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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瞬时样数据具有法律效应吗

发布时间:2024-11-25 20:47:46

『壹』 怎么选择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都需要哪些数据

目前城市生活污水的生化处理技术已是十分成熟,可供选择的工艺有普通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和间歇式活性污泥法(SBR)等以及一些演变工艺。这些工艺花样繁多,人们在不断探索和改进,力图使工艺更加高效和节能。
普通活性污泥法具有运行稳定、管理方便的优点,前人在设计和运行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工程经验,但普通活性污泥法也存在着在运行不当时或进水水质异常时易发生污泥膨胀导致出水恶化的问题,同时由于污泥泥龄较短和没有缺氧工况;对氮、磷的去除率不理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水体的污染负荷已严重超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特别是氮、磷在自然水体中积累,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所以城市生活污水的脱氮除磷显得越来越重要。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氧化沟、SBR工艺近年来在处理城市污水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控制水体氮、磷积累起到了良好效果。
下面就若干主要生物除磷脱氮工艺叙述如下:
1. 按空间分割的连续流活性污泥法
1.A2/O法及UCT法
A2/O工艺是Anaerobic-Anoxic-Oxic的英文缩写,它是厌氧—缺氧—好氧生物脱氮除磷工艺的简称,A2/O工艺于70年代由美国专家在厌氧—好氧除磷工艺(A/O工艺)的基础上开发出来的,该工艺在厌氧—好氧除磷工艺(A/O工艺)中加一缺氧池,将好氧池流出的一部分混合液回流至缺氧池前端,以达到硝化脱氮的目的。
A2/O工艺它可以完成有机物的去除、硝化脱氮、磷的过量摄取而被去除等功能,脱氮的前提是NH3-N应完全硝化,好氧池能完成这一功能,缺氧池则完成脱氮功能,厌氧池和好氧池联合完成除磷功能。
其流程简图见图3-1

进水 出水
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 二沉池

混合液回流
活性污泥回流

图1A2/O法流程简图

首段厌氧池,流入原污水与同步进入的从二沉池回流的含磷污泥混合。本池主要功能为释放磷,使污水中P的浓度升高,溶解性有机物被微生物细胞吸收而使污水中BOD浓度下降;另外,NH3--N因细胞的合成而被去除一部分,使污水中NH-3-N浓度下降,但NO-3-N含量没有变化。
在缺氧池中,反硝化菌利用污水中的有机物作碳源,将回流混合液中带入的大量NO-3-N和NH-2-N还原为N2释放至空气,因此BOD5浓度大幅度下降,而磷的变化很小。
在好氧池中,有机物被微生物生化降解,而继续下降;有机氮首先被氨化继而被硝化,使NH-3-N浓度显著下降,但随着消化过程使NO-3-N的浓度增加,P随着聚磷菌的过量摄取,也以较快的速度下降。所以,A2/O工艺它可以同时完成有机物的去除、硝化脱氮、磷的过量摄取而被去除等功能,脱氮的前提是NH-3-N应完全硝化,好氧池能完成这一功能,缺氧池则完成脱氮功能。厌氧池和好氧池联合完成除磷功能。
本工艺在系统上是最简单地同步除磷脱氮工艺,总水力停留时间小于同类工艺,在厌氧、缺氧、好氧交替运行的条件下可处理抑制丝状繁殖,克服污泥膨胀、SVI值一般小于100,有利于处理后污水与污泥的分离,运行中在厌氧和缺氧段内只需轻缓搅拌,运行费用低。由于厌氧、缺氧和好氧三区严格分开,有利于不同微生物菌群的繁殖生长,因此脱氮除磷效果较好。目前,该法在国内外使用较为广泛。为解决回流污泥中硝酸盐对厌氧放磷的影响,工程上可将回流污泥分两点厌氧池回流,大部分污泥回流至缺氧池,少部分污泥回流至厌氧池。
为了解决A2/O法回流污泥中过多的硝酸盐对厌氧放磷的影响,产生了UCT工艺,流程简图见图3-2。
缺氧回流 混合液回流
100%~200% 100%~300%
进水 出水
厌氧池 缺氧池 好氧池 二沉池

