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雨水排放口標示牌貼在哪裡
雨水排放口標示牌貼在醒目位置。
污水、雨水排放口應安裝由縣環保局統一製作的排放口標志牌,標志牌安放位置醒目,保持清潔,不得污損、破壞。
標識標牌是為了達到某種視覺效果方便顧客的一種板式標配功能。
2. 污水排放口標識標牌
法律分析:1、污水排放口標志牌尺寸顏色平面懸掛尺寸:48×30cm,底色:綠色;字體:黑體字,白色。如不便懸掛,可使用立式標志牌,尺寸:42×42cm(正面為排放口名稱、反面為圖案)。
2、排放口編號:按照水-01、02順序編號。
3、標志牌材料:採用1.5~2mm冷軋鋼板、表面採用搪瓷或者反光貼膜;立式標志牌支桿高120cm,採用38×4無縫鋼管。
4、懸掛位置:污水排放口(監測點位附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和其他水上設施,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建設單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的,應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涉及通航、漁業水域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應當徵求交通、漁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建設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符合經批准或者備案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
3. 環境部排污口規范化設置標准
污染源排污口規范化設置技術導 則必須對排放口進行規范化整治或規范化建設,並安裝流量計測量流量,同時做好在線監測的基礎工作:1、國家環保總局確定的國控重點污染源;2、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重點單位(含20 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企業);3 、城市(鎮)污水處理廠,工業園區(包括工業集中地)的污水處理廠;4、日平均排放廢水100噸或化學需氧量30公斤以上的工業污染源。
一、企業排污口設置:
1、廢氣排放
項目新設置的廢氣處理裝置應根據相關規定排氣筒(設置直徑不小於75mm的采樣口和采樣平台,同時設置設置明顯標志。
2、廢水排放
項目無廢水外排,廠區內設置的雨水排放口,滿足雨水排放要求。
3、固體廢物存儲場
項目須對固體廢物倉庫進行規范化建設,並根據相關規范要求設置防滲、防漏設施。
4、標志牌設置
企業污染物排污口(源),應設置提示式標志牌,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污口設置警告式標志牌。
標志牌設置在排污口(采樣點)附近且醒目處,高度為標志牌上緣離地面2m,排污口附近1m范圍內有建築物的,設平面式標志牌,無建築物的設立式標志牌。
二、企業排污口管理規范:
1、公司生產過程中,公司應如實向環境管理部門申報排污口數量、位置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或產生公害)的種類、數量、濃度、排放去向等情況。
2、本項目的廢水排放實現清污和雨污分流,雨水設清下水排放口。
3、廢氣排氣筒設置便於采樣,附近設置環境保護標志。
4、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在醒目處設置標志牌。
根據環保管理要求,對污染源監督管理有三方面要求:
(1) 排污口規范化監測的要求;
(2) 污染物監測的要求;
(3) 排污信息申報的要求;
排污口規范化管理要求:排放口整治、排放口立標、排放口建檔。
法律依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
第四條 排污單位應當依法持有排污許可證,並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
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五條 對污染物產生量大、排放量大或者環境危害程度高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對其他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
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或者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的具體范圍,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規定執行。實行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的內容及要求,依照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排污許可相關技術規范、指南等執行。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確定為重點排污單位。
4. 如何理解通過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排污口標準的要求。
污染源排放口必須按照國家頒布的有關污染物強制性排放標準的要求,設置排放口標志牌。
排放口標志牌是對排污單位排放污染物實施監測采樣和監督管理的法定標志。
污水排放口的設置。
排污單位總排放口、排放一類污染物的車間排放口,要按照《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設置的要求,設置便於測量流量、流速的測流段和采樣點。各排污單位必須在各耗水車間或部門安裝用水記量裝置(如水表),以便環保部門監督。屬電鍍、線路板、漂染、造紙、製革、洗水等重污染行業的企業以及使用自供水的排污單位必須在各規范排污口安裝污水自動流量計量裝置。
廢氣排放口的設置。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應加裝引風裝置,進行收集、處理,實行有組織排放,並標明采樣點。采樣口的設置應符合《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要求並便於采樣監測。排放口設立標志要求。排污單位經過規范化整治和建設排放口(源)和固體物棄物貯存、處置場所,必須安裝符合國家標准《環境保護圖形標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規定的排放口標志牌。排放口標志牌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統一定點監制,有專用的防偽標志。標志牌設置應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或采樣、監測點附近的醒目處,並能長久保留。直接排入江、河、農田等水體的水污染物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口標志牌必須設置在污水排入水體處。可根據情況分別選擇設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標志牌,在地面設置標志牌上緣距地面2米。 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設置提示性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排放劇毒、致癌物及對人體有嚴重危害物質的排放口(源)或危險廢物貯存、處置場,設置警告性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標志牌需要填寫的欄目,應由環境保護監理部門統一填寫。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和污水計量裝置的日常維護由使用單位負責。排污單位應選派責任心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專(兼)職人員對排放口進行管理,做到責任明確、獎罰分明。
對違反污染治理設施和規范化排污口管理規定的排污單位,市環保部門依照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罰。
5. 清水排放口和污水排放口分別是指什麼 我現在要安裝排放標志牌,有點不懂,請指教。
污水排放口一般是廢水處理站出水的排放槽,監測站取樣例行檢查都在那個排放口版取樣。你所將的排放標權志牌應該樹立在排放口旁邊,如果污水排放口上面應該表明污染物的種類,如:COD、BOD、SS、pH值等。
清水排放口沒有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