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水性丙烯酸树脂有毒吗
水性丙烯酸树脂没有什么毒,因为溶剂主要是水,所以比较环保安全
Ⅱ 丙烯酸有毒么
丙烯酸有毒。
丙烯酸是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及合成树脂单体,是聚合速度非常快的乙烯类单体。是最简单的不饱和羧酸,由一个乙烯基和一个羧基组成。
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丙烯酸在3类致癌物清单中。
(1)健康危害:该品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
(2)燃爆危险:该品易燃,具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3)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4)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4)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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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酸储存注意事项:通常商品加有阻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5℃(装于受压容器中例外)。库内湿度不大于85%。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
应与氧化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丙烯酸多数用以制造丙烯酸甲酯、乙酯、丁酯、羟乙酯等丙烯酸酯类。丙烯酸及丙烯酸酯可以均聚及共聚,其聚合物用于合成树脂、合成纤维、高吸水性树脂、建材、涂料等工业部门。
Ⅲ 聚酯丙烯酸树脂是什么有毒吗
无毒来。丙烯酸自树脂类系由丙烯酸,甲基丙烯酸及其醋类分别搭配相互共聚而成。
聚酯丙烯酸树脂是由丙烯酸酯类和甲基丙烯酸酯类及其它烯属单体共聚制成的树脂,通过选用不同的树脂结构,不同的配方,生产工艺及溶剂组成,可合成不同类型,不同性能和不同应用场合的丙烯酸树脂,丙烯酸树脂根据结构和成膜机理的差异又可分为热塑性丙烯酸树脂和热固性丙烯酸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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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被涂物体的表面要先进行整面的处理先,必须保证被涂物的表面没有锈渍和灰尘等。
2、进行丙烯酸涂料施工,基材的温度必须是在3摄氏度以上,否则过低的温度导致漆膜不固化,影响施工的顺利进行。
3、丙烯酸涂料的施工可以采取喷涂、涂刷、滚涂等多种方式进行。
4、为保证施工的时间过长,导致涂料的沉淀,需要不断地进行搅拌处理。
Ⅳ 丙烯酸树脂有么有毒
液体状态下是有毒的,干膜的毒性会比较小。下面是丙烯酸树脂的安全数据表,可参考
标识 中文名:丙烯酸树脂 英文名:
分子式: 分子量: CAS号:9011-14-7
危规号:
理化性质 性状:白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有芳香族气味。
溶解性:不溶于水。
熔点(℃): 沸点(℃):137-143 相对密度(水=1):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相对密度(空气=1):>1.0
燃烧热(KJ/mol): 最小点火能(mJ): 饱和蒸汽压(kPa):
燃烧爆炸危险性 燃烧性:易燃 燃烧分解产物: 受热分解产生有害碳水化合物。
闪点(℃):27 聚合危害:
爆炸下限(%): 稳定性:稳定
爆炸上限(%): 最大爆炸压力(MPa):
引燃温度(℃): 禁忌物:强氧化剂。
危险特性:本品为易燃液体。由液体变成气体时,在超过闪点温度时易燃烧造成爆炸。若在静电状况下,直接接触空气,易引起火灾。
灭火方法:消防员须穿戴防护服和呼吸器,在上风处救火。切断溶剂源,让余火继续燃烧;如果可能尽量移开储存容器,或设法将容器内之树脂抽出,送至安全区;尽量使用自动或固定的灭火设施;以消防水冷却灾区附近之容器及设施。
毒性 口服ALD:>2000mg/kg 大鼠
单次吸入造成的效应包括呼吸困难及中度体重减轻。单次食入高剂量或重复食入低剂量造成呼吸困难、虚弱或非特定效应如体重减轻。
对人体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
健康危害:皮肤接触可导致皮肤刺激不适和发疹;眼睛接触可导致眼睛刺激不适、流泪或事项模糊;呼入此产品可导致上呼吸道刺激、咳嗽与不适,或不特定不舒服症状,如恶心、头痛或虚弱;食入此产品可导致特定不舒服症状如恶心、头痛或虚弱。
急救 皮肤接触:用清水清洗。
