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違反刑法285條的案例
趙吉操縱證券價格交易案---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抬高股票價格獲利的行為如何處理?(《刑事審判參考》第七輯),案例及其處理方法如下:
公訴機關: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趙吉吉,男,29歲,上海市人,大專文化程度,石家莊信託投資股份公司上海零陵路證券交易營業洞鎮簡部電腦部交易清算員,1999年7月1日被逮捕。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趙吉吉犯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向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趙吉吉為了抬高股票價格,以便其本人及朋友能在拋售股票時獲利,利用計算機侵入三亞中亞信託投資公司上海新閘路證券納褲交易營業部(以下簡稱三亞營業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對該部待發送的委託數據進行修改,以致「興業房產」和「蓮花味精」兩種股票的價格被抬高。趙吉吉及其朋友乘機拋售股票獲利數萬元,而三亞營業部因此遭受295萬余元的經濟損失。趙吉吉的行為已構成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處罰,還應當責令其給被害單位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被告人趙吉吉辯稱:旅乎關於「蓮花味精」股票在4月16日下午開盤時漲停(即股票價格上漲至前市該種股票收盤價格的一定比例時,股市採取的停牌限制上漲措施)一事,我沒有明確告訴過高春修,其拋售「蓮花味精」股票,與我無關。
趙吉吉的辯護人辯稱:趙吉吉是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的數據進行修改,對其行為應當按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高春修買賣「蓮花味精」股票,與趙吉吉的行為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趙吉吉是初犯,認罪態度較好,對造成被害單位的經濟損失也表示願意盡力賠償,故對趙吉吉應當從輕處罰,並應當適用緩刑。另外,被害單位遭受經濟損失的原因,除與趙吉吉的行為有關以外,強制平倉也是一個原因,因此該損失不能都由趙吉吉賠償。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趙吉吉曾受過電子專業的高等教育,且具有多年從事證券交易的經歷,諳熟證券交易的電腦操作程序。
1999年3月31日下午,被告人趙吉吉到被害單位三亞營業部的營業廳,通過操作專供客戶查詢信息所用的電腦終端,非法侵入三亞營業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發現該系統中的委託報盤資料庫未設置密碼,即萌生了通過修改該資料庫中的數據抬高上市股票價格,以便使自己在拋售股票時獲利的念頭。4月15日,趙吉吉再次通過三亞營業部的電腦侵入該營業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先復制下委託報盤資料庫,再對該資料庫進行模擬修改。當修改獲得成功後,趙吉吉即決定次日實施。為了炫耀自己具有操縱股市變動趨勢的「能耐」,趙吉吉示意股民高春修先購進「蓮花味精」股票,待該種股票價格上揚時,拋售獲利。
4月16日中午股市休市時,被告人趙吉吉在三亞營業部的營業廳里通過操作電腦終端,對三亞營業部准備向證券交易所發達的委託報盤數據內容進行了修改,將周某等5位股民買賣其他股票的數據,均修改成以當日漲停價位委託買入「興業房產」198.95萬股、「蓮花味精」298.98萬股。當日下午股市開盤時,上述修改過的數據被三亞營業部發送到證券交易所後,立即引起「興業房產」和「蓮花味精」兩種股票的價格大幅度上揚。趙吉吉乘機以漲停價拋售了其在天津市國際投資公司上海證券業務部帳戶上的7800股「興業房產」股票,獲利7277.01元。股民高春修及其代理人王琦華也將受趙吉吉示意買入的8.9萬股「蓮花味精」股票拋出,獲利8.4萬余元。由於擁有這兩種股票的股民都乘機拋售,使發出買入信息的三亞營業部不得不以漲停價或接近漲停價的價格買入,為此需支付6000餘萬元的資金。三亞營業部一時無法支付此巨額資金,最後被迫平倉,遭受經濟損失達295萬余元。案發後,公安機關為三亞營業部追回經濟損失40餘萬元。
為證明上述指控,公訴人提交了如下證據。
1.被告人趙吉吉的履歷和趙吉吉原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證實:趙吉吉畢業於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應用電子專業,曾先後在兩家從事證券交易的單位工作,熟識證券行業計算機操作業務。趙吉吉的供述也印證了上述事實。
2.三亞營業部1999年4月16日的報案材料、4月19日的「分析報告」證實:三亞營業部經對其計算機系統進行檢查,發現委託報盤的資料庫先後在3月31日、4月15日、4月16日被「黑客」多次侵入。「分析報告」還反映,4月15日「黑客」曾經復制過資料庫,並進行刪除和修改。被告人趙吉吉的供述與上述情況反映相符。
