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电话是多少
请拨打12263或12369。
⑵ 城市生活污水是直排到江河去的吗
以前是这样的。但现在各大城市都建了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污水也有了真正被还原再利用的机会了。
但目前,还只是部分城市这样做了,还不是全国城市都有这种处理能力。环保任务很重,解决起来阻力也是重重大山,真是任重道远呀。
⑶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江苏镇江市,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存在哪些问题
违法占用河道、建筑垃圾侵蚀江面、污水直接排入长江、河道内存在违建,这些都是当地存在的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问题。
江苏镇江拥有290多公里的长江岸线,它涉及到了多个资源保护区和重点湿地,当地生态平衡极为重要,但这个地方却存在很多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问题。特别是在长江的河道内发现了违章建筑。这些违章周边是省级重要的湿地和国家水质资源保护区的督察组发现这些建筑正在营业,应该是营业中的酒店,责令当地查处时却报告为水利设施。
超标排放污水粪污偷排以及污水直排长江的都是当地发现的与环保相关的问题需要重点整改。在这个城市境内,不但很多企业公司把污水直接排入了长江,有些养殖公司还把粪水直接排放到了长江中,对长江水造成严重污染,导致当地生态平衡受到严重破坏。
⑷ 大量污水直排左江!督察人员将副市长带到居民家旁排污口,该如何治理污水
城市的物理污水治理需要与城市的管理系统,排水系统以及管道系统进行相通,良好的或者是优秀的管道排水系统,是治理城市污水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或者是前提。将污水可以进行承包给给污水处理工厂进行处理,通过污水处理工厂进行处理,一般分三个阶段来治理污水,一般治理污水或者是处理污水分三个阶段。
一、物理处理,第一阶段如果真的要达到饮用水的目的,需要进行第3个阶段的进行进一步的加工处理,通过物理方法以及化学方法,加入化学药剂,或者是化学凝结剂,进行不断的反复的沉淀、杀毒、消菌以及分离回收物、水中的污染物以及有毒成分或者说有毒元素将其进行过滤或者说清除、从而达到过滤的目的,达到饮用健康水的目的,从而达到真正的饮用水的目的方可使用。
⑸ 污水直排的处罚规定
污水直排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第八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给予处罚。
第八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七)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的;
(八)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或者未进行防渗漏监测的;
(九)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九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5)中央环保批泸州污水直排长江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