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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医疗废水

发布时间:2024-09-02 03:23:36

❶ 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情况以及怎样防治

中国农村生态环境评估及其保护的着力点分析
( 2005年06月16日 10:32:19 阅读: 572 )

刘助仁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综合开发规模和乡镇工业对资源的利用强度日益扩大,使我国农村本来就已经短缺的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中国的区域和人口重点在农村,农村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不从根本上扭转,将不仅严重影响和制约农业稳产增收、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使“三农问题”变成越来越难解的症结所在,而且也将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乎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而且也成为我国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持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中国农村生态环境现状堪忧
(一)农业资源日趋减少和退化
中国虽然国土辽阔,但人均耕地不足世界人口平均的45%,而且优质耕地少,可开发的后备资源少。据初步统计,我国荒漠化国土面积已占到国土面积的27.3%,沙漠化速度从1994年的2460平方公里增加到2002年的3436平方公里;我国水土流失面积367万平方公里,平均年增1万平方公里。①尤其自1998年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种非农使用及其他各方面的原因,使耕地大幅度减少了6364万亩,年均减少超过1千万亩,部分沿海省市的人均耕地面积已经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0.8亩警戒线。②另据报道,我国酸雨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40%以上;重金属污染面积至少2000万公顷,农药污染面积约1300万—1600万公顷;我国因固体废弃物堆放而被占用和毁损的农田面积已达200万亩以上,农田退化面积占农田总面积的20%。③我国目前土地质量差、退化严重的区域也就是我国生态环境恶化严重的区域。
我国属于森林资源极为贫乏的国家,而且森林采伐量和消耗量远远超过森林生长量。大小兴安岭林区已经过量开采,南方某些林区的开采也已到了极限。我国森林密集地区包括东北、四川、海南等地,毁林速度惊人。近10几年来,我国森林覆盖率虽然逐年增加,但同期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量却在下降;生态功能较好的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不足30%,④森林资源总体质量仍呈下降趋势。
我国草原生态目前仍呈“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趋势。全国已有退化草原面积1.3亿公顷,并且每年还以2万平方公里的速度蔓延。由于草原生态建设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而工农业的发展又将占用大量草地,所以草原退化与减少的状况近期还难以根本改变。另外,由于对草地的掠夺式开发,乱开滥垦、过度樵采和长期超载放牧,使全国草地面积逐年缩小,草地质量逐渐下降。加之近年来中国北方草原地区降雨量减少,以及草场的病虫和鼠害也加速了草原退化,草原退化又进一步导致这些灾害加剧。
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立方米,占全球水资源的6%,但人均只有220立方米,而现实可利用的水资源量则更少,仅为11000亿立方米左右,人均可利用水资源量约为900立方米,其分布极不均衡,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困的国家之一。水是生命之源,农业之源。有统计表明,在我国农业自然灾害中70%是水旱灾害,而水旱灾害中旱灾又占70%;淡水退化面积占淡水总面积的33%。⑤
我国是一个生物多样性大国,但生物物种灭绝和濒危趋势发展很快。由于野生物种生态环境的退化和破坏,加上一些地区滥捕、滥猎、滥采,导致野生动植物数量不断减少。全国共有濒危或接近濒危的高等植物5000种,占总数的20%。20世纪中国已经灭绝的野生动物有普氏野马、高鼻羚羊。在《频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中列出640种世界濒危物种中,中国有156个物种,约占总数的1/4。⑥同时,遗传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如山东黄河入口和黑龙江三江源的野生大豆,云南、广东、海南的野生稻,由于石油开发、农田开垦和人畜侵害,其面积不断缩小,有的地方已经绝迹。另外,近年来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面积和商品化品种的扩大,对我国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与风险也随之增加。
此外,外来生物入侵危害严重。目前已知我国至少有380种入侵植物,40种入侵动物,23种入侵微生物。外来有害生物对我国农业产生了直接的危害,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据专家们估算,仅几种主要入侵种每年造成的损失就高达574亿元,入侵种造成的总体损失每年数千亿元人民币。⑦
(二)农村环境污染源点多面广
随着“农村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城市工业向农村转移,乡镇工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逐年增加。根据2000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显示,我国乡镇工业废水排放量达41.1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54.3万吨,废气排放量463.3万吨,工业废弃物产生量15008.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2143.4万吨。⑧目前,乡镇工业化学需氧量、粉尘和固体废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均接近或超过50%。⑨这些都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威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乡村聚居点人口迅速增加,城市化倾向日趋明显。但与城市相对规范的规划、较完善的基础设施相比,小城镇和乡村聚居点在这些方面明显落后,绝大部分城镇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河道,成为农村内河水污染的主要来源。据统计,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2320.5万吨,其中总氮日排放量约为283.1吨,总磷约为56.6吨。⑩另外,大多数村镇没有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被随意抛弃在河塘或低洼地,不仅影响城镇卫生,而且造成河流淤积,污染水体。此外,大量的秸秆被焚烧或抛弃于河湖沟渠或道路两侧,浪费了大量资源,污染大气和水体。这些已经成为环境保持的突出问题和影响人体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
随着农药、化肥以及地膜等的大量采用,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敲响了生态灾难的警钟。2000年,全国农药使用量128万吨(成药),平均每公顷用量约14公斤,比发达国家高出1倍,但利用率不足30%,比发达国家低20%。农药大部分进入水体、土壤中,使自然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农药污染破坏生态平衡,威胁生物多样性。目前我国化肥年使用量达4124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平均每公顷化肥施用量达400公斤以上,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水体污染而设置的每公顷225公斤安全上限。紒纭矠但化肥有效利用率很低,氮肥平均利用率为30~40%,磷肥10~20%,钾肥35~50%。化肥流失加剧了湖泊和海洋等水体的富营养化,造成地下水和蔬菜中硝态氮含量超标,影响土壤自净能力。农业面临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不容忽视,据调查,累积于饮用水源特别是井水中的化肥氮磷和农药对至少13个省份、数以百万计居民的健康构成威胁。近20年来,我国农用塑料使用量猛增,特别是地膜的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目前平均每年有45万吨地膜残留于土壤中。由于农膜很难降解,影响土壤通气和水肥传导,造成粮食减产。
我国迅速发展起来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带来的污染问题也日渐突出。据统计,1999年全国畜禽粪便产生量约为19亿吨,而当年全国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为7.8亿吨,畜禽粪便产生量是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2.4倍。其中规模养殖产生的粪便相当于工业固体废弃物的27%;山东、广东、湖南等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物的粪便产生量已相当于本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40%。全国畜禽粪便的COD总量达7118万吨,远远超过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COD排放量之总和。紒紝矠由于绝大多数养殖场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直接超标排入农业环境,畜禽污染造成了水体富营养化,水质恶化,致使土壤板结和盐渍化。此外我国农村医疗垃圾污染也很严重。
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导致农产品污染加剧,滥用饲料添加剂导致畜产品中有害物质不断超标,极大地影响食品安全,危害人体健康。据披露,每年我国消费者因食物残留农药和化学添加剂中毒的人数超过10万人。从南方的“瘦肉精”到北方的“有毒菜”,近年来,一波波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不绝于耳。据农业部对工矿企业区、污染灌溉区等重点区域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调查,其污染物超标率达18.5%,2000年对部分省会城市农贸市场果菜的抽样检测结果表明,水果、蔬菜农药超标率为20%左右。
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持的对策
如上所述,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种类繁多,分布面广,治理难度大,它已不是农民自己能解决的问题。如不及早重视,防范和治理,将会造成比现在城市生态环境更复杂、更有害、更难治理和恢复的被动局面。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摆上重要位置,制订政策,研究措施,落实目标责任。