污泥回流 50%~100% 剩余污泥

图2UCT除磷脱氮工艺

与A2O法相比,UCT工艺为同之处在于污泥先回流至缺氧池,而不是厌氧池,再将缺氧池部分混合液回流厌氧池,从而减少回流污泥中硝酸盐对厌氧放磷的影响。但UCT工艺增加了一次回流,多一次提升,运行费用将有所增加。
2.氧化沟法
氧化沟又称“循环曝气池”,污水和活性污泥的混合液在环状曝气渠道中循环流动。氧化沟是50年代由荷兰的巴斯维尔(Pasveer)开发,它属于活性污泥法的一种变形,由于它运行成本低,构造简单,易维护管理,出水水质好、运行稳定、并可以进行脱氮除磷,因此日益受到人们重视并逐步得到广泛应用。
氧化沟处理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曝气池呈封闭式沟渠型,它使用一种方向控制的曝气和搅动装置。一方面向混合液中充氧,另一方面向反应池中的物质传递水平速度,使污水和活性污泥的混合液在沟内作不停的循环流动。从反应器的观点看,氧化沟属于一种独具特色的连续环式反应器(CLR)。
氧化沟除本身的沟体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曝气机。氧化沟的曝气设备起着向水中供氧,推动水循环流动,以及混合和保证沟中的活性污泥呈悬浮状态等作用。氧化沟的曝气设备不是沿池长均分布,而是分区定位排列,一般位于氧化沟的进水一端。由于氧化沟巧妙地结合了连续式反应器和曝气设备特定的定位布置,使氧化沟具有若干与众不同特性。
1)氧化沟结合推动和完全混合的特点,有利于克服短流和提高缓冲击能力。
一般氧化沟的入流设置在曝气区上游,而出流安排在入流口的上游。这样的安排,从短期内(循环一周)看,氧化沟具有推动系统的特点;若从长期内(循环多周)看,氧化沟又具有完全系统的特点。两者的结合,一方面是入流必须至少循环一周才能流出,这就是基本上杜绝了短流,另一方面,循环的混合液又可提供很大的稀释倍数对入流进行稀释,提高了对冲击负荷的缓冲动力。因而氧化沟是一个有效和可靠的处理系统。
2)氧化沟具有明显的溶解氧浓度梯度,特别适用于硝化反硝生物处理工艺。
氧化沟由于结合了完全混合的推流式反应器的特征,同时曝气器又是定位分区布置的,很明显,沿水流方向存在溶解氧的浓度梯度。在氧化沟中存在曝气区、需氧区的氧含量则很有限。因此,氧化沟特别适合于硝化和反硝化。这样,一方面可利用反硝化过程所释放的氧来满足10-20%的需氧量,另一方面可利用反硝化过程恢复部分碱度。
3)氧化沟功率密度的不均匀分配,有利于氧的传递、液体混合和污泥絮凝。
由于氧化沟上曝气设备的不均匀设置,使氧化沟内的功率密度呈不均匀分布。氧化沟内存在两个能量内,一个是设备曝气装置的高能量区,一个是环流的低能量区,这二者之间可以认为是能量由高到低的弥散过程。
4)氧化沟的整体体积功率密度低,可节省能量。
氧化沟遵守着动量守恒原则,一旦池内混合液被加速到所需流速时,维护循环所需要的水力动力只要克服摩阻和弯道损失即可。与弥散作用不同,循环或对流混合能够增强其自身的搅动作用。结果,为了保持使用固体悬浮的速度,所需要的单位容积动力就大大低于其它系统。
氧化沟包括很多类型如卡鲁塞尔、三沟式、澳巴勒、D型氧化沟、组合式氧化沟等,氧化沟的水流特征介于推流式和完全混合之间,也可以认为是完全混合池,抗冲击负荷强,通过控制曝气转刷的开停和转速来控制氧化沟内某池段溶解氧的浓度,形成厌氧、缺氧和好氧区,因此也具有除磷脱氮的功能。
D型氧化沟为双沟交替工作式氧化沟,由池容完全相同的两个氧化沟组成,两沟串联运行,交替地作为曝气池和沉淀池,不单设二沉池。D型氧化沟的缺点主要是曝气设备利用率低、池容积利用率低。为了达到脱氮目的,在D型氧化沟的基础上又发展了半交替工作式的DE型氧化沟,该沟设独立的二沉池和回流污泥系统,两沟交替进行硝化和反硝化。
T型三沟式氧化沟集缺氧、好氧和沉淀于一体,两条边沟交替进行反应和沉淀,无需单独的二沉池和污泥回流,流程简洁,具有生物脱氮功能。由于无专门的厌氧区,因此,生物除磷效果差,而且,由于交替运行,总的容积利用率低(约55%),设备总数量多,设备空置率高。为了达到除磷脱氮目的,提高设备利用率,结合T型、DE型氧化沟的特点,可以组合成半交替工作式的DT型氧化沟,该沟同样具有独立的二沉池和回流污泥系统,三条沟根据进水水质、水量的变化,交替进行硝化和反硝化。
组合式氧化沟是随着各种氧化沟的广泛应用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氧化沟污水处理技术。组合式氧化沟就是不单独设二次沉淀及污泥回流设备的氧化沟。近几年在我国四川、山东等地均有组合式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的污水厂建成投用,运行效果较好。组合式氧化沟技术既有氧化沟处理工艺的基本特征,又由于曝气净化与固液分离的一体化而独具特色:
A.工艺流程短,构筑物和设备少,不设初沉池、二沉池、污泥消化池,故投资省,占地少。
B.污泥自动回流,不设污泥回流泵站,因此能耗低,管理简便容易。
C.处理效果优于我国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工作稳定可靠。
D.产生的剩余污泥量少,污泥不需消化,且达到稳定状态,易税水,不会带来二次污染。
E.一体化氧化沟造价低、建造快、设备事故率低、运行管理方便。
F.一体化氧化沟固液分离效果优于普通的二沉池,能承受较大的冲击负荷,使整个系统能够在较大的流量范围内稳定运行。
G.污泥回流及时,减少了污泥膨胀及反消化浮泥的可能。
3.AB法
AB法处理工艺,系吸附生物降解工艺的简称,是把德国亚琛大学宾克(Bohnke)教授于70年代中期开创的。由于它在处理效率、运行稳定性、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等方面与传统活性污泥法相比均有明显优势,80年代开始为生产实践所采用。目前国内已有很多用于处理城市污水的实例,如青岛海泊河废水处理厂,泰安废水处理厂、深圳滨河污水处理厂,山东淄博污水处理厂、杭州大关污水处理厂以及广州猎德污水处理厂等。
A段的效应
1)A段中存活大量的细菌,而且还不断地进行繁殖、适应、淘汰、优选等过程,从而能够培育出适应性和活性都很强的微生物群体,本工艺不设初沉池,使原污水中的微生物全部进入系统,使A段成为一个开放式的生物动力学系统。
2)A段负荷较高,有利于增殖速度快的微生物增长繁殖,而且在这里成活的只能是抗冲击能力强的原核细菌,其它微生物都不能存活。
3)污水经A段处理后,BOD去除60~70%;可生化性大大提高,有利于B段工作。
4)A段污泥产率较高,吸附能力强,重金属、难降解物质以及氮、磷等植物性营养物质等,都可以通过污泥的吸附作用,而得到部分的去除。
5)A段对有机物的去除,主要是靠污泥絮体的吸附作用,生物降解只占三分之一左右,由于物理化学作用占主导作用,因此,A段对毒物、 pH值、负荷以及温度的变化都有一定的适应性。