眼镜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如吞食不可催吐,马上给饮两杯水。不要给失去意志患者口服任何东西。就医。
防护 工程控制:保持容器紧闭,远离热源及火焰,排出通风干燥器于工作场所外。
呼吸系统防护:逃生用供氧式或自携式呼吸防护器。
眼睛防护:戴全罩式化学安全防护眼睛。
身体防护:有皮肤接触可能时,穿戴防渗手套、围裙、长裤及工作外套。
其他防护: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泄漏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移除热源、火花、火焰、摩擦、撞击和电气。扫除或用不产生火花的铲子清除。
贮运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UN编号:1993 包装分类:Ⅲ
包装方法:53加仑圆铁桶。
储运条件:储存在阴凉、通风的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
Ⅳ 丙烯酸树脂废水是否含磷
摘要 不含
Ⅵ 丙烯酸树脂胶水烘干废气是什么
丙烯酸树脂胶水烘干废气可能在一些比较专业的网站上能搜索到吧比如中国知网
Ⅶ 丙烯酸的涂料环保
丙烯酸是一种有机合成原料,采用纳米催化剂、强酸性催化剂、强碱性催化版剂、金属超微粒子、晶须、沸石权、杂多酸、二氧化钛、纳米活性炭等用丙烯酸系列与相应的醇反应在回流温度下进行酯化至水不再分出为止。再经减压蒸馏脱除过量的醇或酸后再经精馏及后处理可以生成相应的高纯度丙烯酸或甲基丙烯酸酯。用新型催化剂生产丙烯酸系列产品后处理简单。产品纯度高和质。量好,才可用于生产黏合剂或涂料的原料。
丙烯酸是一种有机聚合物,本身是有毒性的,在液体作为溶剂,这个是主要的有毒成分,当丙烯酸涂料干燥后就基本毒性很小了。所以丙烯酸涂料的环保性能还是很好的,并且现在绝大多数乳胶漆都是采用水性丙烯酸材料的。作为家具漆来讲,丙烯酸树脂的相对分子量较大,具有良好的保光保色性、耐水耐化学性、干燥快、施工方便。
Ⅷ 丙烯酸树脂有毒吗,多人体的皮肤有害处吗
因为来丙烯酸树脂有很多种,自不可以一概而论。
最常见的丙烯酸树脂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其实就是有机玻璃,广泛应用于塑料、涂料、医用材料(如塑料牙、牙托)。一般的完全聚合后的丙烯酸树脂,是没有毒的。但一些丙烯酸树脂没有完全聚合,含有残留单体,则有一定的毒性,如GMA单体,很多人就过敏。
丙烯酸树脂溶解于溶剂,用于涂料、油墨时,这些溶剂有的是有毒性的。现在开发的水性丙烯酸树脂或水性乳液,不使用溶剂,则非常的环保安全。
Ⅸ 丙烯酸有毒吗
丙烯酸抄有毒并且有致癌作用。2017年10月袭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丙烯酸在3类致癌物清单中。
有较强的腐蚀性,中等毒性。其水溶液或高浓度蒸气会刺激皮肤和黏膜。大鼠口服LD50为590mg/kg。注意不得与丙烯酸溶液或蒸汽接触,操作时要佩戴好工作服和工作帽、防护眼镜和胶皮手套。生产设备应密闭。工作和贮存场所要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健康危害:该品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
燃爆危险:该品易燃,具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Ⅹ 水溶性丙烯酸树脂污染物排放标准
随着城市区域和工业的快速发展,涂料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涂料产量从2000年的183.9万吨增加到了2004年的298.1万吨,已成了世界涂料生产和消费的第二大国。国际上著名的涂料公司PPG、阿克苏、立邦、巴斯夫等都已经落户中国。与此同时,涂料使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绿色、环保已经成为产品市场竞争中的重要砝码,也成为国际贸易中国绿色壁垒的组成部分。限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已成为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方面。除了涂料使用过程中VOCs的挥发外,涂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也是涂料工业污染物排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周围环境造成了影响,美国,欧盟等对涂料生产过程中的VOCs的排放制订了专门的较为严格的标准,而我国目前仍执行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环境保护的要求,也不符合涂料工业发展的趋势。为了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已经下达任务制订《国家涂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进一步加强行业污染控制,规范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该标准也已经被国家标准委列为强制执行标准。