(一)从战略高度关注农村生态环境安全
针对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国家必须强化社会公众的农村生态环境危机意识,大力宣传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的内涵、特点、迫切性以及未来国家农村生态环境安全发展趋势,将当前与今后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与严重性告诉公众,使公众认识到农村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将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广泛和严重的威胁,同国防与军事安全一样,农村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安全基础性部分。基于此,必须从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安全与粮食安全,经济安全以及社会安全相互关联的角度增进对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的认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意识与参与意识。必须突破传统、封闭的农业生态安全观,树立经济、生态、社会、政治、文化全面和谐的科学发展观,从片面追求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转变为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政治、文化全面和谐发展。
(二)建立全面协调平衡的农业生态系统
为了控制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问题,有利于农业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应积极建立全面协调平衡的农业生态系统。为此,要正确运用生态学原理,尽力避免或淘汰那些有害于生态平衡和良好环境的农业措施,以逐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要科学分析农业生态系统中各种资源组合的特点以及其相互作用变化的规律,选择最优要素组合,以发挥资源的优化组合功能。要根据各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农业产业结构实际要求,建立各具特色的持续平衡的农业生态体系,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兼顾的前提下,探索最少投入、最大产出的各种构成模式(如生态农业、立体农业、有机农业等),提高综合效益,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要逐步对主要农业土地、水资源、森林、草地、生物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并形成科学的监测管理系统,把开发利用、保护治理、资源增值三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使有限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使可再生效益获得更多的增值。紒紟矠当前,尤其要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坚决清理整顿各类名目繁多的开发区,落实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三)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
纵观各国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防治,都是运用法律和制度手段,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生态环保政策作为一种经济发展政策,强调生态环境措施的多样性、创新性和灵活性。为了从源头上防止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或者即使产生也可以采取治理措施把问题减少到最小限度,需要政府一系列的法律保障和制度设计。首先,要建立健全与农村生态环保有关的法规,切实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清洁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加快制定《自然资源法》、《防治沙漠化》、《有机废弃物排放法》等与农村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并严格执行,在宏观政策层面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要建立公共政策农村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从政策源头上把关,控制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第三,建立综合决策和协调机制,把农村生态环保的内容切实纳入国民经济整体战略规划和各级政府计划中,加强集成。第四,制定国家“十一五”农村生态环保专项规划,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第五,建立对农村和农村经济的绿色统计及审计制度,改变过去忽视生态环境效益的评价方法,开展绿色经济核算,扣除农业资源和农村环境损耗。第六,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以解决农村自身难以消除的外部不经济问题,利用各种手段激发农村生态环保的内在动力。第七,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制度,如积极运用环境资源税、公共财政、财政补贴、低息贷款等经济手段建立国家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抵押返还制度、环境损害责任保护制度、垃圾处理转移支付等制度,控制农村城市化、农业工业化过程中污染产业的发展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第八,科学地构建农村生态环境的安全体系,提高农村生态环境灾害的应急能力,减轻灾难的损失。为此,尽快建立健全国家和区域两个层次的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监测和评估系统以及预警和应急系统。
(四)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供科技支撑
科学技术对于我国农村生态环境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科技的发展,可以为缓解资源短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效的手段,并且生态环境资源问题也是科技问题,今后许多生态环境资源问题的解决将更依赖于科技的发展。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科技的发展战略思路应以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指导,以解决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中的重大问题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基本出发点,以转变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提高资源生产率为核心,区域和系统的综合防治为重点,通过自主创新与综合集成研究,建立与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并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环境科学理论和技术体系,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当前,尤为迫切的是,通过科技进步相对减少农业经济增长对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的需求,用现代科技克服农村生态环境在协调发展中的限制因素,减轻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过载压力,形成或再造新的环境承载力。同时,努力实现农业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积极推广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施肥和施药新技术,提高化肥和农药的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大力推广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加强生物防治技术,逐步形成高效益、低成本、无公害的综合防治系统。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玉米秸秆养牛、养羊过腹还田技术和秸秆种植菇类技术。大力开发适合农村污染物控制的生态技术。大力加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改进对农民的技术服务支持,全面形成保障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的科技能力。
(五)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管理力度
农村各级领导,尤其是县、乡镇领导要重视本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保提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要统筹规划,在编制农业区域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本地的生态环境资源和存在的环境问题,协调制定有关规划。要抓住重点,坚持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同水利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要落实责任,开展乡镇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尤其对乡镇企业发达地区,进行区域污染防治,实行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落实目标责任。要按生态城镇的标准和要求,搞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及组织、管理、考评等一系列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农村生态不断地得到改善,必须建立健全一套长效的建设管理机制,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因领导人的更换而停滞,不因领导人的偏好或注意力的转移而改变。为此,应当通过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的组织指挥体系和目标考核机制,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公共事务的机制等,使农村生态环保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这是搞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保证。