B段的效应
1)B段所接受的污水来自A段,水质、水量都比较稳定,冲击负荷不再影响本段,净化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2)B段承受的负荷率为总负荷率的40~50%,曝气池的容积较传统法减少。
3)B段的污泥龄较长,氮在A段得到了部分去除,BOD/N比值有所降低,这样,B段具有进行硝化反应的工艺条件。
AB法工艺是由超高负荷性污泥系统(A段)和中低负荷活性污泥系统(B段)串联组成,A段的主体为吸附池及中间沉淀池,B段的主体为曝气池及二次沉淀池,AB两段各自拥有独立污泥回流系统。两段完全分开,各自有独特的生物群体,有利于功能稳定。A段属高负荷低供氧,可去除BOD5约50%,曝气时间仅为0.5hr左右,污泥负荷在3kg/kg.d以上。B段为低负荷,要满足脱氮除磷要求,还必须在B段采用A2/O法或其他能脱氮除磷的工艺,如深圳滨河污水处理厂B级就是采用三槽式氧化沟工艺。因此本方法只适用于高浓度污水,一般认为BOD5在250~300mg/l以上才合理。从国内污水处理厂的调查情况来看,AB工艺的投资指标是居高位的。
A-B法的工艺特点
AB法工艺的特点:A段负荷高,曝气时间短,仅0.5h左右,污泥负荷高达2~6kgBOD5/(kgMLSS.d)。B段污泥负荷较低,为0.15~0.30kgBOD5/(kgMLSS.d)。该法对毒物、pH值、负荷以及温度的变化都有一定的适应性;运行稳定性较好;运行费用相对较低;工艺复杂,工程构筑物较多,设备较多;污泥量较大;该法对有机物、氮和磷都有一定的去除率,适用于处理浓度较高、水质水量变化较大的污水,通常要求进水BOD5≥250mg/l,AB法才有明显的优势。本工程设计进水BOD5为100mg/l,采用AB法显然不太合适。
3.2.1按时间分割的间歇式活性污泥法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又称间歇式活性污泥法,近几年来,已发展成多种改良型,主要有:传统SBR法、CASS法、ICEAS法、Unitank法和MSBR法。
1.传统SBR法
间歇式活性污水法(SequencingBatch Activated Sludge Reactor缩写为SBR活性污泥法),又称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其污水处理机理与普通活性污泥法完全相同。SBR法于70年代由美国开发,并很快得到了广泛应用。
由于SBR运行操作的高度灵活性,在大多数场合都能代表连续活性污泥法,实现与之相同或相近的功能。改变SBR的操作模式,就可以模拟完全混合式和推流式的运行模式。在反应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反应池的有机物被微生物降解,废水浓度越来越低,非常类似稳态推流式,只不过这是一种时间意义上的推流。如果进水期很长,反应池中废水的有机物在这个时期累积程度非常小,那么这种情况就接近于完全混合式。
与连续流相比,SBR有许多优点,具体如下:
(1)运行管理简单 系统控制硬件如电动阀、气动阀、电磁阀、液位传感器、流量计、时间控制器及微电脑已产品化,能够为SBR系统提供可靠的自动化控制,大大缩短了管理人员的操作时间,甚至实现无人化管理。
(2)降低造价,减少占地 由于SBR将曝气与沉淀两个过程全并在一个构筑物中进行,不需要二次沉淀池和污泥回流系统,甚至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不设初次沉淀池,所以占地面积可缩小1/3-1/2,基建投资节省20%-40%。
(3)耐冲击负荷 SBR充水时可作为均化池,对水质、水量的变化具有调节作用。在采用长时间进水和每周期换水体积很小的运行模式时,SBR可以模拟完全混合式流态,对进水有稀释作用,这也是SBR耐冲击负荷的一个原因。
(4)出水水质好 主要原因是:第一,SBR系统可随时调整运行周期和反应曝气时间等的长短,使处理水达标后排放;第二,沉淀是静止条件下进行的,没有进出水的干扰,泥水分离效果好,可避免短路、异重流的影响;第三,可根据泥水分离情况的好坏控制沉淀时间,使出水SS最少;第四,SBR不仅可以处理一般有机物,还可以去除氮、磷等营养物,某些难降解物也可得到降解。
(5)可抑制活性污泥丝状菌膨胀:废水进入反应池后,浓度随反应时间而逐渐降低。因此,存在有机物的浓度梯度。这一浓度梯度的存在对于抑制丝状菌膨胀,保持良好污泥性状,具有重要作用。从另一方面看,缺氧、好氧状态并存,能够抑制专性好氧丝状菌的繁殖。研究和工程应用表明,SBR污泥的SVI值多在100左右,能有效地抑制丝状菌污泥膨胀。
(6)脱氮除磷 适当控制运行条件,SBR系统可在不投加任何化学药剂的情况下,同时去除氮、磷等营养物,十分简便。
与A2/O工艺、氧化沟工艺不同的是其脱氮除磷的厌氧、缺氧和好氧不是由空间来划分的,而是用时间来控制的。在同一池体中形成厌氧、缺氧和好氧,完成脱氮除磷过程,而后开始沉淀并通过撇水器出水,完成一个周期。该工艺不需要回流污泥和回流混合液,也不设置专门的二沉池,处理构筑物少,但总的容积利用率较低,一般小于50%,因此一般适用于较小规模的污水处理厂。
SBR由于是变水位静置排水,沉淀效果虽好,但需专门的撇水设备,自控要求高,另外,由于是变水位排水和运行,一方面造成水头的浪费;另一方面如采用微孔曝气方式,水位变化易对曝气器构成损害。
2.CASS法ICEAS法
CASS、ICEAS工艺即连续进水、间歇操作运行转的活性污泥法。与传统SBR法不同之处在于设置了多座池子,尽管单座池子间歇操作运行,但使整过程达到连续进水、连续出水。其进水、反应、沉淀、出水和待机在一座池中完成,常用四座池子组成一组,轮流运转,一池一池的间歇处理。这种工艺,每座池子都需安装曝气设备、用于沉淀的滗水器及控制系统,间歇排水,水头损失大,设备的闲置率较高、利用率低,投资大,要求自动化程度相当高。
目前,国内昆明第三污水处理厂采用了ICEAS工艺,设计规模为15万m3/d,已建成投入运行。
CASS工艺是Goronszy教授在ICEAS的基础上开发出来的,是SBR工艺的一种新的形式。通常CASS一般分为三个反应区:一区为生物选择器,二区为缺氧区,三区为好氧区。生物选择区是设置在CASS前端的小容积区,通常在厌氧或兼氧条件下运行。生物选择器的最基本功能是防止产生污泥膨胀。同时还具有促进磷的进一步释放和强化反硝化的作用。在这个区内难降解大分子物质易发生水解作用,对提高有机物的去除率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主反应区则是去除有机物的主场所。运行过程中,通常将主反应区的曝气强度加以控制,以使反应区内主体溶液中处于好氧状态,主要完成降解有机物过程。