天津市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上海證券業務部的資金帳戶對帳單證實:被告人趙吉吉在該帳戶有7800股「興業房產」股票。印證了趙吉吉關於想使自己原先購入的7800股「興業房產」股票在拋售時能減少損失的供述。
上海證券交易所電腦技術部經對三亞營業部計算機系統進行檢查後作出的情況分析和三亞營業部電腦操作人員周斌的證言證實:三亞營業部計算機系統的委託報盤資料庫未設置密碼,只要掌握一般計算機知識和了解證券行業計算機系統特點,便可侵入並對其中數據進行修改。證實的情況與被告人趙吉吉的供述一致。
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的偵查實驗情況記錄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的「關於三亞營業部計算機系統中委託報盤資料庫被侵入並被修改數據的現實可行性結論」鑒定書,與三亞營業部的「分析報告」和被告人趙吉吉的供述相符。
3.三亞營業部對其計算機系統進行檢查的結果、該部4月16日的現場監控錄像帶以及被告人趙吉吉所在單位的同事王洋、劉景亞對監控錄像帶中人物圖像指認的結果證實:趙吉吉在4月16日中午到過三亞營業部營業廳,通過操作計算機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並將待發送的周某、李某、周某某、嚴某某、屠某某5位股民委託買賣其他股票的報盤數據作了修改。
將5位股民的原始委託數據查詢單與被修改的數據進行對照後證實:股民周某某、李某原於4月16日委託買賣「審能股份」、「豐華圓珠」的數據,被改為以漲停價10.93元分別買入「興業房產」99.9萬股和99.05萬股;股民周某某、嚴某某、屠某某原於4月16日委託買賣「金健米業」、「歲寶熱電」和「福建水泥」的數據,被修改為以漲停價12.98元分別買入「蓮花味精」99.99萬股、99.03萬股和99.96萬股。5位股民委託報盤數據被修改的內容,與被告人趙吉吉的供述相吻合。
4.股民高春修的陳述證實:被告人趙吉吉在4月14日告知其「蓮花味精」股票會在16日下午漲停,可以買進一些。於是,他在4月15日囑其代理人王琦華買進了「蓮花味精」股票7.9萬股,王琦華本人也跟著買進同樣股票1萬股。高春修的陳述得到王琦華證言的印證。高春修、王琦華的證言還證實:4月16日下午股市尚未開盤,即以漲停價委託賣出在4月15日買入的「蓮花味精」股票。趙吉吉供認,曾叫高春修事先買些「蓮花味精」股票。
5.三亞營業部的報案報告和5位股民的交割單、三亞營業部財務人員孫春皎關於其單位遭受經濟損失的陳述、被告人趙吉吉拋出「興業房產」的交割單和股民高春修及其代理人王琦華的證言證實:趙吉吉非法修改數據後,即電話通知天津市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上海證券業務部將其名下的7800股「興業房產」股票賣出;被趙吉吉修改過的數據在當日下午股市開盤時,即被發送到交易所,兩種股票的價格不久即被抬高至漲停價位,引起這兩種股票價格和交易量大幅上揚,出現異常波動;有總價格6000餘萬元的近500萬股的兩種股票被三亞營業部買入,最後導致平倉,造成該營業部295萬余元的經濟損失;扣除公安機關追回的部分損失外,尚有240多萬元無法追回。同時,這些證據也反映了趙吉吉、高春修等人乘機拋售股票從中獲利的事實。
以上證據經審查和庭審質證,能夠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根據。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認為:
隨著我國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計算機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已經被廣泛使用。同時,涉及計算機的各種犯罪也逐漸增多,日漸成為社會不安定的一種因素。因此,依法懲治針對計算機和使用計算機進行的各種犯罪,已成為刑法的重要任務。
被告人趙吉吉身為證券行業從業人員,理當自覺執行證券管理制度、維護證券交易秩序,但其為了使自己和朋友所持的股票得以高價拋售,從中獲取非法利益,竟利用修改計算機信息系統存儲數據的方法,人為地操縱股票價格,擾亂股市交易秩序,給三亞營業部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趙吉吉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構成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趙吉吉違法所得的7277.01元,應當予以追繳;依照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給被害單位三亞營業部造成的經濟損失,趙吉吉應當賠償。
