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醫療廢水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1)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
一級標准: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3-10 mg/L。
二級標准: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2-8 mg/L。
(2)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二條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2. 醫療臭氧污水處理登記表需要每天填嗎
醫療臭氧污水處理登記表需要每天填。醫院污水消毒處理登記表是每天處理醫院污水情況的記錄表,以便環保局檢查的時候作為依據來出示證明,也是醫院內部人員自查的依據,屬於每日必做之事。表中每項數據的填寫必須真實有效,方便了解每日醫院污水處理和排放情況。
醫療臭氧污水的處理
單獨使用臭氧氧化法造價高、處理成本昂貴,且其氧化反應具有選擇性,對某些鹵代烴等氧化效果比較差。大多醫葯廢水COD較高、可生化性差,單純靠物理化學方法處理成本高不經濟,普通的生化處理又根本行不通,所以可以先用臭氧預處理主要是為了提高廢水的可生化性,為後續生物處理降低難度同時降低COD。
3. 醫療污水處理的余氯含量多少算是達到環保指標有沒有什麼簡單的方法(如比色卡)就能測出來的
根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總氯排放限值值為0.5mg/L(日均)。
由原國家環境保護局批准、原國家環境保護局和國家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的《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已經對醫院、獸醫院及其他醫療機構的污水排放要求做出規定。
自該標准生效之日起,代替包括《醫療機構污水排放標准(試行)》(GBJ48-1983)在內的18項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因此,自1998年1月1日起,《醫療機構污水排放標准(試行)》GBJ48-1983已經作廢。
(1)水質樣品的採集、運輸、保存嚴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 91-2002)、《水質 采樣技術方案設計技術指導》(HJ 495-2009)、《水質 采樣技術導則》(HJ494-2009)和《水質采樣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HJ 493-2009)的技術要求進行。分析方法為認證有效方法。
(2)所有監測人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中的規定開展工作。
(3)所用監測儀器通過計量部門檢定並在檢定有效期內。
(4)各類記錄及分析測試結果,按相關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數據處理和填報,並進行三級審核。
4. 環保投訴怎麼最有效
環保舉報最有效途徑包括:1、看到污染拍照留下證據。2、撥打12369。3、向接線員說清楚所舉薯舉報污染事件的時間、地點(參考物或地理坐標)、排污情況描述(如果條件允許還可以描述周邊有哪些生產企業,告知企業名稱)。4、跟接線員確認舉報污染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條國家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推廣清潔能源的生產和使用。
企業應當優先使用清潔能源,採用資源利用胡扒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藝、設備以及廢棄物綜合正做者利用技術和污染物無害化處理技術,減少污染物的產生。
第四十二條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