一、保护生态环境的意义

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关系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不仅直接影响当代人民的生活环境,而且将影响子孙后代的健康,因此,农村生态习;境状况研究应是农业区划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天津市同国内许多地方——样,存在着环境污染从城市向农村转移的趋势,农村的环境保护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重点。

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国务院指出;“当前我国的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生态平衡的破坏已相当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妨碍生产建设.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实践告诉我们:对于农村环境,水、气、土壤和作物的污染。以及水土流失、盐碱化、地面下沉等自然生态的破坏,一旦出现,要恢复原有环境状况就十分困难,有些甚至是不可逆转的。

天津市农村生态环境状况,在1986-1993年八年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的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发展的趋势得到一定程度地控制和缓解,通过对城乡企业的污染控制和管理,绿化工程的建设,生态农业的推广。无疑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但是,也应当看到我市局部地区的土壤、作物、蔬菜污染相当严重,部分农、畜、渔产品品质有所下降。地面水污染、地面下沉问题还很严重。这就需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环境保护基本方针,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去调整控制污染.才能促使我市的农村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实现农业良性循环。

二、水环境的污染与控制

天津市水源不足,矛盾已十分突出。随着工农业经济的发展,对水的需求不断增加,防治水体污染,改善水环境的质量,更成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问题。

(—)地表水体的污染情况

1.河流的污染

天津市地表水体从天津市环保监测中心的历年水质监测来看.除作饮用水源的引滦输水系统(包括输水河道和水库)水质处于良好状况外、其它水体(海河、水定新河、独流减河、北京排污河、马厂减河、南运河、金钟河、青龙湾河、北运河.

永定河、蓟运河、还乡新河、潮白新河、子牙河、洵河、大清河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

(1)引滦河道的水质状况 滦河水是天津及大部分农村的饮用水源。主要水质指标高锰酸钾指数、氨氮、氯化物等保持和接近地面水二级标准。是目前我国大城市中水质最好的饮用水源之一。1986年以来监测数据表明,八年来水质变化不显著。但是,河北省和天津市引滦沿线工业和城镇污水、明渠泄漏污水以及于桥、尔王庄水库的人为活动等,对水质的污染影响不容忽视,特别是引滦上游水土流失问题,是引滦水源保护值得重视的重大问题。

(2)海河的污染状况 海河为天津市备用水源和灌溉水源。是我市重要的一

级河道。上游来水很少,海河水量呈季节性变化,受沿河两岸城镇排污和下游的海水上溯及天津碱厂污染影响,河水水质污染较重。

海河污染的主要特征是:咸污染和有机污染。主要污染指数为PH、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氨氮等。海河上游河段水体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自上而下呈梯度增强。油污染在河段呈两头高、中间低势。海河下游河段水体污染以咸为制约水质质量的主要因素,但有机污染和氮污染较重。总之,海河水体基本上处于富营养状态、夏季藻类滋生,局部河段曾产生“水华”,并有恶臭现象(见表3-l、表3—2)。

表3—2 海河上游(三岔口—二道闸)水质综合质量指数历年比较

(3)其它重要河流污染状况 全市其它15条重要河流为农灌用水和输水河道,均已受到污染。河流的水体污染是以咸和耗氧有机污染为特征的。河水中氯化物、PH、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是主要污染物。油类、酚、砷、六价铬,亦有检出。15条河流河水氨氮普遍超标,超标变幅6.7—95.8%;11条河流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变幅10.3~100%;13条河流氯化物超标变幅14~100%,同时,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污染面广。

