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池等露天设施等属于构筑物,不要征收房产税。
B. 建污水处理厂时需要交税吗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虽然对于污水处理厂这一企业关于是否缴纳房产税问题一说国家有明文规定,但是毕竟只是按个人企业营业税所得按其比例15%上缴,仍有一定价值,其中隶属于国家直属可免缴。
(1)以房产税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
如果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污水处理厂应交的其他合理税种规定
1、增值税(污水处理厂减免增值税)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水利建设基金(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车船使用税
如果拥有机动车,还需缴纳相应的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如果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C. 湖泊污染治理属于什么纳税范围
1、增值税(污水处理厂减免增值税)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水利建设基金(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污水厂可执行相关优惠政策
7、房产税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1)以房产税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 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 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
如果单位属于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8、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为六级,各级土地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8元;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4元;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元;六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0.5元。
如果单位属于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9、车船使用税
如果拥有机动车,还需缴纳相应的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如果单位属于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10、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11、契税
如果企业承受房地产时还需及时缴纳契税 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时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目前北京市现行契税税率为3%,应纳税额=房地产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
1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对销售再生水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第二条: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第七条: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五条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否则不得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根据以上文件规定,污水处理厂免征增值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D. 请问地税局污水处理厂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吗
国有企业需要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4)污水处理房屋免房产税吗扩展阅读:
主要有两大类优惠:
一、国家预算收支单位的自用地免税
二、国有重点扶植项目免税
可以和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结合起来学习。
一、国家预算收支单位的自用地免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E. 请问地税局污水处理厂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吗
国有企业需要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专依据房产属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5)污水处理房屋免房产税吗扩展阅读:
主要有两大类优惠:
一、国家预算收支单位的自用地免税
二、国有重点扶植项目免税
可以和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结合起来学习。
一、国家预算收支单位的自用地免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F. 房屋内污水处理池征房产税吗
不征。
G. 请问地税局污水处理厂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吗
《阳光热线》栏目组:
目前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专门针对污水处理厂的优惠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减免税规定,若来信人符合如下所述的有关减免条件,则可向主管地方税务分局申请享受减免政策;否则,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若仍有疑问,欢迎致电东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