涂料种类繁多,虽然水性涂料、粉末涂料、辐射固化涂料、高固分涂料等“节约型、环保型”涂料得到迅速发展,但在很长时间内,溶剂型涂料尚无法完全退出市场,因此制订涂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既要考虑生产工艺的特点,又要考虑行业的发展趋势。本文下面主要对制订标准的原则、国外标准的状况和标准体系的构建进行了探讨。
2制订标准的总体原则
(1)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为依据,促进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2)有利于保护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
(3)符合涂料工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相关方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具有先进性,促进科学技术进步;
(4)按照优先污染物的原则,逐步进行实施;
(5)以科学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为依据;坚持控制技术可行和经济可行;
(6)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参照国外相关标准、技术法规;
(7)淡化功能区分类控制,重视总量控制;
(8)促进清洁生产,体现污染的过程控制;
3国外标准体系及控制标准比较
3.1美国涂料工业排放标准
美国环境保护署于2002年设立了有关涂料行业有毒有害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并于2005年12月颁布最新版的《混合涂料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标准》(:;FinalRule)。美国标准的最大特点是基于最大可得污染控制技术(MACT)的技术上制订的,标准值是考虑行业中先进企业的控制水平制订的。制订过程中根据调查的企业中环境保护排名前30家企业的排污平均值作为MACT底线,MACT标准一底线是确保所有的主要污染源使用现有较好的控制技术且排放较少的污染物的最低控制水平,作为制订标准的最低要求,不得突破底线,但可制订严格于底线的标准。
美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体系中包括了对储罐、工艺设备、废水收集和输送系统,输送系统及辅助设备等排放的HAPs的限值。主要的HAPs为甲苯,甲醇,二甲苯,氯化氢、二氯甲烷等。具体规定如下:
3.1.1工艺设备:
①对容积大于等于0.94m3(250加仑)的固定式,便携式容器,要求加盖子。
②对现源固定式设备除了要求加盖密封外,还必须在未控制的基线上削减有机HAP75%以上。
③对新源固定式,便携式容器除了加盖外,要求削减有机HAP95%以上。
④作为选择方案,可以在有特定限制温度使用冷凝器。
3.1.2储存罐:
①标准涉及的储存罐:α)现源:储存罐容积大于或等于75m3(20000加仑),储存物的蒸汽压大于或等于13.1KPa(1.9磅平方时):β)新源:储存罐容积大于或等于75m3(20000加仑)但小于94m3(25000加仑),储存物的蒸汽压大于或等于10.3KPa,或储存罐容积大于94m3(25000加仑),储存物的蒸汽压为0.7KPa。
②对现/新源要求削减有机HAP90%以上,或使用浮顶罐或水汽平衡装置。
3.1.3废水处理系统:
①对现源,若特定HAP的浓度大于等于4000ppmW,则要求将废水引入有所控制的水管,以削减有机HAP。
②对新源,若特定HAP的浓度大于等于2000ppmW,则要求;曙废水引入有所控制的水管,以削减有机HAP。
3.1.4输送操作
若输送的物质中含有至少1140万升/年(300万加仑/年),且HAP分压大于等于10.3kPa),则要求控制75%HAP的排放。可采用的措施包括将水汽回送至工艺中,或在特定温度限制下使用冷凝器。
3.1.5设备泄漏:
启动泄漏检查和修理计划(LDAR)。
3.1.6对热交换系统等,建议起草减少排放和月泄漏检查计划。
3.1.7清洗同样被认为是工艺用水,因此同其他工艺用水一样,遵守在通风孔,储存罐、设备泄漏及废水系统中的标准。
3.2欧盟涂料工业相关排放标准
3.2.1欧盟空气污染控制指令
欧盟在1999/13/EC((VOCs))中对涂料行业的VOCs的排放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涂料生产过程VOCs排放的标准分溶剂使用量的大小分为两大类,分别规定了VOCs排放浓度(mS/C/m3)、无组织排放量和全工艺总排放量(按照溶剂使用量的百分比控制,分别为5%、3%)。其中欧盟在制订该标准时也考虑了不同溶剂使用的不同控制标准,比如卤代烃等。
3.2.2德国相关涂料行业标准
(1)废水排放标准