在15条河流中,以永定新河、青龙湾河、北京排污河、独流减河、北运河、南运河、金钟河水质污染较重。年际变化中,永定新河、独流减河、北京排污河、青龙湾河污染有加重趋势(见表3—3)。

河流水质污染主要原因,是近几十年来华北地区年降雨量偏少,河流无沥水由流补给,河水量偏少,很低的河床水位长年处于滞流状态,有的河流上游河段出现干涸.下游河段水量甚少,部分河流连年接纳城镇工业和生活污水,污染物随水进入河流污染水体,使水体富营养化程度提高。特别是利用河流蓄纳污水,引用污水灌溉,沥水入河影响了水质质量。另外,多数河流下游位于滨海河口地区。由于倒地理地质环境的影响,使水体处于污染状态。

表3—3 重要河道1989—1992年水质综合污染指数

❷ 四川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环境保护

第一节深入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高资源环境利用效率。完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以“双超双有”企业为重点,按期对5个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7个产能过剩行业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以造纸、食品酿造、化工、印染纺织等行业为重点,促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和园区集中治理,综合推进工业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污染物减排。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推进生活污染减排。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积极推动农业污染源减排。
以电力、冶金、建材、石化、有色等行业为重点,继续推进二氧化硫减排,大力实施氮氧化物减排。完善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积极推广火电机组低氮燃烧技术,全面建设烟气脱硝设施,提高除尘效率,实现汞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积极推进燃煤炉窑脱硫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水泥行业脱硝示范。
第二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城乡统筹、全流域统筹推进供水集中化,优化和合理调整集中式水源保护区,逐步解决开放性水源地给排水交错的问题,对单一水源的城镇,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到2015年,设市城市及10万人以上重点县城建成较完善的应急水源及配套工程。
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制度,完善饮用水源地标识标牌。加大水源地生态修复、点面源综合整治力度,实施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清拆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建立饮用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和有毒有害物质管控。
加大水源地环境监管,完善水源地水质公告制度,建立全省饮用水源地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城镇集中式水源地年度评估。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实现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全覆盖,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逐步实施综合生物毒性监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内分泌干扰物和湖库型水源地藻毒素监测。
第三节推进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
实施流域分区保护战略,在江河源头、饮用水保护区及其上游禁止发展化工等高风险、高污染产业。岷江中游、沱江全流域实行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率先实现总量削减,布局排放氨氮的产业需以区域氨氮总量削减为前提。
以金沙江、长江、嘉陵江、涪江、渠江、琼江等出川断面,以及府河、江安河、绵远河、威远河、釜溪河、西充河、体泉河等重度污染小流域为整治重点,加强流域生活污染、工业污染 、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治理,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以鲁班、升钟、长葫、黑龙滩、紫坪铺水库和邛海为重点,推进湖、库水污染防治。创新流域污染防治机制,实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重点整治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枯水期重污染企业停产、限产制度。
加快重点流域沿江乡镇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推进条件成熟的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增加脱氮除磷处理工艺;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系统改造,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到2015年,续建污水处理厂73座、新建193座,新增处理能力193.33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以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攀枝花市等缺水地区为重点,大力推行污水再生利用,全省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0%以上。
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率。全面推动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化工园区“三级风险防范”事故后处置体系有效性评估,着力加强化工园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有序开发水能资源,严格水能开发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提高生态保护和恢复建设标准。建立流域管理机构,实施流域生态调度,完善监控设施,推行水电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制度。以保护珍稀鱼类为目的,加强过鱼设施、增殖放流、替代栖息地等建设,下泄生态流量不得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
第四节实施区域大气联防联控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实施“气化全川”和煤炭的清洁化利用。重酸雨区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推进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积极改善工业燃料结构,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发展。
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搬迁改造,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金属、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及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加强产业转移环境监管,以区域空气质量整体改善为目标,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控制为重点,初步遏制川南地区酸雨污染恶化的趋势。以细颗粒物、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控制为重点,防范成都都市圈大气复合型污染。
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污染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新车准入,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大力实施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多种污染物综合控制。全面加强工业烟粉尘治理,积极推进道路与建筑扬尘整治,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以石化行业为重点,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加强汞、铅、二口恶英和苯并芘等有毒废气环境管理,充分利用协同效应,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完善环境噪声管理体系,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加强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噪声的监管,建设“宁静城市”、“宁静社区”,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第五节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大以奖促治力度,以村庄连片整治为抓手,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重点流域沿江乡镇和人口在3万人以上建制镇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的收运系统,统筹布局,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建设,普及农村户用沼气池,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和农田径流污染防治等工程,大力推进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六节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推进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妥善处置含重金属、含砷废渣和有毒有害废物,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推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电子废物处置。
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村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强化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建立完善的二口恶英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以资源化综合利用为重点,抓好煤矸石、粉煤灰、伴生矿、矿山尾矿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拓展冶金、电力、轻工、化工行业废渣循环利用途径,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
以县(市、区)和重点乡镇为重点,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系统,强化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建设焚烧飞灰、餐厨垃圾处理、渗滤液污染控制示范工程。到2015年,新增垃圾转运能力4805吨/日,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2207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155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第七节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的防控。以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电镀等行业为重点,严格环境准入,加大重金属污染产业淘汰力度和治理力度,强化监管,建立全省重金属企业环境动态管理系统。大力推进清洁生产,鼓励相关涉重企业实施同类整合或园区化集中,推动含重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以7个国家级、13个省级重点区域为核心,制订重点区域年度实施计划和成效评估,推进污染产业密集、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的重金属污染区域综合整治。到2015年,国家级、省级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07年分别降低15%、5%,非重点防控区排放量实现零增长,突发性重金属污染事件得到基本遏制。
第八节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强化化学品生产准入和行业准入,逐步淘汰有毒、有害化学品。优化调整高风险化学品相关产业(企业)布局,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严格限制在环境敏感地区新增涉及高风险化学品的项目,逐步搬迁、改造、“关停并转”位于环境敏感区内的现有企业。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建立重点区域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机构。加强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的风险监管,减少消费和使用过程中的化学品环境风险。严格环境管理,加强化工有毒污染物的污染预防和排放控制。
第九节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深化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的收贮、放射源的安全监管,提高放射性废物收贮、处置能力,开展重点源的监督监测及重要核设施预警监测,建设辐射环境监测数据传输及信息网络;完善全省电磁辐射污染申报登记工作,建立环境管理数据库,规范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着力控制和降低电磁辐射污染。完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与辐射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开展重点区域放射性现状、典型区域电磁辐射环境背景调查。
专栏5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略)

