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家裡污水倒灌可以找物業賠償嗎
法律分析:物業公司是否承擔責任,關鍵看其是否違反了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B. 下水管道堵塞業主房屋被泡,物業該賠償嗎
室內下水管道堵塞,污水倒灌進南京一業主家中,惡臭難聞不說,傢具也被水浸泡後出現破損。這名業主覺得是物業公司不及時清理,才導致下水道反水,於是告到雨花台區人民法院要求賠償,並獲得了法院的支持。近日,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物業公司一次性賠償業主各項損失2000元。
市民張先生住在雨花台區某小區一樓。2019年12月23日,他下班回家,發現廚房的下水管道正向屋裡冒著污水,地面、櫥櫃都泡在水中,場面一片狼藉,張先生趕緊打電話給小區物業。隨後,物業工作人員在單元樓的主下水管道里清除了大量油污和殘留物,就是這些臟東西堵死了管道,造成反水。
張先生認為,物業公司沒有定期疏通下水管道,應對此事負責,賠償他各項損失共計1萬多元。物業公司拒絕賠償,張先生將對方告上雨花台區人民法院。
物業公司在庭審時辯稱,下水道堵塞,是其他住戶排污不當造成的,不是物業公司的責任。另外,接到張先生的報修電話後,工作人員及時處理,已充分盡到了管理義務,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庭經過現場勘查,認為本案中的堵塞點位於整棟樓共有部位的主下水管道,屬於物業管理范圍內。物業公司負有日常維修、養護管理、並保持相關管道暢通的義務。下水主管道的堵塞系大量的油污和各種殘留物累積造成,並非短時間形成,如果物業公司日常巡查、防範到位,定期清理,是可以防止堵塞情況發生的。雖然物業公司在接到張先生報修後,及時趕到現場進行維修疏通,避免了損失繼續擴大,但作為涉案房屋的物業管理者,其並未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履行疏通管道、維護管道暢通的義務,主觀上存在過錯,其過錯行為與張先生房屋返水造成財產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故物業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近日,在雨花台法院的主持下,張先生與物業公司達成調解協議,物業公司一次性賠償了各項損失共計2000元。
C. 小區下水道堵塞導致我家被淹了,物業有責任嗎
小區物業應當負有賠償責任。承擔責任理由有二:
一是沒有及時通知你回來回保護房子里的財務免遭不必答要親泡損失。
二是物業沒有及時巡查發現下水道堵塞,並及時疏通,排除妨害。所以,依法可以向小區物業主張賠償損失。
(3)家裡被污水浸泡起訴物業怎麼寫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法律責任的主要特徵。
(1)法定責任與約定責任結合。法律責任除了是直接違反法律法規而引起的法定法律責任以外,還有因違反當事人雙方的協議、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的法律責任,我們稱之為約定責任。
協議、合同的法律效力來源於國家對當事人之間合同、協議的認同並予以國家強制力的保護。因此,物業管理中發生的法律責任除了依據法律法規,還要以合同、協議的約定為依據。
(2)技術規范所確定的責任份額大。物業管理本身是社會化、專業化的產物,物業管理中的各項活動涉及大量的技術問題。
這些技術問題,有的是國家制定了相關的技術標准和技術規范,也有的是物業管理雙方當事人約定的技術要求或標准。這些技術標准、規范、要求成了確定物業管理法律責任的重要且大量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