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对危险废物环境监察管理具体措施
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年度或季度提出转移申请。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向省环保厅提出申请,同时向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备案。
(一)危险废物转移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市管单位跨市转移的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出具预审意见,其它单位跨市转移、市内转移均需所在地县(市)区环保局出具预审意见。
2.接收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证明。
3.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如处置协议。
4.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和运输协议。
5.危险废物运输应急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程序:
1.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受理申请材料。
2.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分办。跨市转移的由市局污染防治处承办,市内转移的由市环境监察支队承办。
3.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4.跨市转移的,向接收地设区市环保局征求意见。
5.做出审批决定,同时抄送移出地所在县(市)区环保局。
6.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发放。
(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领和运行程序: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统一编号按月或季度发放并进行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单位凭转移审批文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运行并返还联单,按时返还上次领取的联单后,才可领取下一次的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县(市)区环保部门(市管单位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保部门。
(四)危险废物转移日常监管
县(市)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应认真做好危险废物转移预审工作,预审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市环境监察支队、高新区环保分局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承办的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发放和收回情况报市局,由市局污染防治处统一汇总并向各县(市)区环保局进行情况通报。各县(市)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对未经批准擅自转移、未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市)区环保局备案(市管单位向市环境监察支队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可按照年度或季度制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的有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市)区环保局、(市管单位向市环境监察支队备案)。
县(市)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应当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并以此为抓手督促所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落实各项内容,做好意外事故的应急防范工作。
三、认真落实危险废物三级分级监管
根据要求,产生危险废物10吨/年以上的企业纳入省级监控范围,产生危险废物100吨/年以上、涉重金属(剧毒)产废量较大的企业纳入省级重点监控名单;产生危险废物1吨/年以上的企业纳入市级监控的范围,产生危险废物10吨/年以上、涉重金属(剧毒)产废量较大的企业纳入市级重点监控名单;县(市)区环保局要把辖区内所有产废企业纳入监控名单。
县(市)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要认真落实危险废物三级分级监管制度,定期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现场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
市环境监察支队除做好市管企业及市级以上环保部门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的执法检查外,还应制定全市危险废物执法检查计划,省级重点监控企业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省级监控企业和市级重点监控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市级监控企业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并对1吨/年以下产生单位进行抽查,检查情况每月进行通报。
四、积极稳妥地开展实验室废弃物监管工作
县(市)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强对实验室废弃物的日常监管,将实验室废弃物纳入正常的环境管理范围。督促实验室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实验室废弃物收集与贮存设施,建立相应的应急体系,将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委托经市环保部门批准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收集、处置,化学性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收集、处置,确保实验室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② 垃圾处理厂渗滤液是否为危险废物
是危险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垃圾渗滤液来源复杂、成分难定,可能具有腐蚀性、毒性,可能含有致病的有害菌、病原微生物与虫卵,符合第一条;垃圾渗滤液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都存在有害影响,符合第二条。综上,垃圾渗滤液是属于危险废物的。
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方法包括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物理化学法主要有活性炭吸附、化学沉淀、密度分离、化学氧化、化学还原、离子交换、膜渗析、气提及湿式氧化法等多种方法,在COD为2000~4000?mg/L时,物化方法的COD去除率可达50%~87%。
和生物处理相比,物化处理不受水质水量变动的影响,出水水质比较稳定,尤其是对BOD5/COD比值较低(0.07~0.20)难以生物处理的垃圾渗滤液,有较好的处理效果。但物化方法处理成本较高,不适于大水量垃圾渗滤液的处理,因此垃圾渗滤液主要是采用生物法。
生物法分为好氧生物处理、厌氧生物处理以及二者的结合。好氧处理包括活性污泥法、曝气氧化池、好氧稳定塘、生物转盘和滴滤池等。厌氧处理包括上向流污泥床、厌氧固定化生物反应器、混合反应器及厌氧稳定塘。
③ 用于水处理的反渗透装置中的活性炭属于危废吗
需要知道处理污水中活性炭吸附的物质,该物质是否是危险化学品?
活性炭本身不是危险化学品.