❸ 四川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标准如下:城市里若是有国家排水管网的区域,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执行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若是没有市管网的城镇区域和农村的生活污水则需要直排,例如排到河流,则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执行一级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❹ 火神山医院日产千吨废水,这些废水是怎样处理的

2月3日,备受瞩目的武汉火神山医院正式启用,几天后,雷神山医院也将投入使用。

同一天,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四川天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一台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焚烧炉正式下线装车,准备前往火神山医院。正式运行后,这台焚烧炉日处理医疗垃圾量可达到4吨,满足近3000个病人床位的医疗废物处理。此前,江有国际贸易(上海)公司捐赠给武汉火神山医院的医疗垃圾焚烧炉已完成设备安装。

据悉,雷神山医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设备均已进场,下一步将提升泵站、化粪池及接触消毒池安装到位,预计2月5日交付。在火神山医院建设过程中,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多次现场调研。目前,火神山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调试,并已建设在线监测站房,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两所医院全部投用后,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筑牢疫情防控环境安全底线。

❺ 医疗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多少算是达到环保指标有没有什么简单的方法(如比色卡)就能测出来的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总氯排放限值值为0.5mg/L(日均)。

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已经对医院、兽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的污水排放要求做出规定。

自该标准生效之日起,代替包括《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试行)》(GBJ48-1983)在内的18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自1998年1月1日起,《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试行)》GBJ48-1983已经作废。

(5)四川医疗废水扩展阅读

(1)水质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水质 采样技术方案设计技术指导》(HJ 495-2009)、《水质 采样技术导则》(HJ494-2009)和《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的技术要求进行。分析方法为认证有效方法。

(2)所有监测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规定开展工作。

(3)所用监测仪器通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4)各类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进行三级审核。