在池的末端设有潜水泵,污泥通过此潜水泵不断地从主曝气区抽送至生物选择器中。CASS生物选择器和缺氧芪的设置和污泥回流的措施,保证了活性污泥不断地在选择器中经历一个高絮体负荷(So/Xo)阶段,从而有利于系统中絮凝性细菌的生长,进一步有效地抑制丝状菌的生长和繁殖。CASS工艺沉淀阶段不进水,保证了污泥沉降无水力干扰,在静止环境中进行,可以进一步保证系统有良好的分离作用。
◆CASS工艺运行工艺
CASS反应池内分为选择区和反应区,CASS反应池的运行操作由进水、反应、沉淀、滗水和待机五个阶段组成。
进水期:污水连续流入反应池内前部的选择区,与从反应池后部的凡庸区不断循环至此的污泥混合,使污泥吸收易溶性基质,并促使絮凝性微生物产生。污水在选择区厌氧状态下停留1小时后,从选择区与反应区隔墙下部的入口以低速流入反应区。连续进水可简化对进水的控制,这样的的分池系统也避免了水力短路。
反应期:污水进入反应区池中发生生化反应,在此阶段可以只混合不曝气,或既混合有曝气,使污水处于是反复的好氧—缺氧状态,反应期的长短一般由进水水质及所要求的处理程度而定。
沉降期:在此阶段反应器内混合液进行固液分离,因该阶段在完全静止情况下进行,表面水力和固体负荷低,沉淀效率高于一般沉淀池的沉淀效率。
排水期:当池水位升到最高水位时,沉淀阶段结束,设置的反应池末端的滗水器开动,将上清液缓缓滗出池外,当池水位降到低水位时停止滗水。
待机期:本处理系统为多池联合运行,在每池滗水后完成了一个运行周期,在实际操作中,滗手所需时间往往小于理论最大时间,故滗水完成后两周期闲置时间就是待机期,该阶段可视污水的水质、水量和处理要求决定其长短甚至取消。在此阶段可以从反应池排除剩余活性污泥。反池池排出的剩余污泥由于泥龄长,已基本稳定。
◆CASS生化反应池
在进水期、反应期达到硝化阶段时,可减少或停止供氧,沉淀期或排水阶段都可以发生反硝化。CASS系统进水初期、高浓度的有机物首先消耗池内溶解氧,反硝化以刚进入的污水中有机物作为电子供体,将池内NO3-N还原为N2逸出水面。在反应后期,达到硝化阶段,污水中含有有机物浓度已大为减少,这时可减少或停止曝气,可以利用内碳源进行反硝化。在沉降期和排水期所发生的反硝化也是利用内碳源作电子供体。
在选择区活性污泥也会吸附污水中有机物并以多聚物形式贮存起来。当反应达到部分硝化后,减少或停止向混合液中供氧,则贮存碳源释放。反硝化菌可以利用释放的贮存碳源进行SBR系统所特有的利用贮存碳源进行反硝化。
反应池曝气时聚磷菌利用有机物氧化放出的能量,大量吸收混合液中的磷,以聚磷酸盐的形式储存于体内,水中的磷转移到污泥里,沉淀时处于缺氧状态,部分聚磷菌尚未将吸收的磷大量释放,即以剩余污泥形式排出系统,从而达到去除水中磷的目的。至滗水是污泥层呈厌氧状,DO和NOx-N的接近零,聚磷菌将体内的聚磷酸盐水解,释放出正磷酸盐和能量,有利于下一阶段充分吸收磷。即微生物在反应池中不断地处于厌氧和好氧交替运行状态,从而实现生物除磷。
CASS处理工艺的特点:
不设二沉池,曝气池兼具二沉池功能所需的机械和工艺设备较少,自控运行管理简单;曝气池容积小于连续式,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都较低;SVI值较低,污泥易于沉淀,在一般情况下,不产生污泥膨胀现象;易于维护管理,工艺调整灵活,处理水水质优于连续式;对水质、水量变化的适应性强,运行稳定;处理效果好,BOD5去除效率高,除磷脱氮效果优于传统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和AB法,产泥量少;占地面积少,基建费用低;设备闲置率较高;要求自动控制程度较高。
3.MSBR法
MSBR是8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技术,MSBR是连续进水、连续出水的反应器,其实质是AA/O系统后接SBR,因此具有AA/O生物除磷脱氮功能和SBR的一体化控制灵活等优点。
污水进入厌氧池,回流活性污泥在这里进行充分放磷,然后污水进入缺氧池进行反硝化。反硝化后的污水进入好氧池,有机物在这里被好氧菌降解、活性污泥充分吸磷后再进入起沉淀作用的SBR池,澄清后的污水被排放,此时另一边的SBR在1.5Q回流量的条件下进行起反硝化、硝化,或起静置预沉的作用。回流污泥首先进入浓缩区进行浓缩,上清液直接进入好氧池,而浓缩污泥则进入缺氧池,一方面可以进行反硝化,另一方面可消耗掉回流浓缩污泥中的溶解氧和硝酸盐,为随后的厌氧放磷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在好氧池和缺氧池之间有1.5Q的回流量,以便进行充分的反硝化。
4.UNITANK法
UNITANK工艺又称单池活性污泥法,是比利时西格斯水处理工程公司于80年代末开发的专利(SEGHERS ENGINEERING WATER NV)技术。UNITANK生物处理池是由三个矩形池组成,三个池水力相连通,每个池中均设有供氧设备,可采用鼓风曝气或采用表面曝气,在外边两侧矩形池,设有固定出水堰及剩余污泥排放泵,该池既可作曝气池,又可作沉淀池,中间一只矩形池只作曝气池。进入系统的污水,通过进水闸门控制可分时序分别进入三只矩形池中任意一只池。当左池进水,此时左池与中间池曝气,右池为沉淀池,水从左向右流过,从右池上部的固定堰溢出,经过一定时间后,进水从右池进,左池出,则左池变为沉淀,右池与中间池曝气,这样形成一个周期,与SBR原理接近,它是在同一容器中通过搅拌、曝气完成厌氧、缺氧、好氧过程,因而同样具有除磷脱氮功能。
UNITANK由于基本是定水位运行,连续进水、出水避免了SBR工艺中水位变化带来的不利因素。
UNITANK工艺的特点如下:
(1)结构紧凑,模块化设计;
(2)运行模式灵活,可自控运行;
(3)不需刮泥设备和污泥回流,工艺流程简便;
(4)占地面积少;
(5)投资节省。
但由于UNITANK缺专门的厌氧区,实际操作中很难达到释磷所需求的绝氧状态(无分子态氧和无硝态氧),影响到厌氧段磷的释放,而只有厌氧段磷释放得彻底,好氧段磷的吸附量才越大,进入剩余污泥中的磷也越多,从而达到较高的除磷效果。
日前,澳门凼仔污水厂采用了该工艺,设计规模为7万m3/d,处理效果良好,但该厂不要求脱氮除磷。
5.往复式生化处理法
本工艺借鉴了Unitank、MSBR的成果,兼有Unitank一体化工艺和A2/O工艺的优点,是一种取长补短的组合技术。
该工艺具有如下优点:
(1)池中设有专门的厌氧池,完善了除磷效果,具有A2/O的优点。
(2)本工艺视BOD5负荷的大小,可以A2/O法运行,也可以A2/O法运行,比传统A2/O法更具灵活性。
(3)每一组池中的每一格池体积较大,且为完全混合型,因而耐冲击负荷较强。
(4)具有一体化工艺的优点,占地面积小。
(5)由于占地面积小,相应的征地费、地基处理费用小,又由于矩形壁可以共用,土建费用小,因此投资相对较低。
(6)本工艺流程简洁,不需单独设二沉池,曝气、沉淀合用一池,交替运行。