德国有专门的《涂料和清漆树脂生产废水排放标准》(2001.9.20)\《无机颜料生产废水》(2001.9.20),《化工废水》(2001.9.20)等标准在《涂料和清漆树脂生产废水排放标准》中规定了适用于生产水合分散染料,合成树脂粘合膏、水稀释涂料、清漆树脂,溶剂型涂料以及辅助材料的生产废水的排放标准。具体规定了:排污点(排入水体)的标准(指标有COD、BOD、鱼类毒性,如表1),对重金属和AOX、VHHC规定了与其他废水混合前的要求、此外结合工艺对生产流程,溶剂回收等进行了限制性规定。
标准中规定相关企业通过对各污染源具体情况的考察,在以下措施容许的条件下,应尽量降低污染物的负荷:
①如果在生产流程中需要制造真空,通过使用采用无废水技术制造真空以减少废水的产生量。
②废水中不得含有汞化合物和含锡有机化合物(源于防腐剂和杀菌剂的使用),为确认废水中不含有以上污染物,生产商应出具有关证明,证实防腐剂、牙口杀菌剂的原料和辅料中不含有这些物质。
③通过对溶剂回收,蒸馏残渣骤冷工艺生产的溶剂型涂料,其生产废水不得排放。
(2)德国TA-Luft(空气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除了欧盟的1999/13/EC指令外,德国的TA-Luft中也规定了大量的有机物的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涂料使用的主要介于Ⅱ类和Ⅲ类。
TA-Luft陪空气有机污染物根据致癌性,恶臭、毒性高低分为三个级别,还规定了无机颗粒物,气态无机物、致癌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4.我国涂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框架体系设计
4.1标准体系
4.1.1工艺分类的考虑
拟把涂料按照产品进行分类制订排放标准,共分为:溶剂涂料(再细分为丙烯酸树脂涂料,醇酸树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氨基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聚氨酯涂料、其他)、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特种涂料。
4.1.2标准分级
标准将不按照环境功能区分级,制订统一的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分一类污染物质和二类污染物,制订统一的排放标准和预处理标准。此外,还规定单位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将制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限值和VOCs的排放总量限值。其中排放速率不再沿用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按照不同排气筒高度制订不同的排放速率”的体系,制订统一的排放速率。
4.1.3标准实施分阶段
根据项目建设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以2008年1月1日界定两个时间段,分现有企业和新、扩、改建企业,分别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但给予现有污染源2-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后执行统一的标准。
4.1.4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将规定涂料工业生产企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处置(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实施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行政管辖范围内一切涂料工业生产企业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处置(控制)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应用涂料企业的涂装过程中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的控制。
4.2标准控制指标筛选
4.2.1水污染物控制指标
(1)一类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铅、总铬(含六价铬)、总铜,总锡
(2)二类污染物:pH、色度、COD,TOC、BOD、SS、氨氮、总锌
(3)特征控制污染物:可吸附有机卤素(AOX)、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二氯甲烷、甲醛、生物毒性。
(4)总量控制指标:单位产品最高允许排污量
4.2.2大气污染物控制指标
(1)粉尘