❻ 医院医疗废水处理工艺介绍

医院废水处理,建议采用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是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污水处理新工艺,根据后续处理工艺的不同,它又分为:水解-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厌氧-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气浮-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快沉-导流曝气生物滤池、超超声波-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微波-导流曝气生物滤池、臭氧-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等。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在旧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脱氮除磷、中水回用方面与其它工艺结合,发展出AB法-导流曝气生物滤池;A/O法-导流曝气生物滤池;A2/O法-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氧化沟-导流曝气生物滤池;SBR-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等多种深度处理工艺。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充分借鉴了曝气生物滤池法、接触氧化法、生物膜法、间隙曝气法、人工快滤法、沉降分离法、硝化返硝化法、给水快滤法等八者设计手法,并结合二级或三级污水处理工艺而研制出来的污水处理新工艺、新技术。2005年获得国家专利。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在我国的北京、山东、河北、贵州、山西、四川、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吉林、河南、湖北、天津、新疆等地已有工程实例,案例涉及生活、医院、化工、屠宰、食品、亚麻、酒精、制药、榨菜等领域的污水处理。大量的应用证明:出水水质CODcr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5.95mg/L;BOD5一般在10mg/L以下,最低3.50mg/L;SS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6.55mg/L。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使污水在同一个处理池内,完成两次曝气,两次沉淀、两次过滤,解决其它污水处理需要四个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艺流程,特别是在连续进水条件下,实现间隙曝气,活性污泥回流,整个运行没有闲置,其优点较处理其它方法较为突出,处理效果尤为显著。2009年被列为“创新项目”;同年12月又被列为“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201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12年又被列为十二五期间,国家加大投入在城镇、村镇、农村、工业、养殖、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脱氮除磷、中水回用等领域中推荐使用、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具有以下特点:
(1)、技术前瞻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是一种典型的高负荷、淹没式、固定化生物床的三相导流,脱氮除磷反应器,在不加大投资的前提下,使处理后的污水优于排放标准,达到中水回用水质,因此技术前瞻性。
(2)、工艺创新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使污水在同一个处理池内,解决其它污水处理需要四个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艺过程。整个运行没有闲置。 因此工艺创新性。
(3)、工程投资经济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的BOD5容积负荷是常规二级生物处理的5~10倍,并将两个曝气池、两个沉淀池、两个过滤池合为一体,因此,工程投资经济性。
(4)、处理效果稳定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具有硝化、反硝化功能,没有污泥膨胀之虑,不受水力负荷的冲击,因此处理效果稳定性。
(5)、处理流程简化性
导流曝气生物过滤能将污水理后,在不用深度处理设施和设备的条件下,达到中水回用水质,因此处理流程性简化。
(6)、运转费用经济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利用滤料切割、阻挡、细碎气泡,强化气、液传质效应,增加微生物与空气的接触面积和时间,大大提高充氧率,减小耗电功率,因此运转费用经济性。
(7)、操作管理简单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采用PLC实现程控运行,即通过通过液位传感与设备连锁,做到有污水自动开机,无污水自动停机;通过溶氧测定仪变频器连锁,实现曝气量调节;通过无钱传输,实现远程监控,达到水质监控、故障判等目的,因此操作管理简单性。
(8)、脱氮除磷典型性
通过内锥的下部、和外锥的上部的自养型细菌(如硝化菌)等,使氨氮被两次硝化,能将氨氮脱到3mg/L以下,最低的小于0.068mg/L,因此脱氮典型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的除磷,是在内锥、和外锥这两个好氧段产生的聚磷菌,能大量摄取溶解性磷,并且通过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的锥底沉降后,很顺畅的排泥,因此出水中的磷一般小于0.5mg/L,最低的达到0.08mg/L,因此除磷典型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有效解决了BAF(曝气生物滤池)、脱氮效果好,除磷效果差的技术难题。同时还解决了A2/O在二沉池中N2附着污泥上浮,沉淀效果不理想。增大二沉池还原电位增高、造成磷释放,除磷效果不尽人意等技术难题。
(9)、气温及运行方式适应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能在1℃—50℃之间正常运行,不受地理气候条件影响,适用于南方,也适合于北方,加上大量的微生物不会流失,即使长时间不运转也能保持其菌种的活性,进水后很快正常运行,因此气温及运行方式适应性。
(10)、检修换件方便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的主要转动设备置于地上,加上采用的是国产设备,并且设有故障判报警统,因此检修换件方便性。
(11)、工程建设灵活性
导流曝气生物过滤池为模块化结构,可集中设计,也可分开设计,有利于工程的升扩建,能较好地适应各个地区地貌,对于旧污水处理工程的升级改造也时分有利。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是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污水处理新工艺,根据后续处理工艺的不同,它又分为:水解-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厌氧-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气浮-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快沉-导流曝气生物滤池、超超声波-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微波-导流曝气生物滤池、臭氧-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等。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在旧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脱氮除磷、中水回用方面与其它工艺结合,发展出AB法-导流曝气生物滤池;A/O法-导流曝气生物滤池;A2/O法-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氧化沟-导流曝气生物滤池;SBR-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等多种深度处理工艺。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充分借鉴了曝气生物滤池法、接触氧化法、生物膜法、间隙曝气法、人工快滤法、沉降分离法、硝化返硝化法、给水快滤法等八者设计手法,并结合二级或三级污水处理工艺而研制出来的污水处理新工艺、新技术。2005年获得国家专利。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在我国的北京、山东、河北、贵州、山西、四川、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吉林、河南、湖北、天津、新疆等地已有工程实例,案例涉及生活、医院、化工、屠宰、食品、亚麻、酒精、制药、榨菜等领域的污水处理。大量的应用证明:出水水质CODcr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5.95mg/L;BOD5一般在10mg/L以下,最低3.50mg/L;SS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6.55mg/L。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使污水在同一个处理池内,完成两次曝气,两次沉淀、两次过滤,解决其它污水处理需要四个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艺流程,特别是在连续进水条件下,实现间隙曝气,活性污泥回流,整个运行没有闲置,其优点较处理其它方法较为突出,处理效果尤为显著。2009年被列为“创新项目”;同年12月又被列为“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201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12年又被列为十二五期间,国家加大投入在城镇、村镇、农村、工业、养殖、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脱氮除磷、中水回用等领域中推荐使用、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具有以下特点:
(1)、技术前瞻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是一种典型的高负荷、淹没式、固定化生物床的三相导流,脱氮除磷反应器,在不加大投资的前提下,使处理后的污水优于排放标准,达到中水回用水质,因此技术前瞻性。
(2)、工艺创新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使污水在同一个处理池内,解决其它污水处理需要四个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艺过程。整个运行没有闲置。 因此工艺创新性。
(3)、工程投资经济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的BOD5容积负荷是常规二级生物处理的5~10倍,并将两个曝气池、两个沉淀池、两个过滤池合为一体,因此,工程投资经济性。
(4)、处理效果稳定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具有硝化、反硝化功能,没有污泥膨胀之虑,不受水力负荷的冲击,因此处理效果稳定性。
(5)、处理流程简化性
导流曝气生物过滤能将污水理后,在不用深度处理设施和设备的条件下,达到中水回用水质,因此处理流程性简化。
(6)、运转费用经济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利用滤料切割、阻挡、细碎气泡,强化气、液传质效应,增加微生物与空气的接触面积和时间,大大提高充氧率,减小耗电功率,因此运转费用经济性。
(7)、操作管理简单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采用PLC实现程控运行,即通过通过液位传感与设备连锁,做到有污水自动开机,无污水自动停机;通过溶氧测定仪变频器连锁,实现曝气量调节;通过无钱传输,实现远程监控,达到水质监控、故障判等目的,因此操作管理简单性。
(8)、脱氮除磷典型性
通过内锥的下部、和外锥的上部的自养型细菌(如硝化菌)等,使氨氮被两次硝化,能将氨氮脱到3mg/L以下,最低的小于0.068mg/L,因此脱氮典型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的除磷,是在内锥、和外锥这两个好氧段产生的聚磷菌,能大量摄取溶解性磷,并且通过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的锥底沉降后,很顺畅的排泥,因此出水中的磷一般小于0.5mg/L,最低的达到0.08mg/L,因此除磷典型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有效解决了BAF(曝气生物滤池)、脱氮效果好,除磷效果差的技术难题。同时还解决了A2/O在二沉池中N2附着污泥上浮,沉淀效果不理想。增大二沉池还原电位增高、造成磷释放,除磷效果不尽人意等技术难题。
(9)、气温及运行方式适应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能在1℃—50℃之间正常运行,不受地理气候条件影响,适用于南方,也适合于北方,加上大量的微生物不会流失,即使长时间不运转也能保持其菌种的活性,进水后很快正常运行,因此气温及运行方式适应性。
(10)、检修换件方便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的主要转动设备置于地上,加上采用的是国产设备,并且设有故障判报警统,因此检修换件方便性。
(11)、工程建设灵活性
导流曝气生物过滤池为模块化结构,可集中设计,也可分开设计,有利于工程的升扩建,能较好地适应各个地区地貌,对于旧污水处理工程的升级改造也时分有利。

