理設施也因經費來源問題沒解決而難以正常運轉。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一些經濟發展政策有悖於環境保護。我國一度「遍地開花」的「十五」小企業,布局分散,規模不經濟,生產工藝落後,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區域經濟發展和區域環境容量不相適應,也是造成水環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以往在確定地區產業發展方向、地區生產力布局時,往往忽視區域環境容量。我國主要江河出現的嚴重流域性水污染,在很大程度上與流域產業結構和布局不合理有直接關系。淮河流域四省自80.年代初開始,利用當地資源,大力發展高耗水的化工、造紙、製革、火電、食品等小型工業,污染物排放量超過了淮河的承載能力,使淮河流域水質急劇惡化;由於缺乏科學認證和科學管理,一些缺水地區盲目發展高耗水型工業,造成地下水位下降;一些資源豐富的地區發展單一的資源型產業,不發展與之相配套的加工業,產業結構雷同,形成嚴重的結構型污染。
自然因素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水環境問題的惡化,增加了水污染防治的難度。近年來,由於氣候變化引起全球溫度、濕度、降水量的分布變化,使一些國家和地區的災害頻發。我國北方地區氣候也明顯變暖,華北地區冬季平均氣溫90年代比50年代上升2.1℃。氣溫上升,地表徑流減少,蒸發量增大,發生旱災的機會增多。1997年我國北方地區受厄爾尼諾現象的影響,降水量異常偏少,溫度偏高,海河水資源量只有多年平均量的40%;黃河水資源量為多年平均量的61%。由於河道徑流減少,水體自凈能力下降,加劇了水環境惡化。1998年受厄爾尼諾現象影響,長江中下游、嫩江、松花江流域降水量偏多,導致特大洪水災害的發生。
我國水資源地區分布不均,南多北少,相差懸殊,水資源分布與人口、經濟和社會發展布局極不協調。北方黃河、淮河、海河、松遼河,以及內陸河5個流域,總人口佔全國的47%左右,耕地面積佔65%以上,GDP佔全國的45%以上,而水資源卻只佔全國水資源總量的19%,人均佔有量僅為南方地區的1/3。這些因素也是導致水環境問題突出的重要方面。
④ 污水處理,污水處理包括哪些類型
按污水來源分類,污水處理一般分為生產污水處理和生活污水處理.
生產污水包括回工業污水、農業答污水以及醫療污水等,而生活污水就是日常生活產生的污水,是指各種形式的無機物和有機物的復雜混合物,包括:①漂浮和懸浮的大小固體顆粒;②膠狀和凝膠狀擴散物;③純溶液.
按污水的性質來分,水的污染有兩類:一類是自然污染;另一類是人為污染.當前對水體危害較大的是人為污染.水污染可根據污染雜質的不同而主要分為化學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類.
污染物主要有:(1)未經處理而排放的工業廢水;(2)未經處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3)大量使用化肥、農葯、除草劑的農田污水;(4)堆放在河邊的工業廢棄物和生活垃圾;(5)水土流失;(6)礦山污水.
⑤ 什麼叫上水、下水、中水、污水
上水、下水、中水和污水是水利工程和環保領域常用的術語,它們各自指代不同的水流或水體。
上水,通常指的是供給水,即自來水。這是通過水處理廠凈化處理後的水,通過供水管道輸送到各家各戶的水,供人們日常生活使用,如飲用、洗滌等。
下水,則是指廢水或污水,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使用過的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廢水。這些水含有各種污染物,如有機物、無機物、病原體等,需要通過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後才能排放或再利用。
中水,又稱再生水或回用水,是指廢水或雨水經適當處理後,達到一定的水質指標,可以進行有益使用的水。中水可以用於農業灌溉、城市景觀、工業冷卻等,是一種有效的水資源再利用方式。
污水,則是指生活中產生的各種廢水,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醫療廢水等。這些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機物、病原體、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直接排放會對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因此,需要通過專業的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達到排放標准後才能排放。
綜上所述,上水、下水、中水和污水是水利工程和環保領域中對不同水體的稱呼,它們各自有著不同的定義和用途。了解和正確處理這些水體,對於保障人類生活環境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