注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此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計算機信息系統設立的安全保護制度。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構成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其中第(四)項將「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規定為犯罪情形之一。此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證券的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被告人趙吉吉的整個行為,從現象上看是非法侵入了他人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修改了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的數據,致使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部分信息遭到破壞。這些表像,與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相似。但是趙吉吉並非以破壞國家對計算機信息系統設立的安全保護制度為目的的實施犯罪行為,其行為主觀上是想在引起股票價格異常上漲時拋售股票獲利,客觀上引起了股市價格的異常波動,結果也確實使自己及朋友獲得了利益,而給三亞營業部造成295萬余元的損失。趙吉吉的犯罪,雖然使用的手段牽連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但是侵犯的客體是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所保護的國家對證券的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構成的是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不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股民高春修於4月15日買進數萬股「蓮花味精」股票,在4月16日午市開盤前即以漲停價位委託拋出,其委託的價格與開盤後出現的漲停價位相符。因此,高春修關於是被告人趙吉吉讓其買進該股票的證詞,是可信的。趙吉吉關於高春修拋售股票與其無關的辯解,趙吉吉的辯護人關於高春修買賣「蓮花味精」股票與趙吉吉的行為沒有必然因果關系的辯護意見,均不予採納。
由於被告人趙吉吉修改了數據,以致被害單位三亞營業部發出了錯誤的買入信息,從而遭受經濟損失。從表面上看,三亞營業部似乎是因無力支付而被強制平倉造成損失,但根本原因卻在於趙吉吉的擾亂股市行為。趙吉吉理應對三亞營業部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承擔責任。趙吉吉的辯護人提出強制平倉是遭受經濟損失的原因之一,因此該損失不能都由趙吉吉賠償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被告人趙吉吉雖是初犯,但犯罪手段惡劣,社會危害性大,並且給被害單位造成的絕大部分經濟損失至今仍未挽回,故趙吉吉的辯護人要求對趙吉吉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鑒於趙吉吉歸案後交待問題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
綜上,為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管理秩序,懲治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犯罪行為,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於1999年11月11日判決:
一、被告人趙吉吉犯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二、被告人趙吉吉賠償被害單位三亞中亞信託投資公司上海新閘路證券交易營業部經濟損失計人民幣2497604.62元。
三、追繳被告人趙吉吉的違法所得人民幣7277.01元,予以沒收。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趙吉吉表示服判,沒有提出上訴,檢察機關也沒有抗訴,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2、刑法第285條,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
(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 成都金銀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被天冿舉報詐騙,公司客服員工被移交天津警方,也沒通知家屬,請問情節嚴重嗎
移交警方,說明涉嫌刑事案件,你也說了被舉報詐騙。詐騙涉刑,屬於刑慧辯事公訴案件。警方偵查聆訊期間,不通知嫌疑人家屬,再正常不過。至於情節是否嚴茄碧培重,正常情況顫唯下,警方不會對社會公布案情進展,可以委託律師跟隨,旁聽訊問,便知情況如何。
3. 湖南郴州北湖區發生重大刑事案件,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在湖南濱州北湖區發生了一起重大的刑事案件,引起了不少朋友的關注,有很多人對於這個犯罪嫌疑人也是感覺到無比的痛恨,同時也有不少網友對於這件事情的始末並不是特別的了解,那麼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主宴輪要的原因是什麼呢?
