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通过环保部门评价污水检测应几年几次
每年检测至少一次。
污水处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关于水污染的话题不断被提起,特别是地下水污染问题,浙江杭州、温州等地有农民或者企业家出资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以此来引起大家对水污染严重程度的关注,虽然各个环保局长都选择了沉默或者拒绝,但是民众环保意识的觉醒,对水污染的关切程度达到了空前。
2. 医院对环保局的污水检测报告有异议,向环保局申请重新检测水质怎么些啊
那要看
是医院是委托 环保局监测站作委托监测,还是环保局监测站作的监督监测
如果是委托,花点钱就是。
如果是监督,不成。想要再监测一次,请付费。
3. 医院污水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环保部门监测的预排放标准是什么要达到哪个或哪些标准才能排放
这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进入市政管网后下游有污水处理厂,那么首先要执行地方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里面进入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没有地方标准就要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4.1.3;如果下游没有污水处理厂,首先要按照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执行,没有地方标准的,执行GB8978-1996中的4.1.4
4. 医疗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多少算是达到环保指标有没有什么简单的方法(如比色卡)就能测出来的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总氯排放限值值为0.5mg/L(日均)。
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已经对医院、兽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的污水排放要求做出规定。
自该标准生效之日起,代替包括《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试行)》(GBJ48-1983)在内的18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自1998年1月1日起,《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试行)》GBJ48-1983已经作废。
(1)水质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水质 采样技术方案设计技术指导》(HJ 495-2009)、《水质 采样技术导则》(HJ494-2009)和《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的技术要求进行。分析方法为认证有效方法。
(2)所有监测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规定开展工作。
(3)所用监测仪器通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4)各类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进行三级审核。
5. 医院污水监督监测归哪个部门管
看你们当地环保要求吧,如果说是接管,那看你接的是什么污水厂的管道,污水厂归环保管,他们监督你们的出水水质;如果是处理到直接排放,那看当地环保局要求的排放标准是多少,他们采样监督
6. 医院污水处理项目是归卫生局管还是环保局管理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由卫生、环保、住建等部门共同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6)环保局对医院污水扩展阅读:
医院废物处理不当行为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的,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污水处理系统的;
(三)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