『贰』 污水是怎样处理的

污水一级处理又称污水物理处理。通过简单的沉淀、过滤或适当的曝气,以去除污水中的悬浮物内,调整容pH值及减轻污水的腐化程度的工艺过程。这是污水处理的大步骤。通过一级处理之后的污水暂时还达不到排放标准。
污水二级处理:污水经一级处理后,再经过具有活性污泥的曝气池及沉淀池的处理,使污水进一步净化的工艺过程。经过二级处理后的污水一般可以达到农灌水的要求和废水排放标准。但在一定条件下仍可能造成天然水体的污染。
污水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污水中的其他污染成分(如;氮、磷、微细悬浮物、微量有机物和无机盐等)的工艺处理过程。使用的工艺方法有生物脱氮法、反渗透法、离子交换法等。三级处理后的污水可以达到排放标准。

『叁』 工业废水最新的处理工艺有哪几种

有物理法:筛滤、沉淀、气浮、离心分离、磁分离、蒸发等化学法: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法、电解法、化学沉淀法生物法: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厌氧消化法、生物稳定塘、土地处理法。物理化学法:吸附、浮选、萃取、吹脱、膜分离等物理化学过程来处理回收废水中的污染物。

『肆』 如何用一个小流域内多个采样点的水质数据表征整个流域的水质状态

1 流域水环境和水生态情势 随着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下降,河流水质普遍下降,蓝藻水华频繁暴发,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饮用水安全频频告急。
严峻的水环境形势和水安全危机,己经制约着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着人们的生存安全。
1.1 流域河流水污染状况 2005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国七大水系的41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一半以上河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Ⅰ~Ⅲ类、Ⅳ~V类和劣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1%、32%和27%。
其中,珠江、长江水质较好,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水质较差,海河污染严重。
1.2 流域湖泊富营养化突出 目前国湖泊水体的富营养化严重,发展趋势迅速。
对全国200多个重点湖泊的监测分析表明,已达富营养化的湖泊占65%,东部地区的湖泊已有80%处于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阶段,许多湖泊成为超富营养型,超越在湖泊的自然演替过程中所能达到的营养水平。
1.3 城市水环境质量还在不断下降 2005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各大流域的主要污染河段均集中在城市河段,监测统计的5个城市内湖中,昆明湖(北京)和玄武湖(南京)为V类水质,西湖(杭州)、东湖(武汉)和大明湖(济南)为劣V类水质。
1.4 饮用水水质得不到保障 2005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110个环保重点城市中有20个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达不到50%;
113 个环保重点城市月均监测取水总量为16.1 亿吨,不达标水量为3.2 亿吨,占20%。
2005年初有关调查显示,调查范围内的45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存在不同程度的有机物污染,其中部分有机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毒性。
1.5 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 国流域水污染事故屡屡发生,黄河流域1993年以来,发生较大的水污染事故40多起,而2005年吉林石化发生爆炸事故造成的松花江严重水污染事故、1990年7月和2007年5月太湖蓝藻水华的大规模爆发事件,极大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安全,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特别重大,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2 流域水循环过程和污染成因分析 流域是汇水和水体运动形成的特定区域,地表径流和河流通道是流域物质输移的主要特征,水体运动是污染物转移的主要载体,污染物从源头到湖泊的主要途径是流域河流系统,掌握流域水动力特性是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关键,了解流域水循环过程和污染成因是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基础。
尽管国 “973”计划和“十五”期间通过重大水专项计划针对湖泊富营养化发生过程和蓝藻暴发机制、水源水质改善、面源污染控制和重污染湖泊生态重建等方面开展了研究,取得了科学和技术突破,为河湖水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持。
但缺乏对流域水循环过程和污染成因的系统分析,缺少从流域尺度对河湖污染控制的全面研究,没有掌握流域营养物质发生和输移过程与不同界面之间转化调控机理,未能提出流域水环境治理的系统科学方案。
因此,应将流域水循环过程和污染成因分析作为重点基础科学问题开展研究,查明流域点源和面源营养物质发生与入河规律,探讨河流河网营养物质输移过程,揭示陆域与水域、河流与湖泊、地表与地下不同界面之间营养物质的转化机理,掌握流域水动力特性对流域污染物输移转化的影响规律,为建立具有国特点的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理论体系,保障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3 水利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生态效应 水利工程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保障了防洪排涝安全,提供了生活生产用水,改变了贫穷落后和靠天吃饭的局面。
但传统水利工程确实给生态和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阻断了水体自然流动,削弱了生态系统的综合功能,恶化了局部水域环境质量。
具体主要表现在: (1) 河道顺直化工程加快了行洪流速,增加了行洪流量,降低了受淹时间,提高了防洪安全,保障了身命财产,稳定了社会秩序;
但同时改变了自然水系,单一了生态结构,减少了生物群落,缩短了滞流时间,削弱了净污能力,降低了环境质量,导致了生态退化。
(2) 河道硬质化工程减少了水体渗漏,提高了水利用率,减较了边坡冲刷,维护了堤防稳定,简化了河湖管理;
但投入了巨大资金,改变了自然系统,单一了河流功能,侵占了滨水湿地,阻断了水陆通道,灭绝了河流生境,削弱了净污能力,降低了环境质量,破环了景观结构,造成了生态退化。
(3) 流域系统水库(湖泊)调控工程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改善了局地气候,保障了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提升了人们生活水准,实现了丰枯水量调剂;
但减少了河流基流生态水量,加剧了河道断面萎缩,增加了污水排放总量,改变了农业灌排系统,提高了面源入河比例,加快了面源入河速度,恶化了下游河泊水环境质量。
(4) 流域水系闸、坝、站控制工程调控了洪峰洪量过程,控制了水体随意流动,提升了局部水域水位,改善了灌既用水条件,增加了水体停留时间,抑制了污染物输移扩散,阻止了污染物易地转移;
但同时也拦截了水体自然流动,阻断了水生生物传输,蓄积了水体污染物质,恶化了当地水环境质量,增加了水污染风险事故。
因此,必须深刻变革水利建设理念,充分和全面认识到水利工程的积极作用和负面效应,才能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博弈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水利真正全面地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服务。
4 水利部门在流域水环境治理中的地位和责任 (1) 水利工程控制着流域自然水体流动过程,掌控污染物输移快慢和扩散区域,因此对流域水环境治理具有重要地位。
(2) 水利部门掌握水资源配额计划,供水多少决定城市污水多少,灌水多少决定农田退水多少,以控制供给或节约用水来减少污染物排放是十分有效的科学途径。
(3) 法律授予水利部门管理河湖水域的权力,限制向水域排污和优化排污口是法律赋予的责职。
(4) 为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是水利部门的基本责职,水量和水质是水资源同等重要的要素,水质保障是水利部门未来的主要任务。
(5) 水利部门必须通过流域坑、塘、沟、渠和河道系统,研发达标尾水和农田退水的水质净化技术,解决排放标准与河湖水质标准差异的问题。
(6) 构建流域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体系,水利部门具有重要作用,水利功能与生态功能的良好协同是流域健康生态系统的关键。