但是現在這一件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警方仍然是在調查過程之中,並且只有在抓到了犯罪嫌疑人之後才能讓整個事情水落石出,那麼在此晌如信之橡橘前我們對於這件事情的結果也只能是保持期待。我們也相信,在隨著警察付出更多的努力之後,一定能更好的把這一個問題解決,也才能夠避免更多的人受到侵害。
如果大家在平常生活中發現了有關於這一個人的線索之後也要及時的進行報警來幫助警方提供線索,只有這樣才能讓這個犯罪嫌疑人更快的被抓獲,也才能讓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個相對比較安全的環境之中,避免出現更多的意外和風險,讓每個人都得到更好的保護。
4. 自貢水岸豪庭碎屍案犯人情況如何
破了
1月29日凌晨,自貢市匯東區水岸豪庭小區的保安在巡邏「抓賊」時,意外發現一起殺人分屍案:60歲的老人殺害年近40歲的情人後將其分屍,在搬運屍體途中被小區保安撞上。目前,涉事老人以涉嫌故意殺人,被警方刑事拘留,相關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意外 保安抓賊發現運屍老人
1月29日凌晨,自貢市匯東區水岸豪庭小區的保安劉偉在巡邏時,發現一個黑色的身影鑽進了該小區的2棟2單元。「因為近期小區常有偷電線的事情發生,所以我就打電話報了警,讓警察來幫助抓賊。」劉偉說。
打完報警電話之後,劉偉和另外幾名保安准備逐層搜索。「為了安全,我們坐電梯上了28樓,然後從樓梯進入屋頂,從屋頂開始,逐層向下搜索。」劉偉說,當他們搜索完樓頂,准備下到28樓的時候,看見一個60多歲的老頭,坐在28樓與樓頂之間的樓梯上喘著粗氣,在他的旁邊,還放著一堆用衣服包裹得很嚴實的東西。
保安盤問後准備上前檢查時,老頭開口說話了。「他說他殺了人,衣服裡面裝的是死者屍體的一部分。」劉偉說,當時一起巡邏的保安都嚇了一大跳,趕緊再次打電話報警。
調查 老人受威脅後殺害情人
後據警方了解,老人叫代文,今年60多歲,死者叫曾紅,不滿40歲,兩人已經認識兩年有餘,屬於情人關系。
代文說,1月27日,曾紅因為在外面打牌輸了錢打電話給他,要求見一面。見面後,兩人因為錢的事情發生爭執。「她威脅我,如果不幫她還債,就把我們的事情告訴我的家人。」代文說,當時他就火了,於是威脅曾紅,「如果你敢說出去,我就把你弄死」。
代文以為這樣可以讓曾紅「閉嘴」,沒想到曾紅反而「變本加厲」起來。「她從地上撿起一根繩子,拿到我的面前,讓我勒死她算了。」代文說,在曾紅的刺激下,他從曾紅手中搶過繩子,將曾紅勒死。
後來,代文將曾紅的屍體埋在自家屋頂上的泥沙中,打算日後再處理。1月29日凌晨,代文再次回到家中,跑上屋頂,在泥沙堆里挖了一個坑。因為堆放的泥沙有限,過不了多久就會暴露,而代文搬不動曾紅的屍體,於是他將曾紅的屍體分作兩截搬運。沒想到,他在樓梯上休息時被小區巡邏的保安撞見。
代文稱,曾紅喜歡打牌,每次欠下賭債後,都是他借錢幫忙償還。「為了幫她還債,我在外面欠下了巨額的債務。」
進展
涉事老人被刑拘
目前,代文以涉嫌故意殺人,被警方刑事拘留,相關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
據了解,代文是退休職工,每個月收入不高,退休後,幫助家人打理家中的生意。(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四川在線)
5. 通遼突發刑事大案,男子行凶致1死1傷潛逃,現場留下了哪些證據
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白姓男子在現場留下的證據,並沒有向大眾公布相關信息。公布給大眾的信息有該男子的照片和他逃跑時穿的衣服和鞋子的顏色。警方通過受害者的講述,找到另外一個慎攔受害者的屍體,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的逃跑方向,最終成功找到犯罪嫌疑人的藏身之地。
據公安機關公寬早胡布的犯罪嫌疑人信息顯示,該犯罪嫌疑人是70後,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為何會做出這樣喪失理性的事?我們不知道這名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動機是什麼?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成年人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沖動是魔鬼,不要因為沖動害了別人,更不要因為沖動害了自己。