(2)甲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甲苯二异氰酸酯、苯乙烯、卤素、二氯甲烷、2-硝基丙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3)VOCs、臭气浓度。VOCs主要规定其最低削减率。
4.3水污染物控制指标的初步考虑
4.3.1一类污染物
我国的一类污染物的现行标准基本上都远远超过卫生基准值或者基于毒性的计算值。需要考虑对该类污染物逐步加严。对于涂料行业来说,由于业内已经对含汞、含铅、含锡的成份进行了严格的淘汰或限制措施,所以考虑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参考德国规定了“废水中不得含有汞化合物和含锡有机化合物(源于防腐剂和杀菌剂的使用)”等,规定涂料中重金属的限制条款。
4.3.2常规污染物
初步考虑的pH、色度、COD、TOC、BOD、SS、氨氮、总锌等常规污染物因子,将主要基于企业调研资料,按照控制技术的水平设计。初步拟定的标准值如表3所示。
废水排放标准中拟考虑以下两点:
(1)常规污染物将制订排放标准值和预处理标准值。预处理标准值将针对废水排入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废水。
(2)与目前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标准值是日平均值不同,以上标准均指瞬间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
(3)强调TOC的标准,是为了更好的推动在线监测装置,强化监控。标准文本中;将重点考虑对在线装置的要求。
4.3.3特征污染物
由于根据初步的调研和了解,很多企业在特征污染物方面缺乏监测,所以)曙主要基于风险、参考国外标准和污染控制技术水平分析来决定。与目前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比,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标准的实施:
(1)生物毒性
对于水质的毒性评价指标目前主要涉及的有生物发光菌毒性和鱼类毒性。各种控制方式的有效性也不同,不具有可比性。根据近期的研究,发光菌毒性在测定中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拟定参照德国标准,制定鱼类毒性指标。
(2)单位产品排水量
本项指标主要目的在于规定单位产品排污负荷,由于涂料行业的品种众多,拟定按照主要品种(基料种类)分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分别制定单位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月平均值计算。
4.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初步考虑
4.4.1有组织排放的浓度控制
(1)颗粒物
众多的研究表明颗粒物与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也是城市大气能见度的主要影响因素。很多城市的首要大气污染物是颗粒物。颗粒物越小,对人体的危害越大。所以对粉尘的控制应该逐渐严格。美国在1997年就开始制定了PM2.5的大气环镜质量标准,对企业的颗粒物排放也带来了极大的)中击。
由于随着颗粒物的除尘技术的发展,一般袋式除尘可以达到较高的除尘效率,所以拟定颗粒物按照德国的控制,即50mg/m3。
(2)VOCs
挥发性有机物种类繁多,除了毒性相对较大的甲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甲苯二异氰酸酯、苯乙烯、卤素、二氯甲烷、2-硝基丙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将单独制定标准外,还将制订总量VOCs的总量控制。
除此之外,欧盟还规定含有“三致”作用的VOCs的涂料(欧盟的R45、R46、R49、R60、R61的规定范围)的应该尽快淘汰,同时排放浓度应达到2mg/m3的要求。我国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为120mg/m3。
根据国外的参考,涂料工业VOCs排放的初步控制设想:排放浓度控制在150mg/m3以下。初步拟定如表5所示。
4.4.2有组织排放的总量控制
对于单一污染物排放拟考虑仍沿用我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的体系,制定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制。
4.4.2臭气浓度
4.4.4无组织排放控制
无组织排放是涂料企业VOCs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规定的厂界浓度限值在实际运行中遇到不少的困难,欧盟的无组织排放总量控制限值较为科学,而且美国最新的涂料行业大气排放标准也在一定程度上参考了该方式,所以本涂料标准中将参照欧盟的标准,规定无组织排放不得小于溶剂使用量的3%。以提高企业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