5 水利部门在流域水质改善中的关键性工作 5.1 流域水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规划应在“完整连通、等级分明、形态调整、分级定位”的指导思想下,重点完成流域水系行洪体系规划、流域水系截污净化体系规划、流域水系生态廊道范围划定、流域水系规划水环境质量影响等方面内容。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应在“污染负荷、水体功能、宏现控制、区域协调”的指导思想下,重点完成不同水文尺度条件下河流水动力特征、流域水系河流允许纳污能力、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排放口优化布置与污染物削减方案等方面内容。
5.2 流域污染源综合治理和系统截留 流域污染源综合治理和系统截留应重点关注:(1) 节水减污型社会建设构想,(2) 达标尾水深度处理、输导净化和潜设排放技术,(3)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生态布局,(4) 农田面污染源控制和削减技术,(5) 农业节水减污和农田退水循环利用,(6) 灌区沟渠排灌系统生态化建设,(7) 农村洼地坑塘系统湿地化建设,(8) 流域农村与城镇协同控污系统。
5.3 流域河流综合治理与水质改善技术 流域河流综合治理与水质改善应在分析流域河流类型及特点(几何尺度、时间尺度、发育程度、功能定位、区域位置、水动力特性、污染程度等)、河流水文及水动力特性、河流生态特性的基础上,着力研发河道土质边坡稳定和截污净化、河道已建硬质护坡结构分析和生态修复、河道拟建硬质护坡生态建设、河道滨水带恢复、河床基质生态系统构建、河道景观廊道系统建设、河道生态流速和水位调控、重污染河道水质强化净化技术、城市河道综合治理与水质改善技术、流域不同尺度河道综合治理与水质改善技术、不同水动力条件下水质净化技术等关键技术。
5.4 流域水利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生态效应 水利工程是流域水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闸、坝、堤防护坡、河道衬砌等水利工程在流域防洪、排涝、抗旱、发电、供水、渔业、航运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然而水利工程改变了原有的生态系统平衡,对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既有正面效应和也存在负面效应。
正面效应通常有洪泄枯蓄、引水治污、水体流动、蓄浑放清等;
负面效应最主要是破坏水体的自然循环,占用了生态用水,降低水生态系统的净化能力,破坏了水生生物的生境,造成水生态环境的恶化。
流域水利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生态效应的判定,应以流域水利工程类型和结构特点的分析为基础。
如何减少水利工程对水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增大正面效益是当今水利工作者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应重点研究典型水利工程对水生态系统净污能力的影响规律及修复理论,探讨典型水利工程对水生植物的胁迫机理以及水生植物的响应机制,分析工程在水生态系统中的环境功能,揭示典型水利工程引起自然水流结构变化和水生植被消亡所造成的水体净污能力退化的规律,寻求水利工程与生态工程功能协同技术改善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系统。
5.5 流域水力调控技术 流域水力调控中应重点解决以下技术问题:(1) 调水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关键问题和前提条件,(2) 调水水量的确定方法,(3) 水量增加和水体流动的环境效应,(4) 不同空间尺度跨流域调水工程,(5) 不同空间尺度流域内跨区域调水工程,(6) 不同时间尺度流域蓄洪济枯工程,(7) 不同时空尺度调水的生态风险,(8) 平原河网水力调控和水体有序流动技术。
5.6 流域水环境系统模拟和管理 流域水环境系统模拟和管理主要包括:(1) 流域水量水质耦合模拟,(2) 不同水动力条件下流域控制断面水质变化过程,(3) 流域水环境监控与预警系统,(4)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系,(5) 流域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6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6.1 太湖流域水系规划 太湖流域具有完整水系系统,主要是由少部分山丘区自然汇水河道和大部分复杂河网所构成。
长期以来,太湖流域水系规划建设主要是从防洪和航运角度进行的,现在的流域水系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有重大影响,高密度河流为污染物输移扩散提供了便捷的通道,增加了治理污染的复杂性和困难性。
特别是方便的水资源取用带来大量的污水排放量,甚至连排污口影响范围和程度都难以识别认定。
6.2 太湖流域水功能区划和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方案 太湖流域主要河流和湖泊已经划定了明确的水功能区,制定了明确的水质保护目标。
借助于复杂的河网区水哗绩糕啃蕹救革寻宫默量和水质耦合模型,计算了河湖水域允许纳污能力,确定了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方案,提出了污染物削减意见和对策措施。
太湖流域复杂河网及湖泊系统水量水质耦合模拟模型,模拟计算流域系统水动力和水质变化过程,制定了污染源治理、河湖水环境整治和流域系统水力调控方案。
6.3 太湖流域面污染源截留控制和去除示范研究 太湖流域与其它流域一样,主要污染源有点污、面源和内源,由于雨水充分、农民生活水准高、农田产量大,产生面污染源的单位面积负荷远大于其它流域。
面污染源控制和治理直接关系到太湖富营养化水平,也是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控源的重点和难点。
在国家“十五” “863”项目的资助下,在西太湖宜兴大浦镇境内进行全面研究和技术开发。
在流域的层面上,以区域源头控制为根本,以系统生态截留为重点,以水系水力调控为突破,以沟渠河流净化为依托,以流域生态整体修复为目标,实现“区域减源、系统截留、水系调控、水域净化、生态修复”的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战略。
构建了“面源污染源头减量和截留、沟渠湿地和河道污染控制、河口区湖滨湿地生态修复”三级系统,实施后主要河道的水质明显改善,示范区整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取得了显著效果和可以广泛推广应用的技术。
6.4 引水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关键问题 引水改善水环境质量是国内外最常见的方法,引水对污染物的稀释容量将明显提高,水动力条件改变加快了污染物的混合,将提高局部水域净污能力,在国现阶段经济条件和人们环境意识情况下,采用引水来改善局部水质是经济的。
引(调)水改善水质效果好,但倍受争议:(1) 在水动力的作用下,水体污染物发生转移,影响其它水域的水环境质量(污染转移问题);
(2) 水体流速加快,容易引起河床底泥浮悬,造成水体二次污染;
(3) 引水使水流加快,导致污染物与河网区水生植物的接触时间缩短,污染物的截留吸附量减少;
(4) 引用大量的清洁水去稀释污染,对水资源的优化配量和合理使用是不利的。
而且关键性技术问题研究较少,很多问题无法解释、内部机理尚不清楚、综合效应难以评判。
目前,“引江济太”、“引江济巢”等重大工程正在规划和准备实施之中,因此,必须对调水引流的关键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更好地指导引水改善水环境质量工程的实施工作。
太湖流域调水引流工程的必须要研究解决的主要内容和核心技术主要包括:(1) 平原河网区引水河流系统与原自然河网水系流量、水位和水质协同关系,(2) 引水水位顶托区域水流的水环境质量改善方法,(3) 引水河道水体推流、混合和受纳水域污水云团输移规律,(4) 引水水动力条件变化引起的底泥沉浮规律,(5) 引水河道和受水区环境容量和净污能力变化规律,(6) 引水引起水域生物交换的生态效应,(7) 受水区生态风险分析方法,(8) 区域水量水质联合运行系统,(9) 输水河道的污染控制系统,(10) 引水与防洪风险评估,(11) 输水廊道生态修复原理。
6.5 引江济太工程的总体战略 (1) 近期:在污染源控制和治理尚未达到要求期间,通过应急调水迅速改善太湖局部区域和部分河网水环境质量。
但应注意近期方案仍存在污染物转移、部分河网区污染水体顶托等缺点。
(2) 远期:在污染源控制和治理达到要求期间,通过引水或动力调水实现流域河网和湖泊水体有序流动,提高水体净化能力和增加水环境容量,改变因水利工程闸坝阻断而造成的水体滞流和水质恶化的状况,确保河网和湖泊水体流动和水环境质量。
7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需要解决的水利科学问题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存在以下水利科学问题:(1) 流域河流、湖库、湿地系统宏观格局与支撑能力,(2) 河流纵横形态的生态影响规律,(3) 流域不同尺度河流连通和生态基流维持,(4) 不同水动力条件下污染物输移过程和生态效应,(5) 流域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和科学增容强净,(6) 水资源生态配置与节水减污社会建设,(7) 农田沟渠生态化与生态型灌区建设,(8) 河道硬质化的生态效应及改进和修复技术,(9) 防洪堤坝安全稳定与生态化协同技术,(10) 水利工程与生态工程协同建设、运行和管理,(11) 河流水生植物修复对行洪能力影响规律及对策,(12) 调水引流和水力调控的科学原理与生态风险。