6. 刑事案件
你好,這是設計共同犯罪,建議協商賠償的問題,可以減輕處罰。回答如果有幫助請採納,祝好。
7. 江西興國縣發生刑事案件,嫌疑人已被抓獲歸案,此案件具體詳情如何
序言:在江西興國縣,發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經過相關的調查表明,鄰村的村民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小編沒有在網上看到關於這次案件任何信息,所以覺得大家需要耐心的等待,我們只需要等待官方的通報就可以了。
對於我們來說,良好的鄰里關系一定是非常重要的。雖然歷老這次事件發生的原因不清楚,但是我們需要和鄰居處好關系。這次案件發生之後人心惶惶,非常害怕,那麼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之後,也讓大家的心靜了下來,小編覺得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保持好和他人之間的關系,千萬不要有殺心,這是一件比較可則拍怕的事情。
8. 平邑陳文忠案件是因為什麼
2月11日,山東省平邑縣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據警方通報,同台村村民叢皮林某某一家5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嫌犯已經自殺了。2月12日,通泰村一位村民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遇難者中的老兩口平時都是村裡的老好人,子女一般都在外打工。被害人和嫌疑人疑似有經濟糾紛,但不知道是否因為經濟糾紛而被謀殺,嫌疑人也不是本村村民。平邑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案件原因仍在調查中。
據平邑縣公安局滲慎差2月11日發布的通報,2月11日上午8時許,平邑縣平邑街道通泰村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該村村民林某某家5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送醫院後死亡。經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偵查,確認犯罪嫌疑人為劉某某(男,45歲,平邑縣保太鎮人),於當日自殺身亡。目前,案件調查及善後工作正在進行中。
2月12日,在通泰村經營店鋪的吳先生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林的家離他的店鋪不遠。11日上午,他知道了這個案子,但沒有去現場看。「聽別人說現場有血跡,但因為昨天是大年三十,所以沒去看。」吳先生說,據他了解,受害人和嫌疑人疑似有經濟糾紛。嫌疑人懷疑曾多次向被害人家屬要錢。然而,還不能完全確定攻擊的具體原因是否是因為貨幣兌換。吳先生說,嫌疑人也是平邑縣人,但不是同村的。遇難者中可能有兩名老人和兩名兒童。
另一位在台村經營店鋪的村民告訴北青-北孝廳京頭條記者,這戶人家的老兩口平時都是村裡的老好人,在村裡見面一般都會打招呼。他們的孩子在外打工,春節前不久應該回村了。「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被殺,但我們不知道兇手。畢竟我們知道他們都是一個村的。」
2月12日,平邑縣委宣傳部一名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北京頭條記者,案件具體原因還在調查中,如果有進展,警方會發布通報。(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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