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具体如下:
1、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2、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3、第三十四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4、第三十五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5、第三十六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6、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1)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工业废水扩展阅读
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六章明确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提出了5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后不实施监督检查的,对核发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3、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不予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人民网—《国务院:无许可证向城镇排放污水者处50万以下罚款》
Ⅱ 水污染防治和污水处理技术有哪些
一、水污染防治途径与措施
(1)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在工业上,通过改进工艺、制订用水定额、发展不用水或少用水的先进工艺来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在农业上,尽量避免大水漫灌以防污染物流失,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固体废物妥善堆存处理,减少废物淋洗污染;搞好城镇环境卫生,减少地面径流的污染物排放量。
(2)严格实施防治水污染的标准、法规。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润德净化对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排放指标、污染物总排放量、水循环利用指标和净化废水等进行严格管理。
(3)加强废水净化处理。坚持预防为主、化害为利的出路原则,发展低能耗、高效率、运转费用低的废水处理工艺。在农村适当发展氧化塘、土地处理等技术,使废水处理与废水资源化结合起来。
二、废水处理技术
(1)含油废水的处理。含油废水一般采用的处理工艺为:含油废水——隔油池——气浮池——曝气池——砂滤池——回用。
隔油池一般为平流式,内装设若干斜板,斜板倾角取45?,板间距50毫米,废水在池内停留时间20——30分钟,浮在水面上的油由集油管收集后统一回收利用,一般隔油池只能去除大部分可浮油,油珠直径大于100微米。
气浮池一般采用部分回流加压溶气气浮工艺。加压溶气水由加压水泵与空气压缩机供给;溶气罐一般由钢板焊成,水气混合物在罐内停留时间为2——3分钟。气浮池采用平流式,停留时间为30——40分钟,表面负荷一般为5——10立方米∕平方米?时之间,池中工作水深为1.5——2.0米。
曝气池主要用来去除溶解状油及水中有机物,曝气池可采用鼓风曝气也可采用叶轮曝气,如果水量不大一般采用叶轮曝气为好。曝气池可采用合建式完全混合曝气池。
经曝气池处理后的水进入过滤池进一步净化后可直接回用。过滤池内滤料可采用石英砂或无烟煤粒,滤料厚度取0.7——0.75米为宜,工作水深1.5米。
Ⅲ 水污染有哪些
1、焦化废水
焦化废水是一种典型的有毒难降解有机废水。主要来自焦炉煤气初冷和焦化生产过程中的生产用水以及蒸汽冷凝废水。
指煤炼焦、煤气净化、化工产品回收和化工产品精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2、食品废水
食品工业原料广泛,制品种类繁多,排出废水的水量、水质差异很大。因此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需要经过一系列处理才能保证不破坏自然环境。
3、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产污水及冷却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副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
4、有机废水
有机废水就是以有机污染物为主的废水,有机废水易造成水质富营养化,危害比较大。有机废水一般是指由造纸、皮革及食品等行业排出的在2000mg/L以上废水。
5、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指的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泄的洗涤水。废水其实只有很少一部分经过处理,大部分都是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入了河流等。按处理程度的不同,废水处理系统可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