『伍』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其他解读

解读1
当前,我们国家许多城市面临水环境恶化、城市逢雨必涝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实现城市水系统的健康循环,而切入点就是规范的排水以及污水的深度处理和利用。所谓健康水循环,就是上游地区的用水循环不影响下游水域的水体功能,水的社会循环不损害水的自然循环的客观规律。从这个意义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是促进城市用水的健康循环、恢复水环境的生命线工程。它的任务早已超出了排除雨水污水、保护城市生活环境、防止公共水域污染的范畴。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提出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要遵循“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等原则。
首先,要“尊重自然”。这一原则是统领性原则,是其他四项原则的根本,体现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也符合最近国务院《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城市开发建设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的精神。《条例》多次提到“削减雨水径流”、“雨水径流控制”等要求,并相应的提出有关措施,包括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等,体现了低影响开发理念和尊重自然的理念。
其次,要“综合利用”。《条例》从规划、设施建设及政策鼓励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的制度措施。同时,《条例》明确了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的方式,对初期雨水的排放调控和污染防治提出了要求,这对于防止城市水环境污染,特别是合流制地区下游污水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十分重要,也为雨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创造了政策条件。
第三,“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是促进城镇健康水循环的重要工程,其系统布局直接关系到对水的自然循环的影响,因而必须统筹规划、配套建设。《条例》第二章对此作了规定。在规划环节,要确保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协调各种条件,对各种规划要素的系统分析和总体安排;在建设环节,要确保两个配套:一个是城市开发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另一个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各项子系统配套。
第四,要“保障安全”。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是实现水的社会循环的基础。《条例》第三章到第五章分别从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与保护三个方面,对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各方责任主体(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措施和权利义务等内容作了规定。
多年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领域一直缺少一部国家层面专门的法律法规,行业对《条例》尽快出台的呼声很高。有理由相信,《条例》出台势必对推动实现城镇水系统的健康循环具有举足轻重的积极作用。
解读2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确国家和地方要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易发生内涝的城市、镇,还应当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强调多专业规划协调,体现了排水综合管理理念。以下浅谈四个方面的理解。
一、《条例》强调了规划的作用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是城市、镇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为了更好的实现布局合理、节约土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目的,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这是由规划的空间属性和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决定的。设施的空间布局合理与否直接影响资源的有效利用,影响设施的建设规模和投资多少。如果没有系统的规划,“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就很难发挥设施的作用,“点”的问题解决了,还要整合在系统中,否则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水的问题。而且排水管渠大多敷设于地下,建设投资大,隐蔽性强,一旦建设不合理,改造起来难度极大,因此必须统一规划、系统布局、分步实施,指导地方有序的开发建设和理性的管理,规划是一种控制手段。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是指导行业发展和设施建设的重要文件。通过规划综合体现对污水水质、水量的控制要求,对污泥处理处置的要求,对内涝防治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有利于实现对水污染的控制,达到治污、防涝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目的。
我国幅员辽阔,城镇自然条件和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因地制宜的编制规划,合理进行系统布局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条例》明确要求,各地区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地理、气候特征,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二、《条例》强调了多专业协调衔接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要保证城市水安全,实现水环境优良、水景观优美、水生态健康、水文化源远流长,需要多专业的配合。城市内涝防治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孤立地就排水论排水。城市排水防涝工程有地下管渠等设施,也有地面设施,它和城市用地关系密切,与水系、河道、管网、道路、绿化、竖向等多专业有关。涝水行泄通道的布局涉及城市水系和道路,排水的流向涉及城市的地面标高,也就是竖向设计。城市用地布局和道路规划要考虑雨水排水的出路;城市竖向设计和道路竖向设计要保证排水渠道畅通和雨水的综合利用;城市绿地规划要考虑接纳附近的雨水。因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要和这些专业规划协调衔接,多专业协调联动,才能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三、《条例》强调了构建城镇内涝灾害防治体系
针对近年来城市内涝灾害频发的问题,《条例》从顶层设计出发,从编制规划入手,要求各地编制的规划中要有排涝措施,易发生内涝的城市、镇还应编制内涝防治专项规划,从而系统地、综合地解决内涝防治问题。目前城市内涝多是由于暴雨径流大幅超过雨水管网排水能力造成的,为此,应当通过规划构建包括城市雨水径流控制、排水管网系统和超标雨水排放系统三部分内容组成的内涝防治体系。
城市管网排水、暴雨内涝防治与城市防洪密切相关、相互影响,因此应当在规划设计中实现对接。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规划,不但应当考虑设计暴雨重现期为2-10年一遇的城市常见雨情,还要针对50年一遇以上的城市超常雨情。不但要关注由排水管网构成的小排水系统建设,还要重视构建包括河湖水系及其他设施在内的内涝防治系统。
四、《条例》提出了排水综合管理的理念
《条例》立法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的先进经验,提出了蓄、滞、渗、用、排相结合的雨水综合管理的理念,提倡构建与自然相适应的城镇排水系统,体现了行业发展的特点和技术进步。《条例》强调解决水的问题要从源头、过程、末端实行全过程控制,要求在城镇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冲击,延缓冲击负荷,实现区域开发建设后的自然水文状态要尽量接近于开发建设前的水平,做到生态排水,综合排水。
解读3
近年来,路面塌陷导致行人、车辆坠落的事情屡见报端,其中不少事故是因为地铁或者地下设施施工,忽视了对排水管网的保护,对排水管网穿凿、损毁导致的;加之工程竣工时对排水管网的恢复工作不到位,造成污水渗漏、地面沉降等诸多事故。此外,由于人们心中普遍将下水管道和“脏、乱、臭”等形象联系起来,人为的损害也时有发生,向雨水箅里倾倒杂物、废弃物,向下水道里倾倒废液废渣等,不仅给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损害,也给整个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的安全运行带来隐患。
《条例》从规范排水单位和个人的排水行为,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管理方面对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保护等做了详细规定。
从规范排水单位和个人行为方面,《条例》在现有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基础上,做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明确不得雨污管道混接,以及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要按许可要求排放污水;明令禁止向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有毒有害和腐蚀性废水废渣、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损毁盗窃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占压设施和其它危害设施安全等行为,避免对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损害。
从规范施工行为方面,《条例》规定,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划定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可能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单位,必须要制定保护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禁止穿凿堵塞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对于各类新、改、扩建工程,凡是工程建设范围内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都要执行这一规定,并在罚则中同时明确,对于施工单位没有制定保护方案,擅自拆除、改动设施,以及各类危害排水设施的行为,规定了警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措施。
上述规定,针对当前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切中要害,惩罚措施严厉,对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保护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解读4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确,国家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并且鼓励实施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以下从四个方面谈一下:
一、关于加快社会资本进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
当前财政资金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的投入有限,社会资本的进入能够有效弥补政府投入不足,缓解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供需矛盾。同时,向社会资本开放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可以为广大社会闲散资金提供安全、稳定的投资渠道。一方面,政府可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可以直接投资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也可以通过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基金、股票等间接方式参与设施的建设运营。
二、关于规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打破区域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提高设施运营效率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但由于一些地方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对特许经营的认识不足、监管不到位和合同条款不合理等问题,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污水处理价格过快上涨、设施养护运营不到位、政府高价回购等负面效应。《条例》明确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制定特许经营的具体办法,以更好地指导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实际操作,建议有关办法强化合同管理、规范特许经营协议,加强对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质量、政府监管和责任等方面的详细约定,特别是要对目前困扰特许经营的服务费价格、运营企业准入条件和土地权属等事项作出科学、合理规定,最大程度的降低特许经营风险。
三、关于建立健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的市场准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关系到公共卫生和安全,且专业技术性很强,运营企业的管理、技术、资金、设备等水平直接决定了设施的安全和效率。《条例》在鼓励社会资本开放的同时,明确要配套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以规范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进入方式和进入条件。在这里,建议结合当地实际和项目特点,对运营企业的法人资格、设备、资金、制度建设、人员配置、业绩和经验等提出具体标准和要求,并规范通过招标投标、委托等方式选择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具体程序。防止一些有资本无业绩、有关系无技术、有所谓联合体投标无运营实体资质的企业进入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避免在市场进入时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保障行业良性、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
四、关于政府要加强社会资本进入后的责任和监管
社会资本的进入对政府责任和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明确政府的责任。开放市场不等于做“甩手掌柜”,要避免“一卖了之”,政府应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一是对企业提供的服务按协议规定的价格和数量,及时、全额地支付给运营企业;二是对贫困居民等弱势群体进行适当补贴。另一方面要加强政府对设施运营企业的监管。一是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协调、统领的作用,避免“多头管理”给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甚至出现“玻璃门”等现象;二是加强过程监管、结果控制,对运营过程中不合规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置,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和企业的违规行为,政府可以采取终止合同和临时接管等方式加强保障。
解读5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对信息公开做了明确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公共服务,涉及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其设施规划、设计、保护、管理等很多方面都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条例》对此分别做出了明确规定,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也有利于公众积极参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保护。
关于规划方面,《条例》明确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编制、报批、备案、公开的程序。
关于设施运营养护和维护方面,《条例》明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维护运营信息;同时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保护,还有利于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关于污水处理费方面,《条例》规定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同时明确,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和保护等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保障了污水处理费缴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关于监督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情况及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这将提高公众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等情况的监督。
关于其他方面应予公开的事项,《条例》也做了规定,如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处以罚款的同时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
解读6
随着我国城市规模越来越大,一座城市的排水管网可长达数万公里,面对这些日益复杂、埋藏在地下的排水系统,传统的依靠经验、图纸的管理手段,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要求,更难以给出系统、科学、准确、及时的规划与管理建议。国外发达国家成功运用计算机技术、数字模型分析、地理信息技术等,有效地分析并解决排水设施规划、改造、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变“被动应对响应”为“主动预警处置”,变“看不见的风险”为“可预测、可感知”的形象内容。从发展趋势来看,建立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提升排水设施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是我国未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的重要内容之一。
《条例》首次将建立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的内容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既是前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科学技术研究”的具体体现,也为未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可谓高瞻远瞩。
今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都对城市排水防涝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上述文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还专门制定印发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城市排水(雨水)防涝规划编制大纲》,指导各地在全面普查摸清现状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明确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条例》和上述文件要求,有利于地方开展相关工作,包括:根据当地降雨规律、暴雨内涝的风险及特点和排水现状,制定排水防涝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需求,开展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建立适合当地条件的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将现代地理信息和数字化技术运用到日常运行管理、风险控制和应急;结合气象部门的气象雷达监测与预报,以实现情景模拟、风险评估、预判预警、指挥调度等综合管理与实时决策的功能,将被动的风险应对转变为可预知、可掌控的主动应对管理。
一座城市的排水防涝水平“三分靠设施、七分靠管理”,是综合能力的体现。如果说健全的雨水管网、调蓄、下渗等内涝防治工程设施是“硬件”基础,那么以排水防涝设施地理信息系统为代表的先进的现代化、数字化管理手段,就是促进我国城市排水防涝能力质的飞跃的“软件”保障。

『陆』 求助:企业污水厂采样检测问题

1、实验室是为污水处理工艺提供运行指导参数的,处理规模小的,可配置相应的实验仪器,不一定要达到实验室规模。处理规模大的,设计方一般都要求配置实验室,以求稳定运行,最重要的看业主的选择。
2、企业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需符合行业规定,环保局依照企业所申请的排污许可证及相关资料为依据。采样频率较高的时候,一般是在环保验收期间,人家考察你是否达标排放,采样的频率和方法,人家有标准。验收合格后,就按当地的相应管理办法进行,抽查、定期查、突击检查等。一天一报的还很少见吧。除非被人家盯上了。
3、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也是受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的。验收合格后,也是按当地的相应管理办法进行,环保部门有权到现场采样进行抽查、定期查、突击检查等。也有权天天调看你的监测数据。一般的情况是,发现一次不合格,就加测,再不合格,就通知你整改,整改结束再不合格,就采取行政处罚手段了。
4、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一般就不需外送监测了,因为环保部门验收后,就依在线系统为依据。但是没有实验室,业主很难掌握自己的排放情况,在线监测系统出现故障时,很容易被查出问题,当然定期请环保认可的监测机构做监测记录并备案,可以适当降低环保风险。
5、环保部门对污水厂的抽检是不定的,如果无人举报,在线系统达标,抽检也多次达标,那么环保部门一般是很少光临的。年终估计还会发个奖给你,呵呵。
6、第三方检测机构,一般敢挂牌对外,都是有资质,检测的技术水平不会有问题,但涉及环保纠纷之类的,人家有自己的行规。

