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生活污水中总磷、总氮、氨氮的值大概为多少
总磷2毫克/升左右 氨氮25毫克/升左右 总氮35毫克/升左右
2. 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 二级标准 总氮的标准是多少
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回原则,造纸答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
(2)污水中总氮的标准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的措施,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在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利工程内设置排污口,应当经过有关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同意。
建设项目中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部门检验,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
不准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 生活污水中总氮的
生活污水中氮的存在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分为氨氮、有机氮、亚硝酸盐氮和硝酸盐氮,这些合称为总氮(TN)。其中,氨氮和有机氮的总和被称为凯氏氮(TKN),对于污水处理厂来说,TKN是评估氮营养供应是否充足的关键指标。在通常的日常生活中,污水中亚硝酸盐氮和硝酸盐氮含量较低,因此常规生活污水的TN一般等于TKN,大约在40mg/L左右,氨氮约为25mg/L,有机氮约为15mg/L,而亚硝酸盐氮和硝酸盐氮则可以视为忽略不计。
在实际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过程中,各地的污水总氮和氨氮含量可能会有所差异。总的来看,常规生活污水的总氮范围大致在40-60毫克/升,氨氮含量则在15-50毫克/升之间。如果氨氮数值接近总氮,这可能意味着污水在管道中停留时间较长,导致有机氮部分已经分解。然而,如果没有具体的实测数据,教科书中的数据可以作为一个参考标准。
4. 污水一级二级三级排放标准
污水排放的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排放标准规定了严格的水质要求,包括总氮(N)不超过15毫克每升,氨氮(NH3-N)不超过5毫克每升,总磷(P)不高于0.5毫克每升,化学需氧量(COD)不得高于60毫克每升,生化需氧量(BOD5)不得超过20毫克每升,酸碱度需在6至9的范围内,悬浮物(SS)不得大于10毫克每升,油类含量需控制在5毫克每升以内。
二级排放标准相比一级,对总氮和氨氮的限制有所放宽,分别为20毫克每升和10毫克每升,化学需氧量(COD)上限提升到100毫克每升,BOD5限制为30毫克每升,悬浮物(SS)和油类的含量也相应增加。
三级排放标准对总氮和氨氮的限制进一步放宽至25毫克每升和15毫克每升,COD和BOD5分别提升到150毫克每升和40毫克每升,悬浮物(SS)和油类的允许值分别为30毫克每升和15毫克每升。
制定这些排放标准的主要意义在于:首先,保护水体生态系统,通过限制污水中的有害物质,维护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和水体的自净能力。其次,确保水资源安全,防止未经处理的污水污染水源,使经过处理的水能够安全回用,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后,维护公众健康,通过严格的排放标准,降低接触污水中病原体和有害物质的风险,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5. 生活污水中总氮的含量
先提供教科书对来此的说源明。
污水中的氮,有四种形态,氨氮,有机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四者合称总氮TN。
其中,氨氮与有机氮合称为凯氏氮TKN,这是衡量污水进行生化处理时氮营养是否充足的依据。
在常规生活污水中,基本不含亚硝酸盐氮和硝酸盐氮,因此一般情况下,对于常规生活污水的TN=TKN=40mg/L,其中氨氮约25mg/L,有机氮约15mg/L,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可视为0。
在我们实际的污水处理厂设计的实践中,发现各地污水总氮及氨氮差异较大,不过常规生活污水的总氮及氨氮大概是:
总氮:40-60ppm
氨氮:15-50ppm
一般的,如果氨氮数值与总氮很接近,说明该地污水在管网逗留时间较长,导致有机氮已经分解。
在没有实测数据的情况下,教科书的数据可以作为参考。
6. 污水总氮标准
法律分析: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要求,总氮浓度排放凯旅标准一级B要求为20mg/L,一级A为15mg/L。北京市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总庆裂氮排放低于15mg/L,一级A总氮排放低于10mg/L。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一要求总氮小于20mg/L。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盯差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7. 一般污水池中的总氮含量为多少
进水大概:35mg/L
出水:总氮 (以N 计) 15 20 - -
8氨氮(以N 计) 5(8) 8(15) 25(30) -
不同地区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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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生活污水中总氮的含量
生活污水中总氮的含量因地区、生活习惯及污水处理设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中,总氮含量较高,可能达到数十毫克每升。而经过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其总氮含量会大大降低,通常在几毫克每升至数十毫克每升之间。具体数值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测分析。
生活污水中的总氮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有机氮和无机氮。有机氮主要来源于日常使用的洗涤剂、肥料等,这些物质中的蛋白质、尿素等经过分解后形成有机氮。无机氮则主要来源于人类排泄物以及食物残渣等。这些氮的化合物在污水处理过程中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生物化学反应,包括氨化、硝化、反硝化等过程,最终转化为氮气释放到大气中。因此,生活污水的处理效率和氮的去除效率对于控制水体富营养化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的污水处理设施,应对生活污水中总氮的含量进行定期监测和分析。同时,通过改进污水处理工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生活污水中总氮的含量,从而保护水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总氮含量超标对生活环境和生态系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如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等问题。因此,对于生活污水的处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确保污水处理质量,保护水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