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统计报表中的外排水量怎样填
“取水量”填报时:
①剔除补缴上年或以前年度的水消费量,只填报2019年上半年的实际内水消费量容;
②若没有及时得到当月原始记录,必须对当月数据作科学合理的估计。
“外排水量”填报时:
①如果只消费“其他水”的,外排水量为0;
②采用排放系数法计算外排水量的,排放系数取值一般在0.6至0.9范围内。
“重复用水量”填报时:
①重复使用一次计算一次。
②计算方法:循环水泵的流量乘以工作时间。
③企业内部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使用,需要填报重复用水量。
按报送周期长短不同,分为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周期短的,要求资料上报迅速,填报的项目比较少;周期长的,内容要求全面一些;年报具有年末总结的性质,反映当年中央政府的方针、政策和计划贯彻执行情况,内容要求更全面和详尽。
日报和旬报称为进度报表,主要用来反映生产、工作的进展情况。月报、季报和半年报主要用来掌握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检查各月、季、年的生产工作情况。年报是每年上报一次,主要用来全面总结全年经济活动的成果,检查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❷ 水污染物类型数是怎么得出来的
<水污染物执行标准类别(划√)> 排污单位排放废水及其污染物所执行的标准属于那种类型(国家综合排放标准;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标准;),则在该类上划√)。<直接排入海量> 指废水经过工厂的排污口直接排入海,未经城市下水道或其它中间体,也不受其他水体影响。<废水排放规律代码> 按表5给出的5种排放规律的代码来填写,为1位数字。<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 按表6给出的5种水域功能区类别的代码来填写,为1位数字。表5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表代码废水排放规律代码废水排放规律1稳定连续排放4有规律间断排放2周期性连续排放5不规律间断排放3不规律连续排放
表6 纳污水域功能区类别代码表代码水域功能区类别1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孵场等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4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5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排污口总数> 排污口总数指排污单位所有废水排放口的总个数。<其中达标数> 在排污单位中属于达标考核指标的污染物在某一排放口的多次监测结果达标率>=80%,则可评定为该排污口达标。“其中达标数”即指该排污单位中排污口达标的总个数。<2. 水污染物及其排污口排放情况><主要污染物名称> 及<代码> 按下页表7给出的125种水污染物的名称和相应的代码来填写,为3位数字码。<年达标排放量> 这是一项统计指标,即排污单位每一个排污口的同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量相加得到的量,单位为吨/年。<排放标准值> 系指各主管环保部门所确定的该种水污染物应执行的标准类型、标准级别及排放限值。应按排污单位所执行的标准,据实填写。表四中的该项指标的说明同此,不再秣。<排口编号> 系指规范化排污口编号,每一编号为8位字母数字码,其形式如下:污水:WS-XXXXX 废气:FQ-XXXX 噪声:ZS-XXXX 固废:GF-XXXXX本套表中的二表中的2、四表中的2和表六中噪声源编号均需按照上述规范化的形式填报,不再秣。<排放去向代码> 共为三位字母数字码。每一位按表8给出的9种排放去向代码来填写,为1位字母码。第二、三位为两位数字码01—99,由地方环保部门填写。表8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表代码废水排放去向说明代码废水排放去向说明A直接进入海域D直接污灌农田B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E进入地渗或蒸发地H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F进入其它单位K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G其它C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❸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怎么写
填报要求
1.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初次申报或者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填报本表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存档。无法网上填报的排污单位可在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纸质报表并按规定填报。
2. 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3. 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填报说明
【表封】
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表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单位地址]: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报。
[8.单位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报名称和代码。
[9.行业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4754-2002)的规范填报行业小类名称和代码。
[10.企业规模]: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企业规模代码表》的规范填报名称和代码。
[11.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2.隶属关系]: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报名称和代码。
[13.是否央企/14.央企企业名称]:指申报单位是否属于中央直管企业和其属于中央直管企业的全称,央企名称为系统选择项。
[15.重点级别/16.重点类型]: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实际情况选择划“√”。
[19.总量指标(吨/年)]:指环境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20.主要产品名称]:指申报单位在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主要产品名称。
[21.计量单位/24.计量单位]:本行业内通用的计量单位。
[23.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指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三种主要原辅材料(如有原料煤应填入)。图1:生产工艺示意图
填报说明:
1.生产工艺按方框图绘制;工艺复杂的企业,可按车间分别绘制,重点放在产生污染的工艺流程上。
2.标明投加的原料和辅助材料。
3.标明给、排水流程、水源种类、废水种类、总排污口注明编号和废水排放去向。
4.标明废气、固体废物及有害废物的排放位置。
5.标明各监测点的位置和编号。
表2:废水污染物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排放口编号]: 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
[2.排放口名称]: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有两个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3.排放口位置]: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6.排放去向]: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排放去向代码表》填报。
[7.水体名称]: 系统选择项,填入该废水排放口实际排入的海或江河湖库具体名称,纸质报表应与系统中《水体/流域代码表》的选择一致。
[8.污水排放规律]: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污水排放规律代码表》填报。
[9.功能区类别]: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水域功能区类别代码表》填报。
[10.污染物名称]: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水污染物名称代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1.执行标准文号]: 按照(1国家排放标准2地方排放标准3行业排放标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执行的相应类别编号。
[12.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表3:废气污染物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排放口编号]: 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
[2.排放口名称]: 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有两个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3.排放口位置]: 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6.废气排放规律]: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废气排放规律代码表》填报。