『柒』 污水处理项目BOT+BT

你好,
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2096

BT项目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冯兴吾 汪长海

内容摘要:是20世纪80年代初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利用国际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方式。BT是BOT的演变。本文简述了BT的内涵及法律特征,并对BT方式的作用进行了分析,指出BT的缺陷,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BT 法律 研究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即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在我国实践中,标准意义的BOT项目较多,但类似BOT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本文试图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这一问题。既分析BT项目的积极作用,又指出BT项目的缺陷,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

一、BT项目的法律特征

BT是一种新型、特殊的投资方式。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同其他融资方式而言,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征:

1、BT法律性质的特殊性

BT特许协议的特殊性在BT运作中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私人投资者进行BT项目建设的协议,不同于政府对建设项目的批准书。B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从不同角度,可以得出不同的定性。所以,BT特许协议并不专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不单纯是行政机关为了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和履行行政职能而与相对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恰恰相反,BT特许协议的内涵和外延,早已突破了单一学科的局限,而扩及于或涉及到民事、行政、经济法等,形成了一种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学科。

2、BT主体的特殊性

一方为东道国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政府机构;另一方为私人投资者或企业,大多数为外商企业,其中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政府机构既是一个与私人投资者或企业地位平等的伙伴,又是一个具体实施的监督者,即具有双重身份。

3、BT投资客体的特殊性

作为BT的标的基础设施,如桥梁、公路等,不同于其他的投资项目,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东道国对其享有绝对的建设权。同时,又因BT涉及到本国使用者之利益,国家必须权衡国情和投资者利益两个方面,对其行使价格决定权及相应的管理监督权。

4、BT法律关系的复杂性

BT内容涉及投资、融资、建设、转让等一系列活动,当事人与参与人包括东道国政府、项目主办人、项目公司、项目货款人、项目原材料供应商、融资担保人、保险公司以及其他可能的参与人。因此,BT投资方式形成了众多当事人或参与人的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

5、BT是合同的组合

BT所涉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其中包括贷款合同、建设合同、回购协议以及股东协议等。如某BT项目投资合同就包括定义与解释、工程、工程造价、工程实施责任、基础设施的建造、转让所有权、赔偿责任、文件和专利、不可抗力、保险、争议解决等20余项。

二、BT的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这为BT方式的运用提供了有利条件,经济的发展必然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些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何种方式建设更为科学、有效、经济,BT方式作为一种新的运作方式进入了市场。其表现在以下方面:

1、BT方式有助于基础设施建设缓解资金困难。

在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是出资人,也是建设、维护的具体实施人。但近10余年来,世界发生了极其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生产力高速增长,国际经济结构加速调整,大大加快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化配置的规律性追求,促使资本、技术和信息等的跨区域流动,使跨区域投资总额大幅上升,为各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机遇。

来自权威部门的预测,未来10年新建、改建公路总投资达到7000亿到8000亿人民币。如“十五”期间,广东省高速公路续建和新建项目达45个,涉及总里程2500多公里,共需筹措建设资金1200亿人民币。利用BT方式有利于解决基础设施不足与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有利于引导和吸纳社会资金向基础设施投资的流动,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

2、BT方式有助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指国家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其相应的措施。财政政策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收入、支出、预算平衡和国家债务等各个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功能的正常发挥,主要取决于财政政策的适当运用。在国民经济存在总需求不足时,通过扩张性财政政策使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差额缩小以至平衡。BT方式吸引了国外资金和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使政府的积极财政政策得到顺利实现,促使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3、BT方式有助防范金融风险

资金是社会的“血液”和“神经”,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社会任何环节问题都可能使金融业受到冲击。金融风险一旦爆发,极容易形成连动效应,扩大蔓延,危及整个经济和社会稳定。BT方式不要或少要国家投资,同样能达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是一种务实的控制债务规模又能引导内需,扩大消费的渠道。 22029希望对你有帮助!

『捌』 污水处理中的" 倒AAO工艺"说明,谢谢

http://down.sinoaec.com/tech/detailprof46081GP.htm
倒置A2/O工艺的原理与特点研究
摘要:通过短时厌氧环境的生化特性、厌氧/缺氧环境倒置效应和小型系统平行对比试验,较系统地研究了倒置a2/o工艺的原理和工艺特点。指出:聚磷菌厌氧有效释磷水平的充分与否,并不是决定其在后续曝气条件下过度吸磷能力的充分必要条件。推进聚磷菌过度吸磷的本质动力与厌氧区hrt和厌氧环境的厌氧程度有关。

关键词:污水处理 脱氮 除磷 倒置a2/o工艺

principl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reversed a2/o process
zhang bo 1,gao ting yao 2
(1departof environeng,qing construction institute,qing 266033,china;2 state key labof pollution control and resource reuse,tongji univ,shanghai 200092, china)

abstract:the biochemical characteristics of short time retention in anaerobic zone and sequence reversing of anaerobic and anoxic zones on phosphorus release and uptakewere studied in bench scale experiment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1) the effective phosphorus release, fully or not, is not the sufficient and necessary condition deciding the ability of excess puptake to a certain extent,a relativelylonger hrt and a more sufficient anaerobic environment proce a stronger potential of excess puptake in the following aerobic condition(2) a much better effect of n-p removal can be obtained in biological nutrient removal process by reversing the position of anaerobic and anoxic zones and turning into reversed a2/o process its phosphorus and nitrogen removal rates are markedly higher thanthat of conventional a2/o process, whereas the cod removal rates are about equal
keywords: wastewater treatment;nitrogen removal;phosphorus removal;reversed a2/o process

常规生物脱氮除磷工艺呈厌氧(a1)/缺氧(a2)/好氧(o)的布置形式。该布置在理论上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聚磷微生物有效释磷水平的充分与否,对于提高系统的除磷能力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厌氧区在前可以使聚磷微生物优先获得碳源并得以充分释磷〔1〕。但是,①由于存在内循环,常规工艺系统所排放的剩余污泥中实际上只有一少部分经历了完整的释磷、吸磷过程,其余则基本上未经厌氧状态而直接由缺氧区进入好氧区,这对于除磷是不利的;②由于缺氧区位于系统中部,反硝化在碳源分配上居于不利地位,因而影响了系统的脱氮效果;③由于厌氧区居前,回流污泥中的硝酸盐对厌氧区产生不利影响,为了避免该影响而开发的一些新工艺(如uct等)趋于复杂化;④实际运转经验表明,按照缺氧—好氧两段设计的脱氮工艺系统也常常表现出良好的除磷能力〔2、3〕。因此,常规生物脱氮除磷工艺(a1/a2/o)布置的合理性值得进一步探讨。

1 材料与方法

活性污泥取自污水生物脱氮除磷小型试验系统,污水取自实际城市污水。污水和污泥的性质见表1。

表1 污水和污泥的性质 污水 污泥
cod(mg/l) 400-800 mlss(g/l) 3.0-4.0
bod5(mg/l) 150-450 vss/ss 0.60-0.64
tn(mg/l) 45-65 n含量(mgn/gvss) 110-130
tp(mg/l) 2.5-10.0 p含量(mgn/gvss) 48-60
vfa(mg/l) 25-173 svi 180-230

2 试验结果与讨论

2 1短时厌氧环境及其对聚磷菌的影响
短时厌氧环境在生物脱氮除磷系统中具有关键性作用,本试验目的是考察短时厌氧环境的生化特性及其对聚磷菌释、吸磷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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