④ 什么是反渗透RO膜属于哪一类
RO是英文Reverse Osmosis
的缩写,中文意思是反渗透。一般水的流动方式是由低浓度流向高浓度,版水一旦加压之后,将由高权浓度流向低浓度,亦即所谓逆渗透原理:由于RO膜的孔径是头发丝的一百万分之一(0.0001微米),一般肉眼无法看到,细菌、病毒是它的5000倍,因此,只有水分子及部分矿物离子能够通过(通过的离子无益损取向),其它杂质及重金属均由废水管排出。所有海水淡化的过程,以及太空人废水回收处理均采用此方法,因此RO膜又称体外的高科技“人工肾脏”。
⑤ 去离子水反渗透 膜分离 属于危险废弃物吗
这些不属于危险废弃物
⑥ 反渗透膜属于环保材料么
反渗透膜属于水处理环保材料
它可以把生活废水处理成为干净的水,将海水及苦咸水淡化变淡水。
反渗透技术原理:
一般水的流动方式是由低浓度流向高浓度,水一旦加压之后,将由高浓度流向低浓度亦即所谓逆渗透原理
反渗透膜:
是最精细的一种膜分离产品,其能有效截留所有溶解盐份及分子量大于100的有机物,同时允许水分子通过。反渗透膜广泛应用于海水及苦咸水淡化、锅炉补给水、工业纯水及电子级高纯水制备、饮用纯净水生产、废水处理和特种分离等过程。
⑦ 市政污水处理是用反渗透膜还是超滤膜
反渗透膜,是一种模拟生物半透膜制成的具有一定特性的人工半透性膜,一般用高分子材料制成。如醋酸纤维素摸、芳香族聚酰肼膜、芳香族聚酰胺膜。表面微孔的直径一般在0.5-10nm之间,透过性的大小与膜本身的化学结构有关。有的高分子材料对盐的排斥性好,而水的透过速度并不好。有的高分子材料化学结构具有亲水基因,因而水的透过速度相对较快。
反渗透原理超滤膜,是一种孔径规格一致,额定孔径范围为0.001-0.02微米的唯恐过滤膜。在膜的一侧施以适当压力,就能过筛出小于孔径的溶质分子,以分离量大与500道尔顿(原子质量单位)、粒径大于10微米的颗粒。超滤膜是最早开发的高分子分离膜之一,在60年代超滤装置就实现了工业化。
超滤原理
反渗透膜具有以下特征:
(1) 在高流速下应具有高效脱盐率
(2) 具有高机械强度和使用寿命
(3)能在较低操作压力下发挥功能
(4)能耐受化学和生化作用的影响
(5) 受PH值、温度等因素影响较小
(6)制作原料来源容易、加工简便、成本低廉
超滤膜的应用特性:
(1)在超滤过程中不会发生质的变化,可以在常温下 稳定运行
(2)设备结构精巧、占地面积小、易于操作
(3) 设备分离过程、设备自动化程度高
(4) 能将不同的分子量物质进行分类处理
(5)对水质的适应力强、应用范围广
反渗透的应用范围
电力、石油化工、钢铁、电子、医药、食品饮料、市政及环保等行业,在海水及苦咸水谈化,锅炉给水、工业纯水及电子级超纯水制备,饮用纯净水、废水处理及特种分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超滤膜的应用范围
纯水于超纯水制备工艺中作为反渗透预处理与超纯水的终端处理,工业用水中用 于分离细菌、热源、胶体、悬浮杂质及大分子有机物;饮用水、矿泉水净化;发酵、酶制剂工业;制药工业的浓缩、纯化与澄清;果汁浓缩、分离;大豆、乳品、制糖工业、酒类、茶汁、醋等的分离、浓缩与澄清;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的净水与回收,电泳漆的回收
⑧ 旧反渗透膜可以回收吗
可以的,对于性能好的旧反渗透膜是可以回收的,能用于污水处理厂,印染厂等,既能达到排放标准,企业又降低了成本。你要是有不懂的,可以问天津可乐水处理的人,他们专门做这个。
⑨ 水处理废过滤膜是不是危险废物
水处理废过滤膜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以不算是危险废物,但是处理的废水中如果是含有重金属或有机物成分,这废膜沾染上这些物质的话那它就可以成为危险废物(可以用浸出试验来鉴定)。。
⑩ 安徽省的危险废物鉴别机构有哪些单位联系方式是什么
安徽省的危险废物鉴别是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机构需要有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评价资质,中科检测可开展全国各省市的危险废物鉴别,资质证书如下:
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评价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