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包括哪些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物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回收的产品:
1、煤系伴生的高岭岩(土)、铝钒土、耐火粘土、膨润土、硅藻土、玄武岩、辉绿岩、大理石,花岗石、硫铁矿、硫精矿、瓦斯气、褐煤蜡、腐植酸及腐质酸盐类、石膏、石墨、天然焦及其加工利用的产品;
2、黑色金属矿山和黄金矿山回收的硫铁矿、铜、钴、硫、萤石、磷、钒、锰、氟精矿、稀土精矿、钛精矿;
3、有色金属矿山回收的主要金属以外的硫精矿、硫铁矿、铁精矿、萤石精矿及各种精矿和金属,以及利用回收的残矿、难选矿及低品位矿生产的精矿和金属;
4、利用黑色、有色金属和非金属及其尾矿回收的铁精矿、铜精矿、铅精矿、锌精矿、钨精矿、铋精矿、锡精矿、锑精矿、砷精矿、钴精矿、绿柱石、长石粉、萤石、硫精矿、稀土精矿、锂云母;
5、黑色金属冶炼(企业)回收的铜、钴、铅、锌、钒、钛、铌、稀土,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回收的主要金属以外的各种金属及硫酸;
6、磷、钾、硫等化学矿开采过程中回收的钠、镁、锂等副产品;
7、利用采矿和选矿废渣(包括废石、尾矿、碎屑、粉末、粉尘、污泥)生产的金属、非金属产品和建材产品;
8、原油、天然气生产过程中回收提取的轻烃、氦气、硫磺及利用伴生卤水生产的精制盐、固盐、液碱、盐酸、氯化石腊和稀有金属。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的意义价值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 29750-2013)更好地应用于回收加工行业的环境管理工作中,围绕回收加工企业环境因素、环境影响、污染物治理技术、主要设施设备及运行控制的特点;
建立回收加工业收集、运输、贮存、拆解和处理全过程管理和控制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是非常必要的,这无疑将大力提升中国回收加工行业的环境管理水平,更好地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实现科学回收、高效收集、合理安全处置,避免环境风险;积极推动废旧物资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产业的健康发展;助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