[7.功能区类别]: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代码表》填报。
[10.污染物名称]: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1.执行标准文号]: 按照(1国家排放标准2地方排放标准3行业排放标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执行的相应类别编号。
[12.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表4:边界噪声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2.测点名称、3.测点位置]:指申报单位边界噪声测点名称及位置描述。
[4.噪声源名称]:指该测点产生噪声源的名称。
[5.噪声源性质]: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源性质名称代码表》填报。
[6.功能区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功能区名称编码表》填报。
表5:固体废物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2.固体废物名称]:指申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名称,该项为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代码》或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分类分别填报。
[3.是否危险废物]: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表6:污染治理设施基本情况
备注:1、计量单位:处理能力----污水(吨/日)、废气(万标立方米/小时)、固体废物(吨/日);
2、如上表中治理设施为固体废物的处理设施,对表中“*”项指标不需填报。
填报说明:
[2.治理设施名称]:填报申报单位主要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整套治理设施名称。
[3.治理类型]: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分别填报“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
[4.处理方法]: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根据《污水处理方法代码简表》填报具体的处理方法;废气处理方法按《废气除尘、脱硫方法分类代码表》或《工艺废气净化方法代码表》填报;固体废物处理方法按《固废处置方法代码表》填报。
[5.设计处理能力]:按设计的污染处理能力填报。
[6.投入使用日期]:按治理设施实际投入使用的时间填报。
[7.对应排放口编号]:指治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废气经某排放口排入环境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
表7:生产装置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编号]:指申报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或生产线的编号,以每台(套)或机组为单位逐一填报。
[2.名称]:指申报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或生产线的名称。
[3.装置类别]: 系统选择项,指申报单位生产设施或生产线、发电机组、锅炉、窑炉等。
[5.对应排放口编号]:指该生产装置最终排向的排放口。
[6.型号]:指生产装置或生产设施型号及规格。
表8:审核意见
填报说明:
[核查意见]:由环境监察人员核查企业基本情况后填写。
[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由环境监察机构根据企业填报内容及环境监察人员核查意见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并反馈给申报单位,同意申报的由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不同意申报的应要求申报单位重新填报相关内容。
❹ 求助环评登记表具体项目该如何填写
1、一般写5%,你具体看下项目有哪些环保措施,估计一下多少钱,再除以总投资就可以;
2、登记表原辅材料不用写那么详细;
3、水可以根据每个人的用水量估算啊;电根据用电设备和使用时间等估算;其他类似;
4、废水的排放量看什么废水吧,一般生活废水按使用量的90%排放,去向一般都是纳入邻近市政污水管网;
5、学校没有什么生产工艺流程吧,那是针对工业生产的;
6、拟采取的污染措施根据污染工序分别提啊,噪声、水、大气、固废。
7、环评登记表填写前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可以由客户直接到环保部门填写资料办理,不需要委托环评公司,一般审批也比较快,规定在15天之内审批。
拓展资料:
一、填报登记表的时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登记表备案完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线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为完成。”
三、要点总结
1、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在生产运营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朝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备案回执,用户需打印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案完成。
2、如果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项目特点和环境特征,应选择1~2项进行专项评价。
3、环境影响登记表的主要内容:环境影响登记表只需建设单位简单填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其内容包括项目内容及规模、原辅材料、水及能源消耗、废水排放量及排放去向、周围环境简况、生产工艺流程简述、拟采取的防止污染措施,以及登记表的审批意见。
❺ 排污登记表中废水排放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废水排放信息”,如果企业有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结合环评文件填报水排放信息。无环评的,根据企业实际排污情况填报。若无废水排放的,无需填报此表。(1)废水处理设施:指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如果选择其他,需在表中填上其他类废水处理设施具体名称。(2)废水处理工艺:如,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等,如果选择其他,需在表中填上其他类废水处理工艺具体名称。(3)废水排放口名称:一般可命名为工业废水排放口、生活废水排放口等。(4)废水排放标准:大多数企业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5)排放去向:指废水出厂界后的排放去向,不外排包括全部在工序内部循环使用不向外环境排放(畜禽养殖行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也属于不外排);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他单位、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的,需填写具体污水处理厂及其他单位名称;进入海域、江河、湖、库等水环境的,需填写具体海域、水体名称;进入城市下水道的,需填写具体下水管网名称。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二)精简高效,衔接顺畅。排污许可制衔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提高管理效能。公平公正,一企一证。企事业单位持证排污,按照所在地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环境安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污染治理责任,多排放多担责、少排放可获益。向企事业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并明确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权责清晰,强化监管。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企事业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环境保护部门基于企事业单位守法承诺,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公开透明,社会共治。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流程全过程公开,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公开,为推动企业守法、部门联动、社会监督创造条件。(三)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有效运转,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精简合理、有机衔接,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基本建立法规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许可制,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