❼ 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排水行为,保障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城市内涝灾害,治理和保护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排水设施的使用、运营、维修及其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统筹规划、配套建设。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财政物价、水利防洪、卫生防疫、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城市排水规划与污水处理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义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举报。

对在城市排水和污水再生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与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市排水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业规划。专业规划应当包括降水、中水、再生水及污泥处置综合利用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第七条新建城市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对原有雨水、污水合流的城市排水设施,应当制定雨水、污水分流分治的改造规划,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污水管与雨水管连接。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项目,应当优先安排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并稳定可靠、经济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排入水体的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确保排污口的设置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第九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化粪池及相关活性污泥截污池、塘。

未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覆盖的城市生活服务区,应当按规定配置格栅井、沉淀池或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

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域内,未被城市排水设施覆盖的居民聚居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度假区、机场、铁路车站等排放生活污水的区域和经济开发区、独立工矿区等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中、小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第十条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具有相应的资质。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设档案应当报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城市排水设施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以及补偿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差额所需经费。第十二条城市区域具有排水功能的河道、沟渠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章城市排水许可第十三条在城市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应当按照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严禁排水户将污水直接排入水体。第十四条城市排水实行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下列排水户应当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

(一)排放工业污(废)水、医疗污水的企、事业单位;

(二)排放污水的宾馆、酒店、垃圾中转站、粪便处理场、屠宰场、养殖场、农贸市场等;

(三)排放污水的机动车清洗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和混凝土制品场等。

前款所规定应当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由排水户所在地的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排放标准确定;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的,不得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自建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符合城市排水专业规划,与城市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连接的,应当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

❽ 医院废水处理工艺

医院废水抄处理工艺流程 :

对于袭综合医用(不带传染病房)污水处理可采用“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的工艺。通过混凝沉淀(过滤)去除携带病毒、病菌的颗粒物,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剂的用量,从而避免消毒剂用量过大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❾ 四川省污染防治等级确认证书 在哪里办理流程是什么

