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行业 VOCs 无组织排放应执行什么标准
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发布前已实施的《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以及近期发布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已对 VOCs 无组织排放源项(储罐、泄漏等)进行了规定,这些行业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按行业排放标准规定执行,不执行 GB 37822—2019 的通用要求。
2、涉及 VOCs 排放控制的橡胶制品、合成革与人造革、焦化等其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其 VOCs 有组织排放控制按相应排放标准规定执行,因行业排放标准中未规定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应执行 GB 37822—2019 的规定。
3、没有行业专项排放标准的涉 VOCs 行业,有组织排放控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规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 GB 37822—2019 的规定。
4、有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的,应执行地方标准的规定。
2. 注塑行业voc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规定合成树脂制品行业也执行该标准,其中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因子包括非甲烷总烃、苯乙烯、酚类、甲醛等。规定塑料制品行业执行该标准,其中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因子为VOCs。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3. voc排放标准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2010年5月,中国发布的《环境保护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首次从国家层面上提出了开展VOCs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地方标准
原有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仅对苯、甲苯、二甲苯以及酚类和甲醛的排放浓度进行限制,后又颁布的《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99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2001),《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7),《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1)增加了对苯并芘、油烟VOCs、油气VOCs、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VOCs排放的限值。针对恶臭污染物出台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993),对硫醇、硫醚、胺类等散发恶臭气味的污染物(大部分是挥发性有机物)作出了规定。地方控制标准方面,北京市、上海、广东省等走在前列,正在制定严格的VOCs排放控制标准。标准中需要控制的特定项目有所扩展vocs排放标准vocs排放标准,但是与国外相比,仍然控制得比较粗放。
①北京市:《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447-2007),《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
②上海市:《半导体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31/374-2006)
③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等。
涂料voc国家标准值是多少
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发布的水性内墙涂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要求规定,VOC不得高于每升100克。北京市制定的《室内装饰装修涂料安全健康质量评价规则》,对VOC的要求是必须在每升125克以下。
国外发达国家对涂料中VOC含量的限制很严格。以欧盟而言,一类(亚光类)涂料不得高于每升30克,二类(有光类)不得高于每升200克。
涂料国标《-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中VOC含量的定义是:“涂料中总挥发物含量扣减水分含量,即为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一般说来,材料中所含VOC越少,它对人体的危害就越轻微。