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 日期:2014-02-24 11:32: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规范行业市场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省环保企事业单位在环境污染治理中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等级确认,是指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对我省从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艺设计、工程治理,环境污染治理及设备设计和生产的能力及范围等进行行业确认、验证和评价,并颁发相应的《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第三条 按照自愿、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和非歧视的原则,一切从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艺设计和设施设备设计、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含专业设计院、所),均可自愿申请等级确认。
《证书》按专业(见附件一)分为甲级(临时甲级)、乙级、丙级三种等级。
第四条 《证书》由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统一印制并颁发。
第二章 申请等级确认条件
第五条 申请等级确认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生产基地;
(三)拥有经实践证明其技术有效、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技术,相关配套专业齐全。具备独立承担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的能力;
(四)独立承担过一定数量及规模的环境工程项目,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并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工程效益和社会信誉好;
(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机构和完善的技术、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六)无任何尚未解决的、因治理技术不适用或因工艺设计问题造成的不良污染防治工程或工程质量纠纷;
(七)申请等级确认证书单位有固定专职执业人员3人以上(中级执业工程技术人员2人以上),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职执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为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专利发明者,环保重点实用技术成果的拥有者;
2、从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作年满3年(环境工程专业毕业者年满2年),能独立从事证书规定专业范围内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并达到环境管理要求;
3、了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政策,熟悉环境保护标准,环保基础知识考试合格。
4、申报单位执业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第六条 甲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单位的等级确认条件
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可以获得甲级等级确认证书:
(一)有较强的污染治理新技术和新型实用技术的开发能力;
或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并经过国家环保产业协会认证的新型实用技术(产品)或省级环保产业协会推荐的实用技术(产品),且已推广应用项目不少于3个;
(二)独立承担过1个1000万元以上、或2个500万元以上、或5个200万元以上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其承担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并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三)所申请专业范围的执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8人,工程师不少于10人;
(四)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第七条 临时甲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单位的等级确认条件,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第六条的(一)或(二)和(三)、(四)条款,可以获得临时甲级等级确认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 乙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单位的等级确认条件
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可以获得乙级等级确认证书:
(一)有一定的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开发能力。或拥有行业、省内领先水平,并经过国家环保产业协会认证的新型实用技术(产品)或省级环保产业协会推荐的实用技术(产品),且已推广应用项目不少于1个;
(二)独立承担过1个500万元以上、或2个200万元以上、或5个100万元以上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其承担的治理设施投入运行正常,并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三)所申请专业范围的执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人数不少于4人,工程师不少于6人;
(四)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第九条 丙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单位的等级确认条件
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可以获得丙级等级确认证书:
(一)熟悉环境污染治理实用技术,或掌握已经工业性试验证明有效、可靠的污染治理新技术,且工业性示范工程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二)独立承担过1个100万以上或3个50万元以上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其承担的治理工程项目运行正常,并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三)所申请专业范围执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的人数不少于3人,工程师不少于5人;
(四)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第十条 申请等级确认的单位须填报以下文件材料(一式二份):
(一)《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单位办公场所或生产基地证明材料;
(四)申请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身份证和技术职称证复印件;
(五)拥有的污染治理技术简介,包括治理技术原理、主要工艺流程、设备和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等;
(六)污染治理技术专利证书、鉴定证书和认证证书、推荐证书复印件;
(七)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包括机构发展概况、人员构成情况、业务范围及工作成效等;
(八)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简历;
(九)技术质量管理手册(含管理制度);
(十)承担过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项目一览表;
(十一)申请单位典型环境工程项目证明材料,包括环境工程投资规模、设计工艺流程图、技术合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运行费用、运转效率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意见及用户反馈意见等。
第三章 等级确认程序
第十一条 申请等级确认的单位向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出申请,并按第十条的要求填报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二条 申请等级确认的单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所在地市(州)环境保护局或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签具意见后,报送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办公室。
第十三条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15日内答复是否受理申请。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受理申请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单位所申报的环境工程或办公场所、设备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提出具体考察意见、确认等级并报统一颁发确认证书。
对不受理的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将电话告知或发给不受理通知书,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之一的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相应的等级确认证书。
第四章 等级确认管理
第十五条 《证书》是对获证单位在相应的专业范围内,从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作能力的行业证明。
第十六条 《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临时甲级除外)。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单位应向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申请重新确认等级,经重新核准后予以换证。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书》作废。
获证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要求变更《证书》等级和内容时,应填写《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变更申请表》,并按本办法规定的等级确认程序申请变更等级确认。
第十七条 因质量不良造成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质量纠纷,环境污染防治单位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凡不主动采取措施者,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将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吊销《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可视情节不同,给予通报批评,降低确认等级或吊销《证书》,并予以公告。
(一)弄虚作假,骗取《证书》的;
(二)伪造、涂改、拼凑、转借或者变相转借、出卖《证书》,经查证属实的;
(三)超出自身能力和范围承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项目,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因工艺设计责任导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的;
第十九条 省外环保单位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从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作,也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自愿向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申请确认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业分类目录
一、废水
1、化工类:无机化工废水、有机化工废水、煤化工废水、洗涤剂废水、石化废水等
2、造纸类:造纸黑液、造纸中段水、造纸白水、纤维扳废水
3、纺织印染类:纺织废水、印染废水、化纤废水、缫丝废水
4、毛革类:制革废水、洗毛废水等
5、制药类:生物制药废水,合成制药废水、中医药制药废水等
6、电力类:火电厂废水(高温废水、冲灰水)
7、食品类:屠宰废水、酿造废水、食品废水、味精废水、制糖废水、淀粉废水等
8、机械加工类;含油废水、乳化液废水、重金属废水、电镀(含表蕊处理)废水、电泳化废水、酸性废水、碱性废水
9、悬浮物类:采矿废水、钻探废水、选矿废水、洗煤废水、冲渣废水、焦化废水、稀土废水等。
10、建材废水
11、冶炼类:黑色冶炼废水、有色冶炼废水
12、医院废水
13、生活废水
14、其它废水
15、河流、河段改善。
16、湿地保护
二、废气
1、烟尘
2、烟气二氧化硫
3、含硫尾气:硫化氢、硫醇.硫醚等
4、有机类:有机溶剂废气、漆雾、沥青烟、油烟、瓦斯、恶臭等
5、无机类:含汞废气、铅烟、氯气等
6、酸类:酸雾、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氯化物、氟化物
7、尘粒类:矿物性(建材、水泥、耐火材料等)粉尘、动植物性粉尘、其它粉尘
三、固体废物
1、冶炼渣
2、粉煤灰、煤矸石、尾矿
3、化工废渣:磷石膏、盐石膏、硫酸渣、铬渣、钻探废弃物等
4、生活垃圾,医疗废物
5、其它固体废物
四、噪声、振动
五、环境在线监控与预警系统
六、环境生态保护工程
注:申请单位应按上述分类中的具体项目填写
四川环保产业网http://www.scepi.com.cn/newser.aspx?NId=272&NodeID=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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